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51章


    她身体的再生和自愈能力远超普通人,怎么会在吉雅赛音他们找到她之后突然失去意识呢?


    林可叮觉得奇怪,但怕吉雅赛音担心,也就一个字没提。


    吉雅赛音先盯着林可叮把麦乳精喝了,放下搪瓷缸,拿起枕边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帮她扇风和驱赶大头苍蝇,“白狼王发了狠,把人吃得连骨头都没剩。”


    林可叮不意外,“那也算便宜他了,在草原作威作福,最后还能行天葬,魂升长生天。”


    吉雅赛音说,“草原人行天葬,一般来说,三天就能见分明,躯壳被狼啃食干净,只剩骸骨,就可以魂归长生天,像范光辉这种情况,一块骨头都没留下,那是长生天对他生前作恶多端的惩罚,自然升不上长天生。”


    “人在做,天在看。”林可叮一点不同情范光辉。


    吉雅赛音再同意不过了,“做人最重要的还是良心。”


    “白狼王呢?他把狼崽子们带走了吗?”范光辉恶有恶报,人没了,但万参谋还知道狼洞的位置,林可叮担心他再进山掏狼崽。


    “放心吧,都带走了,”吉雅赛音回想道,“你阿布还帮白狼王处理了枪伤,托我们小乖宝的福,额木格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人狼和谐相处。”


    林可叮黑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表示也想看。


    果然梦和现实都是相反的,阿布没有和白狼王互相残杀,林可叮太高兴了。


    林可叮请假在家休息了三天,期间调查小组来问过好几次话,吉雅赛音提前跟她交代过,每个关键点说得滴水不漏,而万参谋那边有林华国和巴图尔张罗,第四天全场就通报了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


    为避免造成恐慌,只对外宣称范光辉是进山打狼意外坠崖身亡,为此,打狼运动也即刻终止,全场劳力投回接羔工作,加快进程完成,才好搬迁新草场。


    另一份任命下达到场,巴图尔被提为满都拉图第一大队队长,代替范光辉之职负责该大队的生产和革命。


    翌日,第一大队所有人齐聚在吉雅赛音家附近的草甸上,正如范光辉上任那天,不同的是上一次怨声载道,今天男女老少欢欣鼓舞。


    家家户户自备吃食奶茶,围坐成一圈载歌载舞,恭喜巴图尔升职,庆祝第一大队终于不是再由汉人瞎指挥了。


    一群人敬酒,巴图尔酒量再好也上头,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一路摇晃地来找林可叮,将手架在她腋下,想要抱起来举高高。


    吉雅赛音拦住他,一个头两个大,提醒道:“哎呦,小乖宝马上就十一岁,你还当她小奶娃呢。”


    巴图尔闻言,往后退一步,半眯着眼睛打量林可叮,嘿嘿一笑:“我就说怎么抱不动了,原来闺女都长成大姑娘了。”


    看人脚下踉跄,一副随时可能栽地的样子,林可叮忙上去扶住巴图尔,“再大的姑娘也是阿布的闺女。”


    巴图尔太感动了,吸了吸鼻子后,醉酒的脑袋想到一出是一出,拉着林可叮说:“闺女,你知道我那天多害怕吗?”


    吉雅赛音和林静秋脸色一变,生怕巴图尔酒后说胡话,连忙一人一边将巴图尔拖到自家的地毡上。


    “人这么多,小点声啊。”林静秋叮嘱道。


    巴图尔拍着胸脯,扯着大嗓门,“放心,媳妇,我保证……唔唔唔……”


    林静秋捂住巴图尔的嘴巴,“行不行啊你?”


    巴图尔扒开她的手,嘿嘿地笑:“男人不能说不行,我行不行你还……”


    林静秋瞪他一眼。


    巴图尔立马闭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嘘——”


    随即将林可叮招到身边,声如蚊呐地问她:“刚刚,阿布说到哪儿了?”


    林可叮给巴图尔倒了一碗热奶茶,“阿布说那天很害怕。”


    巴图尔接过木碗,还当白酒一样,举过头顶后,一口闷了,用手背擦完嘴,“毫不夸张,阿布快吓尿了,你说你这孩子……”


    说到一半,巴图尔捧过林可叮的脸转向自己,眼眶越来越红地看着她,“怎么这么乖啊,知道阿布要对付那牛瘪犊子,居然偷偷地先阿布一步出手,只是,你如果有个三长两短,阿布怎么跟你额木格和额吉交代……”


    巴图尔一把将林可叮搂在怀里,死死地抱住,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哭得浑身颤抖,“到时候阿布也活不了了。”


    林可叮眼睛跟着变红,小手轻抚着巴图尔的后背,安慰道:“阿布,你知道的啊,我不会有事。”


    巴图尔有点生气,松开林可叮,抓住她的肩膀,“林可叮!”


    “嗯?!”林可叮抬起头。


    这是阿布第一次叫她的全名。


    “做人决不能存侥幸心理知道吗?万一哪天你不特殊了怎么办?”哪怕只是假设一问,巴图尔也肉眼可见地变得紧张起来,再次失去林可叮,他们一大家子都无法承受。


    “对不起,阿布,我知道错了。”林可埋下头,委屈巴巴。


    巴图尔心疼坏了,再次将林可叮搂进怀里,“闺女,阿布没有真的怪你的意思,只是害怕,太害怕了。”


    林可叮点点头,沉默片刻后,“我知道,跟我看到阿布擦猎枪一样害怕。”


    巴图尔微微一怔,心里满是愧疚,“阿布也知道错了。”


    “这样的话,我们就抵消了好吗?”林可叮仰起小脑袋,笑得眉眼弯弯。


    “你呀~”巴图尔拿她没有办法地摇摇头,跟着笑了,“以后我们都好好的,一家子都好好的。”


    林可叮再点点小脑袋,“阿布,有个问题困扰我好几天了,万参谋那天怎么突然就晕过去了?”


    巴图尔贼笑一声,“让我一棍子敲晕了。”


    林可叮竖起大拇指,“他没看到我中枪吗?”


    “看没看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上没伤,范光辉又没了,没人给他作证,而且调查小组在现场找到的带血弹壳,他们推断万参谋射击狼的时候,可能不小心误伤到了范光辉,他更怕你指认他打死范光辉在先,所以一个字不敢多提。”巴图尔抱着林可叮,看着草地上有说有笑的所有人,“不管怎么说,这件事也算彻底翻篇了,一切都在慢慢变好起来。”


    *


    “啊……啊……水兵爱大海,骑兵爱草原,要问我飞行员爱什么,我爱祖国的蓝天……”


    十月底的天已经很冷,昨夜里又下了雨,一大清早起床的各家主妇们,冻得边做饭边跺脚,和广播里放的歌一个频率,到了副歌部分再跟着哼唱。


    肉联厂家属院西边的徐家最先做好早饭,徐秀珍从后院的厨房穿过卧室和堂屋出来,来到前院,踩在小板凳上,扒着院墙探着脖子冲隔壁喊:“袁婶子,中午珊珊回来,你给她说一声,让她换首歌放呗。”


    袁李氏还没起床,坐在自家堂屋的炕上,推开窗户回了句:“哎呀,人民广播电台的文艺节目哪能说换就换,都要站里领导开会通过才行。”


    徐秀珍撇嘴:“不是吧?上周末我就随口跟可叮提了一嘴,说《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这首歌好听,周一午间的文艺节目就把歌换上去了,她怎么不用领导开大会审批?”


    袁李氏没好气地吼一声:“你问我有什么用,我家又不开广播站。”


    “袁婶子,我没别的意思,就是一首歌听了一个月,耳朵起茧了,想说换换口味。”


    “不爱听就别听,捂不住嘴,还捂不住耳朵?”袁李氏啪一声重重地关上窗户。


    徐秀珍吓一大跳,差点没从小板凳上摔下去,无语地嘟哝道:“这小老太太脾气咋这么大?跟炮仗似的,说两句就炸,怪不得养的孙女也牙尖嘴利,脾气泼辣,二十出头还没相到婆家。”


    嘎吱一声,一院之隔的林家门从里面推开,徐秀珍扒回院墙,脖子伸得更长,见到来人,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地招呼道:“可叮,给你阿布送饭去啊?”


    林可叮围了一条大红色的毛线围脖,一出暖和的堂屋,冷风扑面而来,她一边往上拉了拉围巾一边笑盈盈地回话:“是啊,婶子。”


    围巾挡住口鼻,带着很重的鼻音,声线仍是温软好听,让人听了心情愉悦。


    难怪都说林可叮属于老天爷赏饭吃。


    而李珊珊全靠家里走动,高中没毕业,十六岁接了她妈在肉联厂养猪的班,干了不到一年,嫌太累,要死要活地要换工作,最后托她嫁到边防军属大院的姑妈,才进到厂办公室,活儿轻松,工资还高,家里人以为她这回总能消停了吧。


    谁想也只过了一年,就又闹着要考人民广播电台,结果连续考了两年也没被选上,反倒是林可叮高中一毕业第一次参考就成功上岸。


    这可把李珊珊急坏了,先斩后奏,直接把工作辞了,他爹他妈差点没给气厥过去,没办法,只能再去求嫁给军官的妹妹,李丽。


    林可叮和李珊珊一前一后进了旗里人民广播电台的播音组,她们组上一共六人,三男三女,男女搭档播音。


    当时不光肉联厂家属院的电线杆上,旗里的大街小巷都安了大喇叭广播,每天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播音,主要内容包括广播体操、天气预报、新闻报纸摘要等等,以及最受广大民众喜欢的文艺节目,比如流行歌曲播放和电影片段赏析。


    林可叮负责午间播音,十一点到下午两点,每天十点半骑车从家里出发,路上要花十五分钟,播音结束回到家不到三点,每周末和搭档有一次轮休。


    林可叮太满意播音员的这个工作时间,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还有大把的时间陪额木格。


    而李珊珊负责的是早间播音,六点到九点,她每天五点就要起床,走三四十分的路去人民广播电台,下班回到家差不多快十一点了,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开始做一家人的午饭。


    为此,李珊珊找了林可叮好几次,想要和她换,林可叮一直没答应,李珊珊怀恨在心,让本就不好的两家关系雪上加霜。


    别人家的关系,徐秀珍不掺和,就李珊珊和林可叮两个女娃子,反正她更喜欢林可叮。


    哪怕李珊珊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而林可叮一家三年前才搬来肉联厂。


    “快去吧,你阿布该等急了,”徐秀珍裹紧身上的棉袄,冲林可叮挥挥手,“下雨了,这天可真冷啊,路上也滑,你可要小心些,别摔跤了。”


    林可叮的瓜子脸被围巾挡去一大半,只露出一双盛满笑意的杏仁眼,“婶子也快进屋吧。”


    招呼完,抱着保温盅,出了自家院子,沿着家属区的小巷子,往大门口跑。


    明明穿的都是碎花袄子,就是要比别的小姑娘好看,徐秀珍忍不住多瞅了两眼,直到屋里等着她吃早饭的丈夫催了好几遍。


    徐秀珍才搓着手往回走,推门进去,杜强让她赶紧把门关上,边盛小米粥边念道:“是不是要下雪了?这么冷。”


    “冷啥冷?可叮还给她阿布送早饭呢。”徐秀珍看了一眼墙上的老式挂钟,“都这个点了,还不快吃了上班去。”


    “这不等你嘛,”杜强给媳妇剥了一个鸡蛋,自己啃昨天吃剩下的白馒头,越嚼越寡淡,往嘴里夹了一筷油辣子咸菜,“也不知道谁家一大早就吃肉,太香了。”


    “还能谁家?肯定是林家呗,吉婶子最疼可叮了,可叮中午不能在家吃饭,就每天一早做好,让她带去单位吃。”徐秀珍一说起林可叮,脸上的笑就下不去了。


    “你说你咋就这么喜欢别人家的闺女。”杜强想不通。


    “不是喜欢别人家的闺女,是喜欢林可叮,”徐秀珍两口一个鸡蛋,“你是不知道,自从林家搬来后,找我说媒的人多了多少。”


    第52章 第52章


    “不是,林可叮和你说媒有啥关系?”杜强就着油辣子咸菜将剩下的小米粥三下五除二喝个底朝天,墙上的老实挂钟马上就八点了,他是该抓紧时间去厂里接班了。


    “小姑娘模样俊,脾气也不错,最重要的是脑袋瓜聪明,高中毕业考了旗里第一名,一搬过来,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徐秀珍话没说完,就被丈夫打断,“模样好受欢迎,我能理解,怎么聪不聪明也算进去了?这年头读书厉害又不能当饭吃了。”


    徐秀珍翻了个白眼,“说你庸俗,你还不认,妈聪明生的娃也聪明,你们那边没这说法?谁家不想子孙脑袋顶呱呱?”


    正在套军大衣的杜强听到某句话,赶时间,手上动作虽然没停,但脖子转了个方向,死盯了徐秀珍一眼。


    徐秀珍没好气伸脚踹过去,“你儿子例外,他蠢肯定随你。”


    杜强讪笑地点头,“对,你说得对,随我。”


    徐秀珍一哄就好,继续刚刚的话题,“那会儿可叮才多大,三年前找上门的那些等不及,我就跟他们说别家姑娘,一去二来,成了不少对呢,所以说,可叮简直就是我的活招牌,我能不喜欢她吗。”


    杜强戴上雷……锋帽,往门口走,正好从徐秀珍身后过,他帮她捏两下肩膀,“活字招牌归活字招牌,我们徐大媒婆也辛苦了,慢慢吃,我先去上班了。”


    “等一下,我还没说完呢,”徐秀珍说得正兴头上,拽着杜强继续唠,“不是我黄婆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徐大媒婆……徐大媒人的名号总算是打出去了,现在不光是肉联厂家属院的七大姑八大婆找我,就连隔着两条街的军属大院也有不少人托我说媒,上个月我去他们大院吃酒,你猜我碰到了谁?”


    杜强一个劲地看墙上的时间,“我哪能知道,你说。”


    “简老首长,”徐秀珍抬起下巴,冲丈夫扬了扬,“虽说退休了,但老爷子带出来的学生,哪个不在部队有一官半职,还有个在琼州岛当大官的儿子,听说孙子年前也升了职……”


    “他找你干嘛?娶小媳妇?”半天说不到重点,杜强着急啊。


    徐秀珍拍他一下,“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不正经,简老首长是想托我给他孙子介绍小姑娘,当时万参谋和李丽也在,一听这话,两人直冲我笑,席上也热情得很,换平时,他俩正眼都不给我。”


    “他俩家里都有闺女?”杜强听着听着来了兴趣,索性挨着徐秀珍坐回饭桌。


    “万参谋有个闺女,万琴琴,马上就十九了,李丽家没闺女。”徐秀珍说。


    “她没闺女,跟你套啥近乎?”杜强是肉联厂的老杀猪匠了,一天到晚忙着杀猪,要不是家里有个媒婆,时不时和他聊东家闺女西家儿子,他连邻居家的是闺女还是儿子都不知道。


    徐秀珍就知道会这样,“李丽是隔壁袁婶子的闺女,也就是李珊珊的姑妈,她在帮李珊珊张罗呢。”


    “这样啊,”杜强将万家和李家的情况一对比,“换我是简老首长,肯定选万琴琴,至少门当户对。”


    “门当户什么对?万家能跟简家比?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万参谋把闺女嫁过去,就是想攀简家的高枝,”徐秀珍撇嘴,“李家更不用说了,李珊珊要能嫁进简家,毫不夸张,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


    “唉,要是咱家有闺女就好了。”就算不一定成,也能有个希望,杜强心想。


    “女肖父,”徐秀珍看丈夫一眼,嫌弃之意溢于言表,“你个杀猪匠生的闺女,别说万琴琴了,就是李珊珊都争不过。”


    杜强这就不同意了,反驳道:“杀猪匠怎么了?林可叮她妈,林静秋也是杀猪匠,她闺女不就处处比李珊珊强嘛。”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一语点醒梦中人,徐秀珍高兴地拍杜强两下,“这周末可叮就十八了,简老首长那孙子过两天也回来了,不正好赶上这趟,真的太好了,你咋不早提这茬啊?害我琢磨了好几天,头皮都给挠破了……斯——都几点了,你怎么还没走?不上班赚钱了?”


    徐秀珍心情好,没踹丈夫,推着他出门,顺道抓了把糖给他,叮嘱道:“进厂前,先去跟可叮和巴图尔打声招呼。”


    *


    内蒙第一肉联厂建于五十年代初,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肉联加工厂,这些年国家管控得严,不允许任何私人屠宰生猪,老百姓必须经过统购统销才能吃到猪肉。


    从三年前开始,大北边的生猪都要送往内蒙,再从第一肉联厂分销至整个西北,每到月底,天蒙蒙亮,运送生猪的车辆就满满当当地挤在厂大门前,排成长队,一眼望不到头。


    快到上班点,工人们急匆匆经过,只闻生猪哼唧,不见司机下车,太冷了,都窝在驾驶座上休息呐,不由羡慕。


    六七十年代有一句顺口溜:一有权,二有钱,三有听珍器,四有方向盘。


    可见当时的司机有多牛,夸张到“方向盘一转,绘个县长不干”。


    “借过一下!”林可叮抱着保温盅,侧着身子穿梭于人群中,和冻手冻脚行走缓慢的工人们比起来,显得格外的俏皮灵动。


    很快到了一辆货车前,林可叮踮脚敲敲车窗,下一秒,车门就从里面打开,巴图尔探出大半个身子,边伸手拉闺女一把边嘟嘟囔囔念叨:“这么冷的天,不是说好别送饭了吗?快上来!”


    这时,有人经过多看两眼,“巴图尔,你命可真好啊,闺女这么懂事孝顺。”


    巴图尔嘴角咧到耳根,和对方开玩笑:“抓紧再生一个。”


    关上车门,巴图尔脱下自己的皮袍,往林可叮身上一裹,“暖和些没?”


    “阿布,我不冷。”林可叮把皮袍还回去,“你这一冷一热才最容易生病了。”


    “没事儿,阿布身体好着呢。”巴图尔笑哈哈。


    “不行!”林可叮加重语气,神色也严肃了两分,“这月底了,货车队最忙,万一生病,出门跑车多危险,阿布,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可是要生气了。”


    巴图尔立马规矩了,老实地把皮袍穿好,“你呀,真是越来越像你额吉了。”


    林可叮凶完巴图尔,就给一颗甜枣吃,眉眼弯弯地靠过去,“我是额吉和阿布的闺女,当然像你们了。”


    巴图尔摸摸她的头,拿过保温盅,打开,香喷喷的羊肉面片汤,热气腾腾,巴图尔出门两天,就馋这口,迫不及待地往嘴里舀了一勺,一下肚,感觉整个人活过来了。


    “闺女吃过没有?”巴图尔问。


    “吃过了。”林可叮从棉袄里兜拿出两个水煮蛋给巴图尔,剥了壳递过去,“阿布,吃鸡蛋,还热和着呢。”


    巴图尔感动又心疼,“额木格给你煮的鸡蛋,你自个儿吃就好了。”


    “我的那份,已经吃了,这两个鸡蛋是额木格特意给您煮的。”林可叮直接喂进巴图尔嘴里,“阿布,我们搬来旗里三年了,生活条件慢慢好起来,鸡蛋我们吃得起了。”


    巴图尔腾出一只手,接过闺女手里的煮鸡蛋,扭头看向车窗外面,悠悠地感叹一句:“都三年了,好快啊。”


    当年巴图尔接手范光辉的工作后,以为满都拉图终于可以回到从前,不再受汉人的瞎指挥,谁想现实比理想残酷得多。


    场部根本不给巴图尔机会,只会一沓沓文件地下达,驱走了一支基建队,迎来了另一批民工,仓库、毡房、井台……人工的痕迹遍布草原,之后甚至划出耕地种庄稼,游牧民生活不复从前,陆续住进了固定的土建房,变成了半农半牧。


    已然不是吉雅赛音他们想要的草原生活,一大家子商议再三,决定举家搬到旗里,让那些美好记忆永远封存。


    而草原的打狼运动也一年比一年高涨,到他们离开草原那会儿,额善已经看不到一只野狼,要么惨死在猎枪之下,要么迁居到了边境外。


    林可叮唯一的遗憾就是,在狼群离开的时候,她没能好好地和白狼王道别,只在夜里听到了一声声熟悉的狼嚎。


    狼的寿命只有十二年到十六年,她穿来这个世界已经十三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白狼王最后一面。


    为此,林可叮每年都会回草原一次,碰碰运气。


    三年前,他们先在家属院住过一段时间,期间受尽李丽冷嘲热讽,好在林静秋赶上肉联厂扩招,因为杀羊有经验,很顺利地就应聘上了杀猪匠,当时肉联厂有规定,双职工才能分到房子,巴图尔就没日没夜地练车,终于拿到驾驶证,进到厂里的货车队。


    过了试用期转正后,房子也就分了下来,两口子把吉雅赛音从草原接到旗里,一家子终于团聚。


    过了一年,格日乐和林可叮高中毕业,格日乐通过海军征兵考核,直接去了琼州岛边岸部队,和林一杨一块。


    两人一开始的津贴并不高,一个月也就三十来块,跟当时的普通工人差不多。


    但格日乐每个月都会留出一大半,攒个小半年往家里寄,说孝敬妹妹的,让她别省着,随便花。


    林可叮高中一毕业,考上了人民广播电台,自己有工资,怎么可能花她小哥的钱,所以每一笔她都存了起来,留给她小哥以后娶媳妇用。


    现在一家除了吉雅赛音,其他人都在赚钱,日子可不是越过越好了。


    巴图尔吃完饭,林可叮提好保温盅,一推开车门,迎上隔壁邻居的杜强大叔,她以为对方找自己阿布,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就要走。


    杜强叫住她,开门见山:“小林,你婶子让我问问你,有对象了吗?”


    第53章 第53章


    “啥对象?”巴图尔紧张死了,顾不得外面冷不冷,跳下车,刨根问底:“闺女,你有对象了?怎么没跟阿布说啊?那小子姓啥名谁?家住哪里?家里有几口人?……”


    林可叮抱着保温盅,笑盈盈地打断巴图尔,“阿布,我没对象呢。”


    巴图尔大舒一口气,拍着胸脯道:“吓死我了。”


    “没对象啊,太好了!”杜强抓出兜里的奶糖,一分为二,一半给林可叮,一半给巴图尔,“你婶子想说介绍……”


    不等对方说话,巴图尔将奶糖推回去,连带林可叮那一份,严词拒绝:“小叮当还小,不着急找对象。”


    “巴老弟,你三年前就说的这话,那个时候小林才十五六岁,确实不到年纪,但这会儿不一样了,马上就十八了,大姑娘了。”做了三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杜强能不知道巴图尔多疼自己闺女,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苦口婆心劝道:“女大当嫁,巴老弟,都三年了,还没想明白啊。”


    “十八怎么了?八十也是我闺女,我说不急就不急。”巴图尔眼眶微微泛红,看着已经长成大姑娘的林可叮,恍如隔世,他巴掌大的闺女怎么一眨眼就长大了。


    道理都懂,就是舍不得。


    想让闺女在身边多待两年。


    “多谢杜大叔和徐婶子好意,我才参加工作,还不着急考虑个人问题。”林可叮婉拒道,不光巴图尔舍不得,她也不想跟家里人分开。


    杜强还想说什么,巴图尔催他,“时间不早了,快去换班吧,别让我媳妇等久了。”


    一到月底,货车队和杀猪组就最忙,经常连轴加班,林静秋已经连着上了一周的早班,每天凌晨两点就到屠宰场,早上八点半才交班。


    送完饭回家,林可叮一进堂屋,吉雅赛音就把人拉到火盆前,“小乖宝,渴了没?饿了没?冷不冷啊?”


    “不渴不饿,也不冷,”林可叮一一回答完,拉着吉雅赛音一块坐下烤火,看到她额木格跟枯树枝一样的手,她立马去拿了一盒雪花膏回来,丝毫不心疼地抠出一大块,涂抹到吉雅赛音的手背手心,每一根手指缝也不放过,“额木格,不是说好了吗?只要洗手就擦雪花膏。”


    吉雅赛音笑呵呵地看着林可叮,满目宠爱,“都一把年纪了,没这么多讲究了。”


    小老太舍不得擦雪花膏,是要留给她用,这些林可叮能不知道,“额木格,我每个月工资四十块呢,雪花膏还是买得起的,您就放心地用好不好?不然我要生气哦。”


    吉雅赛音看她故作生气地腮帮子微微鼓起来,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拿她没办法地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好,都听小乖宝的。”


    从草原搬过来后,吉雅赛音不能进山打猎,却也没闲下来,每天忙里忙外,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让他们一回家就有热饭热菜吃,甚至学会种菜种花,整个家属院就数他们家的小院经营得最好,一年四季花草不败蔬菜不断。


    “这个周末就是小乖宝的十八岁生日了,我和你阿布额吉都商量好了,准备在和平饭店给你摆两桌。”刚搬来时,吉雅赛音并不习惯,但也没想过回去,因为她答应过小乖宝,她在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就该整整齐齐。


    “是不是太隆重了?”林可叮往年过生日,巴图尔都会请吃饭,但没想到今年会去和平饭店,他们旗里最好的饭店。


    “十八岁的生日,过了后,小乖宝就是真正的大人了,”吉雅赛音抚着林可叮的额角,“是该好好地办一场,到时候你大哥和嫂子都会来。”


    一听这话,林可叮眼睛欢喜地亮了,“我好久没见到大哥和嫂子了,不是说他们今年就能调到旗里公安局吗?”


    “应该快了,”吉雅赛音笑眯眯道,“到那时我们一大家子才算真正地齐乎了。”


    祖孙俩说话间,林静秋下班回来了,吉雅赛音去厨房把热在炉上的早饭给儿媳妇端来,娘儿仨又闲聊了一会儿,林可叮准备去上班,吉雅赛音从抽屉里拿出一双新手套给她。


    “百货商场买的兔毛手套,比不上自己做的兔皮手套,”吉雅赛音仔细地帮林可叮戴好,千叮咛万嘱咐,“但也比不戴得强,尤其是骑车多冷,一定要记得戴,不然你这手冻坏了就麻烦了。”


    “还有帽子。”林静秋给林可叮取来和她围巾一套的毛线帽,戴上后,将她脖子上的围巾往上拉,只露出一双眼睛,还是不放心,恨不得把人裹进麻袋里。


    林可叮哭笑不得,“就是骑个车,又不是下冰窖,额木格,额吉,你们这也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一点不夸张。”吉雅赛音将林可叮的围巾系好,免得她骑车途中散开冻坏脖子。


    “你额木格说得没错,”林静秋仔细检查一遍,连一根头发丝也不放过,都要塞进帽子和围巾里,“从那事后,你就不像小时候了。”


    “多好,”林可叮脑袋一歪,毛线帽顶的小毛球滚落一边,冲着吉雅赛音和林静秋甜甜笑道,“我一直以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穿来草原后的那几年里,林可叮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普通人。


    没想到最后是范光辉成全了她,在她中枪后,再生和自愈能力居然恢复正常了。


    再也不用怕被人发现小秘密,揭发她是怪物,一把火烧死她。


    “小心些,别受伤了。”吉雅赛音送林可叮出门,还在叮嘱。


    自愈能力超乎常人的时候,吉雅赛音担心孙女被发现,后来消失了,她又怕孙女受伤留疤。


    林静秋安慰婆婆,“小叮当说得也没错,还是正常人好些,尤其是小姑娘家家越来越大,再过些年嫁人了,怀孕去医院生孩,要是跟以前一样,医生护士都能吓死了。”


    儿媳妇这一提,吉雅赛音顿时泪眼婆娑,“小乖宝都十八岁了,怎么过得这么快,我可真舍不得她嫁人啊。”


    “刚回来碰到隔壁徐秀珍,她还跟我说这事儿呢,让我们也该考虑考虑了,”林静秋关上门,搀着婆婆坐回火盆前,“她直接想介绍小叮当和简文笙认识。”


    “简文笙?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吉雅赛音问。


    “我哥隔壁家那老爷子的孙子。”


    吉雅赛音想起来,“就他爹隔两年给他娶个年轻后妈,隔两年给他添一同父异母的弟弟?”


    “那是八年前的事儿了,自从简文笙去了琼州岛,简战荣就没再娶过了,不过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是有三个的。”


    “加上他,四兄弟,都不是一个妈,这家庭关系太复杂了,我担心小乖宝心思单纯应付不过来,我看还是算了吧。”吉雅赛音对简文笙没意见,只是更想林可叮找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安稳稳地好过小日子就行。


    林静秋也这么想,“我已经拒绝对方了。”


    “小徐跟简家提这事儿没有?”林华国和简文笙的爷爷关系好,林可叮十八岁生日宴,简老爷子肯定会来,吉雅赛音怕到时候碰面尴尬。


    “没呢,说是先问问我们的想法,”林静秋说,“周末一块吃饭,就当没发生。”


    “好,”吉雅赛音看向墙上的挂历,“格日乐和小橙子是不是周六就回来了?”


    林静秋点点头,“这会儿在火车上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格日乐他们去部队也两年了,也不知道性子有没有稳重些。”


    吉雅赛音不抱希望,“别闯祸就行。”


    *


    “老规矩,抓嘎拉哈,输了的喝水,两小时内不准上厕所!”格日乐打水回来,眼角泛红,明显亢奋过头。


    林一杨躺在下铺打盹呢,听到格日乐说话,睁开眼瞅他手里的军水壶,“玩就玩,一壶水嘛,十七八岁肾正好,我还憋不了两小时?”


    “唉,不是一壶水,是一盆水!”格日乐将水壶丢自己铺位上,从身后端出一个洗脸瓷盆,是他刚从乘务员那边借来的。


    “不是吧!格日乐!”林一杨坐起来,脖子伸得老长,好大一瓷盆不说,还装得满满当当,而且开水,冒烟呢,“你烫过年猪!”


    “又没让你马上喝,不还得玩好久嘛,”格日乐将瓷盆从过道上端进他们睡的卧铺隔间,转身大马金刀地坐到林一杨对面,挑着眉说,“还是说你打算不战而降?现在就喝。”


    “想得美,谁输谁赢还不一定。”林一杨脱了身上的军大衣,拿出气势来。


    格日乐从行囊最里面的包里拿出嘎拉哈,“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小时后,决出胜负,格日乐伸出一只手,对林一杨做出邀请的动作。


    林一杨愿赌服输,端起洗脸盆开喝,格日乐这个臭不要脸的,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位上监督他:“唉,别漏啊,漏一滴罚一壶。”


    林一杨赶紧把嘴巴贴紧一些,咕噜咕噜,一滴不敢漏地喝了大半盆,感觉肚子已经成水库了,停下来歇会儿,格日乐催他,林一杨气得要死,抄起床边的一只鞋怒砸过去。


    格日乐侧头躲开的同时,精准地抓住那只皮鞋,看了眼,“啧~擦这么亮,回去吃酒还是结婚?”


    “亮什么亮?我穿的又不是皮鞋……”话说一半,林一杨停下来,瞧完自己又瞧格日乐的脚,他们谁也没脱鞋子。


    而这个隔间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吗?


    他脚边还有一只擦得锃亮的黑皮鞋,是谁的?


    第54章 第54章


    格日乐吸吸鼻子,这熟悉的味道!


    在心里骂了声娘,一惊一乍地从下铺弹起。


    太激动,脑袋狠狠地撞了一下,他也顾不得疼,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扒着上铺的床栏,脖子伸得老长地瞅了眼。


    男人正仰躺着睡觉,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膝盖上,因为太长,微微弯曲,显得有些憋屈,两只手交叉地枕在脑后,脸上盖一顶白色的海军帽,帽檐上的五角星闪闪发亮。


    他的脸很小,海军帽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如此,格日乐还是一眼认出简文笙。


    遥想两年前,格日乐通过考核,去到琼州岛海军新兵训练营,在那里他见到了作为教官的简文笙。


    虽然不熟络,但十年前也算打过两次照面,加上大舅舅和他爷爷的关系,按辈分,简文笙还得随林一杨叫他一声表叔。


    格日乐就天真地以为简文笙多少会关照他和林一杨,谁想这货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就像看他们不顺眼似的,尤其是对他,毫不夸张地说是有意为难,每天往死里操练他。


    而格日乐也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不蒸馒头争口气,处处跟简文笙较劲,他喊他往东,他绝对往西。


    从那时起,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简团您睡着了吗?”林一杨和格日乐不同,他对简文笙只有崇拜,遥想第一天新兵训练完,他们所有人都累垮了,东倒西歪瘫在地上,简文笙训斥没有当兵样子,便有人不服气叫板,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简文笙二话不说,两个小时完成了他们一天的训练量,结束后军姿依旧站得笔挺标准,大气不带喘一下。


    当时林一杨看简文笙都在发光,在那之前,“英雄”对他来说只是两个字,简文笙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英雄。


    格日乐最瞧不得林一杨每次见到简文笙那狗腿样,哪怕对方放个屁,他都会毫无底线地捧场,说香死了。


    格日乐不知道说了林一杨多少回,那天简文笙明明就是臭显摆,给他们新兵蛋子立官威。


    偏偏林一杨入了魔,一个字听不进去。


    格日乐把简文笙的臭鞋子扔向林一杨。


    林一杨眼疾手快,两只手恭敬地接住后,闻了一下,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享受的表情,格日乐白眼翻到了后脑勺。


    “简团您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也在火车上?广州首发站也没看到你啊?难道是刚刚我打盹……”林一杨絮絮叨叨和简文笙攀谈,要不是小时候认识,两家就住在隔壁,他恨不得把人族谱问出来。


    简文笙不嫌吵,格日乐脑袋嗡嗡,像隔间里飞进来了一只大头苍蝇,实在忍不了,插话:“赶紧把剩下的水喝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林一杨感觉肚子要爆炸了,抱起简文笙的一只皮鞋,跑得比兔子还快,“回来再喝。”


    “林一杨,说好两小时不能上厕所!”格日乐来不及拦人,朝他大喊,林一杨装作没听见,百米冲刺地溜了。


    “再过两天十八了,还是这么幼稚。”低沉沙哑的男声从头顶的上铺飘下来,格日乐嘴角抽搐了两下,不服气地回了一句:“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呵~”短暂的一声嗤笑后,简文笙再无动静。


    格日乐有种一拳揍在棉花里的无力感,他又站起身和简文笙强调道:“我不幼稚,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简文笙稳如泰山,没搭理他。


    “还装睡!”格日乐拿走盖在简文笙脸上的海军帽,其实他一开始就想揭开这顶帽子了。


    从小到大,格日乐并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可能是因为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好看,便习以为常了。


    哪怕后面入了海军,他还是他们那批新兵里最好看的一个,虽然在草原上晒得黑了点,但五官随了他阿布,长得极其周正。


    然而,简文笙比他长得还要周正,一身正气,人人都说他是天生当军人的料子,最让格日乐接受不了的一点,他在草原上晒太阳,简文笙在海上晒太阳,紫外线都强,凭什么那张脸比他白那么多嫩那么多。


    还一点不娘。


    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不光身高还腿长,宽肩窄腰,穿衣服显瘦,脱完后一身腱子肉,比草原上最擅跑的黄羊肉更线条分明。


    格日乐不是盲目攀比之人,但对简文笙就是不服气,于是,这两年一直在偷偷地擦雪花膏。


    皮肤终于养回来一些,加上他留在了边岸部队,不像林一杨和简文笙在海上部队,时常出任务漂在海上。


    林一杨这两年就晒黑了好多,每次碰面,他像小时候那样飞奔地扑向他,格日乐都仿佛看见了一只大黑耗子。


    简文笙出海比林一杨还要勤,肯定更是一只特大黑耗子。


    格日乐带着几分期许,在看到简文笙的脸后,眼里顿时没了光,这老小子怎么还这么白?


    “哇塞!好久不见,简团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帅!”林一杨上完厕所回来,看到简文笙脸上没再盖海军帽,立马凑上去拍马屁。


    简文笙懒洋洋地转过脸,扫向他们两个的脸,嘴角带着淡淡的弧线,“你们变了不少,都黑成耗子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格日乐咬紧后槽牙,林一杨有句话没说错,简文笙一点没变,但不是帅气,而是嘴还是那么欠!


    不然就他这条件,也不能到这把年纪也没个对象。


    简文笙在海岛军属大院可是香饽饽,最受东家嫂子西家婶子欢迎,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跟他介绍对象。


    组织也有意撮合,直接下指令,简文笙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和小姑娘相看,一个两个三四个……最后一个没成,听说就是叫他那张嘴给活活气跑了。


    被人说黑了,林一杨也不生气,还傻呵呵直乐,格日乐一副兄弟你没毛病的表情,“他说你黑。”


    林一杨摸摸自己的脸,不可否认:“我是黑啊,你每次不也说我像大黑耗子吗?还拿你的雪花膏给我……”


    格日乐要脸,捂住林一杨的嘴。


    简文笙半眯着眼睛,审视地再在格日乐的脸扫了一圈,嘴角的弧线越来越深,意味不明。


    格日乐厚脸皮惯了,也抵不住地被他盯得眼红脖子粗,岔开话题:“简团,你怎么在这?”


    林一杨扒开格日乐的手,“是啊,简团您不是有任务吗?”


    “提前完成了,组织批了长假,回家休息。”简文笙拿回自己海军帽,重新盖脸上,为赶时间,他已经三天三夜没睡过了。


    格日乐眉眼一动,贼笑道:“组织批假,不是让回去休息吧?”


    “那是干啥?”林一杨接话。


    “相亲,”格日乐挑眉,说话阴阳怪气,“家属院的小姑娘,都相看完了,只能往别处找了。”


    林一杨赞同地点头,“别说,我们大院还真有好几个姐姐和简团登对着呢。”


    “你说万琴琴姐姐吗?”格日乐三年前寄住在大舅舅家,对他们大院的万琴琴印象最深,一家子娇宠过头,性子养得飞扬跋扈,对谁都趾高气扬,觉得所有人都该围着她转,要是两人成了,简文笙老小子以后就有得受了,光是想想,格日乐都浑身舒爽,“她是你们大院之花,简团是你们大院之光,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万琴琴长得是不错,就是脾气……”林一杨话没说完,又被格日乐捂住嘴,他莫名其妙地扒开,“格日乐,你干嘛呀?”


    格日乐冲他挤眼睛,林一杨不明所以,“咋了?眼睛进东西了?”


    格日乐:“……”


    “万琴琴还是算了,从小看着长大。”简文笙冷不丁接了一句。


    林一杨不由地瞪大眼睛,要知道在团里的时候,每次有人问及简文笙的个人问题,他都是一副爱搭不理样。


    今天居然回应了!


    看来是想通了,真要回去相亲了。


    林一杨比简文笙和格日乐还激动,“简团有心仪的对象了?是谁呀?我认识吗?”


    简文笙沉默片刻后,回答:“没有。”


    林一杨有些失落,更着急,“要不我跟您介绍一位?我家妹妹怎么样?”


    “你啥时候有个妹妹了?你妈又给你添了一个?”格日乐还没反应,所以笑得可开心了,打趣道,“表哥表嫂还挺能折腾啊。”


    “哦,不是妹妹,”林一杨看格日乐一眼,随即改口:“是表姨。”


    表姨?!


    格日乐:“???!!!”


    那不是他妹妹吗?


    格日乐别说笑,天都塌了,林一杨居然要把小叮当介绍给简文笙?!


    格日乐箍住林一杨的脖子,往后拽,“疯了你!我妹才多大,你打她主意?回去我就告诉大舅舅,看他打不打死你!”


    “啥叫我打她主意?格日乐,你别乱冤枉人,我是把她介绍给简团,还有,小叮当不小了,马上就十八了。”林一杨多少有些无语,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可叮才八岁,他就把她卖了,他有这么丧心病狂吗?


    再过两天,林可叮就成年了,他给她介绍好对象,格日乐作为哥哥该感谢他才对。


    这年头,四条腿的蛤蟆遍地是,两条腿的好男人不好找。


    简文笙自己摘下脸上的海军帽,问厮打成一团的格日乐和林一杨,“你们说的林可叮?”


    林一杨满心欢喜,“是呀,简团,原来你还记得小叮当啊。”


    格日乐如五雷轰顶,看简文笙的样子,似乎对他妹妹很有兴趣,着急:“不是,小叮当比万琴琴还小,也是你从小看着长大,你对万琴琴下不了手,对小叮当就下得了手?”


    第55章 第55章


    周六,人民广播电台。


    林可叮跟往常一样骑车上班,锁好自行车从车棚出来,就看到平时这个点早就下班回家的李珊珊,专门等她地站在播音室大门前的台阶上。


    李珊珊的视线在林可叮戴的兔毛手套上多停了两秒后,将手背到身后,取下自己已经戴了两年的旧手套。


    “可叮,吉婶子对你可真好啊。”李珊珊边搭话边将旧手套揣进兜里,她以为林可叮没看到,“上周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了这双兔毛手套,可贵了呢,是吉婶子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吗?”


    “不是,”林可叮倒不是显摆,只是有一说一,“额木格看我骑车冷,买了这双手套给我。”


    “真好,不像我……”李珊珊故意在林可叮面前跺脚搓手,“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说,连一双手套都没有。”


    林可叮直接伸手从她兜里拿出手套,“这不是吗?还暖和着呢,刚戴过吧?”


    李珊珊尴尬得脚指头都扣紧了,讪笑道:“我这手套戴两年多了,一点不暖和了,我奶又舍不得给我买新的……”


    林可叮打断她,“不暖和,那扔了好了。”


    不光嘴上说说,林可叮甩手扔老远,看得李珊珊肉痛死了,她这手套虽然旧是旧了点,却也是狐皮手套,当初花了她半个月工资呢。


    “袁婶子不给你买,姗姗姐,你有工资,可以自己买。”袁李氏重男轻女,喜欢孙子多于孙女,但李珊珊的父母对他们姐弟俩一视同仁。


    李珊珊工作后,袁李氏让她工资全部上交,说要存起来给他弟弟长大后娶媳妇,李父李母不同意,袁李氏为此闹得大院人尽皆知,最后各退让一步,李珊珊每个月需要上交生活费。


    李珊珊在家过得不如林可叮,却也没那么不堪,至少父母还是在意她,然而一直跟林可叮卖惨,就是想从她这里捞好处,这点小心思,林可叮看得透透的。


    “可叮,我刚让事儿耽搁了,现在走回去做饭肯定晚了,到时候我奶又得说我,要不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吧?”李珊珊满眼可怜和期许。


    “你骑走了,我下班怎么回去?”林可叮问。


    “你天天骑车上下班,偶尔走一回路,就当锻炼身体呗。”李珊珊在心里骂林可叮矫情。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林一杨顺嘴一问,“对了,小叮当,你马上就十八了,处对象没有?”


    “什么对象?”巴图尔紧张地护在林可叮前面,横眉怒对质问林一杨,“臭小子主意打我闺女身上了?信不信我告诉你爷爷,看他打不打死你!”


    林一杨嘴角抽了抽,不愧是亲生父子,说话都一模一样,“姑爷,小叮当是我表姨,我能打什么主意,我就想说介绍……”


    “阿布,妹妹,我好饿,我们赶紧回家吧!”格日乐拉着林可叮往外走,林一杨还想追上去,被吼:“都到旗里了,还跟着我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小哥,”林可叮眼观鼻鼻观心,藏不住事地直接问:“小橙子要跟我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


    格日乐也不瞒她,“他想给你介绍对象,就是简爷爷的那个孙子。”


    “简文笙是吧?”巴图尔眉头一皱,怎么又是这小子?前有徐秀珍说媒,后有林一杨撮合。


    “我不喜欢他。”格日乐先表态。


    “我也不喜欢……等一下,给你妹妹介绍对象,又不是给你介绍,你喜不喜欢个什么劲儿,他得罪了你?”巴图尔觉得不正常。


    “那可得大罪了。”路上格日乐将简文笙的罪行一一罗列出来,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重复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是吧?这人品行有问题。”


    第56章 第56章


    “额木格说句公道话,小简其实是为你好,”吉雅赛音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人,“你入了部队,就是国家的人,人民的子弟兵,保家卫国,随时待命,不尽快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难道临阵磨枪吗?对国家不负责,也会把你害了。”


    林静秋表示同意,“你们那批新兵不少人吧?小简为什么只逮你加紧训练,他不是对你有意见,故意为难,他是偏向你,不然你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就升了排长。”


    两人一番话,格日乐犹如醍醐灌顶,原来简文笙对他用心良苦,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格日乐转过身,双手合一,对着东边拜了拜,“感谢长生天,赐我忘年交,以后简文笙就是我拜把子兄弟了。”


    林可叮被他逗笑,“小哥,文笙哥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怎么在你这就成忘年交了?”


    格日乐端起木碗,咕噜咕噜干了大半碗奶茶,去琼州岛两年,他实在太想家里的吃食了,吸吸鼻子,有点想哭,“组织催他解决个人问题催得紧,我琢磨着老简快有三十了,倒是长得挺年轻,像二十出头。”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


    每回格日乐都没搭理他,三十岁升职有什么了不起?


    没想到居然才二十三岁,那就不得不承认简文笙本事了得,林一杨常说,简文笙私下懒懒散散,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但一上前线就拿命去拼。


    年初出任务立了一等功,险些把小命折进去,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可能想他安稳下来。”年纪轻轻就升了团长,可见简文笙拼命程度,全然不把自己当回事,组织肯定是想通过结婚,让他能有更多的羁绊,也算是对人才的一种爱护。


    “文笙哥哥在海岛相亲了?”林可叮好奇的同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很不舒服。


    格日乐笑哈哈道:“组织下的死命令,军令如山,他敢不去吗?每次从海上出完任务回来,就被林一杨他们团的参谋和副团押去相亲,据说相看的小姑娘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


    “这么多。”林可叮抿抿唇,垂下眼皮,捧着木碗的手,指腹摩挲着碗沿。


    林静秋看林可叮一眼,问格日乐:“没一个相看上?”


    格日乐摇头,“别说对上眼了,小姑娘都给他全气哭了,老简那嘴跟淬了耗子药一样。”


    “小时候那么爱笑一孩子,”林静秋喟叹道,“看来小简这些年在海岛过得也不容易。”


    格日乐刚要说他有啥不容易,他老爹那一家才叫不容易,巴图尔和吉雅赛音从厨房出来,端了两大盆手把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馋得格日乐口水直流,登时把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


    第二天,农历的九月二十三,是林可叮和格日乐十八岁的生日。


    十八岁的到来,代表着成为了大人,不管在后世还是七十年代,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小乖宝,该起了。”吉雅赛音进屋后,反手关上门,动作麻利,生怕钻进一丝风冻到她的小乖宝。


    肉联厂双职工的分房相当不错,两室一厅,前后带有院子,后院是厨房,前院种菜种花。


    吉雅赛音和林可叮住一间,巴图尔和林静秋住一间,格日乐没入部队前,睡在堂屋,一张可以折叠的单人床,白天收起来,晚上再铺开。


    没有房间,甚至没有固定的床位,格日乐也一点不介意,哪怕让他打地铺,他都无所谓。


    只要和家人住一块,他就很满足了。


    入了冬,天气冷,林可叮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个脑袋,散乱的头发糊了几根在脸上,仰起小脸冲吉雅赛音笑。


    娇娇憨憨的模样,真叫人看了喜欢,吉雅赛音帮她理了理头发,顺手在她小鼻子上一点,“小懒虫!”


    林可叮就地一滚,把被子裹到身上,像一只毛毛虫似的,蠕动到床边,用脑袋蹭蹭吉雅赛音。


    吉雅赛音失笑出声,摸摸她的发顶,“你呀,都大姑娘了,还撒娇呢。”


    “再大也是额木格的小乖宝。”林可叮从被窝里伸出手,抱住吉雅赛音的手臂晃晃。


    吉雅赛音最受用不过了,笑眯了眼,“好了,快穿衣服,别受凉了。”


    每年过生日,林静秋都会给林可叮和格日乐准备一套新衣服,今年连鞋子也买了,是巴图尔上个月跑车的时候,从外省带回来的大云棉鞋。


    本来打算买皮鞋,但今年的天儿格外冷,还是这种鞋帮鞋底棉花都很多鞋底也很厚的棉鞋更暖和。


    买回来后,巴图尔手工在鞋帮上绣了云纹,寓意吉祥如意。


    衣服是常见的棉袄棉裤,格日乐是蓝色棉袄,林可叮是红底小白碎花,看似平平无奇,穿上身另有乾坤。


    巴图尔改成了掐腰,哪怕大冬天穿得多,别的小姑娘水桶腰,林可叮小细腰隐隐可见。


    最后围上兔毛围脖,她天生白皮,在柔柔软软的兔毛衬托下,更显得小脸粉粉嫩嫩,五官精致,两根又黑又粗麻花辫垂在胸前,水灵灵的大姑娘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吉雅赛音连夸好看,林可叮臭美地在镜子前面照了照,也觉得自己哪儿哪儿都好看,这才挽着吉雅赛音边往走边问:“额木格,小哥呢?起了吗?”


    门一打开,就对上跑步回来的格日乐,满头大汗,正在仰着头猛灌凉白开,听到动静,扭头看她一眼,笑咧咧地开口:“妹妹,生日快乐。”


    入伍前,格日乐比她还能赖床,没想到当了两年兵,生活作息这么规律了,居然休假回来还要晨练。


    林可叮顿时对他刮目相看,“小哥,生日快乐。”


    “两位寿星过来吃饭了。”巴图尔和林静秋今天都休息,一早起来准备红鸡蛋和长寿面。


    林可叮洗漱完,和家里围坐在饭桌前,格日乐拿起一个红鸡蛋,往自己脑袋瓜一敲,三下五除二地剥了壳,递给林可叮。


    巴图尔同时递过去。


    两只手碰到一块,暗自较劲,都想把对方推开。


    林可叮公平公正,一手接过一个鸡蛋,左边道一声谢谢,右边道一声谢谢,这才把幼稚的哥哥和阿布哄得眉开眼笑。


    自从林可叮高中毕业后,逢年过节,巴图尔他们就不再给她准备礼物,都是直接封红包,让她自个儿想买什么买什么。


    十八岁生日也一样,不一样的是红包更大了。


    林可叮和格日乐接过三个大红包,异口同声,笑笑地道谢:“谢谢额木格,谢谢阿布,谢谢额吉。”


    拿到红包,格日乐还是像小时候一样,转手塞给了林可叮,林可叮帮他收好,再存起来,这事儿林可叮一直没告诉格日乐,不然他一定不会同意。


    “妹妹,小哥也给你准备了礼物。”格日乐扒完长寿面,用手背抹了抹嘴,起身去翻自己的行李包。


    “我也买了。”林可叮提前将礼物放到了衣服兜里。


    格日乐将礼物背在身后,神神秘秘,并提议:“我们一块拿出来。”


    林可叮点头,“先把眼睛闭上。”


    等兄妹俩再睁开眼睛,面前多出了两只手表,这个年头手表可不便宜,格日乐每个月工资寄回一大半,剩下的不多,除了日常开销,他存了两年才买了这只手表。


    “就说亲生,这么有默契。”格日乐帮林可叮戴上手表,她的手腕很细很白,金色很衬肤色,“好看!”


    林可叮也给格日乐戴上手表,海岛一年四季天气暖和,穿得少,太阳又晒人,格日乐黑了不少,连手腕都是古铜色,林可叮庆幸自己买的银色,学着格日乐的语气:“好看!”


    “还得军队养人,臭小子比以前细心多了。”巴图尔夸格日乐,闺女在电台工作,确实需要一只手表看时间。


    吃完早饭,才不到九点,不着急去饭店,一家子继续坐在堂屋烤火闲聊。


    九点半的时候,林华国他们一家全部来了,林一杨在院里大喊:“格日乐,小叮当,生日快乐!”


    他这一出声,林家门和李家门同时从里面打开,林可叮和李珊珊各自站在家门口,穿一样的碎花棉袄和棉裤还有大云棉鞋,梳一样的麻花辫垂在胸前。


    晃眼一过,分不出来谁是谁。


    但只要多看一眼,高下立判,明显林可叮更胜一筹。


    哪怕素面朝天,也比涂脂抹粉的李珊珊,漂亮得多。


    林一杨看了看两人,一惊一乍地跟林可叮告状:“小叮当,李珊珊她学你!”


    李珊珊一脸尴尬。


    李丽没好气地给林一杨一巴掌,“怎么说话呢?姗姗才是你姐。”


    林一杨不服气地揉揉后脑勺:“小叮当还是我表姨呢。”


    怼完李丽,林一杨迎上去笑嘻嘻地跟林可叮说生日快乐。


    林可叮开玩笑地逗他:“就嘴上说说,也没个礼物啊。”


    林一杨挤眉弄眼,带着不易察觉的暧昧:“到饭店给你,包你满意。”


    第57章 第57章


    “还卖上官司了,小叮当,别理他,”林华国揪住林一杨的衣领,往后一拽,自己和赵春群走上前,拿出红包,“小叮当,十八岁生日快乐。”


    老两口各自准备了红包,赵春群将自己那份塞到林可叮手里,拉着她,笑眯眯地上下打量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我们小叮当都十八岁了,以后就是真的大姑娘了,让大舅妈好好看看,果然女大十八变,一年比一年漂亮了。”


    林可叮一手抱住一人的手臂,巧笑如嫣地挤在林华国和赵春群的中间,“谢谢大舅舅,谢谢大舅妈。”


    “还有大表哥呢,”林子程也递过去一个红包,笑笑地看着她:“小叮当,生日快乐。”


    媳妇给他生了俩臭小子,他可太想要闺女了,要是像林可叮一样乖的闺女,他做梦都能笑醒。


    “谢谢大表哥。”林可叮甜甜地笑道。


    李丽瞅了眼丈夫给林可叮封的红包,那么厚,肯定不老少,在心里骂了句败家玩意儿。


    众人簇拥着林可叮进了屋,虽说已经见怪不怪,但李丽就是看不惯,翻着白眼,转身进了自己的娘家门。


    拉着脸色还没缓过来的李珊珊,安慰道:“小橙子说的话,你还当真了?这大冬天,多的小姑娘穿棉袄和棉裤,林可叮穿就不让别人穿了,天底下没这么霸道的。”


    “小橙子也没说错,她就是学林可叮,”天太冷,袁李氏吃完早饭,又躺回了床上,李丽进屋,她才慢腾腾地坐起身,跟自己闺女抱怨道,“到处打听林静秋给林可叮买的衣服,衣服就算了,外省进的大云棉鞋,一双一张大团结,她也买,这不浪费钱嘛。”


    她奶向来眼皮子浅,李珊珊懒得跟她争,只道:“我花自己的工资,又没用爸妈的钱。”


    她知道,家里的每一分钱,她奶都会留给她弟,防她跟防贼一样。


    李家的房子和林家一样,两室一厅,李父李母睡一间,按理说另一间该留给李珊珊和袁李氏住,但袁李氏偏心李珊珊的弟弟,李超,非让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单独住。


    李珊珊拗不过小老太,只能和袁李氏挤在堂屋的一张单人床上。


    小老太不爱干净,身上总有一股怪味,随着长大,李珊珊越来越受不了,她现在就一个愿望,尽快找个军官嫁了。


    袁李氏让李丽坐到她身边,气恼地指着李珊珊,“你都听听,小妮子说的啥,自己的工资,她爸妈的钱,一家人说两家话,所以我先前才让她上缴工资,不然都让她自己存起来,嫁人了,还不是便宜婆家。”


    “那也比便宜李超好。”李珊珊嘟囔怼了一句。


    气得袁李氏抄起枕头砸过去,“狼心狗肺的东西,那是你亲弟弟!”


    李珊珊躲开,枕头掉地上,她看都不看一眼,抬脚往厨房走,“姑妈,昨天我发了工资,买了一罐麦乳精,我去给你泡一杯。”


    “没病没痛喝啥麦乳精,就不知道省着给小超。”袁李氏吼完李珊珊,才想起李丽就在边上,讪笑地解释道:“妈没别的意思,就让小妮子气糊涂了,别放心上啊。”


    李丽扯了扯嘴角,没说什么,母亲重男轻女,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同病相怜对李珊珊的事情格外上心。


    太臭了,李丽坐不住地跟着去了厨房,拍拍李珊珊的肩膀,“别难过了,等你嫁人,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李珊珊故作可怜地吸吸鼻子,转过身,将泡完的麦乳精端给李丽,“姑妈,今天简文笙确定会去吗?”


    “小橙子他爷爷和简老爷子说话,我正好听到了,那能有错。”李丽不稀得麦乳精,意思地喝了一口,就放了回去,拉着李珊珊,“你这身打扮,怎么说呢……”


    简直就是东施效颦,李丽不想伤她自尊心,换了个说话,“好看是好看,就是缺少自己的个人特色。”


    虽然不喜欢林可叮,但李丽不得不承认,死丫头天生的美人胚子,从小就好看,长大更是万里挑一。


    李珊珊和她比起来,最多算是清丽。


    李丽从包里拿出口红和眉笔,捏住李珊珊的下巴,对着她的嘴唇和眉毛又涂又描,“姑妈是过来人,对男人来说,在成熟风情面前,可爱一文不值。”


    *


    一行人十一点从肉联厂家属院出发,和平饭店离着不远,走路过去也就十多分钟,林可叮挽着吉雅赛音刚出大门,一辆车头拴着大红绸子花的二八杠停到她们面前。


    巴图尔两脚撑在地上,一手扶着车龙头,一手拽了拽斜挂在身上的红条幅,上面赫然地用毛笔写着几个大字——祝我闺女十八岁生日快乐。


    林可叮暗自庆幸,没提她的名字。


    这时,巴图尔转过身,亮出后背的条幅——我闺女叫林可叮。


    林可叮:“……”


    好羞耻啊。


    巴图尔可是骄傲了,拍拍自行车铺了软垫的后座,“闺女,请上车。”


    林可叮连连摆手拒绝:“不用了,我和额木格走路过去。”


    “跟阿布这么客气。”巴图尔作势要下车,看样子是要给她抱上车,说不定还能来个公主抱,林可叮吓坏了,“阿布,我自己来。”


    等林可叮坐上后座,巴图尔回头高呵一声:“走咯,出发了!”


    林可叮跟着转过头去,在看到格日乐他们的那瞬间,漂亮的杏仁眼一下就睁大了。


    除了格日乐和林一杨,还有李超、林梧、郑年……每个人骑一辆自行车。


    这阵仗太像接亲了。


    林可叮一张脸羞得通红,她将脸紧紧地贴在巴图尔的背上,恨不得钻进去。


    骑车快,五六分钟就到了和平饭店,巴图尔喊她:“小叮当,快看。”


    林可叮有不好的预感,缓缓地抬起脸。


    和平饭店是一栋三层楼的小洋房,外面有一圈围墙,林可叮他们在马路对面,正对着的围墙南面挂满了红色条幅,写的生日祝福语和巴图尔挂身上的一样。


    林可叮想不明白,既然一模一样,为什么要挂那么多。


    巴图尔载着林可叮转一圈,不光围墙南边,一整面围墙都挂着条幅。


    “多有排面,还是简老爷子主意好。”巴图尔停在饭店大门口感叹一句。


    林可叮太意外了,这么不正经的排场居然是出自简老爷子之手?在她印象里,老爷子为人行事向来克制低调。


    “小巴,你们来了。”说曹操曹操到,简老爷子听到巴图尔说话,笑呵呵地从饭店大门里面走出来。


    老爷子年过七旬,头发和胡子都白了,但身体向来好,精气神也足,看起来就六十出头。


    “老爷子中午好。”巴图尔和简老爷子并不熟络,但自来熟的性子,哪怕第一次见面也能聊,扶着自行车,领着林可叮,笑咧咧地走上去。


    简老爷子将视线转到林可叮身上,脸上笑容和善可亲了好些,“小叮当,好些日子没去你大舅舅了吧?”


    “简爷爷好,”林可叮先和人打招呼,才回答道,“前段时间一直在准备新节目。”


    提及节目,简老爷子更有的聊了,“我最喜欢听你播的电影片段赏析了,很有画面感,就跟看电影一样,说到看电影,文笙,大院晚上礼堂是不是要放电影啊?”


    老爷子一句话,林可叮看向他身后的简文笙,简文笙也同一时间看过来。


    就这样,两人的目光在时隔十三年后第一次进行了短暂的会晤。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照在林可叮瓷白的小脸上,细腻得好像绒毛都融化了,像一颗刚剥掉糖纸大白兔奶糖。


    而林可叮对长大后的简文笙的第一印象就是——好高啊。


    平视过去,她甚至看不到他的脸,只见得一身笔挺的白色海军装,和一双擦得锃锃发亮的皮鞋。


    简老爷子笑眯眯地再度开口,“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小叮当和文笙还不认识吧?”


    说着,将简文笙往前一拉,热情地互推道:“小叮当,这就是我孙子,简文笙。”


    要不是徐秀珍跟他提一嘴林可叮,简老爷子都快忘了身边还有个这么好的孙媳妇人选。


    他和林华国关系好,林可叮时常到大院做客,他也算从小看到大,正因如此,林可叮在他那里,一直还是个孩子。


    没想到这一晃,小丫头已经长大成人了。


    简老爷子从第一次见到林可叮就觉得她好,上了年纪更是对这种乖孩子毫无抵抗力,简直和他那个无法无天的孙子天生一对。


    “简团,我的好兄弟,我想死你了!”后到的格日乐扔掉自行车冲过来,挤到林可叮和简文笙的中间,一把抱住简文笙。


    简文笙:“?”昨天在火车上还对他剑拔弩张。


    简老爷子不太满意格日乐打断孙子和林可叮认识,板着脸问:“文笙,这位小兄弟是哪位?”


    格日乐笑嘻嘻地自报家门:“简爷爷,是我呀,格日乐!”


    简老爷子不敢认地再看几眼,“怎么黑成大耗子了?”


    格日乐:“……”


    聊这一小会儿,走路大部队也陆续抵达,李丽眼疾手快,看到简老爷子来了,拉起李珊珊就上去招呼人:“简叔,这是我娘家哥哥的闺女,姗姗,快叫人。”


    “简爷爷好。”李珊珊乖巧地喊了一声,眼睛却瞄着旁边的简文笙,故作娇羞地捋着胸前的麻花辫。


    一表人才,年轻有为,好丈夫的最佳人选。


    简老爷子看了她一眼,不冷不热地嗯了一声,就将目光转回了林可叮身上,立马就溢出开心的笑意。


    李珊珊将一切尽收眼底,心里的妒火轰地燃起来。


    “外面冷,大伙先进去坐。”吉雅赛音牵着林可叮往饭店走,简老爷子故意留在最后,压低声音问简文笙:“怎么回事?”


    第58章 第58章


    简文笙知道老爷子说的哪件事,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没搞明白。


    “好好的小舅子,你跟人拜把子,想不想要媳妇了?”简老爷子恨铁不成钢,气得小胡子一翘一翘,“还有脸笑,我告诉你,你不着急,有得人急,我可打听了,周家那二小子过些日子就回国了。”


    一激动,说话声就没控制住,周海志夫妇后来饭店,看到简老爷子和简文笙,上前打招呼,正好听到这话。


    “老爷子什么意思?”周海志停下脚小声问媳妇。


    舒萍睨他一眼,“还能啥意思?想跟你小儿子抢心上人呗。”


    周海志着急了,“那可不行,老二从小就惦记小叮当,好不容易等到小叮当年满十八,这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舒萍没好气地掐他一把,“啥叫从小惦记?别说得老二跟变态一样,我看你才一直惦记小叮当,想她给你做儿媳妇。”


    “我儿子我还不了解,不惦记小叮当,十岁那年能跟着他姑妈转去满都拉图上学?还把我送给他的望远镜转送给了小叮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多喜欢那个望远镜,每天都要抱着睡觉,还有……”周海志絮絮叨叨叙说着周西河这些年对林可叮用心的点点滴滴。


    舒萍当妈的能不知道,不只小学五年级,后来林可叮上初中,周西河也不愿意回大院附中念书,非要去他姑妈场部家里住,就为了和林可叮做同学。


    高中也是一个班,跟屁精一样,反正林可叮去哪他就去哪。


    对此,舒萍和周海志没说过他一句,当然也不会大作鼓励,毕竟年纪小,对异性的好感,往往好奇更多。


    “对了,老二两年前怎么突然就想出国深造了?”周海志到现在还没想明白,一直以来小儿子跟牛皮膏药似的粘着林可叮。


    “听说和人告白被拒绝了。”两口子越聊越起劲,索性招呼也不打了,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八卦小儿子的悲惨情感史。


    周海志嫌弃,“没出息,遇到挫折就当逃兵,早知如此,不该帮他安排出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说不定和小叮当已经成了。”


    舒萍摇头,“听说告白了十八次,每次被一个理由拒绝,小叮当说她一直把他当哥哥。”


    “十,十八次?”周海志开始同情起小儿子,幽幽感叹道,“比我当初还惨,我们周家好儿郎怎么都栽在了林家闺女手里了,唉——”


    舒萍呵一声冷笑。


    周海志头皮发麻,揽过媳妇的肩膀,连忙哄道:“这不都过去了,我现在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舒萍拍开他的手,“放心吧,我没这么小心眼,不然日子早过不下去,再说了,别说你父子俩,我也喜欢她们母女,要不是为了给老二留条生路,我早就认小叮当做干闺女了。”


    这话说到了周海志的心坎上,“算了,到底亲生,再忍忍吧,看他留学有没有长进,回来能不能追到小叮当。”


    舒萍并不看好,“我看悬,要能追上,小叮当不会把话说那么死,现在又来一个有力竞争对手。”


    “简文笙那臭小子……”周海志愁上加愁,“去海岛历练了几年,现在可受大院小姑娘欢迎了,就连万家那个心比天高的万琴琴也喜欢他得紧。”


    一语点醒梦中人,舒萍一巴掌拍过去,欢喜道:“简文笙和小叮当肯定也成不了。”


    周海志被自己媳妇一惊一乍吓到,“为,为啥呀?


    “吉雅赛音婶子他们一家多宠小叮当,不可能舍得放她去海岛和简文笙过日子。”只要简文笙没胜算,他们老二就还有希望,舒萍重振精神。


    “哈哈哈哈……对对对,是这个道理,就算吉雅赛音婶子妥协,巴图尔也绝不会答应。”周海志心情大好,看了看手表,“时间不早了,我们也上楼吧。”


    生日宴订在二楼的包间,一进门,林可叮就想走。


    饭店墙上挂条幅就算了,怎么包间里面也有?而且是四面墙都挂满了!


    红闪闪的,晃得林可叮眼睛疼。


    吉雅赛音和林静秋负责招呼客人入座,巴图尔拉着林可叮在包间转了一圈,很骄傲地问:“闺女,这些条幅都是阿布亲自挂上去的,喜欢吗?”


    简老爷子笑呵呵地走上来,生怕功劳被巴图尔抢走了,“所有条幅上的祝福语都是简爷爷亲自写的。”


    两人直勾勾地盯着她,胸膛一个比一个挺得猛,脸上都是求表扬的表情,林可叮能怎么办?


    “阿布辛苦了,简爷爷辛苦了,谢谢阿布,谢谢简爷爷。”林可叮眼睛一闭,说出违心话,“我很喜欢。”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高调过头。


    巴图尔和简老爷子心满意足的同时,也备受鼓舞,击掌道:“下回再合作。”


    林可叮:“……”


    这一幕幕看得李珊珊嫉妒死了,明明都是赔钱丫头,凭什么林可叮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她从小在家就不受重视,每年过生日,他奶都不记得,只有她妈会给她煮一个鸡蛋,但也仅此而已。


    哪怕十八岁的成年礼生日,也是一个鸡蛋就把她打发了。


    林可叮倒好,生日宴办得这么盛大,恨不得登报告诉全旗人,他们林家有女成年了!


    “姑妈,”李珊珊说话声控制得刚好,既不会显得过于突兀,在场所有人也能听到,“今天不也是格日乐生日吗?为什么条幅上只有小叮当的名字?”


    这话一出,现场顿时安静了两秒。


    “哈哈哈哈哈……”坐在隔壁桌的林一杨大笑,指着格日乐嘲讽:“格日乐,他们把你都忘了。”


    格日乐将剥好的瓜子仁,一颗没吃地全部用木碗装起来,起身拿给林可叮后,才随手拉一根条幅,“就说你俩眼瞎,你俩还不承认,这不是有我名字吗?”


    林一杨俯身往前,眯着眼睛,仔细瞅了瞅,条幅最下角居然真有一行字:祝格日乐十八岁生日快乐。


    “哈哈哈哈哈……”林一杨再笑,笑得肚子疼,“哈哈哈哈……这字也太小了吧,你要不说,打死我也瞅不着,简爷爷,你太偏心了吧。”


    “要怪就怪你爷爷,不早跟我说格日乐也回来过生日,来不及另做条幅,最后还是文笙连夜添的生日祝福语。”简老爷子说,“这字越小越难写,格日乐,是简爷爷对不住你,明年过生日再补给你。”


    “简爷爷,这样就很好了,我很喜欢,”格日乐笑嘻嘻地冲简文笙挥手,“我就知道简团对我最好了,我要是小姑娘,一定非你不嫁。”


    “我也要嫁简团!”林一杨凑热闹,拉着格日乐围住简文笙,“简团,我俩你选谁?”


    简文笙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做对比,最后笑笑地婉拒道:“我不喜欢黑耗子,我喜欢皮肤白的。”


    李珊珊一听这话,摸摸自己的脸,她就挺白的,顿时春、心、荡、漾。


    “好兄弟,谁嫌弃谁,”格日乐勾住简文笙的肩膀,往主桌拖,“简团,简爷爷,为我和妹妹的生日宴煞费苦心,必须坐主桌。”


    正合简老爷子心意,招呼林可叮回座,将两人安排坐一块,简老爷子给简文笙使眼色:爷爷只能帮你到这了。


    “小叮当,生日快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林静月从门外进来,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身后是郑军,正在和牧仁说着话,牧仁搀着孕肚明显的谭玉莹。


    看到林静月他们,林可叮眼睛一亮,立即起身迎上去,“小姨,小姨夫,大哥哥,嫂子,你们来了。”


    “小叮当,生日快乐,”谭玉莹一手拉林可叮的手,一手扶正她胸前的麻花辫,“有些日子没见,是不是又长高了?”


    说着,就踮起脚和她比个子。


    牧仁连忙上前一步,扶住她的胳膊肘,“这么快就把医生交代的话忘了。”


    谭玉莹偷偷地吐了吐舌头,跟林可叮抱怨道:“看你大哥,还跟年轻那会儿那样,老古板。”


    “小叮当,你评评理,谁肚子这么大,跑上街逮小偷?要不是我及时赶到,她能跟小偷玩摔跤信不信?”牧仁越说越来气,再不像婚前镇定自若。


    林可叮抿嘴笑个不停,牧仁问她怎么了?


    “大哥,你真的变了好多哦,更有烟火味了。”


    牧仁苦笑,“都让你嫂子气冒烟了,能不有烟火味吗。”


    嘴上这么说,手上一点不放开,可见对自家媳妇宠爱多于无奈。


    “牧仁,你和小谭调岗通知下来没有?”林静秋扶谭玉莹坐到椅子上,将提前准备的垫子放到她腰后。


    谭玉莹笑盈盈地道了谢,回答婆婆,“下周就搬来旗里。”


    “公安局职工大院离肉联厂不远,到时候把小豆子送过来,额木格帮你们带。”吉雅赛音很喜欢谭玉莹,就像林可叮说的那样,牧仁和她结婚后越来越有生气了。


    “谢谢额木格,我们就不客气了。”林可叮和格日乐长大后,一个有了工作,一个入了部队,公公婆婆都要上班,额木格经常一个人在家,小豆子送过去可以陪陪老人家,挺好的,“晚上下班了,我们就过去接。”


    “不用这么麻烦,就让他住我们那,”大儿子和儿媳妇之前一直在场部公安局,林静秋一直没帮衬到,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你现在肚子大了,牧仁还是全心照顾你更好些。”


    杀猪匠都是上半天班休息半天,她有时间帮着照顾小豆子。


    “接娃是托词,我和牧仁其实是想每天过去蹭个饭,”谭玉莹拉着吉雅赛音,可怜巴巴求道:“额木格做饭那么好吃,想吃,好想吃,肚子里的孩子也想吃,额木格,你说好不好嘛?”


    第59章 第59章


    林可叮看着谭玉莹把吉雅赛音哄得眉开眼笑,她也不由地跟着笑起来,直到手臂被人轻轻地点了一点,她转过头。


    林静月怀里的小豆子,仰着小脸笑嘻嘻地看着她,开口说话,声音又脆又响亮:“小姑,祝您生日快乐,每天开心,永远美丽。”


    “谢谢你,小豆子。”林可叮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小豆子长得像牧仁,性格随他妈,用牧仁的话来说,三岁大的孩子,一天使不完的牛劲,他经常被母子俩气得找不到北,却又乐在其中,舍不得说一句重话。


    “小叔呢?”格日乐笑咧咧地走过来,捏小豆子软乎乎的脸蛋,“今天也是小叔的生日,小豆子不能偏心啊。”


    没控制好力度,让小豆子跟不舒服,用小手捂住自己的脸,往林静月肩膀上躲,格日乐逗他地追过去,小豆子只能连忙大喊道:“小叔生日快乐,祝您快快长大!”


    格日乐:“……”


    他没长大吗?


    林一杨起哄,“小豆子,你知道你小叔今天多少岁生日吗?两岁,哈哈哈哈哈……”


    小豆子思考一瞬,小手从脸上挪开,然后往腰上一叉,对林一杨喊:“哥哥骗人,我都三岁了,小叔两岁不可能,他那么高高!比我还高高!”


    “那是因为我每天都有好好吃饭啊,”格日乐一脸神气,“小豆子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小豆子心虚地眨眨眼睛,“好好吃饭就能长高高吗?”


    格日乐难得正经一回,“当然了,所以小叔两岁才会比你三岁还高。”


    小豆子再瞅瞅格日乐,在心里感叹两岁就这么高高,三岁不是要长到天上去?他也要上天!


    “妈,以后我不要和你一块吃零嘴了,我要跟小叔一样好好吃饭。”小豆子伸着脖子跟他妈说,似乎下了天大的决心。


    牧仁悠悠地转过头,声色俱厉:“你还偷偷吃零嘴?”


    “又不是我想吃,是肚子里的孩子想吃,”谭玉莹根本不用看牧仁,就知道对方有多严厉,她往吉雅赛音身侧靠了靠,委屈巴巴告状,“额木格,您看嘛,牧仁又凶我~”


    “好了,额木格给你做主,”吉雅赛音搂住谭玉莹,安抚地拍拍她的肩膀,扭头对牧仁说,“你跟孩子计较什么劲?就不知道多让着点。”


    牧仁:“……”谭玉莹已经不是孩子了,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您就惯着她吧。


    吉雅赛音还不知道自己大孙子,在公安局干了这么多年,刑侦本事在局里数一数二,怎么可能察觉不到媳妇和儿子偷吃零嘴,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说到底,他最宠自己媳妇了,自然没脸说别人。


    小豆子从林静月身上下来后,就亦步亦趋地跟着林可叮,奶声奶气地喊小姑小姑。


    说话还不是很清楚,前面的“小”字很轻,就一直姑姑姑姑……像一只小鸽子在唱歌。


    林可叮牵着他往回走,简文笙帮她拉开椅子,林可叮坐下后道了谢,问小豆子:“自己坐一张椅子可以吗?”


    小豆子本来想要林可叮抱着坐,但是对上简文笙的眼神,他有点怕,委屈巴巴地拽了拽林可叮的衣角。


    林可叮好些日子没见过小豆子,怪想他,一看他沮丧着小脸,就于心不忍地俯身把他抱起来。


    还没来得及放腿上,小豆子已经飞快地伸手环住她的脖子,用自己小脸亲昵地蹭她的脸颊,“小姑,好想小姑,小姑有没有想小豆子?”


    坐在对面的牧仁简直没眼看了,和谭玉莹跟他撒娇时候一模一样。


    林可叮心都化了,低头亲了亲小豆子的小脸,“小姑也好想小豆子的!”


    小豆子可高兴了,也在林可叮脸上印上两个超大声的啵啵,同时,眼睛往简文笙那边看。


    发现对方一直盯着他,脸上虽然带着笑,但眼睛冰冰冷冷,比他爸生气的时候还可怕。


    小豆子吓得立马从林可叮身上滑下去,手脚并用地自己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小腰杆挺直,小手规矩地放在腿上,目视前方,眼神坚定得像入伍当天的新兵。


    怎么突然老实了?林可叮正纳闷,周海志夫妇进来了,她刚要起身,两人已经看到她,并走上前,默契地异口同声:“小叮当,生日快乐。”


    舒萍拉着她寒暄,周海志用眼睛去瞄坐在林可叮旁边的简文笙,简文笙冲他笑笑地点点头。


    周海志:“……”感觉儿子要输。


    所有人到齐后,饭店的工作人员开始上菜,李珊珊知道林家宠林可叮,没想到这么宠,不就一个生日宴吗?居然囊括了华夏四大菜系——鲁菜:葱烧海参、蟹黄鱼翅;川菜:麻婆豆腐、宫保鸡丁;粤菜:白切鸡、卤水猪蹄;淮扬菜:大煮干丝、三套鸭……


    大部分菜品,要不是上菜员报名字,李珊珊甚至听都没听说过,吃在嘴里更不是滋味,每一道菜都酸得厉害。


    她这个位置正好对着林可叮和简文笙,看到简文笙一直在帮林可叮夹菜,她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原本她和简文笙坐在一桌,还想吃饭的时候套个近乎,要不是简老爷子“棒打鸳鸯”拆散他们,简文笙现在就是给她夹菜了。


    “简老爷子,好些年没见到文笙了,都长这么大了,我记得他比西河大三岁是吧?”周海志和主桌的简老爷子搭话。


    简老爷子正在和林华国喝酒,看到简文笙一直给林可叮夹菜,他高兴得一口闷了杯中酒,就没见过他这个孙子这么主动过,有戏,爽朗地笑道:“是啊,二十三岁了,老大不小了。”


    “回来可有相看小姑娘?”周海志语气随意,听起来就是在闲聊,“万家那闺女不是挺喜欢文笙吗?”


    万琴琴?林可叮手上动作一顿,将夹到嘴边的白切鸡放回碗里。


    因为八年前和万参谋打过一次交道,后来她和小哥借住在大舅舅家,万参谋还带着万琴琴来拜访过她。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她并没得罪万琴琴,但万琴琴不知道怎么就看她不顺眼了,在学校带头孤立她,甚至花钱雇二流子堵她。


    林可叮狠狠揍了一顿二流子,二流子才把万琴琴供出来,林可叮直接报警,万琴琴被警察带走,回来后有所收敛,但每次碰面还是瞪她,像她欠她钱似的。


    这种人,林可叮不喜欢。


    所以听到简文笙和万琴琴相亲,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越想越不是滋味,气鼓鼓地将简文笙夹给她的菜,一股脑地倒进小豆子的碗里。


    “谢谢小姑。”小豆子欢喜得很,嗷呜嗷呜地大快朵颐,为什么小姑碗里的菜更好吃呢?


    能不好吃吗?每一筷都是简文笙精心挑选,是每一道菜的精髓所在,简文笙给她盛了一碗鸡汤,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跟她说:“我没和万琴琴见过面。”


    简文笙将汤碗放在林可叮面前的同时,身子再往她那边探了探,又补了一句:“也没见过别的小姑娘,你是第一个。”


    林可叮耳根红了,这话说得就像她在和他相亲似的。


    才不是!


    他肯定在逗她,林可叮很清楚,但心跳还是控制不住地加快,怕被看出来,她端起汤碗乖乖地喝汤。


    “再喜欢也没用,老万多疼她闺女,就像巴图尔对小叮当一样,肯定舍不得让她嫁去那么远的琼州岛。”舒萍和丈夫打配合,“你说是吧?巴图尔。”


    巴图尔扫过简文笙,态度坚决:“绝不可能,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嫁那么远的地方,万一受个啥委屈,我都不能立马赶到收拾对方……大喜日子,不说这些。”


    万一说急了,他怕自己把简文笙轰出去,闹得不愉快。


    “小叮当,过来。”巴图尔让格日乐和林可叮换个位置,可不能让那臭小子拐跑了。


    “文笙已经申请调职,最多三个月就能回这边工作,到时候就不存在远不远嫁的问题了。”简老爷子说。


    “为了解决个人问题从海军转到边防?”没想到臭小子这么舍得下血本,周海志恨不得现在就去国外把小儿子拽回来。


    “一方面吧,另一方面我也年纪大了,文笙想多陪陪我。”简老爷子说到这里,掩不住欣慰。


    “孝顺孩子。”周海志夸一句,看向自己媳妇。


    舒萍摇摇头,简文笙诚意至此,她也办法,只能听天由命了呗。


    周海志在心里叹气,就简文笙这股干劲,等老二回来,黄花菜都凉了。


    听到简老爷子说简文笙要调回来,李珊珊比谁都欢欣雀跃,如此一来,她就不用随军去海岛过苦日子了。


    吃完饭,林一杨终于想起送林可叮生日礼物,“小叮当,准备好了吗?”


    声音故意放大,引起所有人注意,齐刷刷地看向他。


    林可叮一时没反应过来,眨眨眼睛,“准备什么?”


    “说好送你礼物啊!”林一杨站起来,夸张地从自己衣兜里往外掏,哗啦——一条红艳艳的大裤衩子就这么闪亮登场了。


    还带着味儿。


    林可叮身子往后仰,嫌弃地捂住鼻子,“林一杨,你这什么东西啊?”


    林一杨可骄傲了,甩甩手里的大裤衩子,“简团的贴身物啊,牧仁大表叔年轻那会儿,不是有小姐姐暗恋他,让格日乐偷他裤衩子吗?……”


    巴图尔抓住了重点,蹭地站起身,打断林一杨,问林可叮:“闺女,你暗恋简文笙?”


    林可叮下意识看向简文笙,对上他笑得意味深长的眼睛,小脸一下就红透了,慌忙转走视线,连连摆手:“没有,林一杨,他胡说八道的。”


    “林一杨?”巴图尔质问地盯着他。


    林一杨无辜地摇头,“我也没说小叮当暗恋简团啊,是姑爷你自己小题大做……”


    巴图尔倒吸一口凉气,“你说谁小题大做?没事你偷裤、衩干嘛?偷也不偷一条不带洞的?”


    “臭不要脸!还拿自己的裤、衩应付小叮当!”格日乐推林一杨催他,“赶紧收起来啊!”


    “不是,我没应付,明明我偷了简团的……”林一杨话没说完,巴图尔和格日乐将他围得严严实实,抡起胳膊肘开始揍人,林一杨抱头在包间逃窜,最后躲到林可叮身后求饶,林可叮转头哼地一声,表面不原谅,却又笑得眉眼弯弯。


    在场除了李珊珊一家子,所有人都笑望着他们打闹,简文笙更是如此,那双眼睛就没离开过林可叮,笑意也终于抵达眼底,不像往常,虽然总是笑嘻嘻的,但不带任何感情和温度。


    第60章 第60章


    吃完饭,简老爷子张罗林家人去大院看电影,李珊珊也想去,简老爷子以没那么多票为由拒绝。


    从小到大,李珊珊最喜欢去军属大院姑妈家里做客,每次走进大门,配有荷枪实弹的哨兵就会向她敬礼,以及大院里太多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的地方,处处透着警备和森严,让她倍生优越感。


    大院每个周末下午都会放电影,李珊珊跟姑妈提了几次想去看,李丽都拿电影票不好搞搪塞她。


    一张电影票就把她姑妈难住了,简老爷子一下就弄到了十几张,可见林家连简家一根脚指头都比不上。


    她一旦嫁过去,到时候就是她姑妈羡慕她了,她也想尝尝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吉奶奶年纪大了,大礼堂光线暗,看电影最伤眼睛,要不还是和我奶先回肉联厂?”李珊珊故作善解人意。


    同时给袁李氏使眼色,求她奶奶打配合。


    袁李氏正在打包剩菜剩饭,没挨个字听李珊珊说话。


    太丢人了!


    李珊珊不再看袁李氏,掐着嗓子喊:“奶奶~”


    袁李氏停下手上动作,手指沾了汤汁,她放嘴里嘬干净,“啥看电影?我也要去。”


    李丽:“……奶,你都老花了,就别看电影了,不然眼睛又该疼了。”


    “老吉不也有老花吗?她能去我为啥不能去?”袁李氏占惯了小便宜,不占就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浑身不舒服。


    “小叮当送了我老花镜,看电影戴上就可以了。”吉雅赛音从兜里掏出老花镜,往鼻子上一架,笑眯眯地补一句:“小乖宝工作后第一个月发到工资,就给我买了这幅老花镜。”


    “哎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袁李氏酸溜溜地瞪李珊珊一眼,嗓门贼大地埋怨,“听到没有?你呢?工作三四年了,给我买过一样东西没?”


    这年头婆家最看重品德之一就是孝顺长辈,被自己亲奶当这么多人面拆台,李珊珊窘迫得想挖个洞钻进去。


    “巴图尔,这些条幅打算怎么处理?”简老爷子问巴图尔。


    “都收回去,我要留作纪念。”巴图尔让格日乐和林一杨帮忙一块收。


    “巴叔,不用这么麻烦,等下我跟饭店老板说一声,让他们帮忙收起来再送您家里去。”简文笙说。


    巴图尔想了想,觉得这个法子可行,毕竟条幅确实有点多了。


    几个人讨论得激烈,根本没人注意过李珊珊,李珊珊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更难为情了。


    是她自作多情了。


    下午三点放电影,众人从和平饭店出来,还不到两点,打算慢悠悠地晃过去,离得近,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


    简老爷子几个男同志走前面,女同志们聊着家常跟在后面,李丽送李珊珊祖孙仨回肉联厂,她们三个不在场,林静月她们聊得更热闹更欢喜。


    “华国,以前还没注意,肉联厂和大院走路也就二三十分钟啊?”简老爷子和林华国说话,眼睛瞄着巴图尔,言外之意不要太明显。


    林华国和老爷子认识了这么多年,这点小心思,他能看不出来?小叮当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也是在小辈里面最得他喜欢的,林华国肯定想她嫁个好男人。


    对于简文笙,换做以前,没入伍的时候,他是万万瞧不上的,但那小子自从去了琼州岛历练后,愈发有个人样了。


    尤其是年初拿命立了一等功,林华国顿时对他刮目相看。


    简老爷子收到喜报,林华国当时就有那方面的想法,不过顾及林可叮未满十八岁,加上婚姻大事还得由至亲商量决定,他才一直没提这茬。


    “骑车更快,十来分钟就到了。”林华国知道巴图尔一家舍不得林可叮,所以他不会主动捅破这层关系纸,但也不妨碍他打配合,毕竟简文笙和林可叮一旦成了,搬到他们家隔壁,他就能天天见着自己最喜欢的外甥女了。


    “大院去电台比肉联厂更近,骑车差不多也十来分钟。”简老爷子笑呵呵地看向巴图尔。


    暗示得过于明显,巴图尔本不想搭话,但闺女和儿子过生日,老爷子又是出钱又是出力,他再不愿意也不能一点面子不给,只道:“小叮当还是太小了。”


    其实,从徐秀珍提过一嘴后,巴图尔和林静秋下来就仔细商讨过了,简文笙各方面确实不错,除了婚后随军这一点外。


    现在简文笙马上就要调回来了,虽然谈不上完美,但似乎一切刚好。


    刚好才是最好的状态。


    但,巴图尔还是想多留闺女两年。


    “不着急,先让他们小年轻多处处。”只要林家不反对,就算对孙子还满意,简老爷子大松一口气。


    路,爷爷就给铺到这里了,接下来就得靠你自己了。


    简老爷子回头看走在最后的简文笙,好小子,已经混到了女同志的队伍里面,并且打成了一片。


    简老爷子倍感欣慰。


    简文笙说起海岛生活的趣事,每个人都听得津津有味,吉雅赛音感叹道:“那边的台风简直跟草原的白毛怪差不多,准确来说,更厉害,草原好几年一场白毛怪,海岛一年来好几次。”


    “亏得你要调回来了。”林静月看向林可叮,不然就小叮当这小身板,去了海岛还不得一阵风就给刮没了。


    说话间,进了军属大院,天气好,行人不少,一路引来不少人侧目议论:


    “赵婶子旁边的小姑娘是谁?怎么看着眼生?”


    “林家那宝贝疙瘩你不知道啊?两年前还来大院住过一段时间,林首长的儿媳妇因为这事儿,隔三差五跟婆家闹,林首长夫妇也不惯着她,直接把人撵回娘家去。”


    “那闺女长得可真好看,比咱大院的万琴琴还要俊,就是看着娇娇气气斯斯文文,一点不像山里长大的狼孩。”


    “你觉得狼孩该啥样?像万琴琴那样飞扬跋扈目中无人,都让万家给惯坏了,不怪人家简家看不上,娶回去,就一姑奶奶,还要人伺候!”


    “你以为简老那孙子又是省油的灯?没去海岛前,凭一己之力把大院闹得鸡犬不宁,林家那宝贝疙瘩看着就乖,怎么可能镇得住那转世魔王?还不得被天天欺负哭了。”


    ……


    到了大礼堂,简老爷子给寿星林可叮和格日乐安排了最好的位置,简文笙坐在后排,电影紧接着放映,是一部老电影《白毛女》,荧屏忽明忽暗,所有人目视前方,看电影看得投入,唯有简文笙始终盯着林可叮的后脑勺。


    他从兜里摸出一颗奶糖,剥了糖纸吃进嘴里,奶香在空气里弥漫开,林可叮吸了吸鼻子,回过头看他。


    简文笙冲她浅浅一笑,伸手给她一颗,林可叮去拿,指尖轻轻地划过简文笙的掌心,浅浅的酥麻感瞬间遍布四肢百骸,惹得他打了个战栗,喉结滚动。


    简文笙快速收回手,放进衣服口袋里,感觉心脏狂跳,没再看林可叮。


    过了会儿,又忍不住地去看她,微微偏头,可见她蠕动的腮帮子,和又白又嫩的耳尖。


    简文笙喉结再动了动。


    电影结束,排队出大礼堂,过道不够宽,只能站一个人,林可叮和格日乐还在聊电影剧情,没太注意到一皮孩子突然从后面挤过来,慌乱中,林可叮被绊了一跤险些摔倒。


    这时,一只大手伸过来,搂住她纤细的后腰。


    等她站稳后,大手收了回去。


    一切发生得太快,格日乐甚至没看见这一小插曲,先确定妹妹没事儿,探头出去说了皮孩子两句,再回头关心林可叮:“没撞到哪里吧?唉~妹妹你脸怎么红了?”


    “可能热到了。”林可叮用手捂脸,果然烫得可怕,但也比不了她刚被简文笙揽过的后腰,哪怕隔着厚实的棉袄,还是被烫出一个大窟窿似的。


    她偷偷地看一眼走在前面的简文笙,心跳如雷,像钻进去了一只小鹿。


    出了礼堂,林华国张罗着晚上在他家吃,简老爷子让简文笙去后门买两只烧鸡回来,试探地问林可叮:“小叮当要不要一块去?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想吃的,让你文笙哥哥给你买。”


    太阳落山后,天儿冷下来了,林可叮搓着手,笑得甜甜:“我想吃炒糖栗子了。”


    简老爷子一看有戏,催自己的孙子,“赶紧带小叮当去买,糖炒栗子要趁热吃才好吃。”


    格日乐和林一杨也要去,林华国忙把他们支去隔壁巷子买卤菜,简文笙和林可叮一前一后地往后门走。


    转过拐角,出了众人视线范围,他停下来等林可叮。


    “怎么了?文笙哥哥。”林可叮走上前问。


    简文笙拿出一副挂脖棉手套,戴到林可叮的脖子上,牵开一只手套,让林可叮把冻得红彤彤的手放进去。


    手套一直揣在简文笙怀里,染上了体温,很暖和,林可叮戴上后,发现尺寸刚好,应该是简文笙特意为她准备的生日礼物。


    棉手套不像吉雅赛音送她的兔毛指套,而是只有大拇指分开了,虽然戴着有些笨拙却也不失可爱和温度。


    林可叮用手套捧住小脸,笑得眉眼弯弯地对简文笙说:“谢谢文笙哥哥。”


    简文笙跟着笑了笑。


    “走吧,给你买糖炒栗子去。”简文笙扬眉道,迈开大长腿往前走,他故意放慢脚步,让林可叮跟上来,两人并肩而行。


    林可叮一米六五,个子不算矮,但和简文笙走一块,不到他肩膀,显得格外娇小惹人怜爱。


    简文笙先买的糖炒栗子,在排队买烧鸡的时候,他把装炒栗子的牛皮袋给林可叮,林可叮带着挂脖手套,不方便,只能抱着。


    浓郁的糖味裹着栗子的香味,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钻,馋得林可叮咽了口水。


    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过来,从牛皮袋里拿出一颗栗子,麻利地剥了壳递过去。


    炒得金黄灿灿的栗子,静静地呆在简文笙的手心,泛着诱人的亮光。


    简文笙往前伸了伸手。


    林可叮没再犹豫,就着他的手,将栗子含进嘴里,软嫩的嘴唇贴到他的手,虽然只是一闪而过。


    那滋味足以让简文笙回味。


    他马不停蹄地剥了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一直到林可叮被投喂饱了,摇头拒绝,简文笙才怅然若失地接过糖炒栗子。


    林可叮手上空出来后反应过来,简文笙让她抱着栗子,就是为了投喂她吃东西吗?


    买完烧鸡,两人按原路回去,半道上,简文笙突然说要带她去个地方,看着他脸上明亮璀然的笑容,林可叮鬼使神差地点头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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