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31【一更】
然而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如果。
方才他不自觉地去幻想时,下意识地便想到了花白凤……和白天羽,然后又突然意识到……不对的,白天羽不是他的父亲、花白凤也不是他的母亲,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模样,与他这个外人并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傅红雪不肯再继续想下去了,他垂下头,认认真真地又捏了一个二角出来,又竖起耳朵,去听陆小凤、花满楼与外婆三人之间悠闲的对话。
陆小凤的天赋或许也点在了面点之上,能把饺子都给包出花儿来,又兴致勃勃地和外婆讲起了自己近来看的一个动画片儿之中的饺子。
陆小凤:“升龙饺子!对,不错,正是升龙饺子,这上下两层面皮用的面粉不同,难不成真的能自然起立的饺子来?还请外婆解惑。”
外婆:“…………”
外婆毫不留情地吐槽:“那个动画片里做的蛋炒饭还能发光呢,你觉得是真的么?”
陆小凤愉悦的笑声顿时就充满了整个厨房。
他又奇道:“竟不知外婆也喜欢看动画片?”
居然是隐藏阿宅么?失敬失敬!
外婆笑呵呵地说:“啊呀,我们蔻蔻小时候啊,爸爸妈妈都忙,家里阿姨又不能一直带孩子,周内晚上都是在我这里过的,你们不知道,那时候电视上六点开始放动画片,这些动画片都是我陪着我们家蔻蔻看的。”
讲到秦蔻的小时候,傅红雪也忍不住抬头,去看外婆,听得更入神了些。
陆小凤评价道:“此乃天伦之乐也。”
外婆毫不留情:“什么天伦之乐,害的我都没时间出去打牌跳舞……还好周末蔻蔻妈妈把人接走,我才能玩一会儿,可累死我了。”
陆小凤:“…………”
花满楼:“…………”
傅红雪:“…………”
外婆哼了一声,说:“我们老人家也有老人家的生活呀!你说是不是啊小陆。”
陆小凤:“是是是,对对对。”
又问:“不知道蔻蔻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小孩?”
一提到自家小孙女,外婆眼睛里的笑意是止都止不住地往
外淌,絮絮叨叨地说起来秦蔻小时候的事情。
她的蔻蔻小时候头发多的,梳个辫子都能坠得头皮疼,好几天喊着头疼,送医院去也查不出问题来,急的大人不行,最后才晓得是头发的问题。
她的蔻蔻二四岁的时候就嘴巴甜得要死了,别人问她是更喜欢爸爸还是更喜欢妈妈,她都是谁在跟前就说最喜欢谁的。
她的蔻蔻就是手笨脚笨,手脚不协调,不会跳舞、不会踢毽子也不会跳皮筋,小学的时候没人陪她玩,急的外婆在院子里架皮筋,和蔻蔻一起学,结果她都跳会了,那个小笨蛋愣是一点儿没学会!
还有值得一说的就是蔻蔻自小就嘴馋,小时候是个圆滚滚的雪白小汤圆,经常半夜躲在被子里偷吃零食……有一回她起夜,听到蔻蔻房间里窸窸窣窣的,还以为是老鼠呢,开门一看,小姑娘吃零食被当场抓住,委屈羞愤地当场大哭起来,哄了半夜都没哄好!
傅红雪听得入了神,连手上的糖二角(?)也忘了包。
他与秦蔻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秦蔻热情、美丽、活力四射,又极其慷慨地四处散发她的善意。
而他……断脊之犬、浑浑噩噩,曾经只有可怜的一点儿,现下也早已明白,曾经指着那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一星半点过活的自己到底多可悲。
他看完了书,得知了自己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得知自己为了复仇,滥杀了无辜、爱人死在了怀中……结果都是一场空。
唯一欣慰的,是花白凤的不知情。
是了,是了,养母是不知情的,他不是养母自己换的,他是那挨天杀的白夫人背着花白凤换回来的孤儿,所以……养母待他,与待自己的亲生子是一模一样的。
这是他在极短的痛苦与虚无之中唯一的欣慰。
莫要怪他太软弱,太放不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如此,剪不断、理还乱。
十九年啊、十九年来,他都是依靠着自己的孺慕之情在强撑着,他无时无刻不在祈求母亲的爱,这样的人生实在太苦,苦到他只能自己骗自己,其实母子之间的爱正是如此,人人都是如此,只是他家因为血海深仇,格外的难熬一些罢了。
一个骗了自己十多年的、脆弱的少年,怎
可能在短短一两周之内,就与过去的情感连接完全的斩断呢?
所以他一直都很怕……他很怕见到秦蔻的。
秦蔻太好了,如此热情、洋溢着他从来都没见过的激情与爱,他被深深地吸引住,像是一个快要渴死的人一样,渴求着一丁点可以润唇的甘霖,又害怕自己会被直接溺死在里头。
他有事会忍不住地想,究竟为什么呢?天底下竟会养出秦蔻这样的人来,她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之中长大的呢?
今天来到这栋夏日午后的小别墅之中,他却已完全懂了。
她是自蜜糖一般流淌的爱意之中长大的女孩子,所以她整个人的周身也都沾满了亮晶晶、蜂蜜般色泽的爱意。
秦爸爸在见到她的时候,眉眼弯弯,连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外婆提到她小时候的事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化作了她眼角的笑纹,化作了她爽朗而温柔的话语,源源不断地、止也止不住地流淌了出来。
“爱”是一种无须解释、甚至无须去形容的东西。
仅仅只是站在这里,仅仅只是感受,只是呼吸,便能呼吸到那种充溢在空气里的爱意。
他忽然就明白了。
原来“爱”是一种不必去寻找的东西啊。
原来它竟是不必去论证、不必去反复自某人的某个行为之中琢磨、嚼吃、反刍才能告诉自己有的东西啊!
原来……原来……
——原来他的养母从来就没有爱过他。
即使她认为自己就是她的亲生子……也是一样的。
“嗒叭”一声,一滴眼泪砸在了傅红雪面前案板之上,案板上撒了生粉,眼泪砸在生粉之中,留下一点湿润的痕迹。
傅红雪垂着头,有些怔怔地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他的手上本来也沾着生粉,这样抹了一把自己,他自己看不到,其实脸上都成个大花猫了。
他只是怔怔地想:我不能哭。
最起码,不要叫外婆瞧见。
于是他忽然急急地走出了厨房,往卫生间去了。
等他红着眼眶,故作镇定地回来的时候,饺子其实已经包完了。
外婆包了大半辈子的饺子,陆小凤学的快,手更快,花满楼
倒是不骄不躁、悠悠闲闲地包着,二个人效率奇高无比,他们闲聊之时,就已经包了整整一案板,整整齐齐地摆放着。
当然,最丑的是傅红雪包的糖二角(?)。
饺子这东西,随吃随煮,现在秦蔻和她妈妈还没回来,并不必急着下,外婆又嫌占地方,于是陆小凤就把摆着饺子的案板挪到餐桌上去了。
外婆正拿出个盆子,盆子里合着水和淀粉,瞧见傅红雪进来了,她便说:“小傅回来了呀,快过来快过来~”
傅红雪垂着眸,慢慢地走过去。
他本来是进来帮忙的,结果饺子没包几个,人就跑了,去了卫生间一看镜子,才发现自己脸上确实挺夸张的,洗干净了脸,红通通的眼眶却无法掩饰,他在卫生间盯着镜子看了许久,也没法子,只得出来。
外婆是很好很好的。
傅红雪人生之中最失意时,全靠秦蔻拉扯着,今日进了秦蔻外婆家的门,又不自觉对这个慈祥的老太太生出了一股孺慕之情,只是他永远只觉得自己不配、这也不属于自己罢了。
但他也不想给外婆的心里添不痛快,故而方才不自觉落泪之时,第一个涌上心头的情绪,居然是愧疚。
他明明是进来帮忙的,结果饺子也包不好,还突然伤心起来,外婆明明是在讲秦蔻小时候的事情,正开心的不得了,他突然落泪,算什么事情?
所以他觉得愧疚,瞧见外婆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样子,傅红雪垂下了头,哑声道:“抱歉……我……”
外婆笑眯眯说:“来呀,外婆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一旁的陆小凤道:“这究竟是什么好物?”
说着,想上手戳一戳,外婆毫不留情,啪的一声把他的手打掉了。
陆小凤:“…………”
就刚刚、就刚刚,外婆还对他这个活体陆小凤很珍爱呢,怎么没一会儿功夫,就这样了呢TAT
他看向面前的这盆东西。
这个东西嘛……其实就是简单的淀粉和水混合起来了而已,陆小凤本以为外婆是要做什么小点心,结果外婆说:“得哄哄小傅。”
陆小凤:“?”
陆小凤诚实地问:“用点心哄么?这是什么点
心?”
外婆:( ̄︶ ̄)
外婆表示:“不是哦,这是好东西,待会儿你就知道啦~”
陆小凤再一次:“?”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很普通的面粉水啊???究竟是怎么样一个好法??
陆小凤:心痒痒.jpg
傅红雪本身就不是个刺头,他和一点红虽然平日里都是沉默寡言、面容冷峻,但实则性格很不一样。
一点红放在他的江湖之中,胸中满怀激愤,话虽不多,却字字都冒着毒蛇一样的毒液,认识楚留香后,方才收敛。
而傅红雪呢,他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乖孩子,养母让他报仇,他就乖乖地起早贪黑的练功,养母让他杀人,他却无论如何都在忍耐,他不喜欢血腥,胸中就算有再多苦痛,也不肯轻易动手。
他对外婆有孺慕之情,自然就像个乖乎乎的小孙子一样,外婆一招手,就安安静静地过来了,对那个放在不锈钢盆里的液体,他自小性格沉稳,早被打磨没了好奇心,也不见得有多少兴趣。
外婆说:“来,手伸进来,像玩泥巴一样。”
傅红雪:“…………”
他、他还真的没玩过泥巴。
傅红雪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慢慢把手沉进了这一盆液体之中。
……好像,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他有点困惑地去看外婆。
外婆又笑眯眯地说:“现在再用力一拳捣上去。”
傅红雪:“???”
傅红雪不明白。
外婆信心满满:“放心吧,伤不到你的。”
他倒是不怕被伤到。
不过也没什么,既然外婆高兴,那就让她高兴一番,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傅红雪手握成拳,使出二分力气,忽然一拳砸下——
他的手被液体稳稳托住,竟然分毫没有砸到盆底,这一盆雪白如牛奶般的液体,竟在他的拳头施力的瞬间突然凝固成了一块有承托力的固体,然后在他的拳头离开时,又化作了液体。
傅红雪:“???”
陆小凤:“WOW!!”
傅红雪睁大双眼,扭头就去看外婆,满眼都是不可置信。
外婆笑眯眯问:“好不好玩?”
傅红雪看了一眼那一盆东西,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
戳不下去,果然遇力则硬。
傅红雪忍不住问:“这……这是何物?”
外婆说:“小傅叫我一声外婆,就告诉你呀。”
傅红雪微微一怔,然后……脸又红了。
他本身就是个冰雪般的少年人,皮肤不正常的苍白着,面皮很白的人自然心绪比旁人容易暴露一些,正如一点红被秦蔻抱着啃得时候耳根子通红一样,傅红雪骤然面对外婆的慈爱,心中一暖,又忍不住生出了一种奇异的、暖融融的感情,面皮一下子就红了。
他垂着眸,看着这位慈爱的老太太,语气近乎嗫嚅道:“我……我这样的人,怎么能……”
外婆问:“难道你不喜欢外婆?”
傅红雪浑身一震,立刻道:“绝没有。”
外婆笑眯眯地说:“那就叫一声嘛,好不好?”
傅红雪的目光定定地凝注着外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久好久,他才轻轻点了下头,说:“好……外、外婆。”
外婆说:“哎!小雪。”
又慢悠悠说:“这个东西叫非牛顿流体哦,蔻蔻小时候爱哭,我总拿这个哄她。”
言下之意,其实好久都没拿出来哄哄会哭的小朋友了,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傅红雪垂下了头,又用手指戳了戳那一盆非牛顿流体,有点不自然道:“抱歉,我……”
外婆的手也伸进来玩那一盆子东西,乐呵呵道:“好啦,小孩子家家的,总道歉干什么,你看我们家蔻蔻,做什么都理直气壮的,跟她学学吧。”
傅红雪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轻轻地嗯了一声。
陆小凤在一旁发出尖叫鸡的声音:“快给我玩玩!快给我玩玩!”!
第102章 32【二更】
非牛顿流体,制作简单、方便快捷、趣味好玩……且容易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
俗话说的好,玩起来有多开心,收拾起来就有多狼狈。
好在,陆小凤等三人不是真的熊孩子,不必等老外婆过来收拾残局,玩尽兴了之后,顺手把桌子一抹、盆一洗……然后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顺手就能弄干净的。
陆小凤:抬头求助外婆.jpg
外婆理直气壮地说:“不管,你玩得比较多,你收拾。”
陆小凤:“…………”
认命干活吧!
好在他还是聪明又勤快的,把厨房操作台弄干净之后,瞧着时间快差不多了,就又把那一案板的饺子挪回来。
外婆正在炒蘸酱。
吃饺子的蘸酱,在外头的饺子馆溜一圈,无非也就是醋、酱油、油辣子的老三样,不过X市不太一样,X市有许多延市人,而S省北部的延市人吃饺子有一种奇特的西红柿酱——别担心,是咸口的。
西红柿洗净、去皮切碎,加盐、姜粉、花椒粉调味,锅里热油煸香小葱,然后下锅炒熟。延市人开的老饺子里都有这种蘸酱,就是外头的东西嘛,比不得家里,加的水太多,稀得像西红柿汤。
这种蘸料再加醋、加碾碎的熟白芝麻、加油辣子,吃起来有种西红柿特有的清爽味道,乃是秦蔻从小吃到大的家常味道。
而陆小凤等三人呢,倒是也没有像外省人一样惊讶……毕竟,这个千年之后的新世界里,新事物实在太多,多到已经让他们脱敏了,瞧见这个,也只是想:哦,一种没见过的新食物。
秦蔻打电话来,说已经接到妈妈了,大约十分钟就回来了。
外婆说:“好!那我饺子下锅了。”
饺子包好,最后要煮的这一步,实在不算什么,方便过头了,热水烧开下锅等着就是。
热水咕嘟咕嘟地冒泡,雪白的半月牙在锅里浮浮沉沉,开火之后的厨房是有点热的,就算有中央空调,也比厨房外的温度高那么一些。
陆小凤站在厨房里喝绿豆银耳汤,去芯的莲子煮熟之后有点面面的,味道上来说嘛……不如他从前吃过的建莲,因为外婆
说这就是超市十块钱一包的莲子,放它都不是为了要增味,是因为手痒。
陆小凤:“…………”
陆小凤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外婆说:“小陆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说:“想到我小时候曾也下过一回厨房的事情,倒是都有十来年了。”
花满楼微微一怔。
陆小凤与他是打小就认得的竹马兄弟,说句实话,花满楼出身于江南巨富,他打小就来往的同龄人,也绝不会是随便哪个犄角旮旯之中冒出来的,陆小凤家世亦是不差,自小也是一位生活在锦衣堆里的公子哥儿。
一个这样的人,又为何会在长大之后,变成个四处流浪的浪子呢?
这其中的缘由,花满楼自然知晓。
在陆小凤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中出了变故,发生了一件伤心到让他恨不得登时从桥上跳下去死掉的事情,还是花满楼一路拉扯着他,伴着他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①
——这也正如花满楼小时候刚刚失明时,陆小凤拉扯着他走出来。
总而言之,那段日子终于过去了,陆小凤却染上了四处流浪的绝症,他天生是个乐天而坚强的人,也不必旁人多担心他想不开,但事实却是,他的确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一个浪子,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他只看当下,只活在当下。
但每一个都有过去的,过去的他塑造了现在的他,现在的他决定着未来的他会做什么事情。
所以他今日冷不丁地提起小时候的事情,令花满楼有些惊讶。
而陆小凤呢……陆小凤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忽然谈起这件事。
他只是觉得很舒服、很惬意。
他看到胖胖的饺子在锅里鼓起肚子、他闻到了西红柿蘸酱散发的那种有点清爽的酸味、还有绿豆汤在嘴里留下的淡淡甜味,下午的阳光自窗外照射进来,能在光柱之中瞧见被扬起来的面粉,外婆在忙碌,身上绑着围裙。
舒服得恨不得连每一根骨头都卸下来,轻飘飘地泡在这里,像是泡在冬日小雪的温泉池里。
莫名其妙地就把许多年不曾说出口的过往回忆,轻飘飘地说出了口。
“我小时候倒是从来不
去灶房的,唯一去的一次,是我爹的大寿,我做长寿面给他吃。”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你小时候野的跟个猴子一样,若说会摘果子我信,你会做长寿面,那我可是不信的,想来面和汤都是厨子做好的,你只负责把汤头浇进去就好。”
陆小凤板着脸道:“你猜错了。”
外婆笑眯眯地问:“那是怎么样呢?”
陆小凤叹道:“其实连汤头都是厨子浇的,我只负责在上头撒一点葱花。”
花满楼失笑。
外婆也忍不住笑了,只道:“我们家蔻蔻也差不多。”
陆小凤勾起唇角,摸了摸胡子,十分懒散地笑了起来。
又复而想到一个问题,转而笑问道:“说来外婆,你在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是谁啊?”
这问题重不重要呢,当然是很重要的。
秦蔻……秦蔻就算了,她那属于山猪吃不了细糠,到现在还没把整套陆小凤传奇看完呢!每次陆小凤催她,她都拿出“下次一定”大法,哼!
而且她现在正被爱情冲昏头脑中,这问题一问,她不搂着她家红哥的胳膊摇来摇去才才不对劲呢!
外婆就不一样啦,外婆乃是铁杆武侠粉!
周寻芳女士和秦建国先生的情况还不大一样的,秦建国先生上大专是九十年代的事情,那时候正是武侠热潮风靡全国的时候,但其实像《陆小凤传奇》这样的书,七十年代就在海峡那头出版了。
那时候能搞到这套书,全靠她那传奇的妈妈,也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
总而言之一句话,外婆!权威!
外婆笑眯眯说:“啊……说到这个,我一开始看陆小凤,才二十多岁呢。”
陆小凤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外婆说:“那说到我年轻时候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呢,首先第一个就是帅咯,现在我也喜欢帅小伙子!”
陆小凤的眼睛立刻亮了:“不错不错,帅当然是必须的,男人喜爱美女,难道女人就不能喜欢帅哥呢,天下再没有不许的道理的。”
外婆又说:“是咯,第二个就是要聪明的,看书嘛,又没法真的看到人脸,帅不帅的,说到最后也只能靠想,主角要是聪明可爱
,那还有想头,主角要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蠢蛋,那为什么要去想他帅不帅。”
陆小凤的眼睛更亮了,抚掌笑道:“不错,主角当然是要聪明的,蠢蛋的故事有什么看头,还看得人心头火起。”
外婆慢悠悠说:“第三个嘛,那就是不能那么完美。”
陆小凤怔了怔。
陆小凤:“什么?”
外婆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我们女人可不喜欢身上一直带着王霸之气的男人,这都是你们男人的视角!我们女人呀,喜欢有人味的角色,凡事都王霸之气一放就解决,什么车子票子妹子全收归囊下,我不喜欢。”
就像白天羽——也就是傅红雪那个传说中的养父,外婆当年看的时候就非常不喜欢,成天到晚的宏大叙事,什么英雄英雄的,英雄就是一天到晚地沾花惹草,一天到晚地征服别的帮派么?什么玩意儿!
也就外婆不看现在的网文了,她要是看,就会发现,确实,男人的最终幻想,就是一边收小弟一边收女人——连五十年前直男癌写的书都很明白,其实这种人真的是人憎狗嫌,只会给别人带来痛苦且很难有个善终,现在的人反倒拿来当主角写了!
陆小凤道:“有理!有理!”
他的眼睛已经更亮了。
英俊、主角、聪明、且又没那么完美,经常蠢兮兮地被各路人马骗,这说得不是他又是谁呢?
外婆哇外婆!你果然最爱我了!
心里这么想着,面上他偏偏不说,只故意问道:“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呢?”
嘴角却已经翘得老高了,如过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也愉悦地晃来晃去了。
外婆说:“这个人就在这里……哎呀,真不好意思说出来。”
陆小凤大手一挥,爽朗地表示:“那有什么,外婆不好意思!”
外婆说:“那个人就是小雪!”
陆小凤:“………”
陆小凤:“……啊?”
忽然被que的傅红雪:“吓?!”
他本来只是安安静静地站着,听他们聊天,结果忽然被外婆拉住了手,忽然一顶“外婆最喜欢的武侠人物”的桂冠就扣在了他的头上……
傅红雪怔住了。
那头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原是一点红、秦爸爸和楚留香出来了,秦爸爸兴奋激动异常,扒着一点红正说着什么,楚留香一脸无奈地笑着,而一点红嘛……他的心情看上去五味陈杂的,好似对自己的人气没有正确的认知,到现在还闹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讨得老泰山欢心的。
陆小凤看到这一幕:“…………”
破案了,你们家祖孙三代一个喜好啊!!!
黑幕,绝对是黑幕!!
陆小凤仰天长叹,帮着外婆把煮好的饺子捞出来,往餐桌上送。
这一头,外婆还在絮絮叨叨地与无法正确认知自己人气的傅红雪说话。
……不过话说回来,或许就是因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人气,所以他才显得格外惹人怜爱吧。
外婆说:“怎么啦?很惊讶么?”
傅红雪沉默着,又嗫嚅一声:“外婆…………”
外婆忽然问:“最近蔻蔻有没有带你出去玩?”
傅红雪轻轻地点了点头,道:“去游乐场了。”
外婆问:“还有呢?”
傅红雪想了想,道:“在……秦蔻家打游戏了。”
外婆说:“好,多玩一玩,现代好玩么?”
傅红雪的神色忍不住就柔和下来。
是好玩的,现代着实是个物质太过于丰富的时代,傅红雪虽然不知道皇帝老儿是何等享受,但皇帝老儿在皇宫之中,又岂能玩到游戏机?
物质极度丰富的现代人在玩乐上自然也做到了极致,就说那塞X达,原来是上千人足足忙活了五六年,才精心呈现出的的精美作品……天!上千人,足足琢磨了五六年的时间,这样的东西怎么能不好玩!
即便是他,也忍不住沉浸在了那个世界之中,有时候一晃神儿,三四个小时已就这样过去了。
但这对他来说,却无疑是最好的慰藉。
他每天早上一醒来,睁眼的迷茫之后,涌上心头的便是反刍的新鲜哀恸,每一日的这个时候,他都像是一个新断了手臂的人一样,艰难地适应着鲜血淋漓的伤口,每当这时候,他都在想着要解脱、要逃离。
所有的转移注意力的法子,其实都是在逃离。
他就
有点明白游戏的意义了。
纯粹的探索、纯粹的快乐……人在痛苦之中时,躲进几千人精心编制的美妙梦境之中喘口气,已实在很幸运了,体验到这样纯粹的快乐之后,抬头再看淋漓的现实,好像也有更多的勇气和力气,去多抵抗一阵子了。
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是“玩物丧志”,相反,他很感谢秦蔻和陆小凤都带着他一起玩。
他看着外婆,轻轻地点了下头,说:“嗯。”
是好玩的,是很好很好的。
外婆就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柔软的长发,慈祥地说:“那小雪多住一阵子吧,反正外婆年轻的时候最喜欢你啦,就当多陪陪外婆咯。”
慈祥的周寻芳女士是极懂得如何说话的,她当然很明白如何和傅红雪这样的孩子打交道,他年纪小、又被打压地极没有自我,为别人比为自己多,好像为自己开心是什么罪过一样,周寻芳女士不欲他又陷入自我的纠结之中,顺顺当当地给他一个台阶。
傅红雪又岂能不知外婆的好意?
他定定地望着外婆,只觉得心里头又酸、又感动,有一种“我何德何能”的不知所措、无法应对之感,但这乃是他此生都在追求的爱,只嗅一嗅,就已经让他舍不得放下了。
他的眼眶发红,又有些倔强地抿着唇,半晌,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轻不可闻地说:“好。”
外婆道:“说好了哦,不过也别玩疯了,要常来看看外婆。”
傅红雪郑重其事地说:“好。”
大门砰地一声被打开,风风火火地秦蔻小姐冲了进来,大声地说:“我回来啦!可热死我了,快快快,喝点东西!”
然后带着满身热气就冲进厨房来,从冰箱里拿出外婆早就给她留好的冰镇绿豆汤,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这才感觉透心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舒服了。”
她“噌”的一声转过头来,正好看见了傅红雪发红的眼眶,诧异地问:“小傅你怎么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耳根子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红,不自然地避开了她的视线,说:“……我没事。”
秦蔻:“外婆呀,你欺负我们家小傅了是不是?”
外婆呵呵一声:“你当我是你呀,成天
溜鸡斗狗的。”
秦蔻:“……我哪有!!!”
外婆:“小时候就有,皮得很!”
秦蔻哼了一声,不和老人家斗嘴,陆小凤刚好进来,窸窸窣窣地和她说起刚刚玩了很好玩的一个东西。
秦蔻警觉地问:“玩了什么?”
陆小凤:“唔……非牛顿流体?外婆说这玩意可好弄了,我要学会!学会了回去找司空摘星炫耀,羡慕不死他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惨叫:“为什么不带我玩!我也要玩,外婆偏心!!”
外婆“嘘”了一声,悄咪咪表示:“你接你妈妈去了,我才不想让你妈妈看见我在玩那个。”
另一头,安宁老师一回来,秦建国先生就满面红光地上去帮她拎包,安宁老师狐疑地瞅了瞅他,说:“……你怎么了?这么高兴?喝假酒了?”
秦建国先生说:“嗨你不知道,这比喝了假酒还带劲儿……啊不对,怎么能是喝假酒呢,老婆你说话是越来越奇怪了啊。”
安宁老师不理他,和一点红、楚留香打招呼:“你们就是蔻蔻的朋友么?我是蔻蔻的妈妈,我叫安宁。”
安老师当然也是个奇女子,九十年代,真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她就能上考上重点大学,又一路读到博士,留在高校工作几十年,如今正做着十分前沿的国家重点项目,可以算的上是极为成功的典范了。
楚留香朝安老师瞧去。
安老师也年过五十,与古代的老妪自然完全不一样。她保养得当、头发刚刚及肩、身上穿着件垂感很好的衬衫,下身着宽松阔腿裤,脸上架着金丝边眼镜,讲究、得体、精英、冷静。
她伸出手来和楚留香、一点红一一握手。
那头的秦蔻在惨叫为什么不带自己玩、外婆再提要求要陆小凤带她这个老人家体验一下轻功芜湖起飞、这头的秦爸爸满面红光、极其兴奋……刚刚一点红在尽职尽责地服务老泰山,可把老泰山乐得见牙不见眼……
再看安老师。
楚留香腹诽:……这就是一窝哈士奇里唯一的正常人么?!
第103章 33【一更】
一窝哈士奇里唯一的正常人安宁老师表示情绪稳定,和众人一一打过招呼,又听自己这打扮得诡异的丈夫兴奋地讲起了秦蔻这波异世界朋友的来历,才明白她妈妈和她丈夫干什么兴奋成这个样子。
所以说这就叫瞌睡遇上枕头了么?
安老师无奈失笑,又和楚留香、一点红说:“我们家这口子就是这样的性格,二位见谅。”
当然,其实没有人真的在意的。
一家人终于到齐全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上桌吃饭。
今天吃的就很家常,桌子上摆的都是极普通的东西——地软饺子、酸辣木耳、拍黄瓜、以及……火山盖雪!
这道菜是秦蔻大小姐的拿手菜!
她刚刚冲进家门,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碗绿豆汤,然后看着满屋子的人,表示难得大家一起聚一聚,要做道拿手菜给大家吃!
陆小凤表示:“拿手菜?你?真的么我不信。”
秦蔻趾高气昂地表示:“火山盖雪,听过没!听过没!”
陆小凤……还真没听过。
此名雅致,倒是让他觉出点趣味来,便问秦蔻:“是什么是什么?”
秦蔻说:“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可好吃着呢!”
然后就把他赶出厨房了。
陆小凤对着花满楼窸窸窣窣耳语:“我们蔻蔻大小姐居然也有拿手菜……?我以为她的拿手菜只有煮泡面多窝个鸡蛋而已?”
花满楼:“…………”
花满楼微笑着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飘然而去。
陆小凤:挠头.jpg
他没好奇多久,因为秦蔻的动作实在非常快,这道她引以为傲的拿手菜,可能连三分钟都没用了,就被她端出来了。
陆小凤瞪着那碟东西:“这是什么?”
秦蔻说:“火山盖雪啊。”
陆小凤:“……这就是你那吃过都说好的拿手菜?”
秦蔻理直气壮地点头。
陆小凤:“你再说一次这东西叫什么?”
秦蔻:“西红柿拌白糖。”
陆小凤:“……”
陆小凤:
“…………”
陆小凤:“………………”
好叭。
但他一吃,发现这玩意儿还真是好吃。
西红柿在冷藏里冻了一小会儿,正是冰冰爽爽、上头撒上颗粒白糖,一半融化进冰凉酸甜的西红柿之中,一半还是颗粒状,吃进嘴里沙沙的,陆小凤没忍住,一口气居然吃了半盘子。
秦蔻得意地问:“好吃吧?”
陆小凤:点头.jpg
地软饺子也好吃,土豆泥是沙沙软软的、切碎的地软却带着一点口感,调味其实很简单,但是那个土豆、那个土豆它好像怎么弄都很好吃啊!上回陆小凤吃了S省有名的酸菜土豆包子,连吃了好几天放不下呢。
家常便饭,没有什么山珍海味,重油重盐,却正正好吃的人很是舒服,桌上的社交达人细数起来,得有一半还多,能聊的事情也不少,陆小凤顺势就说起了自己刚来现代时的感受——这、这话题选的!
现代人,哪一个不爱听!
可把外婆听得入了迷,秦爸爸红光满面,连安老师也觉得有趣,抿着嘴笑了数回。
一顿饭,吃得舒舒服服。
吃过饭之后,碗也不必操心谁去洗,周寻芳女士是最时髦的老太太,洗碗机自然早几年就备上了,东西往洗碗机里一塞,拉着她的女儿和外孙女就进屋子拉家常去了。
剩下这边,秦爸爸拎出两瓶茅台来,要和侠客们把酒言欢!
楚留香和陆小凤都是爱酒之人,自然欣然同意,花满楼觉得小酌两杯并无不可。
一点红呢,他原本对喝酒其实没多大兴趣,但他是有酒量的人——做杀手的,免不得要乔装打扮,酒量自然也在他自小的训练课程之中,刚出道那几年,他也被人逼着灌过酒,不过等到他的本事越来越大、名声越来越凶残的时候,也就不必再受这一份苦了。
和朋友们……以及老泰山一块儿喝酒,与同莫名其妙的人一块儿,当然大不相同,他自然也欣然同意。
只有傅红雪是不喝酒的。
秦建国先生虽然年过五十,但人性格很好,与那种逼人在酒桌上喝酒的老男人大不相同,喝酒嘛,那不都是为了开心,人家不喜欢,喝什么喝?所以表示理解,还从
冰箱里拿了罐可乐给他。
这一头呢,祖孙三代窝在卧室里聊天。
但凡是祖辈与父母拉家常,那当然就逃不开错综复杂的七大姑八大姨了,安老师窝在床上,脱了鞋侧躺着,和正在换衣服的外婆说闲话,秦蔻就缩在安老师怀里,抱着安老师的胳膊,安老师摸摸女儿的脸,又听见女儿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外婆说:“我二大爷家堂姐的那个儿子,哎哟!最近媳妇闹着要离婚呢。”
秦蔻立刻来精神了:“啊?为什么呀,出什么事情了?”
安老师:“…………”
这八卦的!
安老师无奈扶额。
好悬说了一气八卦,原来是外婆二大爷堂姐家的儿子,四五十岁了不学好,学人家去赌博,秦蔻顿时就火了,拍着大腿说离!必须得离!外婆深表同意,祖孙两个把那条赌狗骂了好半天,秦蔻才想起说正经事。
秦蔻问:“外婆外婆,我太婆留下的东西还有么?”
外婆说:“都给你收拾好了,等下啊,外婆去哪。”
然后转身去开了个抽屉,拿出两个那种丹麦蓝罐曲奇的铁皮盒子,里头零零碎碎地装了几个薄薄的笔记本、折起来的纸片、翻译小黄鱼的鱼拓图、过期的外星猫条、还有一些不知道用处的小东西。
秦蔻打开笔记去看。
太婆的笔记她之前就有一本,这两周都是对着那本笔记冥想的,有点感觉,现在得了新的笔记,翻开看了一会儿,心中的敢想只有一个……
……这就是天才么TAT
就……很难以言喻的笔记。
天才嘛,就好像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写数学试卷的最后一道极难的大题,普通学生对着抓耳挠腮半天,不知道怎么下手,天才只看了一会儿,唰唰唰就能写,问他是怎么想到这个思路的吧,人家挠挠头,说就是“咻——”的一下想到了。
反正,这本笔记里就充斥着这样“咻——”“咻——”“咻——”的东西。
不过秦蔻看了一会儿,居然悟出一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来,有点兴奋。
安老师说:“看出什么来没?”
秦蔻说:“好像有那么点儿感觉了,回去再练吧。”
安老师说:“蔻蔻。”
秦蔻抬头,去看她妈妈。
她妈妈的脸色很严肃。
秦蔻:“妈妈?”
安老师说:“你学会太婆的功夫以后,要记得不能去那一头,你连接的这个……这个这个武侠世界,妈妈不了解,但妈妈跟外婆一起看过,仇杀死人的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妈妈这辈子就你一个孩子,不希望你脑子一抽就去冒险,你万一有什么事,妈是真的活不了了。”
秦蔻扑过去抱住妈妈,说:“我知道的啦,我又不傻。”
安老师伸出手指,点了点女儿的鼻头,不咸不淡地说:“你呀……别以为妈妈什么都看不出来!”
安老师为人其实有一点冷淡。
秦蔻这一大家子,全家都是社交悍匪,只有安老师忘记点这个技能点了,年轻的时候社恐得要死,人也不甚敏锐。不过高校可不是什么不需要社交的世外桃花源,这么多年下来,光是申请项目申请经费练出来的功夫,就足够傲视很多人了。
再加上这可是自己的独生女儿,从小到大,她的一个小动作她都清楚的不得了,今天大家一起在桌上吃了顿饭,蔻蔻和那个叫一点红的古代人倒是看着都很正经,但她要看不出有猫腻才怪呢。
外婆又去换新衣服了,听见这句话,像大鹅一样从衣帽间里探出头,问:“什么?什么?蔻蔻的什么事情?”
安老师:“…………”
安老师:“没事,妈你别操心。”
秦蔻吐了吐舌头,晃着安老师的手,撒娇:“我你还不放心么~~”
安老师摸了摸她的脸,没说话。
家里生了女儿的人家,比生了儿子的人家当然要提心吊胆的多,就因为生了儿子的人家整天挂在嘴边“反正我家是儿子不吃亏”,安老师最烦这种人,但事实是,这样的人家确实不少,而且这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儿子,那真的,十个里有八个都是傻X。
安老师年轻的时候,女孩儿们要面对的大环境比现在糟糕很多,安老师一路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实打实是个女强人,想法当然和很多保守的家长不一样,自小就对秦蔻进行了充分的两性教育,言情小说可以看,但不要尽信;恋爱可以谈,但不要瞒着家
里。
很多孩子的父母,嘴上说着“不要瞒着爸妈”、“和爸妈交心”这样的话,实则孩子一说起自己的事情,不是训斥就是埋怨,久而久之,孩子在外头出了什么事,在家都不肯说,错过了最佳的补救时间,等到父母发现的事情,事情都大到无法收场了!
秦蔻家不一样,秦蔻的爹妈都是非常讲理、也非常在意育儿的人,真正的践行了什么叫“和孩子做朋友”,所以秦蔻自小就喜欢和爸爸妈妈絮絮叨叨地讲自己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初中高中时,她谈了几个男朋友,安宁老师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许多两性知识都是安老师反复告诫教育过的。
秦蔻上大学的时候,安老师更是注意与她谈心,因为秦蔻大学的时候开始玩乐队了,还去过好几回音乐节,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地下乐队圈子……啧,那些什么摇滚老炮,于男女关系上可都不是什么好鸟,个个都喜欢忽悠年轻小姑娘,还有那什么骨肉皮、果儿文化……文个屁!都是用自己优势地位去乱搞的遮羞布,垃圾!
秦蔻也很让人放心,那些人是连一眼都没看过。
总而言之,安老师是不太担心秦蔻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女儿二十七,不是十七岁,干不出那种什么轰轰烈烈为爱抛弃一切的事情,她之所以要提这么一嘴,就是再提醒她一下。
说完了正事,秦蔻躺在外婆的床上,拍着因为吃饱了而略鼓起来一点的小肚子,祖孙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
外婆说:“你妈最爱吃那种花样子的馒头,上回我在家,弄了个鱼龙馒头,蔻蔻看见没,你妈妈都舍不得吃呢!”
秦蔻想了想,狐疑地说:“……那个是鱼龙么?”
看起来是个四不像。
外婆:“那可是外婆我自己创新的花样!”
秦蔻立刻:“wow,好棒!”
S省是面食大省,蒸馒头都是小菜一碟了,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那馒头都是捏成各种造型的,秦蔻觉得这已经属于民间艺术的范畴了。
安老师笑起来,外婆又掰着手指头数她的宝贝女儿喜欢吃的东西,秦蔻听了一气,忽然扭头对安老师说:“妈妈你都没提过我喜欢吃什么,你是不是不记得了!”
安老师:“…………”
安老师无情吐槽:“你最喜欢吃方便面,有什么好说的。”
秦蔻:O-O
……说、说的好像也是啊。
秦蔻讪讪地摸着自己的肚皮,海豹翻身,不说话了。
三个人一直聊到晚上十点多,秦蔻消食都消完了,才慢悠悠地拍拍肚皮,说:“好啦,该回去啦!”
说着就从床|上跳下去开门。
……结果就看见了惨烈的酒桌战场。
陆小凤的两只眼睛都成蚊香眼了,一点红倒是看起来很冷静,行走坐卧皆有章法,但是身上烫得要命,耳根子也红透了,瞧见秦蔻出来了,一双眼睛便眨也不眨地黏在她身上,连要遮掩几分都忘了……
秦蔻:“…………”
秦蔻去看她爸爸:“这怎么回事啊?”
秦爸爸相当无辜,说:“……我还没发力,他们就倒下了。”
秦蔻:“…………”
淦!忘了他们来自还没有高度白酒的年代了!!
第104章 34【二更】
是了……其实他们都是来自没有高度烈酒的年代,喝的烈酒再烈,酒精度数不会超过二十,前一段时间,原随云就是跪倒在果汁味超级浓的烈酒之下的……
对了,当时十分默契、联手把原随云灌到差点酒精中毒的楚留香和陆小凤,其实他们喝的是果汁,不然估计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而秦爸呢,他是生意场上的人,在装修行业摸爬滚打几十年,那个酒量叫一个恐怖如斯,虽然近些年不怎么喝了,但是今天兴致高,还特地讨了老婆的喝酒许可,结果……一瓶还没喝完……
陆小凤喝酒本来就有个毛病——他喝酒喝得总是又快又急。
这毛病再喝黄酒、青梅酒、百花酿的时候并不太致命,但是一旦换成了高达五十二度的烈性白酒,这种习惯就让他很容易倒下了。
一点红呢,他大概是出于一种做任务的心态来陪老泰山喝酒的,却不想这酒简直跟剧毒一样,况且他喝酒不上脸、本身脸上又没什么表情,以至于显得游刃有余,秦爸爸自然误会他是个千杯不醉,再加上秦蔻家祖孙三代那一样的审美,导致秦爸对他相当的热情……
花满楼好些,他自知酒量不怎么样,喝了几杯就敬谢不敏了,傅红雪也完全正常,因为他没喝。
楚留香,一个真正的千杯不醉!
他与秦爸爸相谈甚欢,举杯畅饮,兴致也不错,酒过三巡之后,便觉得浑身发热,于是原本的西装马甲也脱了,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三颗,蜜色的皮肤之上沁出一层薄汗,连额前也有了几缕碎发,难得有了一种不那么游刃有余的反差感。
秦蔻:呆滞.jpg
秦爸:无辜.jpg
秦爸:“蔻蔻哇,听爸爸解释……”
秦蔻冷静地说:“你先别说话,等等。”
秦爸:“嗯?”
秦蔻冷静地掏出手机,然后迅速地拍摄了醉酒限定款的侠客们。
陆小凤!看我今天不把你的这张照片做成表情包,明天你醒了就拿来嘲笑你,哈哈哈!
阿楚哥瞧见秦蔻居然第一反应在拍照时,忍不住失笑,顺便举起一个V字手势,对着她的镜头爽朗一笑,露出一口闪亮
白牙。
秦蔻:(*/w\*)
完全清醒的傅红雪:“…………”
蔻蔻姐的性格真的是……天底下独一份的……
哦,不对,她的性格和陆小凤其实蛮像的。
秦爸:“咳咳,这个,要不今天就到这儿?”
秦蔻:“嗯嗯,那我们准备回去了。”
外婆:“…………”
外婆阴沉地对秦爸说:“小陆说好要带我飞一回轻功的,你把他灌醉干嘛。”
陆小凤晕乎乎站起来:“没关系,外婆我们走……”
秦蔻赶紧制止他企图酒驾的行为,外婆重重地拧了一把秦建国先生的胳膊,安宁老师冷飕飕的眼刀不停往秦建国先生的身上戳,秦建国先生汗如雨下,说:“啊呀,蔻蔻要不要爸爸送你一程。”
秦蔻表示嫌弃:“你喝酒了,别给我裹乱行不行,还多占我车上一个位置,去去去!”
秦爸爸:“你对爸爸说话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任由秦建国先生控诉,秦蔻无情地把他推回门内,砰得一声关上了门,楚留香扶着陆小凤上了车。
一点红倒是真挺绷得住的,到现在为止行走坐卧都很正常,就是显得格外的……乖。
虽然他平时也总是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但像现在一样,被秦蔻乖乖地拉着手,眼睛直勾勾地垂头看着她,说什么做什么的样子却是……有点呆、有点乖。
秦蔻捂着嘴笑,又踮起脚尖,伸手去摸摸他的头发,一点红垂下脖颈,低下了头,叫她揉弄得更顺畅一点,像一只吃了毒蘑菇发呆中的大公狼。
秦蔻把大公狼塞进车子里,自己坐上驾驶座,开车回家。
回到家,已经十一点过了。
陆小凤一直躺尸中。
秦蔻拿出油性笔,在他脸上画乌龟。
楚留香:“…………”
傅红雪:“…………”
花满楼:“…………”
一点红:沉默.jpg
花满楼失笑:“……你在陆小凤脸上做什么呢?”
秦蔻:“做好玩的事情!”
然后顺便又把陆小凤摆成各种姿势拍照——当然
了,陆小凤虽然体型不大,身材修长,但他的肌肉密度显然很大,体重是绝对不可能轻的,凭秦蔻的力气其实没法搬动他。
她是指使花满楼和傅红雪这两个清醒人来帮忙的。
傅红雪:乖乖听话.jpg
花满楼:( ̄▽ ̄)”
隐藏乐子人花满楼表示非常乐意帮忙!
秦蔻拍照拍了个爽,预备着今晚就把表情包都做出来!
她窸窸窣窣地和花满楼咬耳朵:“他的酒品很好啊,你看,喝过酒睡的。”
花满楼淡定地说:“还没到时间。”
秦蔻:“?”
秦蔻:“什、什么时间?”
花满楼继续淡定且有经验地建议她:“我记得排练室是专门做了隔音海绵的吧?不若我同红雪一块儿,把他先送进去?”
也许是为了应景、也许是时间突然到了陆小凤诈尸的点儿,他忽然跳起来大声唱:“哦哦,不过是第三年的见异思迁,你就原谅我吧~”
花满楼说:“看,现在到时间了。”
秦蔻:“…………”
居然还是老二次元神曲!陆小凤你究竟已经探索到哪一步了啊!
不寒而栗,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不过让人更值得吐槽的是……
秦蔻扭头问花满楼:“这是数来宝么?”
花满楼问:“数来宝是什么?”
没听过的新名词。
秦蔻手上比划比划:“一种民间艺术,似乎是起源于乞丐乞讨的时候说的词。”
花满楼眨眨眼,歪歪头,相当纯良地问:“你觉得他唱成这样,去当乞丐能讨到钱么?”
秦蔻:“我觉得其实可以,比如说他就站在某家店门口去唱,不给钱就不走,你看……就像那种古惑仔砸店毁人家生意一样嘛,给保护费。”
花满楼:“唔……说的在理。”
陆小凤跳起来:“我……我只是醉了,我没死!……你们两个……当着我面!在干嘛……!”
秦蔻:“…………”
不是,你这台词好奇怪啊,能不能不要搞出这种好像当面NTR一样的台词。
二十七岁的、黄色废料不
知道看了多少的秦蔻小姐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甚至还打了个冷颤。
花满楼这种正经人当然没get到这里头的意思,他勾唇一笑,揶揄陆小凤道:“所以陆大少现在是打算在我们阿蔻这里收保护费么?”
陆小凤冷笑着戳花满楼的肩膀。
花满楼也不理他,微笑着就把他拖走了,陆小凤一边被拖着走,一边还在叫嚷:“蔻蔻!你刚才对我干什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你是不是拍照了?不许拍照!”
秦蔻不理会他,帮着花满楼一起把他拖进房间去。
傅红雪没喝酒,但在酒桌上坐了几个小时听人聊天,自然而然身上沾着酒味,于是自去洗澡。
一点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坐在沙发上,难得背没挺得那么板正。
他的确是大意了!
秦蔻之前也提过白酒,不过也就只是提了一嘴,他喝酒完全是出于以前的训练,平日里自己并不贪杯、也不爱这东西,秦蔻家里藏的又都是各种精酿啤酒,那个劲儿与他从前喝的东西差不多或者更高些,但……今天那个,未免也太夸张了。
然后老泰山还对他非常热情。
喝酒不上脸的一点红:“…………”
真是令人感到沉重的热情。
秦爸不是那种死灌人酒的类型,他只是说到动情之处,情之所起,便举杯邀他共饮,但这酒实在是堪称剧毒……他不忍拒绝,便舍命相陪,也得亏有楚留香相助,他一点红现在才能有命在。
脚步虚浮、脑内飘飘,连自己手脚的肌肉,似是都无法完全的控制,若非极力稳住身形,装作镇定,恐怕他现在比起陆小凤,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当然他是不会唱歌的。
不过若说他完全喝醉之后是什么样子……那他自己还真是不清楚,其一乃是因为他不基本上是需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其二也是因为……也没有可同酌的友人。
一壶酒,二人同饮,便是甘霖,但倘若一人独饮,恐怕难以下肚。
他揉着太阳穴,挣扎着起身,想要到厨房里去,弄上一点酸汤,喝下去醒醒酒。
楚留香失笑,伸手一按,就把他又按回沙发上了,道:“得,你还是别忙活了,我去吧。”
一点红有点茫然地抬头看他,哑声道:“你……”
楚留香一边挽起自己的衬衫袖口,一边微笑着说:“你莫不是以为我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连个醒酒汤都不会煮?”
以前他还真不会,但在秦蔻的家中,他当然也偶尔会去下厨房,给自己加加餐什么的,一碗简简单单的酸汤,他也瞧过秦蔻去做,现下去做,没什么问题。
一点红道:“不是这个,你……”
楚留香好整以暇:“我?”
一点红古怪地问:“……你的酒量居然这般好?”
楚留香酒量好这件事他之前就知道,也晓得他年少时,经常与姬冰雁、胡铁花、高亚男等人彻夜痛饮,但问题是……大家都是从一个时代来的,都没见过这种剧毒一般的高度白酒,他也适应得太快了吧?
楚留香神神秘秘地笑了,又一指自己为调鸡尾酒而买回来的一堆基酒,一点红盯着那堆基酒看了半天,啧了一声,不说话了。
楚留香扬声问:“蔻蔻,小陆要不要醒酒汤?”
秦蔻还没说话呢,房间里就传来了陆小凤的声音:“我不要,我没醉!”
楚留香勾唇一笑,悠然道:“那看起来就是需要了。”
说罢,顺手拎起了围裙,钻进了厨房。
一点红靠在沙发上,忍不住勾唇笑了一下,继续伸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吱呀一声,陆小凤和花满楼卧室的门开了,秦蔻从里面走出去,一点红霍然抬头,目光就凝在了她身上。
秦蔻穿着件黑色的吊带裙,出门的时候,头发还整理成了一种颇具心思、漫不经心的软蓬披肩发,回来的时候就怎么也保持不住那个范儿了,于是她索性用皮筋在脑后扎了个低低的丸子头。她耳朵上挂了两个大大的五角星耳环,随着她过来的动作一晃一晃的,上头都是水钻,在灯光之下一闪一闪、亮晶晶的。
秦蔻笑着扑过来,又在一点红面前站定。
一点红坐在沙发上,抬起头,看着她垂下看他的眼神,哑声道:“蔻蔻。”
他的蔻蔻叹了口气,一脸不忍心,抱怨着说:“我爸爸真是……坏东西!怎么可以灌你酒呢?”
一点红直
勾勾地瞧着她,说:“与秦伯父无关,是我自己……酒量不行,非要逞能。”
她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问:“难受么?”
一点红道:“还好,你莫担心。”
秦蔻唔了一声,没说话,伸出一只手来,用拇指摁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地帮他揉弄了起来。
一点红惬意地吐出了一口气,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秦蔻衣服上所特有的那种香气就钻进了他的鼻腔里,他的胸膛忽然剧烈地起伏了几下,又忍不住盯着她瞧、仔细地瞧。
一点红忽然伸出手,就保持着这个姿势,搂住了她的腰。
棉质的吊带裙柔软干燥,带着她衣柜里香水的淡淡味道,柔软的布料在他滚烫的手臂与她肉感的腰肢之中被挤压,挤出了一道一道的褶皱,在褶皱之中,似有同样被这力道所从身体里挤压出的情与欲,又诚实、又拐弯抹角地流淌着,秦蔻就站在他面前,忽然也伸出了自己的双手,抱住了他。
一点红深深地叹息着,明明很不好去控制自己手上肌肉的力度,偏偏要这样箍着她的腰身,然后再慢慢地去调整自己的呼吸,尽力克制着自己不要太兴奋。
他的蔻蔻闷闷地笑起来,不怀好意地问:“你这是打算要酒后……乱性?”
一点红:“…………”
一点红的反应有点慢,想事情想得却很认真,他脑内尽力地回想了一下自己见过的、真正烂醉如泥的人,半晌,才低低地回答:“真正醉死的人……没那个能力。”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笑得浑身都在抖,被一点红闭着眼睛,用力地抱住。
她问:“那你醉死了么?”
一点红闭着眼睛,在她柔软的怀抱之中摇了摇头,哑声说:“……没有。”
秦蔻长长地嗯了一声。
半晌,一点红尽力地调整着呼吸,僵硬的双臂慢慢地放开了她,脊背一松,整个人就陷入了柔软的沙发靠垫之中,避开她的目光,说:“时候不早了,你……你早点去歇着吧。”
他倒是很少有这么放松……不,或者是狼狈的时候。
身上的黑色T恤有点皱了,拉得不是很端正,坐的也歪歪斜斜的,头歪在一边,惨白色的脖颈之上,黏着漆黑的
碎发,似乎是因为出了一层薄汗的缘故,眼神有点涣散,就这么靠着,胸膛无力地起伏着,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一样。
秦蔻没头没脑地说:“我爸爸真厉害。”
能送给她一个限定版红哥>w<~~
而且限定版红哥,真的让人……好想啃一口!
秦蔻就若无其事地坐在了他旁边,若无其事地把腿都缩在了沙发里,若无其事地靠在他肩头,抱着他一只手臂摇一摇,一点红反抗不得,歪在沙发里。
楚留香端着醒酒汤走出来,对秦蔻说:“我去拿给小陆,红兄这头就拜托你了。”
秦蔻:“嗯呢。”
楚留香朝她微微颔首,端着碗去陆小凤那个屋子了。
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分寸。
小孩子才会觉得两个朋友之间谈恋爱是一件要去起哄打岔、吵个不停的事情,真正心思成熟的成年人只会心照不宣,令彼此都舒服。
秦蔻端起碗,吹吹酸汤,递到一点红唇边。
一点红垂下眸,盯着那个勺子看,复而又笑了笑,乖乖含住汤勺,喝下一勺醒酒汤。
秦蔻心中一动,放下汤碗,拉住他的衣角撒娇似得晃一晃。
一点红抬眸看着她。
秦蔻说:“红哥……”
然后双眼亮晶晶地扑过来抱住他,一点红抱秦蔻抱了个满怀,她蛄蛹蛄蛹着蹭上来,他的胸膛就又剧烈地起伏起来,秦蔻凑过来,要亲亲他的嘴角,一点红却忽然猛地转头,一把推开了她。
秦蔻:“???”
秦蔻瞪着他。
一点红挣扎着站起来,去秦蔻的零食柜里翻了东西出来。
被无情推开的秦蔻莫名其妙,气鼓鼓问:“你在找什么?”
一点红说:“口香糖。”
秦蔻:“嗯?”
一点红眼神涣散地又站起来,胡乱地撕去外层的包装纸,把口香糖塞进嘴里,嘴里含着东西,说起话来显得有点口齿不清晰、却又格外有一板一眼的认真:“有酒气……怕委屈你。”
秦蔻:O-O
秦蔻:o(*////▽////*)q!
第105章 35【一更】
认认真真地嚼吃口香糖,换来了一个薄荷酒味的亲吻。
这个吻由秦蔻而起,由秦蔻结束,一点红被她拖到沙发角落里坐好,然后她又跳进他怀里,自顾自地享受着他炽烈而极其克制的爱意。
浅尝辄止,秦蔻坐在他怀里,眯着眼,又舔了舔自己的唇角——上头还余了一点甜丝丝的薄荷味和无法掩盖的酒气。
一点红双眼迷蒙地瞧着她,语气有点低哑道:“时候不早了,你……你该歇着了。”
秦蔻点点头,说:“好哦。”
然后从他怀里跳起来,转身就走,看都不看他一眼了。
一点红:“…………”
他垂下头,伸手去摸自己的嘴唇,又有点失神地瞧着自己的手指看。
一个剑客,当然最熟悉自己的手。
手掌与虎口的每一寸茧,都源自他的闻鸡起舞、起早贪黑,那手掌上的一道道剑痕一般的掌纹,源自他的心窍,源自他充沛的杀心与热血,他的手指甲一直都修剪得很好,短而洁净——这样一只手,任谁看了都明白是顶级剑客的手。
顶级剑客,手就是剑意的延伸,一点红以精准的控制与准确迅捷的出剑而闻名,他的手永远都是干燥而稳定的,对力道的控制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但他的手此刻却在微微的颤抖着。
倘若还在江湖,他只怕自己是离死不远了。
但这里不是,这里是炎热而潮湿、如同蒸笼一般的X市,这里是凉爽而舒适、沙发上好像有结界的屋子,这里还有甜蜜、热情和美丽的……女朋友。
一点红从来不知晓,原来人快乐到极致时,心脏是被攥紧的,身上的肌肉会不自觉的兴奋抽动,连手指尖都好像是酥麻的,在微微颤抖。
秦蔻站在楼梯口,忽然扭过头来,对他说:“你不送我上去么?”
她故作镇定、故作严肃地教他:“别人家的男朋友都会这样子的,红哥你第一次交女朋友,要学着点!”
一点红痴痴地瞧着她,乖乖地站起来,好像是咽喉上被扣上了枷锁一般,一步步地走到了她身边,哑声道:“我来了。”
秦蔻拉住他的手,他反
手握回去,两个人就这么手牵着手,一同走到了楼上。
一点红送她到了她的卧房门口,就再也不敢往进踏一步了。他伸出手,在秦蔻侧脸上抚了又抚,又没忍住伸出手臂,将她揽入怀中,一只手扣着她富有肉感的腰肢,另一只手轻轻抚摸她软蓬蓬的长发,过了好一会儿,才极为不舍地放开她。
他沙哑地道:“你……你歇着吧,我走了。”
话虽如此,他的步子却是一步也挪不动。
秦蔻也倚在门口不走,吊带裙的腰带都松开了,她低着头,用两只手绞着自己的衣带,不说话。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慢慢地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足足转了几个小周天,才舍得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又说了一次:“我走了。”
秦蔻抬头,凑过来,又在他侧脸上啾了一记,用一根手指勾住他的一根手指,拖长声音说:“……真的要走么?”
这样的话语,含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深深陷入爱情之中的人,往往极为敏感,爱人的手就像是一根用来逗弄猫咪的羽毛棒、亦或者是一根长满了倒刺的钢鞭,要么让人愉悦、要么让人鲜血淋漓。
把自己的感官全然的交给另一个人去掌控,无疑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一个真正陷入爱情的人,绝对是无助而又容易激动的,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场感官豪赌,真正有勇气的人,才能站上这个赌桌!
而他什么都不明白、什么都不晓得,就这样茫然而懵懂的,把控制自己身与心的钥匙交给了她,被迫承受着在二十多年的人生之中从未品尝过的、极其甜蜜的折磨。
在折磨之中,他的头脑愈发昏沉,只朦胧地想到:她想要我留下来。
但是不行、不行……他不能这么对蔻蔻。
他不能孟浪,他不想做一夜风流的蠢事,不想不负责任,况且今夜,他喝了酒,太过于兴奋,那些隐藏在本能里的,属于兽类的撕咬本能好像要冲出来,他想用最热烈、最残酷的法子去表达他的爱意,所以不行……他害怕控制不住,会伤害到她。
最后,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炙热的、带着酒气与薄荷香味的叹息,站了良久,低声嘱咐她早点休息,慢慢地转身走了。
秦蔻倚在门口,
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一根手指卷着自己的头发玩儿——她的头发本来是团了一个小团子在脑后的,和红哥这样那般闹了好一会儿,皮筋什么时候掉的都不晓得。
她心想:唔,明天要去买点东西藏在抽屉里,红哥这种没经过事儿的古代人,估计根本没机会、也没概念去明白XX套是什么东西,还得是她!靠谱!喵喵喵!
关上房门,扑倒在被窝,思维又发散到了更加过分的地方:唔……所以要买哪一号呢……?要、要问他么?
秦蔻:o(*////▽////*)q
秦蔻脸往被子里一蒙,嘴里发出了不可名状的呜咽声,感觉自己像个拐带纯情古代侠客的现代邪恶女巫!
邪恶女巫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蛄蛹蛄蛹,唇角忍不住越翘越高,脸上有点烫,又噌的一声爬起来跳下床,愉快地哼着小曲儿卸妆洗澡去了。
痛痛快快地洗了澡,把头发细细地吹干,换上棉质的新洗家居服,家居服是优X库去年款的T恤,洗了好多好多回,越洗越柔软,都旧成什么样子了,因为穿起来太舒服了,所以一直舍不得换掉。
被子也很柔软、枕头……枕头不柔软,枕头是荞麦皮的,秦蔻自小就认枕头睡觉,上大学的时候就抱着这个外婆做的荞麦皮枕头去宿舍,大学毕业又抱出来,抱到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家里,荞麦皮枕头躺起来和乳胶枕差别非常大,头在上面蹭一蹭,能听到枕头里沙沙的摩擦声。
不知道红哥现在在干嘛呢?
她百无聊赖地想道。
然后立刻就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私聊界面。
我拍了拍一点红
关中悍匪coco:红哥在干嘛o(*////▽////*)q
过了十分钟,没有回复。
哎呀,已经睡着了么?
好叭……
百无聊赖的秦蔻打开群聊,开始骚扰。
我拍了拍海拉鲁第一街溜子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这是什么东西!
关中悍匪coco:连你都没发现这个功能,啧啧啧……话说回来你醉的那么厉害还没睡啊?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我是醉的快醒得也快,好了你快说这
个东西怎么玩。
关中悍匪coco:你双击下我的头像。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跳起来拍了拍我的膝盖,HP-1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跳起来拍膝盖,你……
关中悍匪coco:嘻嘻!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快教我!
关中悍匪coco:你就balabalabala…………
五分钟后。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快拍拍我!
我拍了拍海拉鲁第一街溜子,叫了一声亲爸爸。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啧,伦理梗,真过时,你好土啊。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哼(ˉ(∞)ˉ)唧
关中悍匪coco:自制表情包.jpg
关中悍匪coco:陆小凤惨遭改名陆小猪,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表情包当然就是她今天拍下来的珍贵素材了!把睡得二五八叉的陆小凤鼻子往上一推,那就是了。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呵呵,你真无聊。
关中悍匪coco:告诉你个秘密,是七童提的建议,我实施的。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龟背竹公子,花满楼,她挑拨离间,你管不管。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是我提议的没错
龟背竹公子:(* ̄︶ ̄)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我终究是错付了。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贾嬛哭喊.jpg
关中悍匪coco:嘶……贾嬛传,你这涉猎范围挺广的嘛!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你当我是谁?
关中悍匪coco:是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四条眉毛陆小凤是也(撒花)(撒花)(撒花)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我是一头猪!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疯起来连自己都骂,厉害厉害。
关中悍匪coco:@雪雪喵(=OwO=)小傅睡了么?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他把群聊屏蔽了。
关中悍匪coco:可是他把我设成特别关注了呀,我发消息他会听到的~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雪雪喵(=OwO=)你好偏心!陆大哥好伤心。
关中悍匪coco:小傅真的睡了呀,作息好健康,好自律。
宁静致远:一会儿没看手机,这么多消息。
关中悍匪coco:咦,楚哥你还没睡呢?
宁静致远:你是想问我没睡,还是想问旁的什么人没睡?(可爱)(可爱)(可爱)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看穿一切.jpg
关中悍匪coco:啊呀!不和你们说了!
秦蔻关掉群聊,又点开楚留香的私聊界面。
关中悍匪coco:阿楚哥,红哥已经睡了么?
宁静致远:没呢。
关中悍匪coco:他在做什么!都不回我消息o(TwT)o
宁静致远:喏,浴室里冲澡呢,热水器可没声音,你要不要来猜猜他干嘛呢?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w\*)
宁静致远:所以你对他干嘛了?
关中悍匪coco:没干嘛呢。
宁静致远:啧,小情侣啊~
宁静致远:看透一切.jpg
关中悍匪coco:哎哟喂,咱们阿楚哥怎么这么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哇!风流哇~倜傥哇~让少女夜不闭窗哇~你说,老实说,交往过多少女朋友?老楚啊,懂不少哇!
宁静致远:……我就多余侃你一句,饶了我吧大小姐,快快收了神通。
关中悍匪coco:少废话,老实交代!
宁静致远:啊,红兄出来了,谢天谢地,阿弥陀佛,在下去也!
关中悍匪coco:………
秦蔻盯着手机,果然看见一点红立刻回复:刚刚在洗澡。
关中悍匪coco(备注;蔻蔻):啧,洗澡这么久哇。
一点红:…………嗯。
蔻蔻:用凉水冲澡小心着凉哦~
一点红:……楚兄真多话。
蔻蔻:美少女探头.jpg
一点红:明天想吃什么?
蔻蔻:你现在这么问我,我也不知道哇。
一点红:我算是明白天下最叫人烦恼的问题是什么了。
蔻蔻:宇宙的尽头在哪里?我到底是谁?明天到底吃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在家吃火锅?
蔻蔻:好哇,不过你怎么突然想到火锅?
一点红:秦伯父说……你小时候馋火锅馋哭了。
蔻蔻:…………
蔻蔻:他什么时候说的?
一点红:晚上喝酒的时候。
蔻蔻:完蛋!那大家岂不是都知道了,呜呜呜呜我的形象!
一点红:……没事的。
一点红:摸摸.jpg
蔻蔻:哇呜,红哥你都会用表情包了~不过这件事我还是和他没完!毁我形象,必须付出零花钱的代价!
然后就是五分钟没话说。
一点红是因为在吹头发,秦蔻是因为她跑去刷微博了。
五分钟后。
蔻蔻:【分享链接:武侠小说里的春天的那种药真的那么厉害么……】
蔻蔻:所以江湖上真的有这种东西么?
一点红:没听说过
蔻蔻:我猜也是。
一点红:我去问楚兄,他见识广。
蔻蔻:…………
蔻蔻:……你(欲言又止)(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调情调到一半被异常认真的男朋友给梗住了怎么办哇!
一点红:(语音消息)蔻蔻怎么想起问这个?
是楚留香的声音,还夹杂着大橘异常稳定的打呼声,声音不太近,看起来距离收声的手机有一点距离。
秦蔻都能猜到肯定是楚留香懒洋洋躺在床上,胸口趴着大橘,闭着眼睛,一点红摁着语音键,让他回答的。
蔻蔻:(语音消息)这不是在微博看到了,好奇嘛,所以真的有这种东西么?
一点红:(语音消息)我只在一个地方听见过这种玩意儿。
秦蔻来兴趣了,好奇地对着手机问:“阿楚哥,是什么是什么!”
手机那头传来楚留香幽幽地声音:“男人的嘴里。”
秦蔻:“……”
秦蔻:“…………”
秦蔻呵呵冷笑:“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是吧。”
手机那头的楚留香:“正是如此。”
然后还夹杂着一点红一声不轻不重、颇为嫌弃的“啧”。
秦蔻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得在床上蛄蛹蛄蛹。
笑完,在微信上和红哥道了声晚安,然后把手机调成了睡眠模式,关了灯,在被窝里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抱着抱枕,闻着身上香香的沐浴露味,慢慢睡着了。!
第106章 36【二更】
第二天一早,出门去超市。
火锅这种食物,难点与痛点全在底料上。X市的火锅店当然同全国的大多数城市一样,多数都是连锁店,味道大同小异,海X捞已经算是很好吃的了。
之前她去山城旅游,去解放碑拍完照后,就一路晃悠到了江边,去看从大桥下面轰鸣而过的地铁,上上下下地走了好多楼梯,见到了很多火锅小店,像苍蝇馆子一样,招牌都很旧,露天摆放着桌椅,三三两两的人踩着拖鞋,穿着宽松的大短裤坐着喝啤酒吃火锅,每一家店的味道都不一样,各有特色,唯一的相同点在于——好吃,每一家都好吃~
然后半夜出门,拐到一条小巷的时候,就看到了某家火锅店的老板正在炒制第二天用的底料,那么大一个锅,手里用的锅铲真的像是锄地用的家伙事儿一样大,还要嘿哟嘿哟的喊……如果多几个人一起炒,总觉得要喊起劳动号子来。
那种极其丰富的调味品被翻炒熟所散发出的香气,让整座城市都被浸没在一片热烈的香风辣雨之中。
嘶溜~
所以秦蔻总是时不时就想去山城玩。
她踩着人字拖,嗒叭嗒叭地走在超市的货架中间,悄悄抬眸扫了一眼一边推着购物车的傅红雪。
另一边是她新鲜出炉没几天的男朋友。
像她家这样的普通人家吃火锅,哪有什么痛点可言,底料就是来超市买两袋,什么草原太阳、红66、海X捞、川崎……之类的,回家锅烧热了往里头一倒就是了。
就是需要早起去买菜,早一点买,买新鲜的,中午一切,就可以下锅了。
采购的工作一向都是一点红在做的。
但吃火锅要买什么配菜这件事,七零八落、十分麻烦,所以昨天晚上一点红在微信找她,问她要吃什么,先列个单子出来。
秦蔻:“…………”
秦蔻保证:“明天我们一起去吧!我会早起的!”
于是第二天八点就起来了。
八点,正好又碰上傅红雪在露台练刀。
八点的时间点,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顶楼露台的温度不低,秦蔻倚在露台门口,手里端着杯冰美式喝,围观一
下顶级刀客是如何练刀的。
说来其实很枯燥,傅红雪一身黑衣、立在原地、目不斜视、一动不动,秦蔻睁着大眼睛暗中观察,感觉自己看不明白。
身边有人说:“他在调整呼吸,以达到人刀合一的臻境之中。”
这人也刚起,语气懒懒散散的、又有点低沉沙哑之意,并不掩饰自己的睡意。他走起路来也总带着股慵懒的味道,靠在了露台大玻璃推拉门的另一侧,懒洋洋地舒展身体,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连手指尖都舒展开来,显然惬意极了。
秦蔻喝了一口冰美式,说:“阿楚哥啊,你知道你现在这个懒腰伸的像谁么?”
楚留香头发松松绾成个低马尾,垂在脑后,勾唇一掉,问她:“像谁?”
秦蔻说:“像大橘。”
她还煞有介事地补充:“尤其是手指,你知道的吧,猫猫伸懒腰要是伸得太开心,猫爪子会开花的,你怎么也会开花。”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秦蔻软蓬蓬的长头发,忍不住伸出手,在她头顶揉了一圈。
因为常年生活在海上、对干燥柔软的皮毛有特殊爱好的楚留香满足地收回手,意有所指:“我看你才更像猫。”
她和红兄接触起来也是……楚留香总觉得自己看到一只有着漂亮皮毛的猫咪,在不停的逗弄喜欢跟着她的狼狗,这种奇怪的猫狗搭配!
楚留香腹诽了一番,又忍不住笑了笑,眼睛一抬,正好瞧见她手里的杯子,说:“这饮料……”
秦蔻说:“咖啡啊,不加糖不加奶的冰美式,要来一口么?”
秦蔻早上起来,有喝咖啡的习惯。
这习惯要追溯起来,得一直追溯到她上高中的时候,高考嘛,要好好学习,但她又是那种觉很多的人,一天不睡够八小时是真没精神,所以就一包一包的喝咖啡。
当时喝的那就是巢牌咖啡了——世界上第一个速溶咖啡的品牌,开架咖啡经典之选,以及那一股挥之不去的香油味儿。
上大学的那几年,咖啡市场还不算很火热,大学毕业之后创业,每天起早贪黑的,周围忽然雨后春笋一般的开起了好多精品咖啡店,秦蔻每天混迹在里头,后来就养成了这个无
咖啡不欢的习惯。
当然,香油味的巢牌是不行了——这就叫由奢入俭难吧。
楚留香盯着那杯黑乎乎的东西,谨慎地拒绝了。
秦蔻从鼻腔里发出傲娇的“哼”,说:“不懂得尝试新鲜事物!这可是世界三大饮料之一!”
楚留香颇有些无奈地笑了,说:“我尝过了。”
秦蔻来了兴趣:“哦?什么时候。”
楚留香道:“刚来那几日就试过了,你的冰箱里不是藏着很多冷萃咖啡么?你居然不计数?”
秦蔻:“……没事谁记那个呀!”
楚留香失笑。
他说:“我当时瞧见你喝这黑乎乎的东西,还以为是药,心中还只当你身上有什么隐疾,又不知道怎么问起。”
秦蔻:“……我总记得红哥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
楚留香又道:“不过要说起来,这玩意儿比之药汤还是好些的。”
口味虽然要么酸、要么苦、要么又酸又苦,但总比药汤子那千奇百怪的滋味要好上不少……中药它,不是一个苦字可代替的,那玩意儿,放什么药材进去,味道就不一样,楚留香长大之后就很少生病,很少喝药,但小时候有一回,那真的是……
难以言喻的腥味。
不过那是胡铁花好不容易弄来的,当时不过七八岁的楚留香简直动用了最大的意志力,咕嘟咕嘟一口喝完,强忍着想吐的冲动。
本来,喝完药汁子,要吃点蜜饯花雕压压味道的,不过那时候他和胡铁花都只是在街上流浪的小孩子罢了,胡铁花使出上天入地的本事,能找大夫开方子抓药都很不容易了,况且他那个大老粗,才想不到要弄蜜饯回来。
反正后来,成熟稳重·温文尔雅·盗帅·楚留香,其实也会耍性子拒绝吃药。
能尝尝这种和药汁子长得差不离的咖啡,已经是楚留香对现代社会表达的最高好奇心了!
……当然,咖啡没有回馈他包容的好奇心,还恶狠狠地把他创了一遍。
反正瞧见喝得有滋有味的秦蔻,他忍不住要腹诽一番,总觉得她的舌头有点问题。
不过说到舌头有问题……或许陆小凤和秦蔻是一样的,毕竟陆小凤很喜欢港式鸳鸯奶茶
,那玩意儿里头加了不少咖啡,也实在苦得很。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东拉西扯地聊着天,顺便一起围观傅红雪练刀。
傅红雪练刀其实不像武侠剧里那样,花里胡哨地上天入地、刀片子使得唰唰唰的。他练刀其实瞧起来很是枯燥,就是立在那里,闪电般的出刀,然后回鞘、再出刀、再回鞘,不知疲倦、脊背如青松。
秦蔻甚至都看不清他那一刀是如何出手的,只感觉到白光一现,刀就已经回鞘了……
曾几何时,秦蔻看过一篇文章,大意就是说古龙武侠改编成电视剧,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掉帧式打戏——书里就没有什么正经的一招一式啊!大部分描写总结起来都是“白光一现,他就倒下了”,这……时不时很像电视剧掉了一帧,然后就结束了?
秦蔻总觉得现在傅红雪就在一卡一卡的掉帧……
秦蔻:“…………”
她仔细欣赏了一会儿,品味了半天。
这玩意儿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楚留香倒是瞧得津津有味,面露欣赏之色,秦蔻却是连热闹都没得看,毕竟这属于动作极其单一的定格动画……
习武作为一门技艺本身,练习起来当然是枯燥且重复的,千百次的重复与忍耐,只为了出刀那一瞬间所划出的血线。
秦蔻问楚留香:“练轻功也是这样么?”
楚留香道:“自然如此,轻功也是功夫的一种,但凡是功夫,下盘就要稳,使轻功是全身发力,但要脚底借一个反向的力,故而初练之时,须得扎好马步。”
秦蔻忍不住问:“那我能学轻功么?”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他揶揄道:“你要学?那我拎着你扎马步去了哦?咱们现在就走,念你初学,楚大哥我放你一马,今天扎足一个小时就好,如何?”
秦蔻惨叫:“我小学的时候扎马步都是老师体罚人用的手段!不要不要,敬谢不敏!”
楚留香失笑,又忍不住手痒,上去揉了秦蔻的头发一把,秦蔻也浑然不在意,在楚留香的爪子移开之后,自己伸出爪子,摸摸自己的头顶,整理一下。
这时候,傅红雪的掉帧动画也结束了,收了刀转身慢慢往回走,浑身上下都带着炙烤(?)
的香味,鼻尖也沁出一点汗水来,就是皮肤依然苍白苍白。
秦蔻觉得他小时候肯定是个非常可爱的雪团子。
……花白凤也真够狠的,能对着一个冰雪团子下这么重的手。
傅红雪垂着头,推开推拉门走进来,瞧见这二人,也不惊讶,只微微一颔首,打了声招呼,然后下楼要去冲个凉。
秦蔻顺嘴问:“我和红哥要去超市,中午吃火锅哦,你有没有想吃的菜。”
傅红雪站定,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
秦蔻好整以暇:“嗯?”
傅红雪犹豫了一小会儿,张了张口,忽然试探着问:“……我可以去么?”
秦蔻一愣。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之前,秦蔻想尽办法,弄出个“还债”的设定来,就是为了让这个倔强又认死理的少年乖乖听她的话,结果他的确非常听话,她说什么就去做什么,就是仍然恹恹的。
今天,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出去逛超市,去采购。
是因为昨天一起和外婆待在一起么?
外婆……你好厉害>w<~~
秦蔻扬唇一笑,对他说:“当然好呀,你快去洗澡换衣服吧,我也收拾收拾。”
傅红雪抿了抿唇,轻不可见地点了下头,好像有点不自然。
楚留香翘起嘴角,走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声道:“正巧,我有想买的东西,小傅若是得空,帮我稍一点回来如何?”
楚留香这个人就是这样的,阅人无数,一眼就能瞧出旁人心中所想,他人又生的温柔,既然瞧出了傅红雪略有些紧绷,自然要引他说些旁的,好叫他精神松弛些。
傅红雪抬眸瞧着这位阿楚哥,半晌,忽点了下头,说:“好。”
楚留香又道:“快去洗澡吧,我们这位大红兄,可不耐烦等人的。”
傅红雪:“…………”
傅红雪的嘴唇又紧紧抿了起来,没说话,慢慢地走向浴室了。
秦蔻也钻进房间换衣服。
出门买菜嘛,没什么需要盛装打扮的必要,简单挑了件T恤、高腰的牛仔短裤,运动鞋,头发扎得高高的。
一点红的打扮也很日常——或许是进来的天气越来越像是蒸桑拿了,他那工装长裤和工装靴也终于穿不下去了,开始穿刚到膝盖的宽松运动短裤与运动鞋,头上带了顶黑漆漆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又带了墨镜遮住半张脸。
秦蔻评价:一看就很吸热的黑洞酷哥。
傅红雪还没来得及买衣裳——其实也不是,他是身上没带钱过来,银票是废纸,几块碎银子能顶的了什么事儿?这里的银子不值钱!
所以他也不想买什么衣裳,秦蔻提出带他去商场,他也拒绝了,除却贴身衣物之外,只靠最开始来的时候给他的那几件陆小凤的衣服换着穿。
……也就是明黄色皮卡丘。
收拾停当,八点半,出门。
这个时间还不错,能避开大清早去超市抢折扣蔬菜的老头老太太们,超市去的就是河马先生,傅红雪推着购物车走在秦蔻右边,一点红走她左边,端的是一个……左右为红?
她本来担心这两人起什么矛盾,结果一点红自与她确定关系之后,心情好得很,根本懒得理傅红雪,傅红雪盯着琳琅满目、一个都不认识的商品,也根本没心思去瞪一瞪一点红。
秦蔻正忙着往购物车里丢东西:冷冻牛肉卷、土豆、干豆皮、金针菇、小腊肠、茼蒿菜……还有待会儿要记得去外头的凉皮店里顺便弄两张宝鸭市擀面皮,那玩意切一切涮火锅还蛮好吃的~
一点红顺手补充:午餐肉、芝麻酱、豆腐乳、海带结、手擀粉……
傅红雪:盯.jpg
秦蔻瞧过来,说:“啊,这个是树莓,要吃么?要吃就拿咯。”
傅红雪说:“以前住山里时,吃过这样的东西。”
秦蔻说:“哦?是什么?”
傅红雪想了想,说:“四月泡。”
顾名思义,每年四月过头,陆陆续续的就能自灌木之中瞧见这种小小的红色果实了。
这东西皮太薄,很容易磕碰,采一兜子,下山能坏一半,他隐居山林陡峭的深处,到时没怎么见过山民采果子采到他家这么深的位置。倒是他家的老仆人,到了这时候就会去采一采,带回来给他吃,不过这样的日子也不过只有几年,那老仆人一年赛过一年的衰老,也就没心思再
去摘茅莓了。
秦蔻顺手把那一盒红艳艳的树莓扔到购物车里,又起了兴趣,问傅红雪:“说起来,你是在山林中长大的,那你们家吃不吃蘑菇啊?会认蘑菇么?”
傅红雪:“…………”
傅红雪不确定地说:“蘑菇?蘑菇不能吃,是拿来毒人的。”
秦蔻:“…………”
fine。
买了一大堆东西,正要去结账,秦蔻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推着小车走到了日用品那一边,若无其事地抓起几个包装精巧的小铁盒子,扔进了购物车。
一点红看了一眼,问:“口香糖?”
口香糖为什么放日用品区?而且口香糖盒子上为什么会写什么XL字样,这不是衣服的尺码么?
摸不着头脑.jpg
秦蔻说出霸总台词:“呵,过阵子你就知道了!”
身边一对路过的小情侣:“…………”
小情侣里的女生忍不住探究的看了一眼一点红。
Emmmm……帅是帅的,很有范儿的一男的,但他是认真的么?装纯是吧?是吧是吧是吧?
小姐姐暗暗冷哼了一声:呵,男人!!
第107章 37【一更】
去超市采购一气,除却吃火锅的各种菜色之外,秦蔻又非常快乐地把河马先生家新出的饮料都买了一遍——她的口味嗜酸,所以夏天的各色柠檬茶先来一筐子,反正今天两个精壮苦力在侧,秦蔻豪气冲天,再把什么杨梅汁呀、百香果甘露呀、洛神花乌梅饮啊,全都安排了一遍。
顺便又去补充了很多零食储备,垃圾食品什么的,就是因为重油重盐才让人快乐!
采购了满满四大包东西,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家之后,浑身被蒸的热气腾腾的三个人各自去洗了澡,一点红进了厨房去切菜,傅红雪无事可干,又看着外头那愈发恐怖的日头和温度,默默放弃了去露台练掉帧刀的打算。
正好,秦蔻冲完凉出来了,瞧见陆小凤坐在沙发上打游戏,一把夺过了他的手柄,冲傅红雪喊:“来打游戏嘛!”
傅红雪就乖乖过来了,带着大橘当抱枕一样抱在怀里。
大橘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尾巴有一搭没一搭的晃着,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根本不看到底是谁在抱它——在视线里没有楚留香出没的时候,它一直都是如此佛系,无可无不可,
但假如视线之内忽然有楚留香路过……那它估计要激动好一阵子,用各种法子企图从莫名其妙的人怀里钻出去,扑向它的阿楚哥。
就连秦蔻都不例外!秦蔻有一天抱它它居然挣扎!挣扎!再挣扎!
这可真是!把秦蔻小姐气得不行,严肃地盯着它的大脸盘子看了半天,大橘败下阵来,有气无力地蹭了蹭她,但注意力还是被楚留香吸引着走,耳朵都委屈成飞机耳了。
秦蔻:TAT
算了,毕竟能忍这家伙震天响的呼噜的人可不多,阿楚哥能做得到,那就是阿楚哥的本事。
好在此刻阿楚哥在房间里看书——他买了几本关于考古的书,正在学习之中。
陆小凤斜眼说:“你要玩么?”
秦蔻把手柄还给陆小凤,说:“你玩咯,我看一会儿。”
陆小凤:“唔!”
她还没认真看过陆小凤打游戏呢,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风格。
游戏主机与电视相连,手柄是单独
另外购买的,游戏说来也是最近的大热门,乃是老任旗下的第一头牌塞X达,放眼去看电视屏幕,满目苍翠,鸟语花香,远处是重山叠嶂、近处是热带的阔叶植物、森林的吸溜与淡淡水雾,旷野的感觉扑面而来,做得很是精美。
这游戏的主线说穿了就是骑士救公主。
秦蔻抱着个抱枕,歪着脑袋和傅红雪窝在一起,一起观察陆小凤骑士是怎么救公主的。
……然后就看见陆小凤溜鸡斗狗,不干正事,足足半个小时,哼着难听的小曲儿砍平了一片森林,连颗苹果都没落下,一股脑地搜刮干净,留下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只剩几个树桩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秦蔻:“…………”
傅红雪:“…………”
秦蔻没头没脑地说:“陆小凤,你该不会复姓波拿巴吧。”
陆小凤:“?”
陆小凤:“啊?什么?怎么都扯到法国去了。”
——他都知道拿破仑了。
秦蔻低头发微信。
关中悍匪coco:我说的是剥拿扒,是不是很应景?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
海拉鲁第一街溜子:说得在理!
陆·剥拿扒·小凤:怎么样!
关中悍匪coco:…………
继续玩耍。
陆小凤操控的骑士闲逛到了一片平原上,正巧碰见了个被怪物追着打的npc,他利落的解决了那个怪物,从npc手里换来了感谢的礼物,心满意足地要离开了。
秦蔻盯着那个npc看,忽然福至心灵,说:“等等!先别走!”
陆小凤:“怎么说?”
秦蔻说:“我有一个赚礼物的好法子!”
然后拿过手柄开始操作。
于是陆小凤和傅红雪就看到丧心病狂的秦蔻做了个笼子,把npc关进去,拿马拉着一路狂溜,去怪物的营地晃一圈晃一圈,当着npc的面杀怪物,然后这个发礼物的npc就不停地给她礼物……礼物……礼物……
秦蔻得意洋洋:“你看,他还得谢谢咱呢!”
陆小凤:“…………”
傅红雪:“…………”
秦蔻快乐地把手柄塞给傅红雪,极力地邀请他也这么试一试:“来嘛!很解压的!”
傅红雪:“…………”
傅红雪:=。=
……这、这就是人性之恶么?
***
中午吃火锅。
底料往锅里一倒,咕嘟咕嘟煮熟了事,剩下的就是把菜切巴切巴端出来了,在家吃火锅,最麻烦的事情恐怕还属洗碗,不过这事儿有洗碗机,倒也方便。
吃完午饭,秦蔻上楼,回房间去看太婆留下的笔记。
纸页已经泛黄,太婆的字端正好看,附了插图,有一本专门是记录她所见过的异时空奇异外星生物。
曾外祖母是个胆子非常大的人,她进过大橘的嘴,也去过她所引出的时空乱流的另一端……在太婆的笔记上,甚至还严谨地记载着一种可以化形为老爷车的外星机器人,以及她和这种外星机器人友好交谈,慷慨地请对方喝汽油,对方十动然拒的经历。
秦蔻:“…………”
秦蔻:=口=!!!
……这、这说的该不会是变形金刚吧!
呜呜呜呜,太婆!你就应该和硅基外星人搞好关系,让他们留下来呀,想想看,随时随地能变成什么阿斯顿马丁、劳斯莱斯幻影的汽车人,不比呼噜打得震天响、洗个澡要挠人撒泼的蠢大橘好多了!
说起来汽车人要是上路的话……额,算改装车么?没去车管所报备开改装车会怎么样来着……?总觉得炫这个酷会惹来很大的麻烦……
算了,扯远了,看点有用的吧。
别的说来也就很抽象了。
想要控制乱流,先要感受,去想每次引发乱流时自己身上的变化,试着冥想,要想得很具体,到底是要去哪里……先开始时无法控制走向,假如身边有从目标时空来的生物,那就最好不过,用这个生物来定坐标……
举个例子来说,控制时空乱流,就好像开锁一样,时空通道是锁,从目标时空来的生物是密码,而秦蔻就是捏着密码,在密码锁中输入密码的人。
当然了,密码锁是一种很简单的东西,无论输入什么,结果无非是两种——密码对了,门开;密码错了,门没动静。
但时空通道
不一样,它的结果有更多种,因为在平行宇宙之中,还有另一个维度,叫时间。
就比如说,其实楚留香、陆小凤、傅红雪,是同一个平行宇宙之下、列于一条时间轴先后的人,楚留香所在的时代,乃是在陆小凤所在时代的百年之前,那么假如秦蔻揪着楚留香当密码,在过程中稍微出了点错,有没有可能开启的是陆小凤时代的时空通道呢?当然是有的。
能开门,算不得什么非常高深的能力,秦蔻现在也有一种隐隐的、能控制这份能力的感觉,但如何精准、正确的开门、如何把门的坐标牢牢定在目标人物之上,以至于可以再次开启,这就是一门需要练习的技艺了。
秦蔻按照笔记中的说法,闭上眼睛,开始冥想。
一个小时之后,她就倒下了,累得脱力,没法继续了。
躺在床上,又复而想……阿楚哥会回去,这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在自己的时空里,有亲人有朋友,在这里就像是度了个假一样,以后最好的情况,就是有空一起聚一聚。
陆小凤与花满楼也自然是这样,只能是大家常来往,住在一起吵吵闹闹,是再不可能了。
秦蔻莫名就想到了自己的大学宿舍。
秦蔻家就在X市,大学也在X市上的,她家里好几套房子,现在住的这一套又早早就装修好了,当年就是给她准备的。大学宿舍住着再舒服,肯定也没一个人住那么舒服,但她还是在宿舍里住满了四年,因为她和三位舍友的关系非常好。
四个女孩,秦蔻和乐队鼓手王思雨都是X市本地人,王思雨一口关中话,经常脱口而出就是“聊咋咧”“烂怂”,另外两个女孩子,一个是东北人、一个是天津人,好家伙,口音极具侵略性,秦蔻住了第一个月没回家,一回家她爸爸都懵了——这又想说相声又像金链子大哥找茬的关中话到底是怎么混出来的。
当时秦爸爸的第一反应是先录下来,因为实在太好笑了。
大家其乐融融,住了四年都没红过脸,她和王思雨去排练的时候,东北妹子和天津妹子经常给她们乐队带东西吃,吉他手和贝斯手沾了光,吃了四年的小零食。
毕业的时候,在宿舍喝了一趟酒,喝到最后,大家都哭了,乱七八糟地说着什么“明年大家一起出
来旅游啊”、“结婚的时候你们都要来啊”、“现在的交通方便了想聚一聚很便利的”之类的话。
但谁都知道,这些话只是当下安慰自己的话而已,时至今日,大家渐行渐远,连同在X市、曾与秦蔻一起在乐队奋斗的王思雨,关系也没有往日亲密了。
王思雨考了公,做了公证员,前几年倒还好,因为工作清闲,还经常约着一起吃饭、也经常去秦蔻店里看演出,这二年她家里催婚,总安排相亲,于是聊天的话题经常都不太愉快。充满了对父母的微妙怨恨与妥协,秦蔻长大了,不想慷他人之慨、更不想盲目地劝人家断舍离,只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听众。
所以说,人与人的关系,缘分很重要,而所谓的缘分,便是能把性格想合的人聚在一起的“境遇”。
茫茫人海之中,你与我相遇,我们把酒言欢、纵酒高歌、不亦乐乎。
乱流就是这个境遇,而一个境遇总有结束的一天,就好比五年前毕业的那天夜里,大家都知道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渐行渐远的生疏。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无论想与不想,这是客观的规律,江湖人对此看得更开,一句“后会有期”,转头便走,来去自如,有一种极为残酷的潇洒。
秦蔻总觉得自己已经够潇洒了,但一想到这件事,心里仍然有点空空落落,再一想阿楚哥到时候可能会拱拱手和她说“后会有期常联络”,就莫名其妙地生气了。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复而又想:那红哥呢?
红哥走不走?
出于一些难以言喻的理由,她不知道怎么去把这件事问出来,心头不由的有点郁郁,瘫在床上,像条咸鱼一样,动也不动,又自顾自地去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去思考假如要把他们送回去,那是不是得准备点伴手礼?
唔……帐篷、水、太阳能发电板?带点灯啊风扇啊湿厕纸啊什么的提升一□□验倒是很好……不过他们一回去,估计会非常难以适应吧,毕竟由奢入俭难呐……
因为冥想太累了,她想着想着,居然睡着了。
再醒来时,下午三点,微信里有人找她。
陆小凤问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他预备傍晚出门探索,今天他要拉上傅红雪一起出门!
一点红笨拙地与她在微信上闲聊,等不到回复,就安静下来。
还有……王思雨?
约她下午一起吃晚饭。
哦,今天是周六来着,她有空,上次见面都两个多月前了吧。
秦蔻回了消息,两个人约了六点在赛格见面,她伸了个懒腰,继续翻看太婆的笔记,又冥想了一会儿,等时间到了五点,爬起来收拾自己。
换衣服、扎头发、带耳环、涂口红。
哦对,还要和红哥说晚上不在家吃饭了。
她开门出房间,下楼,一点红刚好准备上来问问她想吃什么,穿着一身黑的家居服,但是身上挂着她那个红白格纹、带蕾丝边的围裙,瞧见她好生打扮,他微微一怔,问:“你要出门?”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问:“晚上要我来接你么?”
秦蔻说:“好,那到时候见。”
一点红伸手,似乎想要上来摸一摸她的脸,但秦蔻今天化了妆,好生明艳动人,一点红盯着她的侧脸看……虽然他的确能看出秦蔻更艳丽了些,但身为一个钢铁直男,除了眼睛和嘴唇之外,他……着实看不出其他处的关窍。
看不出来但是不敢随便乱摸……
又不甘心,他刚与秦蔻心意相通,正是爱意最炽烈、最浓郁之时,若不是还尚有理智在,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待在她身边,至于身体上的贴近更是出于本能,即便每天都被这种甜蜜的折磨弄得死去活来的,一点红也舍不得放手。
那只伸出的、惨白而修长的手,在空中迟疑了一下,想去摸摸她的头发,但又停住了……因为一点红见过秦蔻收拾她的头发,现代女孩子的头发自然不似古代女孩子,有各种纷繁复杂的发髻,秦蔻的头发总是蓬松慵懒的卷曲着……但这种慵懒,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慵懒的。
一点红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上手摸一下。
秦蔻忍不住笑了,轻巧地抱了一下他,扭了一下身子,又从他怀里跳出来,说:“我走啦~”
一点红道:“嗯。”
秦蔻就出门去了。
一点红盯着她的背影瞧,眉头皱了起来,心道:她不高兴……为什么?!
第108章 38【二更】
六点,天光仍然大亮。
去赛格这样的大商圈玩,还是在周末的晚饭时间点,开车是不可能开车的——麻烦死了。坐地铁直接坐到商场负二层,随着人流挤上大扶梯,王思雨已经在烤肉店等着了。
烤肉店是秦蔻很喜欢的一家韩式烤肉店,与某位韩国艺人同名,据说就是那位艺人的名下的连锁餐饮品牌,店很大,秦蔻走进去张望张望,王思雨在位子上朝她招招手。
秦蔻走过去坐下,问:“等很久了么?”
王思雨说:“没,刚到,猪五花吃不吃?”
秦蔻说:“好,再要个牛五花、海鲜饼、还想吃辣炒年糕,烧酒就算了吧,韩式烧酒真的好难喝。”
王思雨:“我也觉得。”
王思雨问:“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
秦蔻放下包,从包里掏出手机放桌上,往后一靠,随口说:“就那样啦,收支平衡,亏是不亏,想赚大钱不可能。”
王思雨笑着说:“你还能想着赚大钱呢,我连想都不敢想。”
秦蔻耸了下肩,没说话。
烤肉店上菜的速度自然是飞快的,夹着炭火炉的服务员过来,热气就铺面而来,炉子上放了烤牛肉用的篦子,镂空的。
被腌过的牛五花上头洒了一点翠绿的小葱做装饰,放在篦子上去烤时,牛肉上的汁水顺着缝隙落进烧红的炭火之中,发出“嘶拉”一声,冒出白烟。
薄薄的牛肉是自助烤肉之中最让人操心的存在,稍有不慎,立刻就老了,王思雨手上拿着烧烤夹,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篦子上的牛肉,看见牛肉由嫩红往熟肉的颜色转变,滋啦滋啦啦地响着,她眼疾手快、瞅准时机,抄起烧烤夹,就把烤肉夹起来扔在秦蔻的碗里。
秦蔻夹起一片,吃掉,发出惬意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饿了,这场聚会的前二十分钟,话都不太多。
牛五花吃完之后,换另外一种烧烤篦子,烤厚切的猪五花,猪五花的油脂极其丰富,不需要在篦子上涂抹黄油,直接放上去烤也不会糊,油脂被热度煎出来,滋啦啦地冒泡,秦蔻喜欢烤到焦一点、脆一点,切成小块,蘸上酱汁,包在鲜嫩水灵的生菜
里一起吃。
特质的烤炉周边有一圈凹槽,里面一个倒上鸡蛋液、一个倒上芝士玉米,一边吃着烤肉、一边这两样东西也就熟了。
桌上的东西动了大半,两个人终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秦蔻最近的生活那是相当的丰富,只是不能告诉王思雨,只说是自己的远房二表哥们最近来X市了,在接待。
王思雨吐槽:“……二表哥……们?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
秦蔻:“哈哈哈哈哈不要在意这种小事。”
王思雨呢,近来的生活还是那样,上班、下班、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家里父母也觉得她年纪不小了,总说什么“想到你还没着落我就急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之类的话,其中道德绑架意味明显,却不能说,说了就是不孝。
她说:“我交男朋友了。”
秦蔻嗯了一声,吸了一口果汁,不是很意外:“相亲认识的?”
王思雨:“嗯。”
王思雨说:“也是体制内的,说是想找一个工作清闲的,能顾家,准备订婚,我爸妈也是这个意思。”
秦蔻:“…………这才交往多久就订婚?”
王思雨:“一个来月吧。”
秦蔻吐槽:“……你爹妈和你对象真朋克。”
王思雨苦笑了一声,没说话。
秦蔻说:“慎重点。”
王思雨:“嗯。”
这个话题就算过去了。
成年人的交往守则之中,一定有一条,用一个法律名词来说的话,就是“不告不理”,假如别人没来向你寻求帮助的话,最好不要义愤填膺地多管,多管伤感情。
然后又说起了以前在乐队时的往事,王思雨打鼓打得很猛地,而且打鼓的人,手臂力量都不错,王思雨那时候,两条胳膊上都能看出肌肉的形状,飒爽非常。
说了一气,她又有点怅然,说:“好久没碰了,虎口的茧都没了。”
说着,伸出手给秦蔻晃了晃。
她又有点感叹,说:“希望蔻蔻的店长命百岁。”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借你的吉言咯。”
王思雨说:“下周是不是有那个XX乐队的巡演?我
买了票呢,和对象一起过来看啊。”
秦蔻说:“好啊,那酒水给你们免单咯。”
王思雨笑着说了声好。
秦蔻就又感觉到了那种因为时间与境遇的不同所造成的隔阂。
吃完晚饭,两个人在商场里逛了逛,消消食,秦蔻心情不佳,于是下手买东西就格外狠,随手买了三四对新耳环,捞了条短裙。王思雨和她一起试耳环,看了一眼她手里那对低调小圆环,诧异说:“男款么?”
秦蔻说:“嗯。”
九点过,王思雨的男朋友来接她。
个头不算太高,收拾得还算整洁干净,带了个黑框眼镜,穿着T恤和牛仔裤,和秦蔻打了声招呼,握了个手,带着王思雨走掉了。
秦蔻自己在商场里百无聊赖地转悠,进一楼的奢侈品店看了一会儿包,买了个经典配色。又晃悠到负二层买了一盒包师傅的肉松小贝、一盒芋泥蛋黄酥、一盒他们黏糊糊雪贝,并一些凤梨酥之类的小东西。
一点红发消息来,问她的定位。
秦蔻说直接坐地铁回来就好,他在地铁口等她就行。
一点红回了个嗯。
秦蔻带着她买的大包小包上地铁,又忍不住心想:唔……如果完全掌握了时空乱流的话,那在告别之前,去旅游吧!远的地方因为没证件上不了动车,那近一点的地方呢?开着车去川省,看国宝大熊猫嘛!
又有一搭没一搭地想:小傅走不走……老实说不是很想让他走。
与冷漠的外表不同,傅红雪是个内心很柔软的人,他所做的一切,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而他在得知真相之后,也从来都没表示过任何一丝对花白凤的怨恨。
所以他如果回去,要怎么面对那个不堪的烂摊子呢?他会再去见花白凤么?
秦蔻皱眉。
……很不想让这种事发生,本来他心里的伤还是血淋淋的,又何苦再回去面对二次伤害呢?
或许该跟他商量一下,让他多呆一段时间。
两站地铁,到点下车。
九点多的地铁上人不少,顺着人流站在自动扶梯上,头一抬,就看见立在出站口一边的男人,带着鸭舌帽,双手插裤兜,背对着人群站着,虽然看不
见脸,因为身形实在优越,所以在人流里相当惹眼,一下子就看到了。
从他身边走过的路人也大都会忍不住多看这个绑着高马尾的黑衣酷哥几眼,偶尔有人想拿出手机拍一下,一点红就不着痕迹地避开正面,侧过身去。
秦蔻忍不住笑了,凑过去拉住他的马尾晃了晃,一点红带着墨镜,斜了她一眼,顺手把她手上的大包小包都拎过去了。
秦蔻说:“空一只手出来嘛。”
一点红嗯了一声,从善如流的把东西都提到了一只手上,把自己的左手露出来,秦蔻伸手牵住他的手,十指交握,手拉手一起回家。
手机响了,是王思雨来的微信消息,说是她男友对她开的店很感兴趣,问能不能把他拉到她家店的群里来。
维护老客户当然也是livehouse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些客人大都是有长期看演出习惯。很多时候,初出茅庐的新乐队的拼盘演出都是靠他们来“尝鲜”。
所以把这部分老顾客拢在一起就很重要,这个微信群建起来已经两三年了,店里的运营小姐姐会固定在群里发活动宣传,偶尔也发发酒水券什么的。
秦蔻无可无不可,回了个行。
一点红道:“你去见朋友了?”
秦蔻说:“嗯。”
一点红牵着她的那只手,稍微用力握了一下,秦蔻抬头看他一眼,心头一动,忍不住问:“天都黑了,你带着墨镜能看清么?”
一点红说:“没问题的。”
他垂眸瞧着秦蔻,忽然说:“你不高兴。”
秦蔻唔了一声,曲起手指,挠了挠他的手心。
凉鞋落在地上,发出叩叩的声音,今天她穿了双带着点跟的绑带凉鞋,或许是因为是新鞋子,和脚磨合得不好,脚后跟的一条绑带磨着皮肤,先前逛商场大概是因为买东西比较高兴,现在走在路上,就开始觉得难受了。
一点红耳力极佳,对人体行走坐卧的受力也精通,他平日里的注意力就总是不自觉地黏在秦蔻身上,怎么可能听不出她走路的声音不太对劲,瞥了她一眼,问:“脚怎么了?”
秦蔻说:“磨到了。”
一点红淡淡地说:“我背你。”
秦蔻就
迅速地把新买的包挂身上、把那些七零八碎地小东西塞包里,然后跳到他背上,乖乖搂住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背。
一边搂着他的脖子,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今天见朋友时发生的事情。
秦蔻说:“她以前不这样的,她以前人很爽朗的,我们关中女孩,风风火火的,辣椒一样……你看我像不像辣椒?”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老老实实地附和:“像。”
秦蔻说:“嗯……对,反正几年过去了,就……怎么说呢,是我一直没长大么?我不喜欢她说相亲的事情……很自然而然地说预备着要结婚,她有稳定的、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不能继续做喜欢的事情呢?她喜欢打鼓到底碍着谁的事情了?真讨厌。”
又说:“以前老有人问我,搞乐队有什么意义啊、有什么意义啊的,真是让人烦的要死,但我偶尔也在想……除了自己开心之外,我做的这件事到底在为什么呢?”
秦蔻趴在他背上,沉默了很久,才说:“现在有点明白了。”
人生是很艰难的,如王思雨,快快乐乐地活到大学毕业,忽然发现身边的人都变了脸,二十七岁的女孩子而已,像是保质期快到期的货物一样,被催着往出嫁,唯有提到乐队的往事和即将到来的演出时,她的语气才变成真正的快乐和期待的语气。
“真正的快乐”就是意义本身。
能在艰难的生活之中喘口气,就是意义本身。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串,忽然又闭上了嘴。
一点红问:“怎么不继续说了?”
秦蔻郁闷地说:“总觉得,我所说的这种难过,可能在你眼里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吧,你会不会觉得很琐碎?”
一点红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一下,问:“你觉得大的事情是什么,杀人么?”
秦蔻不说话,只是凑过来,在他面颊上啾了一口。
她的头发是馨香的、身体是柔软的,心也是柔软的,柔软到好似一点薄茧,就能刺痛她。
一点红忽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是夏天的味道,闷热的、树叶的味道,蝉鸣的味道和……她的味道。
他
摇了摇头,说:“琐碎,但……我喜欢听你说这些。”
琐碎的事情,琐碎而惆怅的情感,说过之后,隔一会儿可能就会抛到脑后去,这是对这个世界非常真实的体验,细到了神经末梢,对他来说,这是很新鲜的东西。
他是敏感的,但他也是麻木的,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会在残酷的江湖之中彻底活不下去,一点红自以为铁石心肠,自以为宁折不弯,但来到了这里、来到了她身边之后,他似乎……也变了许多。
他喜欢听这样琐碎的事情,喜欢她窸窸窣窣的语气,不喜欢这么热的夏天,喜欢凉爽的空调房。
二人没有再说话,拐进小区,上了电梯后,秦蔻扭动着要他放她下来,一点红不懂她怎么忽然害羞起来,只好把她放下来,两个人一起回了家,把买回来的糕点分一分,又把包塞给一点红,指使他待会儿帮忙把买回来的新耳环放在她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
一点红觉得这个要求提的……略有些突兀。
但他没细想,无可无不可地应了,只是说先去冲个凉,秦蔻说她也要洗澡,叫他待会儿直接上来就行了。
然后穿着拖鞋叩叩叩地上楼去了。
一点红顺手把她的包放一边,进卧室洗澡、换衣裳、把换下来的T恤短裤扔洗衣机里开洗,又带着她的包上楼去了。
敲她卧室的门,没反应。
他挑了挑眉,拧了一下门把手,直接开门进去了。
秦蔻家的客房里都有独立卫生间,她的卧室里自然也有,浴室的灯亮着,淅淅沥沥的水声传出来——秦蔻在洗澡。
一点红黑漆漆的双眼盯着那扇透出光亮的门看。
半晌,他带着秦蔻的包走到了她的梳妆台前。
包里塞了她新买的耳环,一点红一个一个的拿出来放在桌上,他以前没怎么注意过女人,对女人耳朵上的耳珰自然更没有研究,只觉得这些小物的确精美异常。
对了……她说装耳环的首饰盒在抽屉里。
一点红伸手拉开她的抽屉,首饰盒却不在其中,他挑了挑眉,摸不准自己该不该翻找,又忽然一眼瞧见了放在里头的小铁盒子……这是今天早上在超市时秦蔻买的口香糖?
……口香糖。
他当时发问时,还被身边路过的一个女人给瞪了一眼……那一眼瞪得他莫名其妙的,再去瞧秦蔻时,她也笑得十分意味深长。
……她在引导自己上来,瞧见这个口香糖?
一点红挑了下眉,伸手抓起了抽屉里的铁皮盒子,背面正好是一长串的说明与使用指南,坐在床边儿上瞧了起来。
结果瞧着瞧着发现不对劲,这东西、这东西分明是……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人身上的肌肉都好似已经收紧。
秦蔻轻轻说:“红哥。”
一点红霍然抬头,死死盯住秦蔻。
她刚刚洗完澡,头发半干、有点凌乱的披着,身上换上了一件新睡衣。
这件新睡衣……她以前没穿过。
黑色的吊带睡裙,丝绸质感,轻柔地裹在她身上。!
第109章 39【一更】
秦蔻毫无疑问是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她的头发又蓬又软,有点漫不经心的卷曲着,像海藻一样丰茂。
她刚刚洗完澡,因为心里藏着坏主意呢,于是也不耐烦把头发完全吹干,发尾就有点潮湿的卷曲着,十足慵懒。她今天特地换了新的洗发水,轻轻拨弄一下自己的头发,湿润的发间便传来了蜂蜜的香气,她自己都觉得香得不得了,甜蜜的美味。
这条裙子是她去年买的,真丝是很滑的,手感非常好,细吊带,领口和裙边有蕾丝花边装饰——有钱的女孩子买东西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的,喜欢、好看、感觉很带感,所以就买了,至于买了能不能有观众去看……现在不就有了么?
一点红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无,只是死死地盯着她看。
她踩着拖鞋,有点无辜地拨弄着自己的长头发,神色如常地向他走过来,短短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
……他先前没有过女人,也不了解现代的许多东西,因此他对蕾丝花边唯一的了解,就是秦蔻的那个红白格纹的围裙。
那东西倒是还引发了一次他的腹诽。
然而此时此刻,他却忽然明白了,蕾丝的装饰到底美在哪里。
这件柔软光滑的真丝睡裙的领口是V字领,上头花纹复杂的镂空蕾丝,如此轻薄而柔软地贴着她。她在左腿上也缠了一圈蕾丝……这就是全然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装饰品了,两只脚交错着走过来,颇有些聘聘婷婷摇晃的美感,牛奶般的白皙与镂空的黑一晃一晃的,像是要把自己全然泼出来一样。
秦蔻站定,立在了他面前。
衣服上有隐约的香气,是橡树苔、香根草所模拟出的淡淡海味,早在衣柜里散得差不多了,仅剩的余韵又被秦蔻的体温蒸得温热,与她头发上的蜂蜜香气、身上沐浴露的牛奶味混杂在一起,成了一种极其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女人香,丝丝缕缕、看似游刃有余,实则又急切、又热情地往一点红身上去缠。
被缠绕上香气的肌肉,已开始兴奋的抽动起来——他一直以为自己对身体的控制早已到了炉火纯青、精准无比的程度……但这几日他才明白,不可能,一个人绝不可能完美的控制自己的肉体
,尤其是在此刻,只在此刻。
秦蔻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眯起来,似乎带了点羞涩的笑意,唇角上扬,又似乎对他这样痴痴的反应满意极了,有点得意洋洋的,双颊便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酒窝来。
她用一根手指卷着自己的一缕头发玩,故意问他:“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难道我的脸上沾了什么东西?”
一点红的脸上简直连一丝表情都没有。
他的神色时常如此,瞧起来又冷酷、又薄情,叫人心里经不住的害怕。只那双漆黑而尖锐的眼睛,看起来却似乎比剑光还要更锐、比剑光还要更毒辣,就这样死死地打在她身上,一刻也不愿意放过。
他一动不动,宛如亘古不变的石雕,但石雕又怎会有如此炽烈的体温?石雕又怎么会去尽力地稳定自己的呼吸?
秦蔻昂起了下巴,使起了小性子:“你再不说话,我就不理你了,再也再也不理你了。”
一点红张了张口,哑声道:“……你想让我看这个?”
他的声音嘶哑地好似活生生吞了一口沙子,而那些沙子又把他的喉咙都给划得鲜血淋漓一样。
他说的“这个”,就是此刻正捏在他手里的那个小铁皮盒子。
很精巧的小盒子——原本。
此刻却被捏得变了形,因为他方才根本就没办法控制自己,下意识地紧紧攥住了拳头,这种铁皮小盒子不过是设计来好看的,哪有一点抗压的能力?
一点红的手修长、有力、骨力凸出,他在江湖上从不以握力出名,不能徒手捏碎石头,但徒手捏断人的骨头,却是绰绰有余的。
秦蔻盯着那个变形的铁皮盒子看,咬着嘴唇,脸有点红。
她有点害羞地点了点头,又问:“所以你看明白了么?”
一点红不说话。
秦蔻命令他:“抱我。”
他的胸膛忽然剧烈地起伏了起来。
秦蔻是美丽的女孩子、也是温柔的女孩子、更是热烈的女孩子,她就站在这里,带着浑身馥郁的女人香,带着如乌云朵儿一般的长头发,带着好似娇嗔、又好似命令的语气……但这些美好的东西,却好似一道道带着倒刺的长鞭,一鞭下去,把他打得皮开肉绽。
他只好
忍受、他只能忍受,连手指骨都已凸出皮肉,轻轻地颤抖起来。
秦蔻失望地说:“你不要抱我么?”
一点红嘶哑地挣扎:“蔻蔻,你不能……”
秦蔻自顾自地说:“你不抱我,那我就自己过来了。”
说着,她就跳进了一点红的怀里,开开心心、心安理得地伸出双臂,紧紧地抱住了他。
秦蔻:(づO▽O)づ
唔,明明皮肤白的那么冷,为什么血会这么热?为什么那种普普通通的男士沐浴露的味道会这么好闻呢?好奇怪。
秦蔻:o(*////▽////*)q
她在他怀里扭了扭,靠在他身上,问:“红哥上次说,身上烫不是因为发烧,是因为想我了……那你现在想不想我?”
一点红一动不敢动,他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在抽痛,腰腹间的肌肉抽痛得格外厉害。
他的喉头滚动着,半晌,才沙哑地说:“你知道的……我一直都很……想你。”
秦蔻噌的一声抬起头,眼神亮晶晶、湿润润:“那你看懂那个没?”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甚至……甚至都不太敢呼吸。
秦蔻试着推了他一把,他纹丝不动,就坐在原地,身子像是钢浇铁铸的一般。
秦蔻低下头,就这么窝在他怀里,咬着嘴唇、伸出手指,绕着自己的一缕头发玩儿,铁了心要等他的回答,今天绝不肯轻易放过他的。
一点红能有什么法子?
碰到这种自己又漂亮、又热情、又温柔……最重要是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他能有什么法子呢?他唯有祈求,祈求她大发慈悲,莫要再折磨他了。
他沙哑地道:“蔻蔻,我只怕……”
还没说完话,他的蔻蔻就凑过来,又快又轻地在他的侧脸上啾了一下,然后奶白色的手臂就环住了他的脖颈,不让他继续说话。
他果然就好像被掐住了脖子一样,半个字也说不出了。
秦蔻悄悄说:“红哥你别怕,我之前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的,我教你嘛……”
一点红:“…………”
一点红总觉得这话有点微妙的不对劲,他明明永远都是强势
的,永远都是傲视群雄的……但为什么在与秦蔻交往的过程之中,他的心中总有一种奇异的倒错感呢?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哑声道:“我怕……伤害到你。”
秦蔻呜咽了一声,往他怀里缩一缩,低低地说:“可是我好想你……”
一点红终于伸出了双臂,慢慢地将她抱住,他并不敢乱动,只能伸出手,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头发,半晌,才哑声道:“我只怕你会后悔。”
秦蔻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这问题令一点红卡了壳。
他也不知道,他只是想珍爱她,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只是那等来去自如的浪子,做了便是做了,再无其他,他不想伤害她,他肖想了她这么久……肖想到……甚至只闻见她发间的那种味道,整个人都会兴奋得发抖。
夏天,其实从莲蓬头里浇洒在他身上的冷水也不冷的,没有寒气、并不尖锐,只扑头盖脸地浇着他,他只嫌这水还不够刺骨,其实每一次又何尝不是他自己在惩罚自己?他只恨不得那是一场水刑才好。
此刻,水刑好似不再被需要,惩罚他的变成了另一种残酷的肉|刑,倘若可以……倘若可以……
秦蔻又试探着推搡了他一把,他忽然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向后倒去,倒在了柔软的云朵儿之中,做出一副十足引颈就戮的受刑模样,但那双眼睛……
漆黑的、尖锐的、冷酷的眼睛,饥饿的、想撕咬的、冲动的、闪着残酷绿光的眼睛。
他的呼吸声像个破漏的风箱,道:“你想好了?”
秦蔻很自然地笑了起来,说:“你到底看明白盒子上写的东西没?笨蛋。”
语气娇得要命。
一点红的面色陡然狰狞起来,脖颈侧的青筋凸起,再也无法维持平静了。
***
十二点过,天花板上的灯已经关掉了,床头柜上的床头小灯还开着,这是助眠用的灯光,自然是暖而暗沉的颜色,像一张薄薄的纱,在空调的冷气之下缓缓罩下,落在墨绿色的床单和床单上的人身上。
这个人的长头发又黑又亮,像是一把黑缎子泼洒在枕头上,又有点蓬软,她侧过头的时候,就只觉得自己是枕在一团蜂蜜味的乌云朵儿上的。
一点红精赤着靠在身后软而厚的床头靠垫之上,惬意地舒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每一处,都已得到了完全的纾解,所有的紧张烟消云散,留下平静的、富有余韵的爱意。
他那双永远冷酷的眼睛,也早已带上了如夏日雨水一样、多得要溢出来的爱意,正垂着眼睛瞧她。
她有点无力地侧躺着,面颊有点病态的酡红,这片红蔓延到耳朵,只令她的耳垂好像也是红的,她闭着眼睛,一点红能瞧见她的睫毛,长长的、氤氲的、像蝴蝶翅膀一样轻颤的。
他伸出自己惨白的手,用手背轻轻地抚过她的侧脸。
秦蔻喃喃地说:“红哥,抱…………”
一点红伸出精壮的手臂来,伸手一捞,就把她捞进自己怀里,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他的手臂放在她的腰窝处做一个支撑,秦蔻的头搁在他的肩头,整个人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绵绵、娇嘟嘟。
说起话来也娇嘟嘟的:“果然因为空窗好久了……好丢脸……”
太激动了,好丢脸TAT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
秦蔻把头埋进去,不肯理他。
他自知理亏,又不善言辞,只能紧紧地搂住她,又顺势抓过被子,虚虚地盖在她身上,轻轻抚摸她的长头发,秦蔻缓过劲儿来,嘤嘤嘤个不停,好像不好意思很害羞的模样。
但是害羞了一气,她又有点遗憾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小铁皮盒子,嘟囔道:“怎么一盒只有两个……”
一点红:“…………”
他又开始觉得腰腹肌肉抽搐了。
秦蔻趴在他怀里抱怨:“因为这个铁盒子很好看嘛……结果怎么只有两个,花里胡哨的,哼……”
一点红沙哑地道:“你还想……”
秦蔻小小声说:“又不是只有我想你……”
说着,她扭了扭身子,一点红搁在她腰上的那只手臂立刻发力,将她死死镇压住,只叹息道:“蔻蔻,别乱动。”
秦蔻说:“还不困,你陪我玩。”
他惨白色的、充满炙热血气的胸膛又开始不稳地起伏。
秦蔻又悄悄说:“我知道楼下有个二十四小时开门的无人售卖……”
一
点红立刻道:“我现在去买。”
秦蔻说:“我、我也一起去嘛……”
一点红斜眼瞧她,半晌,说:“好。”
然后利落翻身穿衣服,秦蔻瞧着他穿衣裳,在被窝里磨蹭了一小会儿,慢慢撑起身子来,又停住不动了,一点红说:“怎么了?”
秦蔻挠挠头,十分委屈:“软,没劲儿。”
一点红:“…………”
因某种劣根性在作祟,他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又柔声劝她:“你歇着,就在这里等我回来,好不好。”
秦蔻说:“不要嘛,我要自己挑!你不懂,不一样的。”
一点红:“…………”
一点红无奈叹气,说:“我帮你拿衣服,穿哪一个?”
秦蔻靠在靠枕上,说:“穿T恤裙吧,你去我衣柜里找,黑色的。”
一点红应声而去,又拿着她腰穿的那条裙子回来,她欲盖弥彰地背过身换衣服,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狼一样目光又钉在她身上,盯得她发痒。
换好衣服,两个人就在这个安静而甜蜜的夜晚里,手牵着手、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溜出门去了。!
第110章 40【二更】
门吱呀一声开了,楼道里常亮的应急灯挤进罅隙,像是一条线一样的打在屋内,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从门内挤出去,然后又反手关上门,防盗门略有些沉重的关门声在身后响起。
秦蔻的身子软绵绵的、又滚烫烫的,像是一块能挤出岩浆的海绵一样,两个人出来的仓促,这大半夜的,她又没心思收拾自己,于是发丝凌乱,面色也绯红,生了懒筋一样,抱着一点红的一条手臂,七扭八歪地走路。
一点红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与秦蔻……
秦蔻是他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他不通情爱,说话做事全凭本心,一步一步朝她靠近,最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觉得秦蔻会喜欢他,只因为他认为,自己乃是泥坑里的人,而她……
她是天上的月亮。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好像也在悄悄咪咪地靠近他。
被恐怖片吓到的时候,她就往他身后躲,缩成小小一团,呼吸很温暖,喷洒在他的后脖颈之上,那距离与感觉对他来说都太过陌生、也太过刺激,他只能暗自调整呼吸,一面告诫自己莫要肖想,一面又忍不住希望她再多一点、多一点地依赖他、亲昵他。
他只能自嘲:一点红啊一点红,你算个什么东西?人家如此待你好,你却想着要恩将仇报。
但她好似一只猫儿L,又轻灵、又狡黠,有意无意地伸出她的爪子,轻轻拨弄一下他,然后转身就跑,他被拨弄得如此狼狈、如此心焦、又如此……欢喜。
好不容易,终于成了。
她柔软又甜蜜,像多汁的浆果,挂在秋日的枝头,沐浴着阳光与牛奶的香气,颤颤巍巍地摇晃着,被残酷地挤出甜腻腻的果汁来。
……真好,真甜。
他有点……欲罢不能。
那个铁盒子里的东西的确有点少了。
两个人走在小区的路灯下。
秦蔻呼出一口气,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好热……”
她垂下头,去看自己抱住的那只手臂。
惨白色的皮肤,几乎能瞧见在皮肉之下跳动的血管,他虽然身子精壮结实,大臂和小臂的肌肉线条极其流畅有力,但架不住
人皮肤实在太白,指甲上去稍微那么一划,就能瞧出一道痕迹来,他此刻穿着短袖,手臂露在外头,这么一看,真是惨不忍睹。
而且还划破了owo~~
秦蔻戳了下他的胳膊,说:“豌豆公主~”
一点红:“那是什么?”
秦蔻就跟他讲起了豌豆公主的童话故事,一个真正的公主,十几床被褥下面放了一颗豌豆还能硌得她一晚上睡不好觉什么的。
一点红:“…………”
他垂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心下了然,道:“我自小就这样。”
他的蔻蔻笑了起来,又戳了戳他的手臂,说:“红公主!”
一点红:“…………”
……就是说他这个身板和身手,到底哪里和公主有关啊?
他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身手摸了摸她余热未散的面颊。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步子猛地停住,回望了一下身后的小区高楼,皱了皱眉。
秦蔻问:“怎么了?”
一点红道:“……衣服。”
秦蔻:“啊?”
一点红有点郁闷:“你支使我上楼来帮你整理耳环,我只当真的是如此……就把换下来的衣裳洗了。”
谁知道,一进了那个门,骨头连带着皮肉全融化在里面了,等闲想不起衣服来。
这……洗衣机虽然很好很省事,但如今的科技还没发展到可以自动晾晒不是?
这三个多小时过去,忘得是一干一净。
秦蔻歪头。
她想了想,忽然说:“嗯……是你晚上接我的时候穿的那一件么?”
一点红道:“嗯。”
秦蔻说:“啊……我下楼的时候往窗边看了一眼,是挂在晾衣架上的呀。”
一点红:“…………”
一点红神色微妙地说:“怕不是楚兄。”
他怕不是早就瞧出不对劲,根本就知道他早了是下不来的,于是睡觉之前,慢悠悠、游刃有余地把洗衣机里的衣裳弄出来搭好,这才自己去歇息去了。
看透一切的楚留香!
……怎么说呢,偶尔也并不是很想被挚友看得这么透透的=。
=
秦蔻把头搁在他肩膀上,笑得身子都在颤,一点红长叹一口气,把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揽在她的腰上,做个支撑。
小情侣聊起天来就是这样的,有一搭没一搭,大多数时候,都没那么多营养,爱意正是自这种琐碎的漫谈之中流淌出来的,没营养的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与真心交往的人说起来,这些没营养的话,也才能让人这样的愉悦。
从这个角度来说,真正的爱人必定先要从朋友做起的,刨除了那些身体上的、原始而本能的欲念之外,他们就是朋友,永永远远的好朋友。
这道理明明是非常简单、能懂得人却太少。
秦蔻说:“诶,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交往过的男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说:“江晨?”
秦蔻说:“啊不是他,是另一个。”
这个男朋友是上大一的时候谈起来的。
因为很快就分了手,那能有多刻苦铭心?她许久没想起这人了,只不过今天,在路灯之下,在蝉鸣之中,她久违地思考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因此忽然想起了这个反面案例。
她想了想,说:“我感觉他像个机器人。”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求解:“何意?”
他不是不明白什么叫机器人——在现代呆了好一阵子了,陆小凤又很喜欢这种非常天马行空的东西,一点红闲着没事的时候跟着陆小凤看了不少电影,不至于连这个都不懂。
他只是不明白,一个人是因何被称之为机器人的。
秦蔻笑了,在手上比划比划,说:“他对女朋友的态度啊,就像机器人一样,提前设定好了程序,遇到什么事情就触发什么反应,比如说,我生气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我为什么生气,而是立刻开哄,什么宝宝别生气了、待会出去吃好吃的呀、我错了之类的,信手拈来,但我问他他错在哪里了,他立刻卡壳,认错只是他设定好的程序而已,至于我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根本不在意。”
一点红抿着唇,没说话。
秦蔻又说:“当然,这个程序还有后续的反应,你猜猜看是什么?”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
噗嗤一声笑了,说:“那就是哄个一会儿L没哄好之后,开启‘与兄弟一同喝闷酒大声抱怨女人太作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苦逼的男人’模式!哦,对了,还得加上不知道是不是真醉反正大半夜的要给我打电话发酒疯,莫名说一通他有多多多爱我的内心剖白。”
一点红:“…………”
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恶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恶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料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凶……”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 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
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死在这种过于甜蜜的滋味里头,若是秦蔻早些时候不是看着铁盒子漂亮,买了普通装的话……
想法又开始不自觉地偏移到了天边去,他当机立断,斩断不太对劲的思绪,问她:“吃什么,我去点菜。”
秦蔻坐在塑料椅上,懒洋洋地靠着靠背,说:“拿菜单回来看看吧。”
一点红:“嗯。”
拿回菜单,秦蔻噼里啪啦地点了菜,又心想,要不要问问其他人吃不吃夜宵呢?
……算了,总觉得有点子心虚,吃独食、吃独食!
她又点了两罐冰凉凉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的环,和身边的一点红碰了一杯,咕嘟咕嘟喝一口——唔,开架啤酒,其实比不上她冰箱里的那些各种精酿,只能说喝个氛围而已。
然后像是树懒一样,亲亲热热、黏黏糊糊地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抓起手机刷微博。
但凡是新晋的小情侣,大都是这样啦,一张桌子拢共两个人,也不要面对面坐着,就要挨着坐就要挨着坐,和小动物一样凑得那么紧,时时刻刻都要贴贴——即便现在是夏天。
好在,是夏天的夜晚。
灯火的余波在闪烁,啤酒的气泡自杯中上浮、破碎、芬芳,更加芬芳的是被风吹起的、她的秀发,炙烤物滋滋地冒着油,孜然、辣椒粉与大颗粒的盐,牛羊肉被烤出的油脂顺着烧烤篦子落入炭火之中,嘶啦一声。
他放松地吃着,与秦蔻碰杯喝酒,又说起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她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自然也不再隐瞒,那些真实的刀光剑影、江湖仇杀,实在精彩极了,听得她睁圆眼睛,赶忙又喝一口酒压压惊。
她也讲起了她以前大学时一次上台演出,主音吉他手进solo之前,一弦直接崩断了,他那吉他是双摇琴,剩下五
根弦音全跑了,秦蔻这个节奏吉他冲上去硬顶了八个小节,剩下八小节是示意贝斯手做的slap……差点没给贝斯手乐死。
还有一回,王思雨打鼓打了一半,鼓槌飞了,没带备用的,她硬着头皮用手指去敲镲,硬生生敲完一首歌,手疼了三天,从此以后上台都是拿一捆鼓槌上的。
其中的暗潮涌动、急速反应,与打斗之时的随机应变倒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吃着串、聊着天,瞧着三三两两趴地上打盹儿L的小狗,时不时相视一笑,他们说的话并不腻歪,只是分享着自己的记忆、想法与感情。
本来想着是下楼买完东西就回的,结果吃了个饭,硬生生搞到一点多,回家的时候都一点半了……这,火再大,吃顿烧烤也灭得差不多了。
秦蔻软绵绵地躺在床上,说:“洗澡睡觉吧……你先去,你洗完我再洗。”
一点红点了下头,把充满烧烤味的衣服扔到脏衣篓里,带着换洗衣物进浴室了。
淅淅沥沥地水打在了他身上,他打散了头发,昂高了头,令清洁的水流打在他的脸上,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有人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挤了进来。
一点红没回头,缓缓睁开双眼,盯着自己面前贴着瓷砖的墙壁去看。
她奶白色的手臂换上了他的腰,又把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背上,有点苦闷、又有点撒娇意味地说:“听见浴室里的声音就……又想你了……”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没说一个字,只是用自己那种惨白的、满是厚茧的手轻轻抚摸上了她的手。!
第111章 41【一更】
第二天,秦蔻睡得迷迷糊糊、二五八叉的,一直睡到日上三竿,饿得肚子都咕咕叫起来,才悠悠转醒。
这也很正常,昨天夜里她睡得实在太晚,十二点多出门吃了个烧烤,回来之后,听见一点红洗澡的哗哗水声,又忍不住悄咪咪地抱着浴巾进去了。
一点红这个人……等闲是挑衅不得的。
只单单看《楚留香传奇》第一册 就知道了,有人挑衅他,然后那人就死了。
钻进浴室去投怀送抱……或许这种事对久在风月红尘场中混的陆小凤或者楚留香来说,算不得很刺激,但一点红嘛……他着实被刺激得不轻,整个人立刻就兴奋得不行。
……算是用另外一种法子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吧。
最后是被他横抱出来的,累得连眼皮子都抬不起来。但一点红居然还有闲工夫帮她把头发吹干,身上用浴巾裹起来擦干净,这才塞进被窝里,温柔细致得要命。
秦蔻迷迷糊糊地想:我是皇后娘娘么?
然后就没法继续想了,太累了也太舒服了,睡着了。
一点红自然也从善如流地宿在了秦蔻的卧室里,搂着她睡觉。
天光大亮时,一点红的生物钟顺利地叫醒了他,令他在须臾之间睁开了眼睛,眼中全然没有半分刚刚醒来时的茫然,他轻轻动了动,怀里温暖柔软的身体缩了一下,弄得他立刻就不敢动了。
秦蔻双颊红润、身体温暖、睡容安宁,显然还在美梦之中呢。
他想到昨夜……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又伸手抚摸着她的侧脸。
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都得到了完全的纾解与安抚,难得与她厮守,他便也不急着起床,搂着她闭目养神起来。
然后忽然想到了她的耳环。
她昨天出门去和朋友聚会,买了不少东西,他“奉命”帮她整理新买的耳环,她是个最喜欢亮晶晶东西的乌鸦精,楚留香那个翡翠扳指,被她拿来改成了耳坠,周边镶了一圈碎钻,端的是一个珠光宝气、华彩非常。
她平时带的东西也蛮夸张的。
但昨天买的那些里头,有一对,却很朴素,只是两个小小的圆环,没有任何别的装
饰,那张小小的、被随意乱塞的购物清单之上,的确有写“男士耳钉”四个字。
……是给他的么?
秦蔻在他怀里睡得呜咽一声,又像小动物一样地拱了拱,一点红闭着眼睛,唇角却不自觉地浮现出了一点笑意,轻轻拍着她的背,像是哄人睡觉一样。
……结果秦蔻好久、好久、好久都不醒来。
她的体力和练家子真的完全没法比。
所以一点红索性先起了,换了衣裳,拿了剑,去露台准备好生练习一番,结果露台被傅红雪给占了,对方心无旁贷、人刀合一、一步一杀,饶是一点红瞧他不太顺眼,亦要承认……他虽然年纪小,却实打实是个天才。
不过……露台被占了,他去哪儿……?
总共就这么大点地方,总共就只有早晚的时间凉快一些……
被迫中断勤耕不辍的一点红看着傅红雪愈发不顺眼了。
楚留香正坐在客厅里喝茶,顺便舒舒服服地晒个太阳,瞧见他下来,神色如常地和他打了声招呼。
一点红也神色如常地打了声招呼。
秦蔻以前是做乐队的,家里又专门有一个房间是拿来做排练室的,这房子可是从一开始就有邻居的,怎么可能不着重考虑隔音呢?
秦蔻她爸爸是专门搞装修的,自家女儿的房子,一应配置肯定都是最好的,材料当年都选的最好的——当然了,也没全屋都最高配置,客房与主卧当然不能比。
这些首尾,一点红都不知道,但他知道平时那主卧里基本没什么动静,大橘有一回趁着秦蔻不在家,进主卧睡觉去了,呼噜打得震天响都没人发现,楚留香连沙发底下都找过了还没找见它,最后才想起楼上的主卧来……
他们的动静怎么可能超得过大橘的呼噜。
所以他半点不尴尬。
当然,都是成年人了,一晚上宿在女子的闺房之中意味着什么,也没人不清楚。只不过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与秦蔻郎情妾意、你情我愿,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好讲的。
楚留香自然是个比一点红更潇洒、更倜傥的江湖浪子,那什么发乎情止乎礼,跟他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在这方面,当真是比现代人还现代人。
况且,他
也很高兴。
初识得一点红,他冷漠、孤独而毒辣,像是一棵生长在危岩峭壁上的树,实在太需要感情的滋润与支撑了。
如今,瞧着自己这位友人终于渐渐地被改变,他又如何能不高兴呢?
心情愉悦的楚留香一眼就瞧出了一点红今天没上露台去,也很容易能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只笑道:“你若想练剑,为何不去广场上?”
一点红挑眉:“什么?”
楚留香道:“难道你不晓得,清早的广场锻炼的人很多,耍刀弄枪的人也不少。”
一点红莫名地想到了秦蔻那五块钱三个的大金穗子。
……好抗拒,不要。
一点红神色微妙地说:“他们的刀剑……”
一点红有幸使过。
那还不是前两天去秦蔻外婆家,为讨好老泰山么?
一点红大概这辈子都没想要讨好过谁,唯有对着秦蔻的爹……算是把这辈子的好耐心都使出来了,他那天没带剑,老泰山又非要试什么江湖仇杀,把他那哗啦哗啦的大刀片子一抖出来时,一点红这万年不变的冰山扑克脸都快裂开了。
这什么玩意儿嘛!
反正练不成剑,他和楚留香就在客厅里对坐着悠闲喝茶了,花满楼收拾了一翻,预备着要去趟植物园——今天植物园有什么科普讲座,他感兴趣得很,拿了个录音笔就要出门。
——顺便一说,录音笔也是他们很想带回古代去的其中一种伴手礼,尤其是楚留香与陆小凤。
原因嘛,无他,因为他们都是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就好比说陆小凤,他交朋友的运气真可谓是没谁了,十个朋友里可能有七个都在暗地里憋着坏,还非得莫名找上他,美其名曰,你最聪明、你去调查一番。
他自认为心理承受能力极佳,结果看完了整套陆小凤传奇之后……躲在角落生闷气去了。
尤其是木道人……他怎么就能是……幽灵山庄的幕后黑手呢?
陆小凤书里书外,其实都是一个心情。
再一想木道人的江湖地位,直接说出去还没人信,更是郁闷的没边儿,只恨装不了监控,否则他一定把监控里里外外全装在幽灵山庄里,顺带搞点什么面部识别
、声纹对比之类的黑科技回去,就想当着木道人的面把他那张道貌岸然的假面具给扯下来啪啪打脸。
这些东西目标太大,工程也大,想来是完成不了了,退而求其次,搞个录音笔带回去,也能痛击木道人,就很好。
另外还能拿来和司空摘星显摆……朱停要是见了这些现代好物,估计能直接疯,说不定都不用老板娘带话,直接杀过来找他问这“世外仙境”的所在之地了。
九点多,傅红雪练完了刀,下来洗澡,陆小凤悠哉悠哉地起床,一点红喝了一肚子茶水,起身去买菜。
回来之后上楼瞧了一眼秦蔻……得,还睡着呢。
今天怕不是都得恹恹的。
一点红没打扰她,轻轻地关上了卧室门,让她好好得睡个懒觉。
十一点过,秦蔻的肚子“咕噜”响了一声,她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喉咙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呜咽声,又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过了五六分钟,才慢悠悠睁开眼,伸出爪子,揉揉眼睛,嘴里含含糊糊地喊她的男朋友:“唔……红哥……”
屋子里没人。
一摸身边的位置,早就凉了,他都不知道起床多久了,
秦蔻:“…………”
软绵绵、懒洋洋、从头到脚被拆了一遍又装起来的可怜蔻蔻气鼓鼓,现在、立刻、马上就想要发脾气!
男人!拔那啥无情的男人!
……这话拿来骂一点红实在有点太冤枉。
其实这就是撒娇心理在作祟呢。
秦蔻一向很会撒娇的。
她懒洋洋地在床上打了个滚儿,想:床单是要换掉的……昨晚上她太激动了,所以、嗯、那个……也幸好出门了一趟,在外头吃了一个多小时的烧烤,回来之后又进了浴室,所以床单已经干了,但是……还是要换洗的。
她心想:唔,下午叫他上来换叭!
然后摸枕头边儿的手机,去看自己睡着时候的微信消息。
首先是群聊,有陆小凤这话痨在,群聊每天都很热闹。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链接:武侠小说里的春天的那种药真的那么厉害么……】
宁静
致远:?
宁静致远:先前蔻蔻给我瞧过这个,她不懂,难不成咱们陆小凤陆大少爷也不曾明白?
陆·剥拿扒·小凤:不是,好笑的地方不在这里。
宁静致远:哦?说来听听。
陆·剥拿扒·小凤:楚兄有无听说过这耽美文学与百合文学?
宁静致远:未曾,这是何物?
陆·剥拿扒·小凤:前者便是描述那好男风的男子之间的感情的文章,后者反过来就是。
宁静致远:感情一事,却难说清楚,书中亦写了水母阴姬一般既爱过女子、也爱过男子的女人,世界之大,人各有异,倒是无甚奇怪的。
陆·剥拿扒·小凤:感情之事,自然怎么样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此种不存在的药在此两类小文中的用法……
宁静致远:哈?
陆·剥拿扒·小凤:为什么0都是0痒难耐,1都是1痒难耐,这种药究竟是怎么精准定位属性然后精准发作的?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你知道我在外头猝不及防开始读屏之后有多尴尬么?虽然我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全车人都在看我。
陆·剥拿扒·小凤:…………
宁静致远:…………
一点红:…………
陆·剥拿扒·小凤:所以说随时养成带耳机的习惯有多么重要啊……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好了,戴上了,你一天尽说些虎狼之词。
陆·剥拿扒·小凤:更绝得还莫过于那百合文学,竟还有手指头痒难耐的,当然,江湖上手痒难耐的人倒是不少……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funny
陆·剥拿扒·小凤:说来我最近倒是摸到了个地方,里头竟然有我们的粉丝为我们写的同人文,你们猜怎么着?
宁静致远:……感觉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说了,人的好奇心太旺盛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事。
陆·剥拿扒·小凤:诶,楚哥,你怎么一副过来人的模样?难道你也摸过去了?
宁静致远:你莫不是没在江湖上见过一两本《陆小凤秘史》?可惜得很,我家义妹藏书甚丰,这种东西实见了不少,敬谢不敏。
陆·剥拿扒·小凤:不,这个你绝对没见过。
陆·剥拿扒·小凤:鳄鱼听了也一定要作噩梦.jpg
宁静致远:我要屏蔽群聊了。
陆·剥拿扒·小凤:反正就是在座各位一个也逃不了要么是1毒发要么是0毒发的命运!!!哈哈哈哈哈哈,眼睛不能只有我一个人的瞎!有毒的东西绝不能我一个人吃!!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链接:当楚留香中药后众人的反应(包含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无花、原随云、铁中棠)】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链接:傅路傅PWP:蛊】
宁静致远:…………
一点红:…………
雪雪喵(=OwO=):…………
陆·剥拿扒·小凤:@雪雪喵(=OwO=)哟!你洗完澡出来了?那个傅路傅的傅字是你。
雪雪喵(=OwO=):路是谁?你?
陆·剥拿扒·小凤:我姓的是陆,大哥,那位是路小佳,你不认识?
雪雪喵(=OwO=):我进边城之前就来这里了,谁也不认得。
雪雪喵(=OwO=):PWP是何意?
陆·剥拿扒·小凤:你点开看看就知道了。
雪雪喵(=OwO=):我继续屏蔽群聊了。
宁静致远:我只恨我为什么屏蔽的不够快。
一点红:陆小凤,别总看些古怪东西。
陆·剥拿扒·小凤:啧,还是红兄人够平和,要不你点开看看?
一点红:…………
陆·剥拿扒·小凤:不过是一些消遣的文字罢了,难道红兄就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奇?
一点红:你时不时想打架?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麻烦你陆小凤,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这个真盲人的感受……我已经瞎了,我不能再失去耳朵……
陆·剥拿扒·小凤:所以你点开了?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只恨我的手太快。
陆·剥拿扒·小凤:毕竟我教过你灵犀一指嘛哈哈哈哈,手快也很正常。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再见。
之后再没有消息了。
秦蔻:“…………”
她就知道陆小凤迟早有一天要摸进这个可怕的二创领域!
秦蔻手贱了一下,点开了陆小凤发的第一个连接,那个各大同人圈都多多少少会有的万恶之源《当你XXX》文学!
然后她差点笑得抽过去。
她躺在床上,复而又非常邪恶地想:阿楚哥的好奇心怎么就控制得那么好呢?他怎么就不点开看看呢,好想看他的反应哦~
又想:诶,花满楼那个正经人是不是听完了,不行,我要去问问他的听后感!!
第112章 42【二更】
陆小凤对同人圈深刻探索这件事,那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天,他先是去列入计划已久的电脑城逛了一圈,结果总觉得自己误入了什么江湖黑店,想走又被拦住,只好非常轻描淡写地教训了一下那群人后,心情还挺新奇的——毕竟他很久没见过强买强卖的了。
然后秦蔻建议既然是打游戏的话,其实去商场里的外星人专卖,应该就暂且够用了。
日头太热,陆小凤表示明日再去吧。
然后躺在沙发上开始玩手机,玩着玩着忽然福至心灵,心想:说来,古龙武侠如今虽然式微了,但瞧见外婆与秦伯父,想来也是有不少粉丝的,不知道能否在网上寻见?如能寻见,岂不是妙事一桩!
又复而纳闷,红兄也就算了,他一心扑在蔻蔻身上呢,怎么楚兄也从没想过要找一找网上的粉丝,瞧瞧看他们都在作什么呢?他明明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
其实楚留香早想到网上会有他们的粉丝了……不过在这里,这二人不同的经历便让他们面对这事儿时的选择完全不同了。
楚留香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二创这种东西的存在的,原因嘛,前头也说过了,因为他有一个藏书万卷、饱读诗书的义妹李红袖。
但陆小凤却不一样,他其实没见过什么《陆小凤秘史》之类的书,这或许是因为,他与楚留香虽同为浪子,但形象却有些微妙的不同——楚留香踏月而来、风度翩翩、富有古朴的、男人的浪漫,引得少女夜不闭窗,竟好似已成了个传说。
陆小凤的桃花运虽然也很旺盛,但似乎知名度还没有达到传说级别,形象也没有失真美好到宛如月神。
所以没有书商拿他来攫取金钱——拿他攫取金钱还不如用那“天外飞仙”白云城主叶孤城。
但书商也是要命的,胡编乱造的故事还是找个好欺负的来吧——综上所述,一直到百年之后的陆小凤时代,江湖畅销款rps小文的主角还大都是楚留香,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大ip!
这其中隐秘的首尾,陆小凤自然不知道,所以他所认为的粉丝二创,就是茶楼里头说书的——江湖上若是发生了什么精彩的决斗传了出来,必定要被改成段子在茶楼里唾沫横飞的
说上十天半个月,内容当然也是失真的,但失真的角度属于“皇帝用金锄头种地”。
虽然离谱,但很正经。
因而他对二创是一点排斥都无,开开心心地探索起来,顺藤摸瓜,居然还真的摸到了个网站,里头密密麻麻都是文章,就是这UI设计的像上世纪的一样古老。
——陆小凤摸着下巴如此评价到。
路过的秦蔻当即吐槽:“你一个从上一个千年来的人怎么好意思吐槽上世纪古老UI。”
陆小凤答曰:“你不懂,我这叫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十分时髦的陆小凤就开始在这堆文章中遨游,嘿!还真别说,打着《陆小凤》三个字开头的,真是不少!
打开第一篇,男主一栏赫然写着:西门吹雪。
陆小凤不免觉得暗暗好笑,心道:西门那性子、那窝在家里不肯出门的习惯,江湖上的女侠私底下都管他叫活僵尸,孙秀青孙姑娘与他共结连理,还惹得江湖上好一阵子哗然呢,想不到这位作者,竟也能慧眼识珠,能瞧出西门吹雪的英俊迷人之处!
随意瞧了两页,文笔不是很好,但动机充满热忱,陆小凤心满意足,接着看下一本。
男主:西门吹雪。
陆小凤心道:……想不到西门吹雪,还蛮受这千年后女孩子们的喜欢嘛!
身为好友,他自然乐见其成,若不是西门与孙姑娘已然成亲,他甚至很想把这几篇文章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带回去给西门好好瞧一瞧。
继续往下看,第三本。
男主:西门吹雪。
陆小凤:“…………”
他开始摸胡子,盯着标题上的陆小凤三个大字看,又看看男主栏清清楚楚标的“西门庄主”四个字。
算了,下一本!
下一本的男主角终于不再是西门吹雪了,而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陆小凤感觉不妙,开始一目十行地翻起了排列文章的列表页。
一个小时之后,陆小凤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抱着手臂,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一只路过的秦蔻端着水杯,凑到他身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疑惑地问:“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谁欠你游戏币了么?
今天去电脑城难道那些人真的成功坑到你的钱了?不至于吧。”
陆小凤缓缓抬头,认认真真地瞧着秦蔻。
秦蔻:“?”
陆小凤沉思片刻,问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本书应该叫《陆小凤传奇》,而不是《西门吹雪传奇》、《叶孤城传奇》和《花满楼传奇》吧?”
秦蔻:“你说的在理,所以呢?”
陆小凤说:“那为什么同人文里我都不是主角TAT”
秦蔻:“…………”
陆小凤继续怀疑人生:“难道现代的女孩子们,都不大愿意同我罗曼蒂克一下么TAT”
秦蔻:“…………”
秦蔻没混过武侠圈,但她以前也看同人文,都是在欧美圈打转的,因此对二创同人文也很了解。
二创自然也分两种,一种是陆小凤看到的这样的,另一种的大本营藏得更深一些,一般人等闲找不见,里头的内容呢,都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女性向。
秦蔻凭借经验,建议陆小凤:“或许你应该换个网站看一下,你明白的,不同的网站受众不一样,你的天下或许不在此处呢?”
陆小凤:“有理!那我该去哪里?”
秦蔻不怀好意地告诉了他两个网址,一个是国内做同人社区的某易旗下的APP,另一个没有APP,性质上类似于文库,储藏量相当之大。
然后,她就仙风道骨地飘走了,深藏功与名。
结果这几天因为和红哥的关系突飞猛进,又经常琢磨着怎么把红哥吃到手……就把观察陆小凤的事情给忘掉了。
结果一觉醒来,看一眼手机,差点没笑死。
陆小凤果然!被深深地伤害到了!
——他虽然在言情向之中没受到极大的欢迎,但看来是在耽美向作品之中大受欢迎,当然了……对于一个和无数妹子谈过恋爱的直男来说,这种过度的热情或许让他很难绷得住。
他果然绷不住了,并且本着一种,贫道都死过一回,道友你凭什么不死的心态,精跳过了所有与陆小凤传奇有关的文章,精心挑选了楚留香传奇与边城浪子之中最为炸裂的几篇,就为了恶狠狠地伤害一下大家。
……结果唯一一个被伤害到
的是无辜且手快的花满楼。
啊……笑得肚子好痛哇TAT
秦蔻笑得有气无力的,一只手捂着肚子,昨晚太激动……身上自然无法控制的紧绷又脱力、脱力又紧绷,腰腹间像是一口气做了两百个卷腹一样的酸痛,浑身都没力气……
她缩在床上,顺便去私聊陆小凤。
关中悍匪coco:看来你已经欣赏过另外一种同人文了,怎么样,你受欢迎么?
陆·剥拿扒·小凤:…………
陆·剥拿扒·小凤:我产生了很多怀疑。
关中悍匪coco:什么?
陆·剥拿扒·小凤:比如说我在怀疑灵犀一指在他们眼里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这是一种正经的武功好么!
关中悍匪coco:拿来干什么的?
陆·剥拿扒·小凤:呵呵,装,还装。
关中悍匪coco:我是真没看过哟!要不你分享我两篇,我研读一下。
陆·剥拿扒·小凤:你敢看咱们俩就绝交,上一个绝交的朱停,我都三年没跟他说过话了,你怕不怕!
关中悍匪coco: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后是私聊花满楼,花满楼大概因为是在听讲座,所以没回复。
她关掉私聊界面,继续翻看堆积的消息。
有陌生人加她好友。
这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工作了的人,成天接触陌生人,她经常主动加一些乐队经纪人的微信,很多乐队经纪人也会通过社交网络主动找上她来谈生意。
但是这个人在好友申请里什么都没写,就很不像工作的态度。
这二年见了不少奇葩的秦蔻见怪不怪,点了通过,发消息:你好。
对方回:(呲牙)(呲牙)(呲牙)
秦蔻皱起了眉。
秦蔻回:你好,请问你是?
对方回:认识一下啊。
秦蔻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根本不跟这人废话,直接把这人删好友了。
接着往下看,是一点红的消息,隔一小时发一条。
一点红:蔻蔻,醒了么?
一点红:吃奶油浓汤和意面么?
一点红:……我的
错,你太累了。
关中悍匪coco:嘤……
五分钟之后,一点红回复了。
一点红:饿不饿?
关中悍匪coco:饿死了……
一点红:汤快好了,我去煮面。
关中悍匪coco:可是我现在身上好酸,路都走不好……下楼好丢脸TAT
一点红:我待会把饭送上来。
关中悍匪coco:嗯呢~
聊天结束,秦蔻继续窝在被窝里浪费时间,连衣服都懒得穿……不过软乎乎的水洗棉真的很舒服啊,很适合这么睡觉。
楼下,一点红顺手抓过围裙,进厨房做饭。
意面其实很简单,因为是半成品。
水开,在水里撒一点海盐、撒一点橄榄油,把硬邦邦的面条下进去煮十分钟,盐和橄榄油会令面条本身带上一点咸味,这种半成品里当然会带酱料包,很大一包肉酱,在锅里稍微翻炒一下,番茄、肉末和洋葱被激发出令人口齿生津的酸香来,浓浓地往面条上一裹,最后在顶上撒上一点芝士末。
东西做得很快,奶油浓汤也正巧好了,他顺手端过盘子和汤碗,就上楼去了。
秦蔻的卧室里依然拉着窗帘,暗沉沉、黑漆漆的,有未散的甜美的味道。
她抱着抱枕,露出脊背上秀美的蝴蝶骨,把被子夹在腿中间,侧着身子,盯着手机屏幕,瞧见他推门进来,似乎有点不安、有点羞涩地在被子上蹭了一下。
秦蔻:o(*////▽////*)q
秦蔻:“红哥~”
一点红相当稳重地先把饭菜放在桌上,才慢慢走过来,伸手一捞,把她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被子里拖出来,坐在床沿儿上把她收入怀中,问:“你穿什么,我去拿衣裳。”
秦蔻反问:“非要穿么?”
一点红:“…………”
一点红迟疑道:“蔻蔻,你……”
秦蔻:“昨天的衣服都要洗掉吧……那我要衣柜里的家居服,你看着拿吧,舒服就好。”
一点红尤为在意她刚刚那句反问,人居然没动,只问:“你刚刚为何……要那样问?”
秦蔻把头埋到他怀里,闷声闷气地笑起
来,然后说:“那你抱着我就这样吃饭么?”
一点红:“…………”
他说不出话来,转身去拿衣服了。
她慢吞吞地穿衣服,慢吞吞地下床,果然腿软得走路都不想走,七扭八歪的,一点红又顺手扶住了她,慢慢地把她往小桌子边儿上带,秦蔻拧了他一把,坐下吃饭。
汤很棒,奶油蘑菇浓汤,有黄油、黑胡椒、被煸香的洋葱的香味,浓郁粘稠,热乎乎的喝下去,舒服。
用筷子卷着面吃。
她大概是体力消耗的真的很大,吃饭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风卷残云、胃口极好,吃光了盘子里的东西之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瘫在椅子上喝水。
一点红非常自觉地去换床单了,秦蔻自己摸进卫生间洗脸刷牙。
拉开窗帘,忙前忙后,顺便把他们两个人昨天换下来的衣服也一起扔进洗衣机去洗,新床单是秦蔻惯常喜欢的灰粉色,既然床单换了,那当然索性要一套全换掉。
秦蔻一边刷牙,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红哥你早上几点起的啊?”
一点红说:“八点。”
秦蔻:“八点!那么早!”
一点红:“……我六点就行了,本想等你醒来再起。”
秦蔻:“……我们昨晚睡得时候应该已经三点多了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
秦蔻呜咽:“你都不会累的么?”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笑了下,道:“这不算什么。”
秦蔻:“…………”
秦蔻:“可是我现在好累TAT,早知道不进浴室勾引你了,嘤,你怎么那么凶!不就勾搭你一下!”
一点红喉头滚动了一下。
秦蔻严肃地说:“所以今天不可以了!”
一点红的手指无法控制地蜷缩了一下,胸口也起伏了一下,稳住心神,道:“……是我不好,今天我不来打搅你休息。”
秦蔻对手指:“不是啦……我不是那个意思……”
一点红换好了床单被套,直接过来横抱起了她,带着她往床边儿去了。
他说:“嗯?”
秦蔻环住他的脖颈,有点意犹未尽地说:“今天最多只能用掉两个!”
秦蔻:o(*////▽////*)q
这种事真的还蛮容易让人上瘾的嘛……尤其是头几天。
一点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起来,轻轻地把她放下,抚了抚她的侧脸,问:“还要接着休息么?你身上难受,要我给你摁一摁么?”
秦蔻在自己的被窝里滚了半圈,异常自信地说:“才不要你来摁,我魅力太大,怕你把持不住。”
一点红:“…………”!
第113章 01【一更】
接下来的日子一如往常一般风平浪静。
陆小凤如愿以偿地买到了不错的电脑,开始试玩各类3A大作,网游他不是很喜欢,主要是因为他发现人类的素质实在不怎么高——也或许是因为没面对面、手上也不提着刀,因此这些素质低下的人嘴上格外不把门。
当然,骂得也不是他,陆小凤的手实在太快,操作非常令人眼花缭乱,只玩了一周左右,他的id“西门吹的不是雪”就已爬到了赛季前排位置,不少陌生id匹配到他,居然纳头便拜,口称“西门大官人”。
陆小凤:“…………”
啊这……
莫名觉得有点对不起西门吹雪的风评,感觉怪怪的。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总而言之,他放弃了网游,转入了单机游戏的巨坑之中,并对虐死玩家千百遍的黑魂、只狼等游戏情有独钟。
花满楼摸进了大学里,秦蔻找她妈妈要了一份生物学院的课表给他,于是他就非常愉悦地摸进了学校,顺势旁听起一些植物学的课程来——假如老师能不总喊“那个长头发戴口罩的学生回答一下”的话就更好了。
楚留香的兴趣点依然在调酒,现代的酒类的确丰富,这种把不同的基酒混合、调味的做法也的确堪称艺术,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地想要带一些回去,让胡铁花尝上一尝了。
但那家伙其实只会牛饮,让他畅饮,只怕是要将他的心血视之于无物了,实在叫人生气!
秦蔻还邀请楚留香去她店里调调酒,开开趴体,楚留香欣然同意。
本着让侠客们来当牛马的心态,秦蔻转头就告诉她店里的员工策划一个“鸡尾酒之夜”的活动,顺便再搞几l张阿楚哥调酒的硬照,准备做宣传活动。
傅红雪对现代和陆小凤的险恶程度显然没有非常直观的认识,于是在陆小凤提出和他一起看某个版本的《天涯明月刀》时,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然后就看到了许多非常奇怪的东西。
譬如说似乎梳着大背头,脑门还挺光亮,手里一把金环大砍刀的黑色版本,清澈的眼神中写满了愚蠢的傅红雪。
哦,对了,他手里那把大砍刀的名字叫做灭绝十字
刀。
灭绝!十字!刀!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苍白如冰雪般的面容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只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了一眼放在角落里的刀。
陆小凤坐在一边,差点笑破肚皮,还非常嘴欠地评价道:“看来编剧认为,一把刀必须有一个十分拉风的名字才显得厉害,我只好奇你这刀为什么不干脆叫屠龙刀,一刀999。”
傅红雪冷冷地说:“我要屠的本来也不是龙。”
然后他就直接走掉了,大概一整天都没碰他的刀一下,很显然是被那个灭绝十字刀给伤害到自闭了。
而秦蔻在抓紧时间研究曾外祖母的笔记。
——感受乱流、接受乱流、控制乱流。
时空乱流,本身就是自她自己的血统而引发的神奇现象,乱流与她之间本就冥冥之中有着一种极为紧密的关系,控制乱流的方式,就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身体,像是在练习某种健身动作或者自由器械,要去感觉自己的身体,去尽力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和思想。
重点就是精准。
和健身一样,你去练习某个动作的时候,呼吸、发力、缓起缓落,都要精准,初学者或许可以做到样子上差不离,但只有自己知道,距离熟练掌握,那还差得远呢!
她拉着楚留香当坐标来练习……练了一周,乱流是可以成型了,但时间节点还错乱很多。
比如今天。
晚上九点,成江花园小区A栋二十七层,秦蔻的家,客厅里。
空气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扭曲,在空中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透过漩涡,可以看见对面的电视墙,因为是秦蔻控制着缓缓成型的,故而比之楚留香、陆小凤来的那两次要柔和得多,没有激烈的白光一现,成型的过程,也看得更加清楚。
慢慢的,这个漩涡变得更大了一些,令人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去。
今晚陆小凤和花满楼出门去了,在家里的人是楚留香、傅红雪和一点红,此刻都聚集在客厅里,注视着这个缓缓成型的时空通道。
这当让并非他们第一次见这东西……但上一次,是激烈
的、目眩神移的,却也是没有实感的,但这一次,他们却目睹了“神迹”实实在在的发生。
楚留香紧紧地盯着那个成型的漩涡,心中忍不住道:就是此物?它的对面连接着他的世界么?那个没有这里舒服、没有这里丰富,但仍旧古朴浪漫、有着他的亲人朋友、为他所热爱的……世界?
其实他已经买好了回去要送给他们的礼物,宋甜儿最喜爱做饭,她大概会喜欢花纹钢的刀具吧,所以楚留香特别网购了一把昂贵且讲究的厨刀,那锻打出来的精美花纹,做兵器也是好兵器,现代人竟舍得拿来做厨刀,想必她瞧见了,会开心地立刻尖叫起来吧。
李红袖藏书颇丰,但楚留香有点狠不下心去探索陆小凤探索过的同人网站,更狠不下心把自己和胡铁花“亲近”的同人文打印出来、装订成册,送给红袖姑娘娱心娱情……只要买了个电子阅读器,又广撒网式买了无数书籍装进去,希望她可以笑纳。
明明只离开了一个月,楚留香却恍如隔世,瞧见这近乎神迹的时空漩涡之后,好似连呼吸都已忘记了。
而一点红亦死死盯着这成型的漩涡,他的脊背僵直,手居然不自觉地攥成了拳,指节都泛着白,他的目光缓缓地落在了秦蔻的身上,秦蔻正心无旁贷地控制着这成型的漩涡,没瞧见他的表情。
楚留香问:“那一头便是……大沙漠?”
秦蔻说:“好想有点不太对……你们千万别靠近,站远点站远点!”
众人立刻后退,秦蔻站在原地,皱着眉半天,说:“时间错了……时间好像……提前了二十几l年?”
她是用楚留香来当时间坐标的,因此这个提前二十几l年的意思,就是指漩涡的另一面,乃是楚留香深入大沙漠前的二十多年。
那时楚留香与一点红还不到十岁,一个同胡铁花一起在街面上流浪,故作大人事的偷别人家的酒喝;另一个沉默寡言地被关在薛笑人在外置办的宅院之中,日日勤耕不辍,只为成为师父手中的利剑。
距离傅红雪出生,亦还有十多年,白天羽尚在人世,正在一边收小弟、一边撩女人。
这个时代,一代名侠沈浪和妻子朱七七、友人王怜花、熊猫儿一同去海外寻找仙山,号称江湖百事通的百晓生已做出了兵器
谱,兵器谱上皆是英雄,许多古龙粉丝都在猜测,或许神刀堂的白天羽,正是兵器谱之上那未曾提及过的第六名。
而若说这个时代之中,最耀眼的一个英雄,毫无疑问,便是《风云第一刀》的主角,小李探花李寻欢是也。
秦蔻不是江湖中人,这件事她没有立即反应过来,立即反应过来的人是楚留香。
他道:“小李飞刀的时代。”
秦蔻盯着漩涡看了半天,说:“唔!”
她说:“好……总之先练习一下能维持多久,提高下次的成功概率。”
结果是维持不了多久,三分钟之后,漩涡不稳,秦蔻体力见底,准备结束这一次的练习。
变故就是在此时此刻发生的,在秦蔻关闭乱流通道的前一秒,通道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电光火石之间,乱流迸发出一片强烈的白光,然后倏地消失,只留下那个闯入乱流之中的人,立在原地,似已经呆了。
这是个女孩子,很年轻的女孩子。
她黑发鸦鸦、云鬓斜堆,身上穿着件藤萝绿莲花纹的衣裳,外头披着见白狐狸毛的大氅,裙摆微放,轻轻摇曳之时,清雅丽质得正如四面荷塘之中初开的荷叶。
这女孩子生得极美,一双翦水秋瞳、一对明月耳珰。她只是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都似已呆住了,但气度与风度尽显,好似那画卷之中的仕女忽然变成了活人一般,从头到脚,都是“古”的风韵。
只是她似乎心情不大好。
她刚刚走出来的时候,楚留香就注意到了,她脚步匆匆、却垂着头,眼眶通红、强行忍泪,面上却已经有了两道泪痕,想来是遇到了什么极其伤心的事情,浑浑噩噩地走在街上,结果一脚踏入了时空乱流之中,来到了此处。
***
自两年前开始,林诗音的生活陷入了绝望之中。
林诗音,芳龄十九岁,少时父母双亡、身世飘零,是姨母将她接入李园之中抚养长大,姨母温柔、姨父亦对她视若亲女,府中她有两位表哥,大表哥大她不少,自小视她如亲妹,二表哥与她年纪相仿,二人青梅竹马长大,早在林诗音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就定了亲。
她少女时代是在李园度过的,很幸福。虽是孤女,但那些
被宗族欺凌、吃绝户财的故事从未发生在林诗音的身上,姨母姨父人都正派,早与她分说明白,她林家的园子、庄子,自然还是归她所有,李家抚养她长大,并不为林家留下的财富,李园也不缺财富。
后来……后来她慢慢长大了,看着意气风发的大表哥出门科考,高中探花,人称大李探花,又在门前的梅树之下,与二表哥李寻欢执手相看泪眼、依依惜别,他打马而去,亦高中探花,她看着李园的兴盛,瞧过皇帝钦赐的牌匾,上书“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她亦看过了很多至暗时刻,温柔的姨母、慈爱的姨父、温文儒雅的大表哥相继去世,她与二表哥扶着灵,踏出这道门,偌大一家子,从此只余二人。
那一年的冬天,她做了一桌拿手的好菜,温好了酒,等着表哥回来。
结果她等来了重伤的表哥,与护送表哥归家的好汉龙啸云。
——小李探花非文人,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让他排在了兵器谱第三,天下英雄,他居第三!于是也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无尽的争端。
她瞧着浑身浴血的表哥,哭得心都要碎掉了,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还好,老天有眼,没让她失去她最后一个亲人……以及爱人。
表哥睁眼时,沙哑地喊了一声表妹,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
但……真正的噩梦才要开始。
表哥变了。
他养好伤后,却忽然性情大变,镇日里荒唐,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甚至整月整月的不回家,就宿在青楼里,他为青楼的伎女写诗,美丽的诗歌流传出来,被文人雅客们诵读、写在帕子上,被红袖轻招的青楼莺花们赠予恩客。
美丽的诗歌,也似一把尖锐的刀子,直插入她的心脏之中,痛得她抽气、流泪、在无人的夜里嚎啕大哭、在每一个白天都慢慢地品味血肉模糊的痛楚。
她流着眼泪劝他。
表哥仰天大笑、不顾她的挽留与哀求,拂袖而去,随后带回了京城名妓小红与小翠,娇笑声与丝竹声彻夜响起,林诗音的眼泪都好似要在此刻流干。
她坐在屋中,龙啸云听说了她与李寻欢之间的冲突,担心的过来看她。
她
将人拒之门外,坐在二楼的窗边,怔怔地望着屋外的梅花与飘雪。
她第一次来到李园时,也是这样的天气,雪落在地上,如银被一般,梅花傲雪怒放,梅树之下,表哥正在堆雪人。
他喜欢堆雪人,他最喜欢的是给雪人安上眼睛的那一刻,好像他手中的造物忽然有了生命,那一刻的欣喜与满足,小小的李寻欢从不与任何人分享。
但那一天,他看到了自己的表妹,如雪雕琢一般的小女孩,好奇的看着他,看着他手上的煤球。
于是小小的李寻欢把手上的煤球递给了她,拉着她的手,邀请她为雪人安上眼睛。
十年……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
可是表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做错了么?我哪里不好了么?
——方才,她流着泪,这样问表哥,表哥没有回答,小红笑道:“好一个如花似玉的怨妇。”
小翠亦笑道:“你一进来,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好似我们少爷欠了你什么一样,好生吓人。”
表哥大醉,瞧也不瞧她一眼,倚在小红身上,吟诗作对。
她觉得荒谬、觉得不公平、觉得愤怒、觉得心碎。
十年……整整十年,她都是作为李寻欢未婚妻的身份长大的,李园很大,仆从很多,内务多而杂乱,姨母一点点的教她、一点点地放权给她,她学会了很多,她亦通女红,为自己缝制嫁衣。
但为什么,他说不要,就可以不要呢?为什么他说抛弃,就可以把这十年的时光弃之如敝履呢?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这流传千年的诗歌,诉说着一个极为心酸、极为可悲的故事,从前她学诗时,她不懂其中心酸,如今再想起,字字皆透着无边的凄苦。
龙啸云在她门前站了许久,终于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去了。
两年,整整两年……表哥日益荒唐之后,龙啸云陪伴她左右,不离不弃。
终究……是要嫁人的。
……她似乎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
龙啸云亦是一条好汉,仪表堂堂、豪气万千,素有志向,对她……对她也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要选龙啸云么?
林诗音怔怔地想,枯坐了一下午。
傍晚,她去梅花园中散心,可此处的每一步、每一景,都承载着她与表哥的回忆,回忆美好,却衬得现实愈发刺骨的痛。
她的眼泪不自觉掉落,又胡乱地伸手抹掉,低着头匆匆往回走,两个小丫头跟在后面,险些跟不上曾习过武的林诗音。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没瞧见身前的异状,一步踏入,登时消失在原地,两个小丫头愣在原地半晌,忽然惨叫一声,飞奔着大喊道:“少爷、少爷!!表小姐不见了!!表小姐不见了!!!”
而另一面,林诗音忽觉不对,抬头一看,霎时呆了!!
第114章 02【二更】
这……这究竟是何处?
就在方才,她还正行走在傍晚的梅花园之中,脚下的积雪当然已被扫清,踩上去绝不会是咯吱咯吱作响的,但……但那是青石板路,而不是、而不是……瓷、瓷砖?
片刻之间,她竟已从室外来到室内了,而这室内,也不是李园之中任何一间屋子……她、她从未见过这样一间屋子,和、和这样打扮的人……
屋子很宽敞、若说大小,其实算不得非常大,比不得五进的李园正房,只是格局甚是奇特,屋中的桩桩件件,陈列摆设,皆于常人家中不同,大片的透明琉璃做桌、鼓鼓囊囊的坐具上坐着人……还有、这地方好亮,好似架起了好多灯架子一般。
但亮不亮的,林诗音却是已顾忌不到了,她一抬头,就瞧见了四个人,三男一女,皆是亵衣打扮,那女孩子露着大片的胳膊与大腿,浑身无力、正巧被她身后的男人接住。
林诗音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
颤栗自脊柱而起,直冲头顶,只令她的头皮一阵一阵地发麻,林诗音虽然会武功,自小却不爱习武、也不曾与谁狭路相逢过,此刻骤一陷入此等危险的境地,竟是四肢发麻,一瞬间连动都动弹不得,只瞪大了那双美丽的翦水秋瞳,惊骇已流遍了她的四肢,刹那之间,她的脑海里已经想过了无数《子不语》《太平广记》之中的志怪故事……
不错,她已经立刻将秦蔻等人划分做了妖怪的行列……
若不是妖怪,何以惊世骇俗到这个地步,全然视人间的礼法于无物?
林诗音虽深居简出,但却也是江湖儿女,就连最放荡不羁的江湖人,都不会、都不会四个人一同……穿成这个样子……
若不是妖怪,这异常奇异、却价值不菲的室内陈列、这无烛火却两若白昼的室内、这、这打在她身上的阵阵阴风,又是因何而起呢?
那个倒在男人怀里的女孩子睁着一双大眼睛,轻轻开口:“姑娘,你……”
林诗音忽然忍不住抖了一下。
那女孩子立刻说:“你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哎呀,你们都走、都走,楚哥留下,其他人都先走吧,别吓到人。”
“倒在男人怀里的女
孩子”自然就是秦蔻本人。
开启时空漩涡显然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活动,仅维持了三分钟,她的体力就见底了,整个人都没力气,被一点红伸手扶住。
老X市冬天又不冷,没有穿皮草的需求,但她一眼就能瞧出,这件皮草价值不菲,再看她头上戴的偏凤钗、耳朵上挂的耳珰,做工精细、珠光宝气,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再看自己这边。
肌肉男、肌肉男和肌肉男……还是露胳膊露腿的肌肉男。
……对一个古代大户人家的大小姐来说,这是多么惊悚、多么可怕的画面啊。
秦蔻反应极快,立刻就要赶他们回房,顺便从一点红怀里钻出来,伸手去晾衣架上拿了楚留香晾上去的长袖衬衫塞给他,说:“穿上、穿上、别吓到人。”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任命地在家居服外头套上了衬衫。
秦蔻转头对那个仍处于极度震惊与恐慌之中的大家闺秀说:“你别害怕,先坐下来喝杯水,好么?”
她又转头抄起一个放在沙发上的小毯子,扔给楚留香:“快,把腿盖上,不准露腿。”
楚留香:“…………”
楚留香只好用那个毯子把自己裹起来,看上去像是穿了一条布满轻松熊图案的傣式筒裙。
楚留香失笑,温言对那位大家闺秀说:“姑娘莫怕,你瞧瞧她,便知晓我们没有恶意了。”
这小插曲果然很好的安抚住了林诗音的情绪,虽说刚刚一抬眼时,觉得此处处处诡异、好似到处都是妖气,但这位秦姑娘一动起来、一说起话来,却又充满了一股天真火热的劲儿。
林诗音心道:……就算是妖怪,应该也不至于现在就吃了我吧?死也要死个明白呀!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行稳定下了心神,镇定地道:“叨扰姑娘了。”
她卸下了自己白狐狸毛的披风,坐在了沙发上。
……很软。
软乎乎的、但是里头的支撑又很不错,与木质的椅子、罗汉床等全然不一样,后面那厚实的靠背,叫人一瞧见就很想要靠上去试一试,只林诗音是大家闺秀,自小行走坐卧皆有章法,绝不会在陌生人面前歪着,因此
这想法只是在她心里打了个转儿。
秦蔻又命令楚留香:“阿楚哥,快去拿点果汁来,甜一点。”
楚留香摸摸鼻子,无奈道:“遵命,我的秦姑娘哟。”
然后就带着他的轻松熊傣式筒裙平移走了——秦蔻看了一眼,觉得很像新加坡航空的空姐走路……
饮料很快就来,是秦蔻从河马先生定外卖送来的果汁,倒在玻璃杯子里,塞给林诗音,说:“这是草莓汁。”
林诗音垂下头,喝了一口。
酸酸的、甜甜的,带着馥郁的果味、质感不似水,而是略有些浓稠,里头有小块小块的果肉……草莓林诗音也吃过,是以前表哥从外头带回来的,酸得很、吃个有趣而已,不是很好的东西,怎地这草莓汁竟如此馥郁芬芳……?
她所不知道的是,古代民间所称的草莓,与现代所说的草莓,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野草莓在中国存在的历史倒是上千年了,有的地方管它叫“刺坨儿”,红红小小的,而现代人所说的草莓,则是自欧洲引进、又经过无数次改良得到的。
甜味,能很好的安定心神,身边这二位,也在尽可能地散发着善意,林诗音喝着草莓汁,很快镇定下来。
秦蔻说:“我是秦蔻,这位是楚留香。”
都是没听过的名字。
林诗音道:“小女林诗音。”
秦蔻刚拿起杯子,准备喝口水,听见她的名字之后,瞬间呛住,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楚留香眼疾手快,伸出手帮她拍拍背。
林诗音……
这名字还真是如雷贯耳,即便是没怎么看过武侠小说的,只要生于九十年代,像秦蔻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基本上不可能有人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著名的引发江湖腥风血雨的龙林李大三角!
这个腥风血雨,并不单单指的是他们所在的宇宙、他们所在的江湖。
在现代,这个话题一提起来,那就妥妥地要吵架,所引发的腥风血雨,不在论坛里盖几座几百层的高楼,楼里都是密密麻麻的论据论点论证以及单纯骂街……那都不算完。
秦蔻不是武侠粉,也没看过原著,但是架不住这段故事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简而言之就是
一个究极大圣父在面对爱情与友情两难的情况之下做了个能把他爹妈给气活过来的睿智决定——那就是自己退出,“成全”表妹和兄弟。
林诗音知道他的想法么?这……其实答案显而易见,她就算把脑袋想破了,也绝对想不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女孩子的教育,与男孩子的教育,本身就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现代,即便女孩子已经能够走出家门的时候,也依旧有着一个巨大而无处不在的声音,阴魂不散地喊叫: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遇到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婚姻……balabalabala……
这种暗示是无处不在且潜移默化的,比方说秦蔻现在想起来自己初高中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脑子有坑,那时候就觉得谈恋爱真的要一心一意、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啊之类的,天天把永远爱我、永远爱你之类的话挂到嘴边,后来发现……天!好尴尬!
这就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小说看多了……
她今年二十七,其实也很喜欢偶尔去看看那种酸爽无比的狗血言情小说,一边骂一边欲罢不能,但那是消遣,现实生活中不搞那种事在小说里过过瘾、刺激一下而已,看过就算完,但是十几岁的小女孩看过之后当真,那就真的得靠家庭教育掰正了。
但可惜的是,很多家庭对女孩子的要求只有两种:大学毕业之前,不准谈恋爱,谈了就是不害臊,大学毕业之后,最好马上把自己嫁出去,不然就是不孝,严重缺乏这个方面的教育。
这就导致绝大多数女孩子对男人的认知是极其失真的……男人女人都是人,一个人想要认知真实的人性,那就必须要见过世间百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才行,也就是说,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懵懵懂懂的、对世间的一切抱有善意,没有对人性的想象,傻白甜傻白甜的,太正常不过了。
就是现代,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要把自己送人么?反正换位思考,秦蔻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是绝对想象不到这个可能性。
古代女孩子……尤其是向林诗音这样的大家闺秀,她根本连男人都没见过几个,怎么可能清楚男人的那种“手足和老婆我要哪一个”的纠结心态?
那龙啸云知不知道呢……?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假如
他对李寻欢的行为心知肚明的话,那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假如他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儿的前因后果,莫名其妙地被砸了这么一个天大的人情,迟早要变态的。
所以李寻欢的天才脑瓜里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的……太天才了……
秦蔻偷偷看了一眼林诗音。
她梳得还是未婚少女的发式,想来还不曾嫁给龙啸云,在看她的脸上,还有已干的泪痕、神色也泪恹恹的,好似刚刚才伤心过一场,难道……?
林诗音迟疑着问:“难道……二位认得我?”
认得李寻欢是寻常的,认得她……?她平日里不喜爱出门,在江湖上亦没有什么名气,怎么会有人认得她,而且这反应瞧起来还很大,亦不像是只听说过她名字的样子。
她略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问:“此处……可还是李园的地界?”
秦蔻瞧着林诗音的脸,心念一动,有点含糊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可以将你再送回李园的地界。”
听见“李园”二字,林诗音的眸色不自觉地黯淡下去,面上也不自觉地浮出一点苦涩失意之色。
林诗音低低道:“实在麻烦秦姑娘了。”
秦蔻当然敏锐地察觉到了她低落的情绪,于是立刻就说:“但今日恐怕不行。”
林诗音一愣,抬眸望秦蔻。
秦蔻半真半假地说:“你能来这里,是因为我正在施法,你一脚误入我的法阵才来了,想要回去,要等我再次施法,但今天我没力气了,所以……你只能暂且在这里先等等,等我恢复了,再送你回去。”
林诗音立刻又紧张了起来。
要、要住在妖怪这里么?
但……问题是,秦姑娘的话已经这样说了,没法子就是没法子,她非要回去,那也不可能的……
况且……其实她没有那么想回去。
方才误入这奇异妖境时,她只好像一瞬间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了,此刻再提到李园,她又立刻被拽回了失落与绝望的深渊之中,只觉得生无可恋,不由便想:如今我陷入这个境地之中,真是恨不得现在就死了算了,留在这里就留在这里,大不了被妖怪吃了,又能怎么样?
于是她张了张口,道
:“如此,便只好叨扰秦姑娘了。”
秦蔻说:“没事没事……不过我家房间不是很够了,今晚你只能和我住一起了。”
林诗音轻轻地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废话不多说,就带着她赶紧安顿下来吧。
秦蔻爱说爱笑,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林诗音虽然心中仍有些忐忑,被她拉着手,却也免不得放松了些,又有些好奇地偷偷打量着这屋子的构造和陈列摆设。
很多没见过的东西,伸手一触,头顶便有极亮的光闪出,若不是妖境,怎会有这样奇异的东西?一只懒洋洋的狸奴大摇大摆的路过,林诗音想:秦姑娘……是猫妖么?这是她的徒子徒孙么?
那刚刚那位楚公子也是猫妖……?嘶,他、他若是现出原型,那得是多么筋肉虬结的一只钢铁雄猫啊……唔,或许是只大虫呢?
林诗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秦蔻:“?”
秦蔻:“怎么了?”
林诗音忙道:“无事的。”
秦蔻:“唔!”
她吱呀一声推开自己卧室的门,卧室里灯亮着,正巧一点红抱着他的日用品往出走——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一点红就顺势宿在了秦蔻的卧室中,这两天她卧室里自然就长出了很多他的东西,比如刷牙缸啊洗面奶什么啊之类的。
刚刚一点红一看到来的是女子,再一想秦蔻家里的房间数和住人的分布,就知道自己该滚蛋了……
秦蔻:“红哥拜拜~”
一点红:“嗯,微信联系。”
秦蔻:“好哦。”
一点红抱着自己的东西下楼去了。
秦蔻又转头对林诗音说:“你先坐一下,我去找换洗的衣服来。”
说着,她就不由分说地把林诗音摁着坐在床边儿上,自己转头打开衣柜翻箱倒柜地找衣服。
林诗音好奇地打量着这间屋子。
灯……灯就不必说了,就这么一盏灯,竟能完全照亮整间屋子,窗帘拉着,看不见外头的情形,这张床榻很是柔软,一瞧就价值不菲,只是不似拔步床,榻上有东西,咦,这是什么?
花花绿绿的一个个小方块,边缘是锯齿状的,三个两个散在枕头旁边,凸出里头一个圆的小圈圈的形状,材质很奇怪,像纸、但又不是纸,谁家的纸能泛出这样的光泽来呢?是涂了桐油么……?
林诗音不免觉得好奇,便凑过去一点,想仔细瞧瞧这是什么。
秦蔻一个哈士奇闪扑扑过来,噌得一下把那东西藏到身后去了。
尴……尴尬……!
第115章 03【一更】
秦蔻:“…………”
林诗音:“…………”
林诗音立刻缩回了自己的手,道:“抱歉,秦姑娘,我……”
秦蔻警惕地把她的计生用品藏好,说:“啊,没事啦!你穿这件行么?”
说着,抖开了手里的衣服。
其实就是很常见的一条T恤裙,黑色纯棉的,秦蔻衣服多,很多都是买回来穿了几次就压箱底了,这件衣裳也是,前一阵子买的,穿了两回,洗过之后收起来就忘掉了,所以衣服上有清晰的折痕,看上去实在不怎么样。
但穿着睡觉很舒服的。
林诗音瞧着这件衣服,又瞧了瞧秦蔻的打扮,迟疑了一下,问道:“秦姑娘,贵地的衣着……都是如此么?”
秦蔻穿着件小吊带,下头穿了条短裤,脚上踩的是拖鞋。
这幅打扮,去了古代,老学究老腐儒估计当场要气到跳起来。
如果老腐儒来了现代,那更好玩,估计当场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不吐血而亡都对不起他从小念到老的“圣人言”。
林诗音当然不是老学究。
林家和李家都是江湖人家,并不似那等喜欢把把家中女孩子束缚在二门之内、只准学些女德女戒之类的人家,林诗音秉性如此温和的一个女孩子,母亲和姨母还带着她学过武,在那些真正的“世家大族”看来,她这样的女孩儿,也已经属于“野丫头”了。
但即便如此,这样的衣裳对林诗音来说也实在太超过了。
她方才刚来时,之所以受到了那样大的惊吓,有一多半的原因,就是因为那几个男人的衣着打扮。
再看这位秦姑娘……
皮肤奶白,手脚纤长,健健康康,大剌剌地展示着她的身体,那是一种林诗音从未见过的、泰然自若的神情,好像穿着这样的衣裳、把自己的身体展示出来,并不是一件十分值得惊世骇俗的事情。
林诗音认为这是一种动物的野性所使然——所以她才非常坚定的认为秦蔻乃是一只神气的黑白猫成精。
至于为什么是黑白奶牛猫而不是狮子猫、或者更为常见的三花狸奴……大概是因为她的头发和她的皮肤所形成的那种黑白
对比,以及那种黑白色的“乌云盖雪”、“墨里拖枪”猫咪,性格是真的诡异……
猫女郎穿什么当然都是猫女郎的自由,既不是人,又怎好拿人的标准来看待呢?但这衣裳……要让她穿……
林诗音……果不其然地有点抗拒、有点迟疑……
秦蔻说:“啊!就是今晚睡觉的时候穿,不然把你的衣裳弄皱了就不好了。”
林诗音松了口气,道:“多谢秦姑娘赠衣。”
秦蔻摆了摆手,说:“没关系。”
至于明天穿什么……其实她随便啦,穿她自己身上现在穿的那件藤萝绿衣裙当然也没问题,她也不必费心去劝她。
这天气,明天出门溜一圈,比说什么话都好使。
然后秦蔻就带她来梳妆台前卸头上的各色头饰了。
这里没有婢女——这是当然的,从刚刚开始,林诗音只瞧见了秦蔻与她的四位徒子徒孙(其中包含大橘),好在她也不是什么真正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连梳头都梳不了的娇小姐,入乡随俗、既来之则安之罢了。
又道了声谢,林诗音便坐在了梳妆台前。
秦蔻忽然问:“这是什么发髻?”
这只不过是最常见、未婚少女最多梳的垂鬟分肖髻罢了!
但林诗音自以为已瞧透了秦蔻的本体,便只觉得一只漂亮的猫妖精对人间的事情分毫不了解也很正常,她坐在梳妆台前,抿唇一笑,轻声细语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秦蔻:“WOW~”
摇滚少女秦蔻没混过汉服圈儿,对古装的发髻都不了解,此刻如此近距离的瞧见这些精巧的首饰、富有巧思的发髻之后,乌鸦精属性大爆发,连着看了好几眼,那个点翠偏凤钗,是真的好好看!那个辉蓝辉蓝的光泽……
真……真好……
秦蔻:o(*////▽////*)q
然后发髻也很好看的,她的头发真是又长、又柔顺、又漆黑,发质好得惊人,像是漆黑的黑缎子,秦蔻桌上放了把牛角梳,她用这把牛角梳梳头,总觉得头发比牛角还要更富有光泽,很是丰厚。
这、这就是每天早睡早起健康作息会得到的丰厚长头发么TAT
林诗音被她的目光盯
着:“…………”
拆完了发髻,便是要洗脸了,她的脸上自然是上着妆容的,脸上本来敷着一层细细白白的粉,因中途哭了一场,便有些狼狈了,再来,眉心贴着花钿,口上也涂着口脂。
秦蔻不知道古代女子是如何卸妆的,不过也偏不了澡豆、皂角、草木灰淘米水之类的东西了,所以干脆地把自己的卸妆膏贡献出来给林诗音。
林诗音有些好奇得瞧着这东西。
奇怪的材质,不似琉璃、也非木质、更不是漆盒,雪白通透,捏在手中,似玉一般,却又绝不是玉——玉上头的字都是刻上去的,这上头的奇异字符却像是天生就在上头,再是浑然天成不过。
而这小圆罐之中的东西……秦姑娘不由分说的蒯了一勺,抹在她手心中,是细腻的膏状物,应是加了猪油吧?
——猪油、牛油等油脂,在古代可不是单单拿来只为了吃的,做蜡烛、做油纸、做面脂、澡豆等物,用途非常之广泛,而在现代,化妆品工业之中使用的大部分都换成了人工合成的化合物,这类天然动物油脂,加进去还实属卖点——就好比说前几年风头很大的马油。
这玩意叫“卸妆膏”。
……非常直白的取名方式。
秦蔻就教林诗音去使用卸妆膏,在手心里细细揉开,然后在脸上按摩,这东西味道很是清新,淡淡的、很是清洁,洗过之后,再用上那“洗面奶”(林诗音又在心里感叹猫猫妖怪的取名真的很直白可爱),拍上“化妆水”与“乳液”,这个脸才算是洗好了。
步骤很多,很是讲究,洗过脸后,也很是舒服。
当然,要说是对现代的化妆品精细化工惊为天人……那也是没有的,古代的有钱小姐,那面脂也是天天涂着、澡豆肥皂也是天天用着,而什么水啊乳液啊面霜啊之类的东西,那效果要是肉眼可见……那才奇怪了吧!
所以林诗音对这些瓶瓶罐罐的惊讶程度还比不上自来水管、镜子和灯。
两个人都洗漱过后,林诗音在浴室里换下了她的衣裳,穿上了秦蔻准备的T恤裙和拖鞋,躺在了秦蔻的床铺上。
床铺柔软而清洁——那种柔软,依然是很让人难以去形容的,反正与她所知道的任何一种材质都不一样。
——那是自然,因为这是乳胶床垫。
两个人并排躺平,林诗音盯着自己头顶吊顶上的灯,方才一直都在忙着做这个、做那个,如今空闲下来,才骤然升起一种十分荒谬的不真实感。
……不久之前,她还在李园中,刚刚被表哥伤过心,又怎么地都不想见龙啸云,生活过得乱七八糟、浑浑噩噩,她的衣食住行、自然用度毫无缩减,身边的丫头和婆子,对她也依然尊敬,但,折磨来自于内心。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能回忆起自己无忧无虑时的心情了,因为那种心情着实已离她太远。
两年之间,她的无助与痛苦,似乎都形成了一种新的习惯。
一开始是错愕、不肯相信,然后是愤怒,在愤怒之中,她甚至找到了表哥要与她争执,要好好地问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个样子!
表哥的应对方式很简单。
他根本就不回应,也不想听她内心的感受,他直接拂袖而去,去青楼纵情声色——难不成她还能追到青楼去么?
慢慢的,愤怒慢慢萎缩,然后是反思和内耗,她开始问自己,是不是我做错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让他不再喜欢我了?
然后在内耗之中,她不自觉地开始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地去和表哥说话、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言行,近乎于……讨好,镇日里头,眼睛一睁开,就开始想:今天他会来找我么?今天表哥会回家么?他会生我的气么?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被林诗音拿来,不自觉的反复思量。
这简直是一种最可怕的折磨,令她身心俱疲,原本她虽然性情温柔,但也是活泼爱笑的,这二年来却时常以泪洗面,心中郁郁,偶尔也发狠似得想,既然他已变了心,不若就嫁给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吧!
她自己在心里罗列了龙啸云的诸多优点,又不停地给自己强调:他对她是一往情深的、一往情深的,对她好,这比任何事都重要……
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抗拒就是抗拒,只要稍一想到自己以后会和这个人一同同床共枕,呼吸他的呼吸,她就好抗拒、好抗拒,真的好抗拒!
如今骤然离开李园,她竟是……松了一口气。
……想逃避,想就这么先逃避着。
她躺在柔软的床榻上,在两年之间,第一次感到了一点轻松。
这时,身边的秦姑娘问道:“林姑娘,你脸上用的粉,是铅粉么?”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一下,柔声道:“不是的,铅粉很毒呢,早就没人用了,时下用的都是紫茉莉花种,研碎了兑香料来用呢,也有玉簪粉、白芷粉等,可以加金银箔、珍珠粉之类的。”
秦蔻:“唔……原来如此。”
金银箔、珍珠粉之类的东西,现代的粉底液里也有,还有加宝石粉的,会有微微的光泽,提亮肤色。
秦蔻又说:“我们这里用的是粉底液,也蛮好用的。”
林诗音奇道:“既然是粉,又如何能成‘液’?若是把粉兑上水和成液,还能往脸上涂么?”
秦蔻来了精神,噌的一声坐起来,说:“要不要试试!”
林诗音:“…………”
林诗音迟疑道:“现在么?”
秦蔻怂恿她:“大不了等一下再洗一次脸嘛,真的很好用的!”
林诗音说:“那……试试?”
秦蔻:“试试就试试!来,试试!”
这话题一说起来,着实火热,秦蔻从床上跳下来,去梳妆台的抽屉里找自己的粉底液。
她买这种东西当然不可能是用完一瓶再买一瓶,就是去商场逛的时候一顺手就买,所以瓶瓶罐罐很多,什么兰蔻菁纯、EL白金、迪奥花蜜、之前植村秀的那个粉底刷风头很大的时候,她还连带着他家的粉底液一起入了手,刷子挺喜欢的,粉底液不太喜欢。
就是夏天,懒得化妆。
秦蔻没什么见人必须要化妆还是不化妆的说法,唯有上台演出时,必须打扮得很精细,其他时候那都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粉底液,个个都没用多少,正好拿来给林诗音试试!
林诗音果然惊为天人!
这、这粉底液……的的确确,比之什么茉莉花种粉、白芷粉之类的要好上太多了,真真同一层薄薄的皮肤一样覆盖在脸上,自然极了,铺上那层“散粉”之后,用手轻轻碰触、抹一抹,也丝毫不掉的。
秦蔻说:“是吧是吧!”
她来劲了,说:“来试试眼影嘛!”
然后开始翻自己的各种眼影盘,什么大地色系、玫瑰色系、南瓜盘草莓盘蜂蜜盘、还有用来玩状的那种非常夸张的蓝紫色的盘。
林诗音:=口=
秦蔻说:“还没完呢!”
然后又翻自己的口红礼盒给林诗音看……口红礼盒这东西,其实突出的主要就是一个限定款包装好看,真正常用到的没几根,买这种东西就好像买好看的玩具一样。
饶是林诗音作为大家闺秀,对衣裳的颜色、料子、时兴的花样都很了解,但也架不住这么多……真的很像很像的颜色。
她甚至还问出了直男同款问题:“……这两个的颜色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秦蔻回答:“不知道啊,我就是顺手都买了,都没用过,你要试试么?”
林诗音说:“我的嘴唇已经卸过好几次了……”
秦蔻说:“啊……我觉得这个颜色很衬你耶,烟熏玫瑰色!好温柔。”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
秦蔻又说:“要试裙子咩!我有一条设计感很强的裙子,啧啧啧,好看的呢!”
林诗音又迟疑了:“现……现在吗?”
秦蔻怂恿:“你都化好妆啦!试试嘛!”
林诗音羞涩:“那……那就试试?”
秦蔻:“试试!”
在这种快活的、热火朝天的氛围之中,秦蔻的手机震动起来,原来是她的男友一点红发来的——他们说好晚上微信联络。
一点红:蔻蔻。
五分钟后。
一点红:你睡了?
五分钟后。
一点红:……晚安。
此时的秦蔻:“哇呜!果然,你穿这个真好看,这条裙子就适合你穿!”!
第116章 04【二更】
这样闹了一气之后,林诗音与秦蔻的关系迅速亲热了起来,两个人重新换上睡衣,又结伴手拉手去浴室里卸妆洗脸,林诗音总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一点这里的奇怪衣裳的审美,又立刻把这个想法压了下去,不敢去想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这些衣裳是什么感受。
洗完脸,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夜话。
话题漫天漫地的,秦蔻对发髻和古代化妆品十分感兴趣,于是林诗音就讲起了画眉用的黛。
“螺黛自然用的就是螺,青黛呢,用的是马蓝叶,要浸泡个好几日,又是敲啊打啊、又是煮蜂胶啊、又是加冰片啊,这些倒是没什么,关键是要等,一阴干就是一个月,想做一盒黛出来,也须得几个月的时日。”
秦蔻奇道:“诗音还做过青黛来玩么?”
林诗音神色忽然一黯,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太好的回忆一般,半晌,才道:“以前……同我表哥一起这样玩过。”
秦蔻:“……表哥?”
林诗音苦笑了一声,并不说话。
室内就倏地安静了下来。
秦蔻知道这里头肯定有事儿,事儿到了哪一步,也大概有个猜测,只是不知道怎么说出口,于是就想着先带她在现代玩两天,这件事……等时机成熟了再说吧。
两个人心思各异,秦蔻关了灯,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睡、睡不着。
林诗音来的时候,才刚过九点,两个人这样闹腾了一番,都闹腾得累死了,现在也不过才十一点左右。
十一点!天哪!十一点,谁睡得着!
……林诗音大概睡得着吧。
秦蔻决定等她睡着了之后溜出去找红哥。
但其实林诗音也毫无睡意。
或许是因为黑暗给人一种可以隐藏表情与情绪的安全之感,或许是两年的忍耐,已经令她的心绪再也忍受不住,急需要倾诉。
倏地,她开口道:“表哥……我们是青梅竹马长大的,也是未婚夫妇,我父母早亡,我小时候便是在表哥家长大的。”
秦蔻说:“你们的关系一定很好。”
林诗音说:“从前是这样。”
秦蔻不说话了。
林诗音道:“但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秦蔻问:“你……你遇到什么事情了么?”
林诗音苦笑道:“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面目可憎。”
秦蔻:“面目可憎?”
林诗音说:“他不想娶我,他一直拖着,我……我只是不肯相信,我一直在骗自己。”
是了,其实林诗音一直都在骗自己。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李寻欢又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亲密、最了解的人,两个人的距离这样的近,他的一些举动……她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两年之前,也就是表哥重伤,被龙大哥救回来的时候。
在那之前,其实他们已经开始看好时候了。
他们两家子都没有人在了,很多本来需要长辈来敲定的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弄,好在是江湖儿女,行事并没有那许多讲究,表哥打算宴请相熟的朋友吃酒,她没有什么相熟的朋友,林家的远亲也都断了联系,于是对婚宴一点要求也无。
但谁想到,出了那样不幸的事情。
出事之后,这件事自然被搁置了下来。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一搁置,就是两年。
表哥的伤养好之后,便对他们二人的婚事绝口不提。
她是女孩子,性格之中有一种被动的因素在,总是不大好意思主动提起自己的婚事,先开始一直等着表哥重新提起话题,到了后来……其实她心里已经明了了,表哥不想同她成亲了,他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她却也更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心里还有小小的希望,她甚至宁愿就这样拖下去,也不愿意两个人闹掰了,再也无法自欺欺人。
但钝刀子割肉的感觉……又怎么会好?
林诗音说:“他……他不肯听我说话。”
很久很久了,这好像是表哥在对她表示不屑一顾,她被痛苦所裹挟,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想要告诉他自己这段日子所受到的折磨、以及他不能这样对她的时候,他连一眼都不想看她,他仰天大笑,拂袖而去,狂饮到烂醉。
秦蔻说:“这是冷暴力。”
林诗音轻轻说:
“冷暴力?”
这是一个从前从来没听说过的词语。
秦蔻说:“你和你表哥,是青梅竹马长大的未婚夫妇,你们的感情本来是极好的,你很关心他、他也很关心你,是不是?”
林诗音说:“是。”
秦蔻说:“但他忽然转性子了,对你不管不顾,他明明是你的未婚夫,却当着你的面去找伎女,倚红偎翠,是不是?”
林诗音痛苦地呼吸着,几乎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秦蔻说:“他当然知道你痛苦。你表哥又不是个傻子,可他如果不喜欢你了,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你?非要故意要你痛苦不行?你被钝刀子割肉,手里拿着钝刀子的人不就是他么?他自己怎么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可他为什么不停下来?”
秦蔻的语气很激烈,林诗音沉默着一言不发。
过了好久,她忽然虚弱地说:“是不是我太依赖他了,我是不是……不能这样依赖他?”
秦蔻严肃地说:“夫妻之前没有感情,何论夫妻呢?你们之间本来就有为对方提供情绪价值、互相扶助的义务,你都不依赖他,什么事情都不必同他讲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同他做夫妻?是图他折磨你?”
李寻欢根本就是在用心险恶的折磨她!
秦蔻想到了王思雨颓然的表情,和她的父母那信誓旦旦的“我这是为你好”的说辞,心头不由火气。
他或许认为,自己也很痛苦,自己是在寻求一种最后的好结局,可是他的痛苦是自找的,林诗音的痛苦却是无妄之灾,况且、况且,他是不是着实太自大了些?一个女人的幸福与否,什么时候不由她自己说了算,而是由他李寻欢说了算?他算个毛!
古龙的故事,决不能算做是一个彻头彻尾、味道非常纯正的古代故事,一个与真实历史相近的古代故事,绝不会有层出不穷的,毫不在意贞洁的江湖女侠们。即便秦蔻都没怎么看过武侠原著,但是仅仅凭借小时候看电视剧所感受到的,她认为金庸更倾向于写一个古代的故事,而古龙……他其实写的是硬塞进古代背景的现代人的故事。①
所以古龙的故事里,世家大族就是一个背景,的确代表着可以欺凌人,但阶级并没有那么夸张,也不存在宗族欺凌,各种复
杂的联姻网络什么的。
所以,秦蔻认为,李寻欢在这件事之中,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第一,他自以为可以安排林诗音的人生,自认为自己是“为了她好”、“两全其美”;第二,他的冷暴力。
林诗音的呼吸一窒!
这样的话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说过。
她从来不倾诉,正是因为倾诉无用,李寻欢对她的痛苦不屑一顾,龙啸云……龙啸云只会傻了吧唧地说有我在呢、有龙大哥在呢,所以呢?你在到底有什么用呢?同他说点什么,实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感觉,非但无法平息心中的痛苦,反而又增添一层厌烦……
丫头婆子们,丫头婆子只会劝她别哭了,哭肿了眼睛,第二天被人瞧见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被人笑话么?现在笑话她的人难道还少么?
谁能想到,这两年之内,她唯一倾诉的口子,竟然是在这里!在一个陌生的、与她所熟知的地方全然不同的妖境之中,对着一个她才认识了几个时辰的女孩子!
但也或许,正是因为足够陌生,她才能把自己的心事给倾诉出来。
……冷暴力、情绪价值,都是很陌生的词汇,在林诗音的前半生之中,她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词儿,也从来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她应该正当索要的东西。
可没有这些东西……我就是会痛苦啊?
想着琴瑟和谐、相敬如宾,难道是什么非常大逆不道的事情么?
她明白,其实人生十之八九都不顺利的,很多事情来了就是来了,她七八岁时,父母就相继去世,已体会了两次锥心之痛,眼泪流干,父母都不会再醒过来了,后来……大表哥、姨父、姨母又相继去世了。
她人生之中可以依靠的人,只剩下二表哥了。
现在,二表哥这样的对待她,难道她仍然只能忍受么?人生是十之八九不太容易的,但人生要是连一点东西都不能渴望、连一点好东西都不能想要,只能在痛苦中苟延残喘的话,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呢?难道她林诗音生下来,就是为了泡在苦汁子里受折磨的么?
林诗音的心里,第一次生出了这样的想法,而在这样的想法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愤怒,一种她早就被自己所抹没了的愤怒。
他们二人自小一同长大,如此深厚的感情,他如今却翻脸不认人,人人都说,小李探花重情义、极重情义,那她呢?难道她不该被重视?难道她不配被重情义么?
可这些质问的话语,却完全质问不得李寻欢,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回答,他或许会哈哈大笑,自饮自唱,好似她是个小孩子,问出的问题都如此的可笑一般。
林诗音忽然说:“我最恨他顾左右而言他,我最恨我要掏心掏肺,他却根本不愿理解我,一点点都不愿!”
说着,她忽然扑到了秦蔻的怀里,失声痛哭了起来,秦蔻长长地叹了口气,安静地等着她发泄完毕。
她忽然想到了李寻欢做出这个决定的诱因。
模模糊糊的记得,好像是因为龙啸云得了相思病,茶饭不思,娶不到林诗音大概就要死……是抑郁症了么?不知道,但李寻欢一定明白,心里的不爽快是能杀人的,否则他不会做这种决定。
那他为什么不害怕林诗音死?他在用冷暴力折磨林诗音的时候,就没想过,或许林诗音也会得龙啸云得过的那种病?也会恨不得死了算了?
也许在这种男人心里,兄弟的命就是比女朋友的命重要吧,成天把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挂在嘴上心里,也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到底更重视什么。
秦蔻感到很生气。
林诗音哭了许久。
哭,当然也是发泄的一种,情绪上的问题还需要情绪来解决,在李园之中,她甚至都难以去倾诉、难以去痛痛快快地哭一场,久而久之……人怎么能不出问题。
在原著之中,她最终和龙啸云饥成婚,生下了个混世魔王,这个混世魔王又被李寻欢废了武功,无论期间有多少值得说道的理由,林诗音在这么悲惨的人生之中,竟还能不发疯,她的精神其实是高度坚韧的,最起码,比娶不到喜欢的女人就差点把自己抑郁死的龙啸云要坚韧多了。
哭了许久,林诗音终于累到不行,沉沉地睡着了,秦蔻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听着身边林诗音逐渐均匀下来的呼吸声,又辗转反侧,实在睡不着,于是摸出手机。
……结果看到了红哥的微信消息。
发信时间,两个小时以前。
秦蔻:“……
……”
秦蔻:“………………”
秦蔻:“……………………”
完了,完全忘掉了。
关中悍匪coco:戳戳。
关中悍匪coco:刚刚在和诗音小姐一起聊天>w<
关中悍匪coco:红哥是不是睡着了?
十分钟后。
一点红:刚刚在洗澡。
关中悍匪coco:唔,好。
关中悍匪coco:去不去露台?心情郁闷。
一点红:好,马上来。
秦蔻把手机倒扣在床面上,又躺了一小会儿,轻轻喊:“诗音?”
没反应,睡熟了。
她静悄悄地爬起来,又想了想,去楼下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啤酒,蹑手蹑脚地上了露台,一点红已经在等她了,身上穿着件紧身的黑T,肩膀上搭着条毛巾,头发还有点半湿不干的,显然是刚洗完澡,头发也没懒得吹干,就上来同她夜半私会了。
楚留香还打趣他:“你们二人,真是一会儿也分不开。”
一点红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转身出了房间,正巧大橘扑进来,被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抓住,扔到了楚留香怀里。
——对了,他这几天没住这间房,这间房他原本睡觉的位置已经差不多快变成大橘的专属位了,今天他猝不及防地回来住,大橘相当不满意。
算了,这不重要。
他上了楼,在露台上远眺,此处很高,视线很好,能瞧见直江公园那平整的湖面,夜晚,公园关闭,灯是不开的,漆黑一片,其他的地方却像是地上的银河一般,有星星碎碎的亮光。
露台的推拉门被拉开又合上,一点红回头,秦蔻扑过来,他伸手,稳稳地抱住她,就保持着这样揽住她的姿势,坐在了躺椅上,秦蔻环住他的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灼热的血气、清洁的皮肤和头发,沐浴露和洗发水的香气。
她把啤酒放在桌上,问:“你刚刚那一会儿在干什么呢?”
一点红说:“和楚兄一同喝了点酒,陆小凤回来,非说学会了一种新游戏,叫什么狼人杀,只是苦于人数不够。”
秦蔻笑了,说:“那个最
少要九个人才能玩呢……唔,人是有点不够,不过我玩不好,我不会骗人。”
一点红唇角勾了勾,又问:“你方才说你不高兴,怎么了?”
秦蔻环他的腰环得紧了一点,说:“是林诗音和李寻欢的事情……他们的年代和你们那年代差二十年,那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们之间的故事?”
一点红说:“有所耳闻,但不大清楚。”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那惊天动地的一战,是有很多个版本流出的,那场决战在十年之前,上官金虹死后,昔日的金钱帮就此衰落……十年前,正是一点红初出茅庐之事,这样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当然知道。
但出名的是李寻欢本人,至于他身边的人,以及他的绯闻故事,就只能算是添头了,就算提起来,也不过是轶闻趣事,且龙林李三人的纠缠,那都是二十年前的老黄历了,真想知道内幕,还得刻意打听才是。
一点红要是会去特意打听八卦……那他估计就不是一点红了。
秦蔻就和他讲了这三个人之间的爱恨纠葛,以及李寻欢那圣父情绪大爆发之后非常睿智的“让妻”行为。
一点红:“…………”
一点红听得眉头直皱。
秦蔻颇有些感叹,瞧着一点红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发难:“假如你李寻欢,你会把我让给龙啸云么?”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所以你把我叫到天台上来,就是为了问这种死亡问题么?!
第117章 05【一更】
一点红:“…………”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
一点红无奈望天,道:“那人若是要我的剑,我当然能给,因为那是我的东西。你是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物件,喜欢谁就同谁在一起,我难道能让得出去?”
他深深地瞧了一眼秦蔻,又冷冷道:“他若求我让妻,我一剑戳死了他,绝不是因为他觊觎你,而是因为他侮辱你。”
你如此侮辱我的爱人、我的朋友,还想要挟恩图报?!
这道理本是人人都应该懂得的。
其实李寻欢懂不懂呢?他自然也懂,因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第一个否认的方案,就是自己直接去恳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为啥,因为林诗音不可能同意啊!
然后,他的方案就变成了漫长的冷暴力,强迫林诗音同意。
说到底,他认可林诗音是个人,有自己的想法,但依然认为自己的意志是大于林诗音的意志的。
秦蔻从一点红怀里坐起来,去摸放在桌上的啤酒,拉开易拉罐,大大地喝了一口。
新鲜的原浆啤酒,泡沫如云朵一般丰富细腻绵密,橙皮、啤酒花、小麦发酵过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合味的清新爽口,甜橙皮的果香味散发出来,咽下去之后,又有啤酒花的淡淡苦味与回甘,比之路边烧烤摊上的开架啤酒,不知道好喝了多少倍。
她惬意地长舒一口气,顺手开了另一罐,递给被她刁难的男朋友,今天X市温度还可以,在夜晚的露台上,不至于闷热到难以忍受,不过饶是如此,两个人因为想要贴贴,所以身上还是沁出了汗,待会儿L回去免不得要再去冲个凉的。
一点红一只手揽住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捏着啤酒罐,颇有些闲适意味地半躺在躺椅上,喝了一口啤酒,眼睛眯起来,面上却浮现出一丝冷酷的表情来。
他冷淡地说:“李寻欢的愚蠢,并不是自他决定让妻的那一刻而起的。”
秦蔻:“哦?怎么说来?”
一点红讥诮地道:“他的未婚妻与他的兄弟见面,他居然只说这是他表妹?”
一点红是杀手,是社会边缘人物
,拥有爱情与友情的时间极其短暂。但这不代表他没见识,其实恰恰是杀手这职业,见过的各种莫名其妙的纠葛才多。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因吃不上一口饭而杀人越货的人有多少,因男女之事引发的流血冲突就能有多少。
林诗音他之前也瞧见了,的确是个漂亮女人,还是个温柔似水的漂亮女人——这样漂亮的未婚女子,有男人喜欢,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那么难以想到么?
既能想到,提前说一嘴就能避免的麻烦事,怎么就能演变成这友情与爱情的二选一抉择了?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等连他这种只认得几个字、完全没读过圣贤书的人都晓得的俗语,难道李寻欢竟不清楚?
他居然还真能就这么含含糊糊的表示“这是我表妹”,然后顺带着邀请兄弟在他家里常住和表妹常来往……难道是想这两个人发展出纯洁的友谊么?!
…………Fine。
秦蔻若有所思,道:“你说的也是……不知道该说他心大好,还是该说他清澈好,这个人瞧起来简直是连一点人际交往的常识都无。”
骂完了李寻欢,一点红又接着冷笑,去骂龙啸云:“龙啸云若真喜欢这女人,为何不去找她分说清楚,要去找李寻欢,求他将这女人许配给他?”
他这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也只喜欢过秦蔻一个人,他与秦蔻之间的试探与交锋,乃是最惊险、最刺激、也是最甜蜜的,如今回想起来,那种激动的、被她所深深蛊惑的心情依然能令他兴奋不已。
他喜欢秦蔻,自然希望秦蔻也喜欢他,但倘若秦蔻不喜欢他、不想要他,他难道会强迫她?
他不会的。
所以他喜欢她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去暗戳戳地勾引她,而不是去找秦伯父,请求他把女儿L嫁给他。
这里头的区别其实很明显,倘若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去找能主宰这女人婚姻的人讨好,那就意味着——他只是想得到她,至于她的喜好与意愿如何,他没那么在乎。
一点红对此嗤之以鼻。
他对楚留香肝胆相照,自然也对秦蔻肝胆相照,连赤诚都做不到,交什么朋友?谈什么爱人?
秦蔻说
:“可怜诗音……两个男人都爱她,两个男人都把她当物件儿L。”
而且她到现在都被蒙在鼓里,这件事迟早要告诉她,真到了那时候,那剜疮之痛……又该如何去捱,才能捱得过去呢?
秦蔻又喝了一口啤酒,眯着眼睛,叹了口气。
一点红沉声道:“我绝不愿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的。”
秦蔻一怔,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轻轻道:“我也是。”
一点红又道:“我也绝不会把你拱手让人,谁若觊觎你……”
他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秦蔻不免觉得好笑,故意问:“会怎么样?”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下颌线愈发显得冷酷了许多。放在她腰上的那只手,却不自觉地加重了几分力道。
怀里的美人软绵绵地抱着他,然后凑上来与他接吻,一点红眯起了眼睛,享受着这个吻,又用双臂把她缠得更紧了一点。半晌,二人分开,她的蔻蔻面颊上已泛起了酡红,身子忍不住扭了一下,又被他登时扣紧了几分。
他哑声道:“蔻蔻,别乱动。”
秦蔻的喉咙里发出了撒娇一般的声音,心中对他的爱意愈发浓厚,简直要如夏日暴雨后的雨水一般溢出来,她不肯停歇,又紧紧地抱着了他,感受他胸膛之中心脏的跳动声,皮肤的热度与肌肉的紧绷。她很想要抚摸他,又有点记挂着这里的环境不对,于是只好反反复复地去亲他的唇角,含含糊糊又热热烈烈地说我爱你。
一点红半分法子也没有。
……他其实比秦蔻要知道分寸很多,他一般没有分寸、十分凶狠的时候,都是把窗帘拉得死紧的时候。
但秦蔻好像没这种意识,她一热烈起来简直有种不管不顾的莽劲儿L,一点红总是没有法子,也总是只能承受和忍耐,狼狈得不行。
半晌,她如雨水般丰沛的爱意终于表达得差不多了,一点红白的发青的脖颈上多了好几点红,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尽力抑制着自己兴奋的情绪,手却紧紧拉住她的手不肯放开。
秦蔻的脸红红的:“啊,红哥,你……”
一点红不说话。
秦蔻乖乎乎地缩进他怀里,说:“……你好激动,但是
今天没地方。”
而且肉眼可见的很多天都没地方。
一点红咬牙道:“我看你是想直接弄死我。”
秦蔻心虚地别开眼。
秦蔻说:“要冲凉么?”
他认命地点了下头。
秦蔻开始感到愧疚了,说:“那你冲完,我在客厅等你,我帮你吹头发好不好……?”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回绝:“不必,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冲多久的凉。”
秦蔻:“……嘤!”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只道:“回去睡吧,时候不早了。”
秦蔻:“好叭。”
***
第二天,林诗音起得不算很早。
大概是因为昨晚实在累了吧,且又没有丫头叫她起床,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见室内一片昏暗,根本连一丝亮光都无,于是心中只道:时候还早吧?然后复而又睡过去。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室内还是昏暗一片。
林诗音觉得不对,秦蔻又还在睡,她只能自己悄咪咪地爬起来,悄悄拉开窗帘的一个角去看外头。
——天、光、大、亮。
这太阳的高度……现在起码都日上三竿了orz
懒之一字,对于一个古代的闺阁少女来说,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指控,林诗音这辈子也从来都没有睡到这个点还没起床过……
但此时此刻的她,却丝毫没有对自己的懒惰产生愧疚之心,因为她已全然被自己眼前所出现的景象所惊呆了!
这……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大亮的天光之下,是她从未见过的奇异高塔建筑、如同秦蔻这里一样,都镶嵌着大片大片的透明琉璃,豪奢得令她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在高塔之下,亦是她所从未见过的景象……
但那景象,那些走在路上的人、远处的小楼、奇异的、没有骡子和马去拉却仍然在动的车,她其实看得并不是很真切,因为她的视野竟是如此之高,三十丈……她居然是站在三十丈这么高的高空之上去俯视这个奇异的城市的,一时之间,她居然生出了些“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这……这实在是……
即便知道这里不是
人间,但这未免也、也有点太夸张了吧!
于是,当秦蔻悠悠醒来之后,瞧见的就是……额,其实她什么都没看见,因为林诗音整个人都在窗帘后头。
秦蔻:“…………?”
啊?她是在和自己玩躲猫猫游戏么?看不出来她人还挺活泼……
刚刚苏醒,头脑还不太清醒的秦蔻如此傻乐着。
然后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说:“诗音!”
林诗音没回应。
秦蔻跳下床,刷拉一声拉开窗帘,就看见了站在落地窗前、呆若木鸡的大美人林诗音。
秦蔻脑子转过来了——哦,这是第一次看到现代的样子,被惊到了吧。
这场面,秦蔻已经见过两波了(傅红雪因为刚来的时候心如死灰所以看见什么都当没看见一样),因此她也再难从其中得到一些现代人的优越感了,于是就静悄悄地退开,先自己去洗漱。
洗漱完之后,林诗音有点失魂落魄地坐在床边儿L上,似是已经震惊到麻木了一般,半晌,才忍不住问:“秦姑娘,这里、这里究竟是……”
秦蔻轻描淡写地说:“是一千年之后的未来世界。”
林诗音:“…………”
林诗音震惊的神色……当然也已经无需赘述了,秦蔻习以为常,便笑着问道:“所以,今天要不要出门去呢?我们去逛逛街吧?”
林诗音喃喃说:“……不、不是猫妖怪么?”
秦蔻:“???”
秦蔻:“啊?什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不是,没什么……可以出去见识一番么?”
秦蔻说:“当然可以啦。”
林诗音的眼睛便亮起来了。
一个人凭空来到了一千年后的世界,倘若还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她大概已经同如来佛祖修成正果,只等着原地飞升了吧……
于是两个人非常快速地就决定了中午出去吃,下午逛街,晚上也在外头吃的决定——至于古代男士们,不好意思,不带你们,今天就请你们自己玩去吧!
唯一想带上的是傅红雪,这个沉默而赤诚的弟弟总是让她忍不住地多关心那一下。
她发微信问傅红雪要不要一同出门去逛逛,对方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于是,那就准备出发吧!
秦蔻在衣柜里左挑挑、又挑挑,最后选中了一件丝绸质感、垂感很好的小黑裙,脖子上挂了黑色的choker,耳朵上挂了鞋子也没选自己穿了一个夏天的人字拖,而是选了双带着点跟的黑色绑带凉鞋——美中不足的是脚面上那个比周围肤色白了一圈儿L的“人”字……
妆容也仔仔细细地去化了。眼线拖长一点,收尾处往上一勾,令她原本的圆眼睛显得有那么一点狭长,像狐狸一样,因穿了一身黑色,所以唯一一点亮色留给嘴唇,涂的是丝绒的999号,正红色,烈焰红唇。
之所以打扮得这样隆重,其实是因为她实在忍不住,请林诗音为她绾一个古代的发髻。
其实这要求还有点为难人……秦蔻没有古装,顶多是有几套汉元素服装,现代的服装怎么搭配这古代的女式发髻,对一个古代的闺阁少女来说,那的确是……不太好办。
但林诗音也有巧思。
她昨晚就试了很多秦蔻的小裙子,女孩子嘛,试起新衣裳来,很自然而然地就要想配什么头发、什么首饰、什么耳珰……所以她只略想了一下,就给秦蔻绾了个双螺髻,两角尖尖,像是两只狐狸耳朵,立在她头顶上。
秦蔻相当满意,在镜子前晃过来,晃过去,又给自己翻出来一对黑色狐狸头耳环,挂在耳朵上。
林诗音呢,还是梳了她昨天梳的垂鬟分肖髻,衣裳也还是穿了昨日身上的那件绿衣裙……秦蔻没管她,倒是傅红雪很诧异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秦蔻。
秦蔻:<( ̄︶ ̄)>
傅红雪闭上了嘴,没多说话,推开了大门。
热!浪!滚!滚!
林诗音:“……”
林诗音:“…………”
林诗音:“………………”
秦蔻笑眯眯道:“所以……要不要先去买件薄一点的衣服穿?”
古代闺阁女子心中的礼,在高温之下迅速溃败,林诗音考虑了一下是换衣服还是被热死,就迟疑了一小下,果断地点了点头。
而在稍早一点的时间,另一个时空之下,李寻欢正在自己的正院之中喝酒,小红依偎着他,小翠一边抚琴、一边低吟。
他也说不上自己的心情。
放浪形骸、倚红偎翠,已整整两年,他的心自然痛得无法言喻,瞧见林诗音、看见她的眼泪时,又只觉得异常的无法忍受,想要当即逃开,这是心虚么?他不知道,但他的确没有停下……他已铁了心认为,诗音和大哥在一起,是成全他们,是为了他们好,并且早已暗暗下定决心,要把整座李园都送给诗音做嫁妆。
他就这样沉浸在自己造成的痛苦之中,沉浸在这种自我奉献的错觉之中,镇日里头烂醉如泥……
诗音,诗音……这是最好的选择……
这时,林诗音的贴身婢女的惨叫声传来,他心头一惊,立刻起身,那婢女已闯进了他的屋子,厉声尖叫道:“少爷!表姑娘她、表姑娘她不见了……!”
李寻欢的手一抖,酒杯登时落地,摔个粉碎!
下一秒,龙啸云冲了进来,喊道:“寻欢,诗音怎么了!”!
第118章 06【二更】
不管那一头的李寻欢与龙啸云是如何的鸡飞狗跳、肝胆俱裂,这一头,林诗音正在试衣服。
林诗音并非是那种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李家与林家都是世代习武,她不醉心武学、也不觉得舞枪弄棒的有什么好的地方,但幼时与童年时打下的底子,令她与普通古代闺阁女子大为不同。
她并不矮,身高大约一米六五左右,在现代的女孩子身高之中,也可算得上是中上水平,脊背自然是直的,没有那种含胸的畏缩样子,自然穿什么都好看。
而她自己呢,昨晚试了一气秦蔻的衣裳,当下只觉得这“猫妖怪”真是大胆非常,今日起来,却得知此处不是妖境,而是……未来世界。
走在这明亮而宽敞的商场里时,她就瞧见女孩子们各异的衣着打扮——有十分大胆的,露出大片的肌肤,如昨夜的秦蔻一般,也有很是松弛,穿着T恤与长裤的,无论是何种打扮,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顶多,会因为某个女孩子过于亮眼而多看几眼。
那种眼神……就……很平常。
不似是她们那里的街道。
每每走上街道,便有那蹲在路边的青皮无赖,流里流气,眼神直白的盯着你,有种黏腻的、恶心的滑稠感,三五成群的,叫人有种说不上来的难受。
平行而论,林诗音虽算不得一代女侠,但生于武林名门,武功上也有些许看头,对付成名的江湖人虽很是勉强,但对这样的青头无赖,当然是绰绰有余的。
可这种无处不在的黏腻恶心,却……却……却好似一层无形的枷锁,总是阴魂不散地舔过来,林诗音又是性情极温柔的人,不会激烈的解决问题,于是慢慢的,她就不喜欢上街了。
此时此刻,她觉得很是新奇,又颇有些舒畅,这种舒畅不是来自于如此明亮宽敞、豪奢异常的商场,而是来自于一种……如鱼得水?
走起路来,好像也轻快许多。
不过看他们一行人的人却不少,视线落在她身上的人更不少,无甚恶意,就是有点疑惑。
是因为穿着“古装”么?
秦蔻告诉她,倒不是因为穿古装,她们这个时代也有崇古之风,尤其X
市又是历史氛围浓厚的城市,在小寨的商圈附近,一天不见她十几二十个古装美少女都不正常。
问题在于她穿的是冬天的古装,看着真的很有勇气,很有信念感。
林诗音:“…………”
好叭。
然后是傅红雪。
他走路时不爱东张西望,总是垂着头,周身很冷,走路很慢——盖因他的右腿有残疾,走路只能左脚先迈出一步,右脚拖在地上、慢慢地拖过来。
这样的人,自然很容易受到别人的视线,也很容易引发旁人的嘲笑,但林诗音却发现,事情其实是恰恰相反的。
没有任何一个人盯着他指指点点、小声嘲笑,甚至也没有人去看他——但那种不去看还是有那么一点刻意的,像是刻意要装做十分正常,没有任何不对劲的样子,只是偶尔进某家店的时候,店员会刻意地问一下傅红雪,要不要坐下休息。
林诗音从这种刻意的正常之中,品出了善意和礼貌的味道。
人人都干净清洁、人人都彬彬有礼,有一种不同于她所处的环境的疏离感,但这种疏离感,非但不会让人觉得难受,反倒十分舒服。
在这样的环境里,换上从前想都不会想一下的、露胳膊露腿的以上,阻力是如此之小,她内心里隐隐的那些忧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买了奶茶和赛格负二层的仙豆糕,这种方方整整,内陷丰厚的小零食,在秦蔻看来,已经完全可以脱离“小零食”的范畴,那个顶饱程度简直都可以和压缩饼干一拼了。
走在路上吃东西,也是林诗音从来没感受过的。
不过这里,大家做什么事情都很随意,在路上拿着奶茶杯暴风吸入的人实在很多,拿着饼、烤肠等小吃在吃的人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有辱斯文。
环境的宽容,的确容易让人的身心放松下来。
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秦蔻就带着林诗音上女装区去买衣服了。
林诗音身高中上,身材匀称,两条长腿白而秀美,其实穿短裙短裤一定是很好看的,不过她自己似乎比较抗拒,瞧见挂在衣架上的短裙,都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去迅速跳过的。
秦蔻感觉很遗憾。
林诗音似乎比较喜欢挑选长裤。
秦蔻就告诉她,可以选择轻薄宽松的阔腿裤,另外最好别选黑色的,会很吸热。穿阔腿裤其实不一定比穿短裤要热多少,还能遮盖皮肤,防止紫外线照射太多。
林诗音若有所思。
上衣方面,秦蔻帮她选了颜色鲜亮的短T恤——有针织面料和棉质的,领口都没选得开太大,也考虑了林诗音的个性,没选会露出腰的长短。
十分钟后,她穿着白色阔腿裤、嫩绿小圆领针织短上衣、头上顶着她的垂鬟分肖髻出来了,或许是因为觉得发髻有点隆重,所以她把头上的偏凤钗啊闹蛾啊之类的装饰给卸了,还真别说,搭配起来还真是不错,有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时尚感。
秦蔻赞:“好看的!”
林诗音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
衣服嘛,自然不可能买一件就算完,林诗音倒是觉得蛮不好意思的——她没有未来世界的货币,吃秦蔻的、住秦蔻的、现在再花着她的钱买衣裳,即便已塞了两只珍珠耳珰给她,但因不清楚货币的购买力,因而不好意思多挥霍。
秦蔻就告诉她:一件肯定不行啊,你看这里这么热,出一下门,浑身都是汗,那衣服能不洗么?那不得起码再来一件换洗着穿么?再来,这一吃火锅,是不是浑身都是味儿?一天换一套衣裳都很难得啦,换两三次,那都很正常的。
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汗湿的衣裳么?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充满浓烈食物味道的衣裳么?根本不可能的!
于是半推半就之下继续逛。
又买了一条纯白色的衬衫裙,长度到小腿中,质感不是非常服帖,而是稍微硬一点,立体一点,在腰的位置勒了一根细细的腰带,秦蔻看着穿得规规矩矩的林诗音,上去帮她把领口扯得松一点,再把袖口挽上去。
嗯,这下就有一种温婉职场女性的味道了!
然后又零零碎碎买了两双鞋子、一条碎花的连衣裙、一件简单外搭,七七八八下来,手上提了四五个袋子。
——袋子是傅红雪在提。
他确实……很乖。
比如林诗音换好衣服之后,秦蔻还会拉着傅红雪一起来看,问问他好不好看,他每次都是点点头,反正就老老实实地说“好看”就完事儿了。
再来,就是一看见有袋子,非常自觉主动地就拎起来了,提着四五个购物袋默默走在两位女士身后。
秦蔻意犹未尽,又噌的一声转头,问傅红雪:“要不要买衣服!”
他生得英俊,身材又极好,其实还挺衣服架子的——最起码比阿楚哥衣服架子多了。
阿楚哥之所以没法子成为衣服架子,主要是大部分衣服都没法套上他这个架子……就说穿衬衫吧,阿楚哥的衬衫扣子是没法扣起来的,必须从第三颗或者第四颗开始扣,否则的话扣子会绷的特别紧,一个洞一个洞的……
当然他那样把衬衫穿成深V还是很好看的,男菩萨>w<~~
傅红雪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安安静静地看着她,慢慢地摇了摇头,说:“不必,你不必管我。”
秦蔻:“那怎么行!”
好不容易骗出来了!
于是还是强行拉着傅红雪去了男装区,强令他自己挑选。
傅红雪:“…………”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起来,对秦蔻嗔道:“你就知道欺负小孩子。”
秦蔻:“他和你一样大,你管他叫小孩子?”
林诗音:“……啊?”
秦蔻说:“你们两个都是小孩子!”
林诗音一呆:“阿蔻,你今年……”
秦蔻说:“二十七,正正好好,比你大八岁。”
林诗音:震惊.jpg
完、完全不像!
她和秦蔻走在一起时,还总是以为自己是姐姐呢……谁能想到,她居然是二十七岁……假如秦蔻说她是二百七十岁可能她还没这么惊讶!
林诗音结结巴巴道:“那……那你的孩子……?”
秦蔻:“…………”
秦蔻笑道:“我们这里的女孩子,二十七八岁没结婚的多得是呢,我还在和红哥谈恋爱呢!”
林诗音霎时就呆在了原地。
这句话的信息量未免有点太大,她一时之间脑子里有点转不过弯儿来,有点疑惑、诧异地盯着秦蔻看,半晌,一句话没说。
秦蔻也不多说,时间也差不多十二点了,该去吃饭了。
她问:“火锅吃不吃?啊,就是辣味的拨霞供。”
林诗音灵魂出窍中,神色怔怔地点了下头。
三个人就去了顶楼的海X捞,点了个鸳鸯锅,菜七七八八地摆出来,锅子咕嘟咕嘟地烧着,浓郁的辣味铺面而来,好似一阵香风辣雨,极为热烈,林诗音惊了一跳,瞧见里头那叫人心惊的红油,不免有点敬畏。
秦蔻说:“你可以先吃白汤,这个白汤也不错。”
因为她看起来就是一副江南水乡里生长的女孩子的模样嘛。
结果和她想的不一样,林诗音……还挺能吃辣的?虽然一开始吃,被辣得面上浮起薄红,但她意外的很喜欢这种刺激的食物,吃着吃着,先开始还是红汤白汤换着夹的筷子,就不由自主地全部往红汤这边伸了。
秦蔻惊诧:“看不出来,你还蛮喜欢味道浓郁的东西的嘛。”
林诗音笑道:“其实从前,我在家……在李园的时候,早上起来,就爱喝一道酸辣汤,加了胡椒,里头有切成小丝儿的千张,不过后来,我身边的妈妈劝我说那东西喝了味儿大,我就很少再吃了。”
当然啦,那个婆子之所以要劝她,意思还是说要她注意形象,别惹得少爷不喜欢……现在想起来,林诗音的心中忽然就升起了一种想要反抗的情绪——反正她什么都没做,表哥还是那个样子……冷暴力她,那她凭什么要为了他委屈自己呢?
于是吃得舌头和嘴唇都是辣的,也不肯放下筷子。
而傅红雪的口味……秦蔻也算是看出来了。
总的来说,他的口味就是什么都行,他对食物的看法就是为了活着,一碗街边水饭与一只波士顿龙虾对他来说根本就没什么不一样,反正能不饿死就行。
唯一让秦蔻感受到他情绪波动的饭桌,第一次是他刚来时的那个端午节,第二次是在外婆家的时候,他珍之重之地吃掉外婆包的饺子和她的火山盖雪。
那时候他还自己包饺子来着……那个三角形的、馅儿很少的饺子就是他包的。出锅之后,他吃了外婆包的和他自己包的,沉默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把不好吃的三角形饺子都自己吃掉了,还是秦蔻硬从他碗里抢出了几个,自己尝了尝,还分给外婆尝了尝。
她尝的时候,都感觉傅红雪手臂都绷得僵硬了。
总而言之,傅红雪喜欢的是“家常味道”。
火锅对他来说当然就属于“完全为了补充营养”的食物了,莫得感情。
吃完饭,拉着傅红雪去买衣服,挑了几件基础T恤,总好过让他顶着一张扑克脸穿着亮黄色的皮卡丘乱窜。
又顺便和诗音一起去美甲店做了指甲。
古代当然也有美甲,谓之蔻丹,便是用碾碎的凤仙花覆在指甲上,在用麻叶包好等着就是了,因此林诗音倒不会对美甲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是过于丰富的颜色和花样迷了她的眼,挑了半天,都没下定决心。
最后选了个非常保守的灰粉色——当然这是她自己觉得保守,这颜色其实很挑人,很显手黑,好在诗音小姐有一双极漂亮的纤纤玉手,这样的颜色也驾驭的来。
秦蔻选了个非常跳脱的星空蓝,和她今天穿得这一身儿倒是很搭配!
秦蔻扭头问傅红雪:“你来不来搞一下?”
傅红雪:“…………”
傅红雪:双眼无神.jpg
秦蔻:“哈哈哈开玩笑啦。”
傅红雪:松一口气.jpg
美甲小姐姐揶揄:“这是男朋友么?靓女帅哥,养眼!你们好像模特哦~”
秦蔻心想,这才哪里到哪里,带上家里的一大帮人一起出来玩,那叫一个回头率超高,顶级模特天团。
秦蔻:“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
美甲小姐姐愣了一下,真心实意地夸奖:“你们家的基因真好!”
秦蔻:“不错,我们家的风水也很好!”
林诗音:“…………”
傅红雪:“…………”
一站式商场就是爽,从七楼到地下二层,该买的都能买,在里面待上一整天来玩都很ok,做完指甲,下午四点左右,秦蔻又提议去卡咖啡馆里喝杯咖啡,休息一下。
林诗音和傅红雪当然都没有异议了。
秦蔻就带他们去了商场里的一间咖啡厅。
谁知道,居然在这里遇到了王思雨。
王思雨一个人,神色不虞地坐在角落里,不知道在想什么,秦蔻试探着叫了一声“思雨?”
王思雨扭过头来,愣了一下,说:“啊,蔻蔻,你和朋友一起出来玩么?”
秦蔻说:“是啊,你……你也出来玩么?”
王思雨很是勉强地笑了一下,说:“本来是约好和人一起玩的。”
秦蔻:“本来约好?”
王思雨:“对,我男朋友,我都出来坐着等了,等了一个多小时了不见人来,刚刚打电话过去才跟我说来不了了。”
秦蔻的眉头皱起来。
思雨叹气:“你去和朋友玩吧,我自己坐一会儿也会去了。”
秦蔻说:“我们正巧也要喝咖啡,介意一起么?”!
第119章 07【一更】
王思雨与秦蔻是认识快十年的好友,自然很明白她的心理——看她不开心,被放了鸽子又一个人,那大家就一起玩嘛,吃点蛋糕、喝点咖啡,逛个街看看电影,骂骂狗男人,排解一下郁闷的情绪,不也很好?
她笑了笑,说:“好啊,你们坐,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吧。”
秦蔻拉着傅红雪和林诗音坐下,笑着说:“那行,这可是你说的啊,大出血可不怪我。”
王思雨:“你看看你说这话!点,给我点!”
秦蔻也不客气,推搡着王思雨就去柜台前面,噼里啪啦地点了四五样,一点也不替她省着,笑嘻嘻地说:“我要吃穷你!”
思雨说:“月底吃不起饭你就给我整点老干妈配法棍,我一天吃一根。”
秦蔻:“……老、老干妈配法棍=。=”
思雨:“红油法棍,越吃越有!”
秦蔻:“…………”
思雨:“那两个漂亮弟弟妹妹是你朋友么?”
秦蔻说:“表弟和表妹。”
王思雨:“…………”
王思雨盯着她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狐疑道:“看不出来啊,你们家人丁这么兴旺的,你还有好几个表哥吧?”
秦蔻:“远房亲戚嘛,你知道的,我爸那是乡镇企业家,乡亲们就很多。”
反正她爸爸应该不介意当一会儿古代侠客们的大伯。
秦蔻:<( ̄︶ ̄)>
思雨说:“行了,回吧。”
两个人又坐回了角落里。
秦蔻就给他们互相介绍了一下,这位是思雨,我的大学同学、好朋友,这位是小雪,我弟弟,这位是音音,我妹妹。
这时候,点的甜点和饮料也上来了,这家店说是咖啡店,其实主打的东西倒也不是咖啡,而是甜点。秦蔻以前就和思雨一起来过,点单轻车熟路,点了一枚法甜代表拿破仑、另外慕斯来两枚、柠檬塔来一枚。
喝的东西就清爽一点,点上一壶普普通通的冷萃白桃乌龙茶,盛在外形比起茶壶更像酒壶的玻璃器皿之中,配套的茶杯也是玻璃的,中间放了一枚冰球——冰球也是富有巧
思的,加了点青提的味道在里头,于是把茶水倒进去喝的时候,就能喝到更复杂、更清爽的口味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餐刀去切拿破仑,一刀下去,只听“咔嚓”一声,这正是千层酥皮被切开的悦耳声响,切面平整紧实、层层分明,夹层中夹着新鲜的香草奶油与树莓果酱,她分作四份,给大家分了,带上塑料手套,直接用手拿起来吃就行。
吃到嘴里也是咔嚓咔嚓响,层次分明、开酥开的极为成功的酥皮,到位的烤制,浓郁的香草奶油以及夹在其中,酸味明显的清新树莓酱,吃多了会有点腻,不过一个拿破仑四个人分的话,就不必担心吃多啦。
喝口茶,聊聊天。
傅红雪和林诗音大概都是i人,傅红雪就不必说了,属于锯嘴葫芦里格外英俊的那一款,诗音呢……古代闺阁女子,又是极其温柔的性格,况且她自己很明白,她是个从千年之前的世界来到这里的,这件事未免也太过于离奇,她总怕自己一开口就露馅,给秦蔻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四个人的局,其实也就是秦蔻与思雨在聊天。
思雨倒是对林诗音表达了欣赏,说:“还会梳古代的发髻呢,好厉害,这样搭很好看啊。”
秦蔻说:“可不是!她呀,是个古代迷,对古装的搭配啊什么的都很有研究呢。”
又说:“她才十九呢。”
思雨惊诧:“啊,才上大学吧!年纪这么小就这么厉害,我看真应该上网去当个古装的博主,正好上大学很清闲嘛。”
这句话之中的信息量,又是大得让林诗音有点发懵。
上大学?大学是指国子监么?女孩子也可以上学么?啊!刚刚阿蔻介绍的时候,说的就是她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所以、所以阿蔻和这位王姑娘,都是正儿八经上过大学的?听语气……女孩子上大学,在这里好像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还有就是……
年纪小……?
这是真的让林诗音愣住了。
她居然算是年纪很小么?
在李园,她毫无疑问是焦虑的。
寻常女子,多是十五六岁就出嫁的,姨母在世时,也早早就预备着要她和表哥成婚,只是到了那个年纪,大表哥、姨父、
姨母相继去世,悲痛欲绝、重孝在身,成亲的事情自然就要搁置了,搁置三年,本要预备起来,但她一个未婚的少女,如何能自己提起这件事呢?又遇上表哥重伤,伤好之后……他便……
如此一耽搁,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饶是深居简出,并听不得多少旁人的闲言碎语,可是身边的妈妈和丫鬟却都急得不行。
她身边的妈妈乃是在她身边当差十年、自她进李园来时就跟着她的老仆,真心为她,每日为了荒唐的二少爷急得白了头发,又每每来劝她莫要惹二少爷不高兴,日子不能再这样蹉跎过去了。
蹉跎的意思……就是她被蹉跎成老姑娘了。
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林诗音又怎能不焦虑呢?
否则的话,她又为什么会在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嫁给龙啸云算了呢?
这件事令她心头郁郁,几乎要忧思成疾了,结果换了个环境之后,她、她的年纪居然算是……很小的么?
林诗音的心理骤然升起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受,这感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却让她没由来的感到放松和欢喜,又忍不住想要追问,那、那你们都不担心自己会蹉跎成老姑娘么?
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冒犯,于是只笑了笑,低下头去吃盘子里的这一枚慕斯“胡桃夹子”。
意义不明的名字,胡桃,应当就是自西域胡人那里传过来的桃子么?就像胡瓜、胡椒一般的东西,那这夹子又是何意……这黑黢黢的点心,是用黑芝麻做的么?却是十分不像。
到底是大家闺秀,即便没见过,面上也是一派稀松平常,好像吃了一万次一样,用叉子叉一小块来吃。
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唔、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苦甜交织、异常浓郁醇厚的味道……
其实这种抽象的味道就是巧克力,慕斯嘛……上头盖了一层可可淋面。
这一头,思雨也只把诗音当做是腼腆的小妹妹了,二十七岁的职场女性,面对十多岁的“学生”,那就真的只能把他们当小孩儿看,也不在意,和秦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先聊上周的演出,思雨喜欢那个乐队很久了,上周看了现场,非常兴奋。
“鼓手老歪!他真的,我哭死!我以前
学打鼓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把他们那张专辑里的鼓全扒下来练了,哎!也就是我们那几年解散得太快,要不然现在估计就是在音乐节见面打招呼的关系了!”
她又说:“那天你居然不来看。”
秦蔻摆摆手:“我们开livehouse的,乐队这几年我见太多了,而且我对他们乐队又不感冒的,我喜欢湾湾的冻草乐队……他们怎么还不来这边巡演啊,快来找我快来找我,给他们低点算包场费!”
思雨吐槽:“幸好你喜欢的乐队不算太多,要不然我看你的店怎么开。”
秦蔻:“嗨!可不是嘛!所以我只好喜欢主唱死了的乐队了,这就叫死粉!”
——她的口味说起来还蛮正统的,摇滚乐是白人音乐,七八十年代可谓如日中天、巨星云集,秦蔻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位呲着大龅牙的铁肺高音,可惜英年早逝……
思雨:“……神tm死粉。”
秦蔻问:“那天怎么样啊,喝酒没?”
她问的是思雨来店里看演出的那一天。
那天她正好带着傅红雪去外婆家看外婆了,顺便拉上陆小凤一起打麻将,店里就没去,况且她是带着她男朋友去的,她凑什么热闹?于是就没去店里,只是给了思雨几张免费酒水券。
思雨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秦蔻用脚趾猜都能猜到是因为她男朋友。
果然,思雨说:“早知道就不带李春雷去了。”
李春雷,自然就是她男朋友的名字了。
秦蔻说:“怎么了?”
思雨喝了一口冷萃茶,生气地说:“山猪吃不了细糠,不喜欢可以别来,发什么牢骚!摇滚乐是我懂还是他懂?就知道个信仰和六月天,就敢过来教育我什么叫摇滚乐,有病!”
秦蔻:“…………”
秦蔻皱眉:“什么垃圾玩意儿!”
思雨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自己的芭菲。
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实在不太好,思雨有点绷不住,也顾不上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弟弟妹妹在场,对着秦蔻忍不住吐起了苦水。
跟李春雷就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嘛,就那个样子,两个人一上来其实就是摆条件,你是
不是体制内、工资水平如何、父母是做什么的、是不是独生子女、家里几套房……等等等等,至于性格怎么样、爱好如何,这就不是相亲局应该考虑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思雨是被逼着去相亲的,她压根就不想跟人搭伙过日子啊!
跟李春雷……反正就是那次吃过饭之后,李春雷加了她微信,就有种急吼吼地上来聊天撩妹的感觉。
王思雨挺烦的,家里父母却对李春雷很满意,一个劲儿的说,你都多大了?怎么眼光这么挑啊,人家不挑你都不错了,我看这男娃挺好的!家里情况也好,人也老实。
思雨吐出一口郁气,说:“我怎么了?我二十七不结婚是犯天条了么?我妈跟我提刀杀人了一样,催催催,一天就知道催,催命一样!”
然后又恶狠狠地吃芭菲。
林诗音坐在一旁,低着头去看自己面前的茶杯,心中五味陈杂。
她来到这千年之后的未来世界才仅仅一天,很多东西都是靠猜,方才才在想,阿蔻与王姑娘二十七岁的年纪,竟也不急着成婚么?结果转头,她就发现,原来王姑娘的烦恼、与她的烦恼,竟如此的相似……
她不免又想到了表哥与龙大哥,忍不住无声地叹气。
思雨也在颓然地叹气。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其实……我大概是在努力的。”
秦蔻用茶勺在自己的茶杯里搅动,等着听她的下文。
思雨说:“那天咱们俩出来吃饭,我非要他来接我,本来,我说要去看演出,他嘴里就是那种‘有什么好看的就知道浪费钱’,结果那天之后他又说要一起来,还说想多了解了解乐队,我就觉得,或许我们两的关系是逐渐在变好的呢?”
她是在努力的,有点消极地努力着,在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人里挑出了一个顺眼的,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们在谈恋爱,所以按部就班地去安排一些与爱情有关的事情——约会、看演出、和朋友玩完之后让男朋友来接……
最后或许就能努力地说服自己,是的,我们俩其实很搭配,我其实也蛮喜欢他的,那就这样结婚吧。
哎……有时候真的好羡慕秦蔻,不是羡慕她家有钱,而是羡慕她有这么好的父母,真的。
可羡
慕有什么用呢?人的际遇不同、父母不同,生就生在这么个家,那又能有什么办法?
思雨说:“真的挺烦的,其实我一点儿不喜欢他。”
秦蔻说:“看出来了。”
那天和思雨一起吃烤肉时,通过她的神态,就能看出她不开心——一个真正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人怎么会露出那种神色?
但那时候不能说罢了,人家都不抱怨,你莫名冲上去让人家分手,算什么事情?
她听了一气,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思雨冷漠地说:“还能怎么办,先就这样吧,恋爱谈着,说不准什么时候我就撑不下去这个催婚的压力,莫名其妙地就结婚了吧,到时候我不会请你来的,你也别给我份子钱了,不是咱们关系不好,就因为太好了,不想让你虚伪的祝福我。”
秦蔻:“…………”
秦蔻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觉得这下真的是不劝不行,正要说话,却听旁边的女声说:“……不要。”
说话的人是林诗音。
她一直都很安静的坐着,一边吃那个柠檬挞、一边喝茶,沉默地听着,一言不发,以至于王思雨都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妹妹居然会突然开口说话。
思雨一愣,没说话。
林诗音的手都无法控制地攥紧了,手指节发白,她霍然抬头,盯着思雨,面色又凝重、又严肃,以至于都不像个刚上大学、无忧无虑、傻乐傻乐的大学生。
她张了张嘴,再一次说:“……不要嫁给不喜欢的人。”!
第120章 08【二更】
王思雨的经历,说来,是与林诗音不同的。
但有很多很多的地方,很多很多的心路历程,却又是如此的相似。
她们二人来自于不同的年代,有着不同的家庭,思雨的爸爸是体制内,思雨的妈妈是家庭主妇,诗音的父母却是早亡,自小就在姨父姨母膝下长大;思雨家庭普通,诗音却是大家闺秀,自小锦衣玉食惯了;思雨出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诗音却出生在一个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这条时间上的过去……
她们本应该没有任何共同话题的,就像是刚刚秦蔻在与王思雨谈论起乐队的时候,林诗音一言不发一样。
但……林诗音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她就是思雨、思雨就是她一样。
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或许在内心深处,她早就觉得嫁给表哥无望了,所以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多观察龙啸云,多发现他身上的好处。
龙大哥铁骨铮铮、也是一条好汉,一杆银枪,曾活挑了恶人卜霸,救回了表哥。
表哥与他结拜为异性兄弟,所以他是个好人。
他对自己很好。
确实很好。
除此之外呢?
王思雨与秦蔻一样,乃是法律系出身,又是一起做乐队的,搞音乐的人有一颗文艺的内心十分正常,思雨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内心敏感,对事物的感受能力很强,语言的表达能力也很是不俗。
她的内心剖白,却好似一把刀子一样,正正好好地也剖开了林诗音的内心,让她原本混混沌沌的心忽然惊醒,回过头来看,她又何尝不是这样?自己骗自己,努力地想着龙大哥也很好云云,或许这正是为了最后的那个无奈地选择而麻痹自己……
她与王思雨的区别在于,王思雨其实很清醒,她却是懵懵懂懂的。
如今骤然惊醒……却……
却羡慕她。
不是羡慕其他的,是羡慕她所处的环境,她能如此轻易地抱怨出口,说出“二十七岁不结婚怎么了”这种在他们那里十分惊世骇俗的话语,这里对女孩子毫无疑问是更宽容的……即便嫁不出去,想来也不会被送到庙里去做姑子。
——当
然,做姑子的事情,她其实没见过,只是听身边的婆子说过,大户人家之内待嫁的女孩子太多,倘若年纪大的那个说亲说不出去,会影响其他姑娘的婚配,故而会送去做姑子。
但这种故事本身就足够吓人了……花样年华就要青灯古佛的过一辈子,真的是……
思雨不会有这样的顾忌的,所以她为什么还要妥协呢?
她不理解。
所以林诗音实在忍不住,竟忽然打断了二人的对话,眼眶有点发红,盯着思雨,一字一句地说:“……不要嫁给他。”
思雨一怔,又复而笑道:“好啦好啦,不谈这个啦,说的音音都不高兴了。”
林诗音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也遇到了,差不多的事情。”
思雨:“???”
思雨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才十九么???!!!”
然后噌的一声扭头盯着秦蔻,拍案而起:“你们老秦家怎么会有这种亲戚啊,逼十九岁的女孩子结婚?等等,这都犯法了吧!蔻蔻哇,这怎么回事?”
秦蔻:“…………”
李寻欢才不是我家亲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诗音立刻闭上了嘴……她好像真的给秦蔻惹麻烦了orz……
秦蔻说:“所以这不是把她接出来了么?”
思雨松了一口气。
又说:“你们老秦家……”
秦蔻撒谎不眨眼:“我爸是乡村企业家啊!谁家没几l门极品亲戚,而且关系都远得不能再远了,说真的,如果不是音音自己跑出来,我都不认得她呢。”
但是还是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
但思雨却没意识到这不对劲的地方,她很是欣赏地看着诗音,说:“知道跑出来就好,很有决断力,我跟你说,逼你十九岁就嫁人,你们家真是没一个好东西,好好待在城里上大学吧……诶,蔻蔻,你爸要管这事儿么?”
秦蔻:“…………”
什么叫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来圆啊orz
林诗音坐立不安,非常歉疚地看着秦蔻。
秦蔻面不改色地说:“啊,没事,他们家的人好几l个都在我爸公司上班呢,我爸说话顶事儿,
其实前两天就给她家长打电话了,现在就是先上大学,别的事情不准再提了。”
思雨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她点了点头,又说:“对,音音做的很对。”
林诗音有点着急,说:“那你呢?”
思雨又是一怔,随即沉默下来,半晌,才说:“压力太大,有点撑不住了。”
秦蔻幽幽地说:“所以就他了?”
思雨说:“不知道,反正也就是搭伙过日子。”
秦蔻喝了一口茶,摇摇头,说:“你想具体点。”
思雨:“啊?”
秦蔻说:“别总想着搭伙过日子不喜欢就不喜欢,你可是要二十四小时和这么个不喜欢的男的呆一起,我问你,假如他天天打游戏在家里一天天制造噪音,输了就骂娘你能忍么?你干什么事情他都要过来指导你贬低你,你能忍么?现在谈恋爱呢就放你鸽子,装都不装一下,是觉得你是他盘子里的菜所以懒得敷衍了么?现在就这样,等你真结婚了,他的态度会怎么样。”
思雨面无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说:“我知道了,我会认真考虑的,蔻蔻,今天多谢你。”
秦蔻说:“没事,吃饭去么?”
思雨说:“行啊,吃什么?牛肉火锅?”
秦蔻嫌弃:“……楼上那家牛肉火锅不好吃,我看新开了一家云南菜,不如去试试?”
思雨笑道:“好咯,试试!”
四个人就上楼去吃饭,傅红雪一站起来一走路,王思雨也怔了一怔,似乎有点无所适从,傅红雪面无表情,十分漠然地跟在秦蔻身后走,也不看她。
思雨便也露出了如这里大多数路人一样的表情,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一个腿有残疾的少年,竭力装作若无其事,有一种笨拙的礼貌与善意。
诗音看着思雨,心道:王姑娘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啊。
听见她十九岁被逼婚时,那个生气,真好似她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
但懦弱的好人好像总是这个样子的,会尽力想要让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消失,却又总是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消极以待……她自己也是如此,因为她仍不知道该怎么办。
发泄了一通的思雨恢复了一些,四个人结伴去了楼上一家新开的云南菜。
结果不好吃TAT
茉莉花炒蛋的味道还怪新鲜的,建水包浆豆腐很不错,外头的皮被烤得有点焦,一咬,里头的豆腐嫩得哟,配上酱汁是很不错的,凉拌树番茄……emmmm明明用树番茄做的西红柿牛腩很好吃,怎么这个不好吃呢?乳扇也不是很合口味,菌儿还不错,纸包鱼……天,他们为什么能把纸包鱼做的如此坚硬,用筷子都戳不下来肉=。=
一句话总结——网红店不如云南本地多矣!
秦蔻、思雨和诗音面面相觑,吃得是如坐针毡,倒是傅红雪,莫得感情地吃。
于是荣誉地成为了本桌垃圾桶。
他吃得很慢,也很仔细,像是在仔细地咀嚼营养……甚至连很酸的树番茄都是这么操作的,以至于秦蔻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味觉。
秦蔻:盯.jpg
秦蔻:(个_个)
傅红雪:“…………”
傅红雪:“……怎么了?”
秦蔻:“……没事,吃这个乳扇……应该挺有营养的吧。”
傅红雪:“……唔。”
吃完这一顿,秦蔻意犹未尽,去楼下买了点钵钵鸡。
X市的钵钵鸡嘛,当然也就是很普通的那种啦,但这种靠调料包就能搞定的食物,通常情况下再一般也很难做的不好吃,买了一点,捧着个桶吃掉,然后和思雨告别,去顶楼的停车场,开车准备回家。
回家的路上,稍微有点堵车。
秦蔻司空见惯,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用手指轻轻地点着方向盘。
傅红雪坐在后座上,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林诗音坐在副驾驶上,也沉默着一言不发。
她在想什么,其实秦蔻很清楚,也没必要去多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最后还是要自己做出选择的。
回家已经九点过了。
陆小凤和楚留香结伴去酒吧了——当然,正常的酒吧,吃一堑长一智,陆小凤现在已学会如何去避开那些只有男人出没的酒吧了。
花满楼在露台上听书,坐在躺椅上,手里拿着上回去澡堂子里泡澡的时候大妈给的蒲
扇,惬意非常。
一点红在看手机,还略微皱着眉,秦蔻一回来就扑过去,问他在看什么,他收了手机,神色如常,只淡淡说没看什么。
秦蔻狐疑:“……唔。”
她又赶林诗音上楼去洗澡。
这天就是这样,确实出一趟门必须洗澡。
她自己房间的浴室被占用,楼下的公共卫生间又有傅红雪,于是就只好钻进一点红的房间去洗澡。
一点红顺势进了卧室,在浴室外头,自己所躺的那一张床上等着,听着浴室里的淅淅沥沥的水声,又忍不住伸手抚了抚自己的侧脖颈,他皮肤太白,稍微受点刺激,就极其明显,昨天夜里在露台上,秦蔻抱着他亲,他惨白色的脖颈侧就留下了几l点极其明显的红。
他面无表情地半卧着,用指腹抚过自己的侧脖颈。
秦蔻在浴室里喊:“红哥,忘记拿睡衣了,你去晾晒间帮我拿一下嘛!”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沉声道:“好。”
然后起身帮她去拿睡衣,又回来,站在浴室门口敲门,里面伸出一只奶白色的手臂来朝他晃一晃,一点红没敢看,把睡衣递给她。
她带着还湿哒哒的头发就出来了。
一点红皱了皱眉,道:“我帮你吹。”
秦蔻:“好~”
她盘着腿坐在他的床上,他顺手拿过了吹风机打开,她的吹风机买的都是很不错的牌子,说是什么负离子啊这啊那啊的,秦蔻也不懂,但吹出来的风的确很柔和,况且不是自己拿着死重的吹风机来吹……嘶,惬意~
秦蔻:( ̄▽ ̄)
发丝被一只手轻轻捻住,顺着下来,带出了藏在湿润发间的洗发水香气,那香气并不是她惯常用的,而是他平时会用的那一款,味道很淡很淡,没有多余的香料添加,只是清洁、只有清洁。
那只手揉上了她的头皮,指腹上带着茧,力道不轻也不重,不紧不慢、游刃有余地摁在她的头皮上,有一种使用了人称“狗头按摩器”的东西的爽感,头皮一瞬间发麻,顺着脊柱蹿下去,她的腰一软,又顺势向后倒去,对方一只手伸过来把她搂住,另一只手还能空出来把吹风机放下。
秦蔻身材高挑,但毕竟是纤细的女孩子
,一点红宽肩窄腰,极富力量,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结实,只这样一伸手一搂,直接能将她整个人都捞进怀里,倘若她缩得紧一点,再从一点红背后去看的话,秦蔻真是会被挡的一丁点都露不出来。
一点红哑声道:“今天你用的是我的洗发水?”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去绕自己的头发玩,故意说:“是呀,怎么?你难道这么小气,一点洗发水都不给我用?”
他的胸膛起伏起来,过了半晌,才道:“不是。”
秦蔻:“嗯?”
一点红含糊地道:“只是觉得……你身上沾了我的味道。”
这种错觉是隐秘而难以启齿的,只令他在骤然回想起了一些极为具体的味道与场景,他想到了她身上里里外外都被迫沾满他味道的时候,整个人软绵绵地仰躺着,被他死死地注视时好像很不好意思,但若说要关灯,她却又第一个不答应。
人的感官当然是多方位调动的,视觉、嗅觉与触觉的三重在同时被刺激,他死死地搂着她,却不敢动,这隐秘的错觉,也只能通过这样含糊的语言被说出来。
秦蔻在他怀里转了半圈,伸手抱住他。
秦蔻:(づO▽O)づ
一点红小心翼翼地抱着她。
秦蔻抱怨似得说:“红哥怎么总想着要享受……”
一点红不肯说话。
秦蔻又自顾自地笑起来,得意地说:“其实也难怪,毕竟你是初尝,又碰上了我这么美味的女朋友,是不是?”
一点红:“…………”
他嘶哑地承认:“是。”
秦蔻又说:“但没办法呀,我们没地方了。你忍耐一下嘛……”
他的声音好像吞了一把粗粝的沙子:“……好。”
秦蔻亲亲他的侧脸,心里已经有个坏主意浮现了出来,只心想:嗯,要让他好好忍耐,然后再……
秦蔻:o(*////▽////*)q
一点红:“…………”
一点红狐疑地望她一眼,感觉浑身上下都被算计上了。
一点红:“……你在打什么主意?”
秦蔻立刻转移话题:“没有没有!啊,不如待会儿去影音室
放个电影吧,诗音还没看过电影呢。”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反正他的古人作息早就乱得不能再乱了,天天熬夜已成定局。
忽然,手机屏幕亮了,有微信消息进来。
秦蔻拿起手机一看,是思雨发来的。
红霏:在么?
关中悍匪coco:?
红霏:出来么,急事。
关中悍匪coco:什么事?
红霏:出来说。
关中悍匪coco:你在哪?
红霏:我在直江六号这边,手机快没电了,中间就不联系了啊。
关中悍匪coco:好。
她嘴上答应得倒是很爽快,但眼神却是冷冷地盯着手机屏幕。
一点红挑眉:“怎么了?”
秦蔻把聊天记录给他看。
一点红说:“这是你朋友,我和你一起去。”
这大半夜的,又一看就是急事,他不可能让秦蔻一个人去。
秦蔻冷冷说:“这不是我朋友。”
一点红皱眉:“什么?”
秦蔻说:“思雨和我说话,都是直接说事的,从来没有发过什么‘在么’这种话。”
她顿了一下,指着一行消息说:“他说中间就不联系的意思就是让我别过一会儿发微信,应该是借思雨的手机发的,发完准备把聊天记录删掉了,我要是过一会儿再发消息给思雨,那他就露馅了,这人是准备两头骗。”
一点红的脸色霎时间变得很阴沉。
他阴森森地说:“有人冒充你的朋友,骗你在这个时间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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