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镜小说 > 穿越快穿 > 六零之狼孩回来了 > 【全文完结】
    第64章 第64章


    草原建设兵团已经解散了三年,但额善仍未回到原初的水丰草美,随处可见被开垦退化的大片沙地,满山遍场的旱獭洞、兔子洞和鼠洞,骑马被绊事件时常发生。


    二十岁的林可叮也有两年没回满都拉图,吉普车一驶进草原,她趴在车窗边沿,望着依旧湛蓝的长生天,然而却不见一朵云。


    她记得小时候,坐在迁场牛车上,头顶流动着大片大片的云彩,给予草原起伏不断的生命。


    伸手出去,也再捕捉不到一丝风,天气太干燥了。


    林可叮兴致缺缺地收回手,靠回椅背,另一只手被牵住十指相扣,她转过看向开车的简文笙。


    简文笙单手扶着反向盘,目视前方,“马上到了,高兴点。”


    林可叮点点头,其实她也不是不高兴,只是稍稍有些失落。


    “嗷嗷~”林可叮听到熟悉的狗吠声,抬头透过挡风玻璃看到,一只体型威猛的蒙古獒犬从场部入口,朝着他们的吉普车极速奔来。


    因为兴奋,四肢离地的瞬间,都是往外扒开的,撒欢的神态跟幼时一模一样。


    林可叮立马笑得眉眼弯弯,简文笙在金灿灿抵达前踩下刹车,林可叮从车上下去,蹲到地上,张开双臂迎接它。


    金灿灿几乎是扑进她的怀里,将林可叮压在地上,用毛茸茸的大脑袋,不住地拱她,粗而略硬的发毛扫得林可叮发痒,咯咯地笑个不停。


    主人高兴,金灿灿更高兴,尾巴甩得起风。


    空气终于清爽了些。


    简文笙坐在车上,笑笑地看着他们腻歪。


    足足玩了半个小时,林可叮从地上起来,摸着哪怕蹲地上也到她腰间的金灿灿,想起当初她搬去旗里的那天。


    城里不让养大型獒犬,林可叮只能将从小养在身边的金灿灿,送回自己的二叔家,以为金灿灿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它应该是乐意的。


    然而,第二天,忠心的金灿灿偷偷地跟着林可叮他们坐的牛车到了场部,不管怎么劝说,都不肯离开。


    最终林可叮抱住它哄道:“金灿灿乖,我保证,有时间就回来看你好不好?”


    金灿灿委屈巴巴地呜咽,惹得林可叮又红了眼睛,或是舍不得她哭,金灿灿舔了舔她的眼角,自己包着一眼眶的泪转身回去了。


    从此以后,每次林可叮回来,它都会在场部入口等着她。


    其其格说,金灿灿是一只很神奇的大狗,没人跟它说林可叮哪天回来,但它就是能精准做出判断。


    不管任何时候,就算当时正在和妻儿玩耍,只要感觉到林可叮,它就会立马奔向营盘山梁,蹲坐在那里,一动一动地张望着,可以从早到晚,像一座石块。


    林可叮每每看到它,心里都是满满的感动和愧疚,但她也知道草原才是金灿灿最好的归宿。


    林可叮没再上车,她和金灿灿一路追逐地往她二叔家走,简文笙慢悠悠地驾驶着吉普车跟在后面。


    越过山梁,就看到草场一排排崭新的瓦房,和一圈圈比原先大不少的畜圈,满都拉图和额善其他大队一样,再也见不到一个蒙古包和临时畜棚,满地的人工痕迹。


    林可叮和金灿灿朝着最远处的炊烟冲去,林静秋扶着吉雅赛音已经迎了出来,后面是许久未见的其其格和萨仁。


    “额木格!额吉!”林可叮抱住吉雅赛音和林静秋。


    吉雅赛音紧紧地将她拥入怀中,眼泪滴落到林可叮的脖子里,“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来?不是说好上周末就能到吗?怎么拖到这周的周三了?”


    简文笙下车解释,“额木格,都是我的错,临时接到任务,出去了一周。”


    一听是组织安排,吉雅赛音不再做纠结,一手拉一个往自己二儿子的新房走。


    新房是去年新建的,客厅很大,足有三十平米,方方正正,采光很好,布置还是蒙式,地毡挂毯,还有一张成吉思汗的挂画。


    其其格端上来招待客人的炒米、奶豆腐、手把手……又长又宽的茶几上几乎摆放不下了。


    “小叮当,我自个儿做的奶豆腐,你不是最喜欢吃这个吗?快尝尝。”其其格比林可叮小一岁,但已经结婚当妈了。


    嫁的不是别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阿古拉。


    按辈分,林可叮还得叫她一声嫂子。


    林可叮正要去拿,就看到一只黑黢黢的小爪子从桌子底下,鬼鬼祟祟地伸出来,其其格没好气地一巴掌呼过去。


    接着,一只小肉团子弹起来,夸张地哎呀呀后,扑进了林可叮的怀里,小胖手环住她的脖子,“小姑!小姑!小姑!救命呀!救命呀!救命呀!”


    小奶娃年纪不大,不到三岁,但嗓门大,一惊一乍,吼得林可叮脑袋瓜嗡嗡作响,林可叮仍是笑盈盈地搂住他。


    其其格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儿子从林可叮身上扒下来,让他先去洗手换身衣服,别把他小姑也弄脏了。


    等肉团子一走,其其格无奈地摇头,念叨:“太像了!”


    说罢,坐到林可叮身侧,拉着她小声叮嘱道:“等你们结婚有了孩子,千万别让格日乐带多了,不然就跟阿拉夫(淘气的孩子)一样,有得闹腾。”


    阿尔斯郎还没结婚,因为性子和孩子差不多,阿拉夫生下来,基本都是他在带。


    提及生孩子,林可叮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唇,她和简文笙还没这个打算。


    见人害羞,其其格打趣地撞她的肩膀,“马上就结婚,还跟小姑娘一样,我看你洞房怎么办……对了,你们的新房搭建好了,我带你去看看。”


    对于婚礼,林可叮原本只想简单地办一场,几家熟络的人一块吃个饭就行,是简文笙坚持要回草原举行,不说终生难忘,至少不留遗憾。


    吉雅赛音和林静秋还有简老爷子这才提前小半个月回来准备,在巴拉他们的新瓦房后面的草地上搭建了一座大蒙古包。


    其其格掀开厚实门帘,林可叮弯腰钻进去,矮木方桌、衣橱木柜、并排双炕乃至地毡……每一样大小物件都是那么的熟悉。


    林可叮眼眶发酸一一地抚过。


    “是不是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其其格逐一地回忆道,“就这张桌子,那年过春节,我们把彭勇他们抓的旱獭放走了,大人们奖励我们吃了好几锅卧鸡蛋,这个衣柜,大伯把针线篮子藏里面,还是让格日乐找到了,当时我们就躺在地毡上,他挨个给我们扎针,这个炕,每年我们都在上面玩嘎拉哈……”


    每一处都是林可叮的童年回忆,结完婚,蒙古包就会拆掉,算是对过去最有仪式感的告别,之后和简文笙携手进入到新生活。


    草原婚礼繁复,通常要举行三天,第一天新娘方亲戚载歌载舞通宵喝酒,第二天新郎来新娘家迎亲,当天晚上还是唱歌跳舞喝酒,第三天才是正式举行婚礼。


    新郎要穿上明丽的蒙古长袍,腰上扎一条五色彩带,头上戴一顶红缨帽,脚上一双高筒皮鞋,背上佩戴一把传统弓箭。


    一众伴郎也是盛装打扮,骑马带着彩礼牛车,阵势浩荡前往新娘家。


    简文笙在草原没有固定住所,便从巴拉家里出发,绕着满都拉图转了一大圈后,回到搭在瓦房后排的蒙古包前,吉雅赛音和巴图尔还有林静秋已在包前空地上等候多时,简文笙下马后,恭敬地奉上一只“碰门羊”,和伴郎手捧哈达敬美酒,行跪拜礼。


    对于简文笙,吉雅赛音和林静秋早就接纳了,而且越看越喜欢,毕竟小伙子不光自身条件好,最重要的是对小叮当好。


    林可叮嫁过去,肯定受不了欺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笑眯眯地接过酒盅,一饮而尽。


    只有巴图尔还在磨蹭,他神色严肃地警告简文笙:“要敢负我闺女,看我怎么收拾你。”


    简文笙取下背上的弓箭,指着自己的心口处,“就用这把弓射这。”


    “这话,阿布记住了。”巴图尔接过弓箭,想起林可叮六岁生日,他也曾送给她一把弓箭。


    “谢谢阿布!”简文笙连敬巴图尔三杯酒,巴图尔这才让出身后的门帘,一众人等欢呼着簇拥着简文笙进包。


    包里挂满了大红绸子,哈那墙上贴着“囍”字,桌上柜子上点着羊油灯,将明亮的白日照得昏黄摇晃。


    简文笙就在这一道道昏黄的光线中,看到了坐在大红床单上的林可叮,她身穿草原的传统出嫁服饰,一套粉红色的绿纹滚边长袍,外套精致华丽的齐肩长褂,脚上一双绣花的牛皮蒙靴,头戴镶有珊瑚、玉珠、玛瑙的嫁冠,所有东西都是巴图尔一针一线为她缝制。


    明媚靓丽,像一朵盛得最美的桃花。


    简文笙忍不住地盯着看,其其格挡住他的视线,手里端着一只托盘,里面放了一只煮熟了的羊脖颈。


    这也是蒙式婚礼的习俗之一,新郎必须将羊脖颈从中掰断后才能赢取他的新娘子,跟后世汉人结婚新郎需要找到新娘的婚鞋一样。


    为戏弄新郎,伴娘会把婚鞋藏起来,而草原陪娘们通常会在羊脖颈里面插一根结实的红柳棍,新郎不知道其中奥义,能掰上一天一夜。


    简文笙对此做足了功课,拿过羊脖颈,第一件事就是取出柳棍,轻而易举地将其掰断后,顺利地迎接到林可叮。


    他郑重其事地牵起她的手,隔着林可叮额前垂落的玛瑙珠帘,两人相视而笑。


    在众人的簇拥中出包,穿过门前两堆熊熊燃烧的旺火,接受来自草原火神的洗礼,代表往后日子也会如这火堆兴盛。


    然后祭拜长生天,和拜见双方父母,礼毕后,新郎新娘换上简易婚服,婚宴开始,新郎新娘向宾客敬喜酒,席上,马头琴伴奏,小年轻孩子们放声歌颂,翩翩起舞。


    结婚太累人,送完最后一波宾客回包,林可叮往松软喷香的炕上一躺,感觉手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眼皮子也一个劲儿地打架,昏昏欲睡中,隐约见得一抹身影来回捣鼓。


    林可叮不由感叹,简文笙精力怎么这么好?


    收拾完自己,简文笙打来一盆温水,放到林可叮的脚边,先给她洗脸,瓷白的小脸蛋,热水一擦,带着诱人的红晕。


    简文笙强忍心中翻腾,将毛巾挂好后,帮林可叮脱掉鞋子,脚心一阵酥痒,林可叮总算清醒过来,她翻身坐起,看到蹲在床边给她洗脚的简文笙。


    他洗得极其细致,几乎每一寸肌肤都要搓揉。


    而脚是林可叮最敏。感的地方,她痒得往后缩。


    简文笙有所察觉,抬起头,笑得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林可叮有不好的预感,等他擦完脚,以最快的速度收回,却还是被他捉住一只脚踝。


    “文笙哥哥……”林可叮一张脸红得跟床单一个颜色,在羊油灯下愈发娇、媚、勾、魂。


    简文笙倾身而上,坐到床边,捉住林可叮脚踝的那只手,往自己身前带了带,随即低头吻了上去。


    一团酥麻,就像小火苗,从脚踝处,慢慢地烧起来。


    林可叮呼吸紧绷,连带着四肢百骸都僵硬了,一动不敢动地任由简文笙摆布。


    这一夜,简文笙没有一点消停,从床上到桌上,再到柜子上和地毡上……所有承载林可叮儿时回忆的地方,都让他欺负了个遍。


    第二天,林可叮醒来的时候,简文笙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床边,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小可叮,先喝点奶茶。”


    林可叮浑身发酸,艰难地坐起身,就着简文笙的手,喝了小半碗奶茶。


    “嗓子舒服些了吗?”简文笙嘴角勾起地问她。


    林可叮想起简文笙昨晚对自己做的那些事,便红着小脸,气鼓鼓地把他推开后,倒回床上,拉过被子,把头蒙住。


    简文笙俯身,轻轻地抱住她,隔着被子道歉:“对不起,昨天是我不对,把你欺负凶了,我保证今晚温柔一点。”


    今晚还来?


    林可叮腰更疼了,腿更软了,扒开被子,一顿小拳拳锤他。


    简文笙失笑地捉住她的小手,包裹在自己手心,亲了亲,另一只手屈指刮她的鼻子,“好了,跟你开玩笑的。”


    其实昨夜里给林可叮擦拭身子的时候,他就后悔了,居然没控制住自己,把自己的小丫头折腾得够呛。


    “我发誓,以后不这样了,”简文笙郑重其事,“最多不超三次,好不好?”


    林可叮:“……”


    “最多两次。”林可叮讨价还价。


    简文笙想了想,宠溺地摸摸她的头,“都听你的。”


    两次就两次吧,只要不规定时间就行。


    为了哄林可叮,吃完早饭,简文笙骑马带她出去散心,跟在后面的金灿灿,一路和妻儿玩耍,而新婚小夫妇也亲密打闹。


    晃晃悠悠,溜达到白头山,林可叮倏地听到一声熟悉的鸟叫,她循着望去,一只翅膀长达两米的巨型猛禽,不住地在她头顶来回盘旋低鸣。


    林可叮眼睛随即一亮,将拇指和食指放到嘴边,吹出一声响亮的“啾——”


    二郎神俯冲而来,稳稳当当地停在林可叮的肩上,像小时候一样,不敢所有重量压在她身上,双翅仍是展开,侧着身子,用脑袋蹭蹭她的脸颊。


    黑豆子眼睛里面盛满了泪水。


    林可叮摸摸它的小脑袋,带着哭腔地问:“二郎神过得好吗?”


    二郎神和金灿灿不一样,它本就属于草原的碧空,是自由翱翔的神,林可叮他们搬家后,它就离开了满都拉图。


    听其其格说,二郎山后来也回来过几次,只是每次都没和林可叮见上面。


    林可叮知道,这次是简文笙安排的。


    她感激地往后靠进他的怀里,简文笙拉缰绳的手紧紧地拥着她,后脚跟轻轻地磕了磕马肚,大白马控着蹄子,载着他们穿进白头后山的树林,去探望白狼王护崽的那个狼洞。


    这么多年过去,狼洞依旧结实,不过常年少人出没,加上狼群已经完全搬离草原,狼洞前面已经结了蜘蛛网。


    林可叮蹲在狼洞前面,探头往里望,想起自己和狼群羁绊最深的那几年,和白狼王真正算得上打照面也就那一次。


    时隔这么多年,她再也没见过一只草原狼。


    狼洞里也再闻不到一丝狼骚味,只有土腥味。


    林可叮坐在狼洞前面很久,突然听到一声苍老的狼嚎声,她蓦地回头,看到林子深处的一块大岩石上,半蹲着一只毛色灰白的老狼,一双金色兽瞳不复年轻时候有气势,但仍是犀利。


    在和林可叮一对上的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柔软下来。


    一人一狼,和很多年前一样,只是远远相望,不曾往前一步。


    似乎,只要这样,足矣。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狼湿润着眼眶转身进了林子深处,在彻底消失前,林可叮看见有一群狼出现在它身后。


    目送狼群离开,林可叮回神间,才发现自己脸上已经湿透。


    简文笙将她拥入怀里,林可叮小脸贴在他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内心的所有遗憾,在此时此刻被幸福地填得满满当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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