魔镜小说 > 现代言情 > 共此良夜 > 35、番外:爱你的每个瞬间
    2017年夏天很热。


    李斯琳本来无法参加那场聚会,但因为拍摄临时取消,她意外多了一点时间,于是兴冲冲去了。


    那天的聚会只是稀松平常聚会中的一次,是她无聊日子中的寻常交往和消遣。她到的时候人好像已经到齐了,坐在她对面的男同学戴着一副眼镜,白净净的脸颊因为紧张微微红着。他好像在拼命让自己融入,总是侧耳听每一个人讲话。


    真干净。


    李斯琳的工作场合很难见到气质如此干净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她喜欢同学聚会,因为那相对单纯。


    男同学不胜酒力,三口两口下肚就彻底上了脸,他始终不太讲话,游离在热闹场以外。李斯琳觉得他可怜,在大家酒兴正酣开始蹿位置的时候坐在了他身边。男同学身上有好闻的书的味道,因为她坐过去,而微微收起手臂,好像如果他们手臂无意碰到,他会遭天谴一样。


    她叫他蔺同学,提醒他他的脸很红,建议他出门透风。蔺同学听话,走出餐厅,站在街边的树影下。李斯琳姿态闲适斜倚在墙上看他,看到他带着干净的局促。


    李斯琳想:多么干净的男孩。


    突然觉得酒兴寥寥,怂恿他跟她一同从聚餐中逃跑。她像回到读书时代偶尔逃课,带着做坏事的兴奋,跳上他自行车后座。那之后很久她都记得那天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像仲夏夜的奇幻梦境。


    那天夜里,她闭上眼睛就是他身上的味道,还有他闪躲的眼神和红着的脸,她甚至不知他来自哪里,要去往何处,就爱上了一个名字,一个不够具体的人。像被夏天催化出的能随时发酵的情绪,这情绪灌满了她的身体。


    一见钟情,不便细说、不能细说、不禁琢磨。


    她极少主动追求什么,她喜欢的东西好像都会自动来到她面前,所以她不知道追人是一段辛苦的旅程。她以朋友的名义接近,一顿早饭或一顿晚饭,几乎都是在清大校园里。


    如果是早饭,她起得要比从前更早,一路沿着清大东路跑进校园,跑到他宿舍楼下,站在初露的晨曦里等着早起的他。有人观望她或者揣测她,这个人已毕业却仍然在校园舆论里占有一席之地的学姐。她姿态端正,对这样的侧目毫不在意,只是报以微笑,礼貌疏离。但当她看到他,那笑容就灿烂,跑到他面前,像未经世事的女孩,把她为了这一餐所费的心思全都隐藏。


    他不如她兴奋,甚至拘谨,她能看出他在努力措辞,想避免下一次这样的相见。可他的借口都很笨拙,例如我起不来、我可能有事、我最近不太有时间吃早饭。他搜肠刮肚不过是这些不伤人的理由。


    他在尽量维持我的体面呢。李斯琳想,这个男孩什么都不懂,就连拒绝别人都没有修习过。


    她对他充满好奇。她从前并不会去主动探听谁的过往,却因为他,也会向同学张口了:小蔺同学没谈过恋爱吗?


    同学说:“好像没谈过,但之前有暧昧的女同学。那女同学跟他同班,他们一起吃过饭参加过活动,还去过图书馆。后来就断了。”


    原来他也喜欢过什么人。


    李斯琳偷偷去看过那个女同学,在他们教学楼下,女孩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像他一样干干净净。


    李斯琳回到家里,翻箱倒柜,也只找到一条纯白的裙子,而那条裙子,在腰侧有两道豁口,穿上以后会露出腰间雪白的肌肤。她回不到清纯的年纪了。李斯琳穿着那条裙子仰躺在床上,眼睛看了很久天花板,突然大笑起来,笑自己这莫名而来的攀比情绪。


    她竟然想模仿别人?太搞笑了。李斯琳笑着给朋友打电话:你知道吗?我终于理解当初你拉着我去二班门口观察那个女同学的心情了。苍天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我那时候不该制止你。


    原来喜欢会让人变庸俗啊。


    原来庸俗也会让人着迷啊。


    李斯琳并不会气馁。


    下一次再排除万难见到蔺雨舟,她还是那个模样,穿着她晨跑的衣服,蹬着一双运动鞋,绕着他跑一圈,对他打趣:小蔺同学,你今天像被抽走了魂魄。


    “我昨天熬了大夜。”


    “那你今天大可睡到自然醒。”


    “可我今天还有很多事。”


    李斯琳喜欢的小蔺同学像拧紧了发条的人,他不能停下,每一天的日程都排满,某一件事没有交代就不睡觉,直到一直有交代。他这样会出问题的。


    吃饭的时候李斯琳终于忍不住建议他,她的建议很温和,没有带着过来人的说教,充满尊重:或许啊,或许你可以让自己停下来。李斯琳给他讲了一个院士的故事,院士是她老师的老师,在清大校园里无人不知。那时他们在搞一个学科研究,夜以继日,死胡同就推翻重搞,整个实验室没有一天休息。有一天院士老师低血糖差点栽倒在实验室里,他的身体抗议了。等他缓过来以后说:大家放几天假吧。为什么放假呢?大脑和身体超载了,再这样下去也不会有进展。这次放假,奠定了那个新研究的基础。


    李斯琳胡说的,的确放了一次假,因为当时要过年了,院士体谅大家,让大家回家过年。但这次回家团聚、的确加速了后续进展。


    她做了多少功课,知道他的理想,挑了一个泰斗似的人物给他讲道理,期冀他调整自己的步伐,别到头来垮了身体,所剩无几。


    她并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任何指导作用,但他竟然听了进去。那天晚上,他关掉手机,避免一切外界打扰,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


    后来他跟她说:谢谢学姐,我的身体好像真的重启了。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自己充满能量。


    他很有礼貌,一直叫她学姐。有时她玩笑似地说:“我刚大你几岁,不用叫学姐,叫我名字就行。”


    “那显得不够尊重。”


    “我要尊重干什么?”


    李斯琳改不掉他叫学姐的毛病,也没法像他的女同学一样跟他相处。他们的关系停留在她关心他、他感谢她的层面,再没有前进一步。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样的么?李斯琳不着急,也不难过,在这样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快乐。直到她意识到,她喜欢的人不是真的快乐。


    她无意间洞悉了他生活的片段,看到他晴朗的面容之下那曾经伤痕累累的过往,看到他和姐姐之间相依为命的感情。李斯琳好难过啊。那个晚上她整夜未眠,想起他的遭遇就觉得痛彻心扉。她甚至难过到流泪,怎么会有人这么苦呢?怎么会有人这么苦还这么善良呢?


    她为他难过,却对此只字不提。她不会同情地看着他,也不会哭着对他说:我好心疼你。她不会做这样的事。在他面前,她就是那个活起来很自在的人,她待他像从前一样。


    她记得那片海。


    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的海,在那之前,北戴河下了几天的雨。雨势无法阻挡热情,他们冒雨听歌舞动身体。她很快乐,在人群中寻找他,看到他走了,她不自主跟上去,想陪他一起淋雨,或是突然跳到他面前吓他一跳。


    她不曾料到,那天北戴河的海边有那么多伤心的人。一直微笑的蔺雨舟,无法忍住的哽咽声,随着风灌进她耳朵里。蔺雨舟把姐姐的婚姻看成了一场对生活妥协的牺牲,他以为是自己促使姐姐做了一次“卖身”似的选择,他的信念坍塌了。


    她以溃逃的姿态逃离了那片沙滩。


    第二天她看到他,少年眼里的光黯淡下来,故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但当他看向某处,却是带着悲伤的。李斯琳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问,只是为他买了一杯热饮,对他说:你看起来很辛苦,要睡觉啊。


    他呢,接过那杯热饮对她说谢谢。


    那天,下了几天雨的北戴河突然天晴了,天空挂着两道跨海彩虹。正在拍摄的她突然请假:我要去看彩虹。她的拍摄场地距离他的工作场地有五百米的距离,彩虹很短暂,倘若她慢一点,就消失了。她拖着长裙在沙滩上奔跑,摄影师在身后追着她喊:李斯琳,你回个头。


    她回头:别拍了!看彩虹!


    她跑到围栏外,里面的人都在抬头看彩虹,他也在看。她跳着对他挥手:蔺雨舟!彩虹!双道彩虹!蔺雨舟!一切都会变好的!因为我们看到了双道彩虹!


    人声鼎沸,他没有全然听到她的话,只是看到她一手拎着裙子,一手兴奋地指着天空,人因为兴奋不自主地跳着脚,他依稀听到的是:彩虹,一切都会变好。


    那个围栏,穿着长裙的李斯琳无法跨越。蔺雨舟看着她手忙脚乱,终于跑到她面前,他站在围栏里,她站在围栏外,他们一起看了一次双道跨海彩虹。这样的奇景一生也很难看到几次,他的眼中有盈盈泪光,李斯琳当作没有看到,只是兀自念着:太美了。观双彩虹者,一生喜乐。


    他就像她的彩虹,这样的喜欢一生没有几次,一旦有了,就再也无法忘怀。


    那道彩虹,或许是出现在一个特殊的时刻,他们心中都没有什么浪漫情怀,她只是希望他能开心点,而他,想借用她的开心,对自己和生活和解。


    后来她在摄影师的相机里看到她拽着长裙在沙滩上狂奔的画面,她跑得太快,周围的人像都被虚化,在她笑着回头的时候,头发迎风飞起,那两道彩虹是暴雨后晴朗的证明。


    公司同事问她:这么急是要去哪里?


    她说:我在奔向一趟青春列车。


    她把自己对蔺雨舟的喜欢归因为青春期的复苏,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单纯喜欢上一个带着书香味道的少年。这种喜欢没有带着恨意、痛意,只是一种平静的喜欢。


    她游离在他生活的边缘,进不去,却也没有失礼冒进。她信任他,开始麻烦他。他是她酒后放心交与的人,是遇到麻烦时最先想到的人。他不太去参加聚会了,如果他去了,她排除万难也要去。在满席的热闹中,仔细捕捉他的只言片语。她跟校友拼酒,喝得双颊飞红。热闹散尽,人也散尽,果然,他不放心,已经骑出几百米又掉头回来。


    她坐在马路边上,手边放着一瓶苏打水,耳里插着耳机在听歌喝水醒酒,醉态很好。看到折返回来的他,就对他笑笑。他坐在她身边,问她要不要送她回家。她想了想,摇头:“不回了吧,我没有家。”


    她的语气像在说玩笑话,可她自己知道,她酒后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她父母早早离异,她住了这家住那家,像候鸟在迁徙。她本想跟他说一说,又觉得说什么呀?她父母离异,而他没有父母。


    他陪她在路边坐很久,夜晚渐深,路边开始有百态人等,他担心不安全,指指路上:“我帮你打车吧?”


    “我坐你自行车吧?”


    李斯琳喜欢他的自行车后座,她没有什么机会坐,因为后来他意识到她对他似乎不太一样,所以与她保持距离。她清醒时要求坐他自行车,他总是说:我的自行车该修理了。她就会看起来很懂事:“这样啊?那算啦,我想办法回去。”


    喝酒了,她可以不讲理,他还是那个借口,她就说:“你让醉酒的人自己回家啊?好吧。”


    她看起来有点可怜,他一时心软,只得答应。出发前叮嘱她坐稳,她的手臂就环住他腰肢。他身体僵了很久,终于扯住她衣袖向两边用力:“学姐,你拉我衣服就好。我尽量骑慢点。”


    李斯琳心里笑他是傻子,送到嘴边的艳遇他不要,战战兢兢撇清关系,好像她是毒蛇猛兽。她不在意,她也觉得自己永远不会为这样的追逐而难过。


    直到他爱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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