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余云辉昨天晚上就过来了。


    早早在隔壁的屋子里倒腾,也不用别人帮忙,只一遍遍的调试设备。


    他对这里面事件的弯弯绕绕了解的不多,也没那个兴趣去探究,能帮上余幸的忙他自己也觉得很高兴。


    余幸带着一众猫猫头进了房间。


    虽然余云辉早有准备,但看到这么多人还是有些惊讶,他又不大擅长这种场合,因此便只打算退到一边,等余幸需要的时候再上场。


    没想到余幸却一把抓住他,隆重介绍:“这位是于云辉,是个特别厉害的科学家——科学家的意思就是,他特别聪明,能发明创造出其他人都不会的东西。”


    于云辉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


    猫科动物的好奇心重,其中以凌念年纪最小,他一把抓过墙壁上垂下来的灯带,奇道:“彩色的光?这么小的容器,里面怎么放的灯芯和彩透纸?”


    余幸解释:“这个叫灯带,不用灯芯,是用电力作为照明的。”


    “电能做很多事情,能当动力,能做热源是很好的东西。”


    她走到房间前面,那里挂着一副麟兽的彩色画像,画中的瑞兽脚踏祥云,浑身散发金色光芒,翱翔在天地之间,非常雄伟气派。


    余幸掀开盖着的红布,露出一个木雕的老虎模型。


    她深吸一口气,望向众人:“传说中的麟兽,能脚踏祥云,浑身闪耀金光,声如惊雷,有劈山开地之能,所以,我的计划是让凌朝以瑞兽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线里。”


    木雕老虎身上缠绕了许多灯带,开关打开,顿时金光四射。


    一众猫猫头又是啧啧称奇,忍不住围上去看,有那性子活泼的,还把灯带拿起来披在自己身上。


    老家主沉吟道:“第一条便行不通,我族没有腾云驾雾的本领。”


    余云辉解释道:“这不难,可以做一个小的滑翔机,机翼做成翅膀模样,距离远一些不会露馅的至于开山劈石,可以提前预埋炸y引爆,只要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就没有问题。”


    余幸也点头:“准备工作可能要费一些精力,毕竟要保密,得找一些靠得住的人手。”


    凌念第一个举手:“没问题,我们都来帮忙!”


    余幸:“另外还需要找一个说书先生,现在坊间传言越离谱,都说我被凶兽当场掏心而亡。”


    “所以到时候我也得出场,而且要把消息扩散出去,让这些人知道,我不仅活的好好的,还因为与瑞兽近距离接触,获得了福泽庇佑。”


    “还要收买一批跟风造势的,一把将形势扭转过来。”


    双方经过彻夜交谈,制定了非常详细的计划,等告一段落时,天色已经接近黎明。


    店里的伙计都来上工了,店里是包早餐的,厨子熬了粥蒸了肉包,于是凌氏一族众多猫猫头又在店里吃了早餐,个个撑的肚儿圆圆才心满意足的回家去了。


    余幸叫人给装了满满一食匣的吃食,套了马车将余云辉送回去,自己却不敢怠慢,找了个最火的茶楼要了个位置听书。


    一是得知道如今流言有没有传的更离谱,二是如今也该散散消息开始造势。


    斯柳在身边陪着,趁着说书的先生还没到,余幸小声道:“其实有件事我觉得奇怪,只是一直还没顾得上——春猎祭祀那天晚上,我是被人推下去的。”


    那桥的围栏大概到人的腰的位置,正常是挤不下去的,但她分明记得背部被人推了一把,头重脚轻失去平衡,才跌了下去。


    斯柳皱眉:“有人故意害您?”


    余幸迟疑:“说不好,如果人挤人之间被推了,也不是没可能。”


    斯柳却断然道:“哪有这么多正好的事情,肯定是有人趁乱作孽,我去查。”


    当天那么多人,肯定有目击证人,大不了一个一个的问,总能找到线索。


    余幸:“我其实也有猜测,毕竟平时咱们跟人结怨不多,彻底撕破脸皮的,也就只有隔壁的火锅店,他们两个如果有害人的心思,也不是不可能。”


    “这件事先放一放,只找人暗自留神就是,还是先把凌朝的事情解决了。”


    两人磕着瓜子,那边说书先生已经上台了。


    这茶楼和先生都挺有名气,他文绉绉往那一站,许多人便已经开始喝彩。


    余幸小声的道:“头一场是有人花了一个金币点戏,第二场才会说到桾都城凶兽伤人咱们俩互相替换着睡会儿。”


    昨天晚上一夜未眠,这会儿困倦劲儿上来了,不由得打起瞌睡。


    斯柳点点头。


    于是余幸一脑袋磕在桌子上,睡了个天昏地暗。


    再次被叫醒的时候,说书先生已经开始讲桾都城凶兽伤人的桥段了。


    虽说在场的观众有的已经不止一次的听说,但还是听的津津有味,当说书先生讲到凶兽猛的从天而降,张开利齿咬断了猛虎的脖颈时,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叫。


    余幸举手:“先生,凶兽真的咬死了恶虎吗?”


    那说书先生信誓旦旦:“那是自然,当天有那么多人在场,都是亲眼见过的。”


    余幸:“可我怎么听说,猛虎被圈起来带走了呢?”


    当天凌朝并没有伤到那头老虎,只是将其压制到四肢瘫软。


    而对于驯兽表演团来说,一头猛虎的价值远远高于其他动物和道具的总和,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见猛虎不再伤人,连忙将其关进笼子带走。


    见有人反驳,说书先生有些不高兴:“你从哪儿听了些乱七八糟的?我这场子摆了十多年,难道还能用假话诓你?”


    “你要乐意听就听,不乐意听就退票走人!这么年轻便满口谎话,想来家教不怎么样!”


    余幸索性站起身来:“到底是谁在满口谎话?我当然知道的比你清楚,因为我便是你口中那个,被凶兽生剖心肝的人,我不仅没死,还好好活着!”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众人都用惊疑不定的眼神看过来。


    余幸挺起胸膛,朗声道:“大家别怕,我不是妖怪,而是大活人!”


    “这些说书的,为了点钱连底线都没有,胡编乱造些谎话来消遣——我当然不可能死,因为那根本不是凶兽,而是瑞兽!”


    说书先生怒喝:“住嘴!来人!把她拖出去!”


    余幸也提高嗓门:“别动我!我自己会走!”


    她带着斯柳,大摇大摆穿过人群走到门口,然后转身。


    “昨夜瑞兽托梦于我,说人间传出种种谣言恶意中伤,让他十分震怒,因此决定七日之后再次降临人间,届时将现身在王城的祭司台之上,亲自口述神谕。”


    “大家不妨都到场去看,究竟是谁在说谎,到时候便知分晓。”


    “至于那些一意孤行不知悔改,仍然恶语中伤之人,怕是有报应要降临在身上!”


    当天,余幸铆足了劲儿一连转了七个茶楼,几乎把桾都城里有名气的都逛遍了,也成功让七日后瑞兽现身的消息传播了个遍。


    一时间,整个城内议论纷纷。


    彼时,余幸已经在回程的路上,因为实在是困顿的厉害,以至于下马车的时候,一个没留神踩空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哎哟!”


    斯柳连忙去扶,关切问她要不要紧,用不用请个大夫来看。


    余幸捂着摔的生疼的尾巴根,呲牙咧嘴:“没事儿,这下倒清醒了呢,你也累了一天了,走去先吃点东西,今晚早些睡觉,明天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对了,记得叫人给凌寻凌老板那边送个信儿,顺便借人,让余云辉来这边帮忙几天。”


    七天,听起来中间似乎是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周转,但实际上要反复调试各种设备,还要留心引导城中的舆论,其实时间并不宽裕。


    “ 也不知道凌朝的伤怎么样了。”


    原本是在心里想着,却不自觉说出来,余幸连忙给自己找补:“七天后不是需要他出场么,万一伤的厉害,影响了效果就不好了。”


    斯柳看透了却不戳破,只安慰道:“殿下身体强健,定然不会有事的。”


    而此时的凌朝,也的确不大好。


    凌寻挨了两鞭子便爬不起来,他这个挨了二十鞭子的,自然更不必说。


    白底黑灰条纹的狸花猫歪倒在软塌上,黯淡的毛发间掩映着一条条深深的鞭痕,食水不进,腰腹干瘪下去,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虚弱模样。


    负责看护和伺候饮食的家仆进出,满心担忧的反复确认,看凌朝殿下是不是已经断气了。


    但凌朝毕竟年轻。


    三天之后,他顽强的开始进食,五天之后,已经能七扭八歪的站起来,第六天时,秦管家上门来看,他已经能勉强撑着恢复人形了。


    秦管家看他那样子,难免心疼——当凌朝还是猫崽的时候,他就带在身边了,这么些年看着慢慢长大,和亲孙辈没什么区别。


    但凌朝张口的第一句话,便是问余幸有没有事。


    “老家主有没有迁怒?”


    秦管家暗自叹息,然后道:“余老板很好,她还托我带了东西给您。”


    他从衣襟里拿出一个小巧的袋子,凌朝迫不及待的夺来打开,里面是一小袋的蜜饯。


    余幸不常做蜜饯,这一批是今年的新杏子,用蜂蜜和白糖渍好的,放在窗户下的一个小坛子里,因为做的不多,平时都不允许他吃。


    秦管家温声道:“余老板知道您要喝药,说吃个蜜饯,就不苦了。”


    凌朝拿着那个小袋子,嘿嘿的傻笑。


    第122章


    虽然被痛抽了一顿,但凌朝其实没有不服气。


    凌氏一族近千年的秘密,其中牵扯甚多,若因自己而毁于一旦,罪孽实在深重。


    就算被打死在这里,他也没什么话说。


    原本凌朝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没想到的是,隔天院子外面的守卫竟然被撤掉了。


    试探性的往外走了几步,也没有人立刻把他叉回屋里。


    他自由了?


    凌朝心存侥幸,但又不敢多想,只猜测可能是死刑之前的最后一点自由。


    想到这里,他一咬牙,拖着歪歪扭扭的身体顽强的跨上马背,直奔大花快餐而去。


    不管是怎么样的处置和结果,他得再见余幸一面。


    春寒料峭,凌朝只穿了单衣,又有旧伤未愈,在马背上颠簸出一身的冷汗,赶到店门口时,他几乎是跌下来的。


    店里的伙计有认识的,连忙去叫人一起帮忙搬进屋里,又抬到床上。


    “快去找老板!”


    “她早上时候便出门了,我这就去找!”


    伙计们一通忙碌,凌朝虚弱的阖着眼皮,躺在床榻上顽强的等待。


    大概一个小时后,余幸赶回来了。


    她冲到床边,一把抓住凌朝的手,急道:“你怎么跑出来了?”


    凌朝只听得眼前一黑。


    什么意思?难道是不愿意见到自己么?


    他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又死要面子,撑着床铺梗着一口气儿要往地上爬:“你若是不愿意见我,那我现在就走!”


    余幸更急了:“谁跟你说这个了?等等,你别晕过去呀,你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


    伙计连忙答道:“是骑马来的,马牵到后院去了。”


    余幸不自觉的提高嗓音:“什么?他还能骑马?!”


    凌朝这顿家法挨的重,皮开肉绽下不来床,饶是身体素质再好,也要狠狠休养一段时间。


    竟然还私自骑马出逃


    余幸只觉得脑袋痛,然后让人去凌氏府邸送信。


    “先去说一声吧,只怕那边还不知道他已经跑出来了,要是方便的话,把大夫也带来。”


    凌朝再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他自己躺在床上,窗边点了一盏灯,又不像寻常的灯。


    特别亮,灯芯又稳,被风吹了也一点不飘。


    他端详一阵那灯芯,又四下看看,知道是在余幸这里。


    窗户开了条小缝,食物的香气从外面传来,顿时觉得腹中饥饿。


    原本是要大叫起来找人,可想到之前那会儿,余幸似乎并不是很情愿看到他,顿时天人交战的纠结起来。


    好在这纠结也并未太久,随着吱呀一声门被推开,凌朝连忙闭上眼睛。


    然后又睁开,不满道:“怎么是你?余幸呢?”


    斯柳无语:“对不住了,老板有事在忙,所以只有我来给您送饭了。”


    她反手将门关上,端着餐盘走到桌边。


    “殿下,能起身吗?”


    凌朝眼睛一瞪:“我可是自己骑马来的!”


    是骑马来的,还摔下来了呢。


    斯柳腹诽,却也不说出口,只是将小桌搬的近了些,餐食一样样摆出来。


    米粥,清炒的小青菜,一碟很素的咸菜丝,两角小的可怜的软饼。


    凌朝狐疑:“你确定这是给我吃的?”


    斯柳面不改色:“是,为了伤口恢复的快些,您现在不能吃的太油腻。”


    凌朝气结:“吃这些东西,我哪有力气养伤!”


    斯柳面不改色:“是老板亲自配餐,我只是听从吩咐。”


    凌朝没话说了。


    他拿起汤碗一饮而尽,两个小饼和小菜也都被吃的干干净净。


    连半分饱都没到。


    眼见他意犹未尽的摸着肚子,斯柳好心道:“府里的大夫晚些会过来,为殿下复诊,如果大夫说没问题,我再给您拿些吃的过来。”


    凌朝:“不行,我是偷跑出来的,不能让那边知道。”


    斯柳:“并不是,殿下,您只是自己跑出来,并不是偷跑。”


    她强调了最后两个字。


    凌朝还想再问,余光却看见余幸进门来了,立刻佯装无力的仰面躺倒,连眼皮都半阖了。


    斯柳:“”


    余幸端着汤药,小心翼翼走近床边:“还没醒?凌府那边找人送来的药,大夫说凌朝的伤势已无大碍,只要按时吃药就行了。”


    “算了,汤药先带出去,等他醒了再热一热,咱们出去说,别吵着他睡觉。”


    她拉着斯柳的手往外面走,凌朝却急了,一个轱辘就要爬起来,又呲牙咧嘴的趴下了。


    有一鞭子恰好抽在肩膀上,关节来回活动愈合的慢,用劲儿猛了就钻心的疼。


    余幸惊呼:“原来你醒着?”


    凌朝的委屈劲儿突然就涌上来:“我醒着还是睡着有什么区别,反正你也不想见我!”


    余幸哭笑不得:“这又是从哪里说起的?我什么时候不想见你了?”


    斯柳察言观色,悄悄退出屋去,顺手把门从外面带上了。


    余幸坐在床边,温声道:“你还先恼起来了,明明伤都还没好,还私自跑出来?”


    凌朝有些心虚,缩缩脖子:“我想见你啊。”


    这样说着,又有些难过:“我这次闯了大祸,就算不用以死谢罪,可能也要被派遣去很远的地方,说不定十几年都不能回到珺都。”


    “不过你放心,最多一年时间,等我站稳脚跟,避过风头,一定会想办法回来看你的”


    许是人在受伤的时候会格外脆弱,凌朝说着,竟然还红了眼眶。


    余幸乐了:“哪里就到了这种地步?放心吧,我有办法。你不用离开珺都,咱们也不用分开。”


    “那我就不回去了。”


    凌朝耍赖:“反正养伤留在哪里都好,我要跟你在一起。心情好了,伤也好的快。你不知道,凌氏那个宅子,那么大,一点人气儿都没有。”


    “老头子整天板着脸,好像不会笑似的,要是我再留在他眼皮底下,保不成什么时候他看我不顺眼,再打我一顿。”


    余幸没辙,只得又让人去凌氏府上送了消息,说凌朝暂时留下。


    凌朝心满意足,瘫在床上,伸出一只爪子,撒娇:“我的背好痛啊,你帮我揉一揉。”


    但他话还没有说完,余幸就已经起身,贴心的帮他掖了掖被角。


    “我还有事要忙,既然你自己能活动,就把药吃了,大夫说你没有大碍,我看你的状况也还行,那从明天开始,你要下床活动,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去做呢。”


    “ ”


    凌朝喝了药,但终究是好奇心难耐。


    自己闯下多大的祸心里是有数的,在公众场合现身的决定是他自己做下的,理所当然也自己来承担后果,要逆转形势谈何容易,余幸能有什么办法呢?


    凌朝下床出门,外面并没有人。


    院子里黑黑的,但一墙之隔的后院却传来人声,时不时的亮起光来。


    他心下生疑,朝那边走去,从门缝看,余幸斯杨斯柳都在,他们坐在小矮凳上,前面放了个板子,余云辉在上面写写画画,三个人都听的聚精会神。


    周围堆了很多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奇怪的光就是从这些东西上散发的。


    他推门的声响惊动了院子里的人,余幸回头:“哎?你怎么还下床了?”


    “你们在做什么?这些东西又是什么?”


    凌朝说着,伸手朝最近的光源摸过去。


    余云辉大叫:“那个不能碰!有电!危险!”


    但凌朝的手更快,手指接触到光源的瞬间,啪的一声轻响,凌朝被弹飞出去,但落地的瞬间他便化作巨兽,张嘴发出嘶吼。


    余幸连滚带爬的过来,捉着凌朝的一只前爪,见只是焦了一撮毛,并没有什么大碍才放心来。


    她气愤的一巴掌拍在兽脑袋:“叫你不要碰!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手还要不要了!”


    猫脑袋被打下去,委屈的呜咽了两声,随即萎靡的化为人形。


    “是它先伤我的,我的手指好痛。”


    “你不碰不就没事了!”


    余幸呵斥道:“来了就老实点,过来听余老师讲课!东西不要乱动!”


    凌朝乖乖听话,被领着过去给余云辉道歉。


    余云辉呐呐的:“用不着道歉,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心里却默默的想着,果真不是普通人,被那样的电流打了,竟然只是焦了一撮毛而已。


    凌朝分到了小板凳,跟着一起听课,主要内容便是几天后出场的所有细节安排,他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更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起先他还抱着怀疑态度,但越是往下听,眼睛便越是亮起来。


    没人比他更加想要从这种困境中摆脱出去。


    当听到余幸提出,如果几天之后,凌朝的身体情况仍然不乐观,可以从凌氏家族另外找人来代替时,他当即便坐不住了。


    “我没问题!我可以出场!需要我做什么?只管说就是了。”


    余幸耐心道:“机会难得,咱们只有这一次翻盘的余地,若是你恢复不好,便不要逞强,只另外找一只花色差不多的,又是在天上飞着,也看不出差别。”


    凌朝却坚持的道:“不用别人,我没问题。”


    第123章


    排练地点选在北门外的林子里。


    这里是凌念的地盘,旁边又挨着王城猎场,他时常在这里化作兽形追逐野鹿,时间长了,便有人传言说这片林子里有野兽,都不踏足进来,他也因此更加逍遥快活。


    一车车的东西盖着黑布被运进来,凌念好奇问:“这到底是什么宝贝?这么神神秘秘的?”


    余幸笑道:“宝贝称不上,但确实是用的上的东西。”


    在林子的正中央有一大片空地,飞行试验便在这里进行。


    起先,余幸是有些忐忑的,毕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只有长着翅膀的鸟类才能在天空中自由翱翔,无论是人类还是走兽,对于完全脱离地面,都有本能的恐惧。


    因此她很仔细的交代道:“这个是用遥控器控制的,之前也做过飞行试验,是能保证安全的,你只要放轻松别紧张,多来几次就游刃有余了。”


    其实凌朝并没觉得害怕。


    但被这样重视着,他心里就高兴,还顺带把脸贴过去,讨了几个亲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恢复能力。


    原本头一天晚上走路都还不利索,第二天竟然就能行动如常,一点看不出受伤的痕迹。


    他脱下外衣,展露背上的皮肤,依稀能看出斑驳狰狞的痕迹,但其实已经不太能阻碍行动,就连肩膀上最难愈合的那处,都已经结痂了。


    面对余幸惊讶的目光,凌朝神色如常:“很正常,我想好的快些,就会好的快些。”


    “再说,那也只是些皮肉伤而已。”


    他变出兽形,将四肢固定在飞行架上,仔细检查好后固定了多重绑带。


    余云辉打开了遥控器。


    随着发动机突突作响,飞行架缓缓前行,顺着跑道速度越来越快,最终轮子往上抬起一个角度,径直飞上了天空。


    眼看着这怪模怪样的大家伙真的能飞起来,除却余幸和余云辉还算淡定,斯柳斯杨都惊讶的说不出话。


    凌念更是激动的连蹦带跳,说自己也想要试试,下次能不能换他上去。


    因着是夜晚进行实验,也没亮灯,所以在这郊外并不显眼。


    飞行器带着凌朝在天上转了一圈,平稳的飞回了地面。


    凌念怪叫着扑上去,被凌朝一脚踹开。


    “真的飞起来了!”


    余幸高兴道:“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怎么样?


    的确是很新奇的体验,也的确是有几分不安忐忑,但他决计是不会说的,因此只把胸膛挺起来,淡定道:“没什么感觉,跟在地面上差不多。”


    余幸笑道:“那就好,你多尝试几次,熟悉熟悉感觉,这样就算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也能应付的来。”


    解决了最难的部分,但紧锣密鼓的忙碌还在继续。


    余幸每日穿梭茶楼,大肆宣扬自己被瑞兽''''''''选中''''''''的身份,还按照梦中的指示印了不少画像四处分发。


    而凌朝和余云辉每日仍旧进行各种试验,精心计划每一个步骤,祭祀台的场地改建则全权交给了凌氏一族,由他们找来各种可以信任的能工巧匠,提前布置好机关。


    时间很快来到预言里''''''''瑞兽''''''''现身的那天。


    由于余幸提前''''''''造势''''''''成功,到场观礼的人数竟然丝毫不比春猎祭祀期间要少。


    各路人马将内城挤得水泄不通,商铺里木桥上,各处都站满了人,连王城的各路官员也都早早的紧张等待着。


    有人悄悄议论:“这阵仗大的,连凌氏家主都亲自出席摆祭台迎接瑞兽但瑞兽那不是传说里才有的吗?别是拿我们寻开心呢!”


    旁边的人却瞪他:“虽然凌氏一族低调惯了,但你们可别忘了,他们不仅是贵族,还是上人!能与神明对话的上人!你我是什么身份,值得他们费心思寻开心?”


    “再说了,瑞兽就算不给我们面子,也得给凌氏面子!”


    这话说出口,众人都不做声了。


    又把视线扫到高台之上,正襟危坐的凌氏家主,据说这位家主已有一百三十多岁的高龄,可看上去,也就不过才七十年纪左右。


    寻常人的寿命哪有这么长呢?可见的确是不一般。


    今日天气不太好,阴沉沉的,众人眼睁睁的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又从下午直到落日,夜幕堪堪降临,天边繁星点点。


    但瑞兽却一直迟迟没有现身。


    在这期间,人群几次躁动,但却并没有人提前离开——高台上坐镇的凌氏一族宛如定海神针一般,无端就让人生出信任和敬畏之心。


    夜幕降临,风更急了。


    就在人群中又发出小声抱怨时,随着一声巨响,祭台边的巨石整个炸开,祭台中央涌出一股白烟。


    众人只觉眼前雾气缭绕,鼻翼间突如其来的芬芳花香,紧接着,鸟鸣声,虫叫声,潺潺流水声,哗哗落雨声交叠响起。


    烟雾散去,一头浑身散发着金光的巨兽出现在祭台上。


    人群中爆发出惊呼:“浑身金光,是麟兽!”


    “真的有瑞兽!瑞兽真的来了!”


    然而这''''''''瑞兽''''''''却并不理会躁动的人群,它高昂着脖颈,似乎是在眺望天边,又似乎是在看着无垠星空。


    片刻后,它几个纵身跳上高台,立在凌氏一族众人面前。


    对视良久后,它向前两步兽首微低,以头抵住凌氏家主的膝盖,做臣服状。


    而后转身跃上城门顶,仰天长啸,声如雷鸣,又向下一跃,身侧长出金色翅膀,在天空中盘旋而过,闪耀着刺目的光芒,让人无法直视。


    余幸看准时机,冲到祭台之上,双膝跪地拜喊道:“瑞兽赐福!国运昌盛!”


    因着有喇叭的加持,所以这声音可以轻而易举的响彻整个广场,围观的人群也被感染,也纷纷拜倒在地。


    “瑞兽赐福!国运昌盛!”


    “瑞兽赐福!国运昌盛!”


    “ ”


    听着此起彼伏的喊声,余幸埋头在地上,心里却松了口气。


    不出意外的话,稳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再去到茶楼里,舆论已经彻底变了风向。


    众人纷纷议论瑞兽翔天时的种种情形,什么百鸟齐鸣百兽叩拜百花齐放,没有最夸张只有更夸张。


    “我就说,凌氏一族要是没点真东西,能荣华屹立几百年?凌氏家主更是一百多岁的高龄,寻常人哪能寿命那样长久?原来是有神兽庇佑!”


    “瑞兽长出翅膀飞上天,我可是亲眼看见的,这能造假吗?可见凌氏一族的上人身份是真的,得上天庇佑也是真的。”


    除却民众的自发议论,其中也有几个说书先生是凌氏背地里找的,都是按照剧本提前排练过——当然他们也不知道实情,只觉得是茶楼老板背地里想多赚些,因此才写剧本。


    这也是常事,没什么好怀疑的。


    在这番烘托之下,余幸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毕竟是被瑞兽选择的人,天生就有福泽庇佑,哪怕能见上一面都是好的,万一能沾沾福气呢?


    于是本就生意好的店铺更是火爆,从早到晚挤满了顾客,趁着这波热度,余幸的烤肉店也顺利开业了。


    开业当天,凌氏送来厚礼,沉甸甸的箱子和一长串的马车,在凤凰街上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


    这下更坐实了余幸不寻常的身份,一时更是风头无二。


    三天后,凌朝挎着佩刀去上工了。


    还是原来的岗位,还是原来的同僚。


    至于说辞,也是早就宣扬开的,瑞兽只是临时借用了凌朝的身体,他本质上仍然是他自己,普普通通的贵族子弟。


    同僚们围着他小心的看,起先还是小心翼翼,又试探搭话,在挨了几个冷眼之后才消停。


    心里却是松了口气——果然,凌朝还是那个凌朝。


    这横眉冷眼的,哪有瑞兽分毫的慈悲怜悯,果然是只临时借用了躯壳吧。


    彼时的大花快餐店里,也是一片祥乐融融。


    余幸正在给一只狸花猫崽喂食奶羹。


    凌氏小辈里唯一的女娃娃,一众长辈们捧的跟眼珠子似的,上午时候跟着凌寻过来送东西,临走时却抓着余幸的衣服不肯走了,索性也就留下。


    小女娃才四五岁,还不能很好的维持样貌,走两步便跌在地上变了小猫崽,小小一团毛茸茸的,把余幸萌的心肝乱颤,连忙抱在怀里,一勺一勺亲自的哄着喂着。


    凌朝在一旁看的嫉妒,冷哼:“我四五岁的时候,早就不用别人喂了。”


    猫崽虽小,但却听得懂,朝着他伸爪爪表达不满。


    余幸瞥他一眼:“跟小孩子吃醋,你可真有出息,论起辈分,她得喊你一声叔叔呢。”


    凌朝梗着脖子:“就事论事,跟辈分有什么关系。”


    另一边斯柳核对完礼单,也笑着道:“如今形势是完全转过来了,都说老板您是天选之人,有瑞兽庇佑,店里的生意真是好的不得了,我看咱们完全可以趁这个机会再开几家分店!”


    “烤肉店生意好,这才几天功夫,就有一大批模仿的,竞相开了十几家,咱们合该一次性就多选地方多开几家,谁赚钱也不如自家赚钱,您说呢? ”


    余幸搓搓脸:“是这样没错,但我总感觉精力不太够用再招点人手吧。”


    她摸起桌上的请柬,造型精致繁复,是凌寻送来的请柬。


    虽说这次算是''''''''合作愉快'''''''',但余幸依旧还是有些忐忑——那位老爷子,可着实不像是很好说话的样子。


    想到这里,她看向凌朝:“凌朝,老家主平时有什么喜好么?”


    凌朝想了想:“他喜欢骂人,偶尔会打人。”


    余幸哭笑不得:“谁问这个了?我是想买点礼物,毕竟是登门拜访,总不好空着手。”


    新店开张,凌氏府上还送了好重的礼物,若是没点表示,怎么想都不太合适。


    “用不着,他什么都不缺。”


    第124章


    登门当天,除却一些名贵的珠宝珍玩,余幸另还带了烧烤架和烧烤料。


    考虑到凌氏一族的胃口,光是各种食材和器具就足足拉了三辆马车。


    不出意外受到了空前欢迎,装着食材的马车被牵引到内院里,一众猫猫头各自分工,不多时便将各种器具都摆设起来,又让厨房准备去准备锅碗瓢盆,各个都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因着是家宴的缘故,自然也没什么规矩,而余幸也第一次见到了凌氏的女眷。


    女眷们大都是温婉的性格,只微笑着打过招呼,便不多言语。


    只有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衫的,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模样,性格外向,上来便拉着余幸去角落说话,开门见山道:“你也是从华国来的?”


    余幸惊得差点说不出话,只结结巴巴道:“是,我是,你也是?”


    “我叫何苗苗,是江省人,家里做丝绸生意的。”


    那女子很坦然:“我来这里已经有十多年了——我早猜出来你也是,火锅烤肉方便面,还有电,都是你弄出来的?真了不起。”


    余幸摇头:“我只算半个厨子,电是余云辉弄出来的,他也从华国来的,高材生,特别厉害。”


    何苗苗嗤道:“高材生?虽然有点可惜,但这个世界确实需要这么一个人。”


    余幸没太听懂,试探道:“可惜?是什么意思?”


    何苗苗不答反问:“你是怎么过来的?”


    余幸:“我在小巷子里走,有个花盆从高处落下来余云辉是因为车祸,他要晚一点。”


    何苗苗点头:“那就对上了,我是在旅游的时候遇上了泥石流,你应该发现了共性——在那个世界,我们都已经死了。”


    “我早就觉得奇怪,明明这里这么落后,却偶尔会有很不符合时代气息的东西出现,比如西装,比如眼镜,比如橡胶,这说明在我们之前,肯定有其他的穿越者带来了这些技术。”


    “我带来了丝绸织造技术,你带来了美食,而余云辉带来了电。”


    “如果说我们是因为倒霉才在死后来到这里,但是怎么就这么巧,所有人都是有一技之长的呢?”


    “所以我有时候会忍不住要阴谋论,是不是这个世界需要什么,就去拿什么。”


    这是余幸从未思考过的角度,一时间不由得汗毛倒竖。


    “你的意思是,我们是因为这个世界的进步需求,才在现代社会中死去,然后来到这里?”


    如果不是巧合,那性质就变了,或许可以用另一个词来形容。


    谋杀。


    “只是猜测罢了,我这个人比较容易阴谋论。”


    何苗苗耸肩:“私心来说,你能来我还挺高兴的,终于能有点能入口的东西了,你不知道过去的十年我过的是什么日子,这里的东西真的太难吃了。”


    “我都后悔自己以前没去报个烹饪培训班。”


    何苗苗原生家庭富贵,从小家里便有保姆和家政阿姨照顾,事事不用亲自动手,父母将他们姐弟都当成产业继承人培养,专业技术是牢牢掌握,但下厨房的事也真的是不擅长。


    天知道她再次吃到火锅和烤肉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


    何苗苗又道:“你跟凌朝在一起了?”


    余幸没跟上她跳跃的思维,只呐呐的应声。


    何苗苗也不在乎:“这家基因好,长相都过的去,你不算亏。”


    凌朝从十来岁的时候便不在府上,那会儿她还没嫁进来,后来也没什么交集鲜少见面。


    直到大半个月前,凌朝挨了一顿家法,血淋淋的被抬出祠堂,才远远观望一眼,但也看不清面貌,只依稀看的出身材高大。


    今日才真切见了,的确是个面貌出众的年轻人。


    “话说回来,我们不是第一批来到这里的人,也肯定不是最后一批,只是不知道其中的规律,也没处寻找,要不然倒也能抱团取暖。”


    余幸点点头:“要是能知道其中的规律就好了。我和余云辉来的时候都是在下城区,我还好,算是有门傍身的手艺不至于饿死,余云辉是真的差点就活不下来了。”


    “先不说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时代,但万一有人又来了这里,却因为恶劣的环境没熬过去,那才是真的惨。”


    余幸从来没觉得自己能在下城区生活的很好是因为能力出众,实话就是那里根本就不适合人生存,无论是不是原住民——如果当初没有青雅的帮助,可能她也就冻饿死在那个冬天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至今都对青雅保持着一份感激。


    何苗苗惊讶道:“下城区?我还从来没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


    她又仔细问了些细节,然后颇多感慨,最终计划将手下的一个织造工厂往下城区靠,提供一些劳动机会是其一,万一真的来了''''''''老乡'''''''',也能通过暗号第一时间对上。


    “你觉得,我们的下一位老乡如果来到这里,他可能是哪方面的人才?”


    余幸沉默片刻道:“医生,我希望是医生。”


    在这个时代,缺衣少食都能用双手去赚,但医学上几乎没有什么发展。


    她没有过强的身体素质,因此更不敢轻易受伤生病。


    在这个医学落后的时代,即使只是简单的伤病,也可能会要了人的性命。


    “但如果是像你说的,为了发展医学才让一个医生死掉,然后才能过来,那就不要了。”


    余幸自己无牵无挂,但其他人却不是。


    虽然这个时代医学落后,但谁也没义务要丢掉性命来扶贫。


    何苗苗笑笑:“别这么沉重嘛,我也只是猜测而已,说不定真的只是巧合而已。走吧,咱们躲在这里已经够久了,也该吃饭了吧?我闻着香味了。”


    两人一同走出去,院子里烟雾缭绕,三个大的烧烤架已经支起来,木炭也都点燃了,凌寻凌朝凌念等年纪相仿的几个兄弟,正在将各种肉串和海鲜放在上面烤。


    虽然这些人平时并不怎么进厨房,也不擅长这方面的事情,但这样趣味性很强的工作,他们是很乐意做的。


    余幸刚走出去,凌朝便急忙跑了来,将一把肉串塞进她手里。


    “这个是我烤的,你尝尝!”


    在那殷切的目光里,余幸也只好吃了,夸奖道:“火候刚刚好,很厉害。”


    凌朝立刻得意的看向其余众人,然后昂首挺胸的过去了。


    余幸还有些摸不着头脑,身旁的何苗苗却见惯了似的,好笑的摇摇头:“大约是又打了什么赌吧?他们凑到一起,就喜欢搞这些,跟长不大似的。”


    “也是,一群大猫崽子,指望他们多稳重呢。”


    “那个”


    余幸压低声音:“你第一次见到他们变成大猫的时候,害怕吗?”


    何苗苗点头:“那当然,我还以为遇上妖怪了,吓得连滚带爬,连行李都不敢要了,还差点从山崖上摔下去,不过后来他救了我,我也就不害怕了。”


    午饭是在院子里吃的,如今天气回暖微风习习,暖融融的太阳照着最舒服,连老家主都出来了,他坐在位置上,身边有个大的烤盘,有什么新出的烤串,都第一时间呈上来。


    余幸去打招呼,这位家主虽然还是一副严肃的模样,却叫人给她准备了个椅子在旁边。


    “坐吧。”


    余幸也不计较,微笑着道谢后坐下,看管家给她端上一杯热茶。


    廊下的阴凉里,也都各自设了好几处这样的桌椅,廊外几匹大猫正在追逐打闹玩做一团,阳光洒在它们的皮毛上,如缎子一般光滑油亮。


    余幸突然记起来,连忙对着斯柳道:“余云辉不是托我们带了点东西来?是放在哪里了?”


    斯柳点头道:“是呢,在马车上,差点忘记了,我这就去拿。”


    她出去不多会儿便抱来一个大盒子,只是在下台阶时,没留神被一匹大猫绊了一下,盒子摔在地上,连带着里面的东西都摔了出来。


    三只老鼠嗡的四散跑开,引得其余人惊叫连连。


    有那胆小的女眷,吓得抬脚缩在椅子上,倒是众多大猫撒了疯的四处追逐,玩的不亦乐乎。


    余幸连忙起身道:“不用害怕,大家不用害怕,不是真的老鼠,只是玩具而已。”


    能上弦的老鼠玩具,木雕出大致形状,又套上各种颜色艳丽的小棉袄,原本是在盒子里装着上好弦的,被摔在地上,便都自动跑了起来。


    凌寻摇着扇子走来,笑道:“这是我那间巧物铺子的新品,原本是想着让大家提点意见,现在看来,一定能大卖。”


    老家主冷哼道:“也就是你,喜欢这种投机取巧的玩意儿。”


    凌寻依旧是温和的笑着,拱手行礼:“家主的那份儿,已经让人给您送到院子里了。”


    老家主又哼了一声。


    没说话,但看面上的神色是满意的。


    另一边大猫们的追逐战已经接近尾声,猫多鼠少,必然要起一番争执,凌朝率先获得胜利,叼着一只最大的老鼠跳到余幸腿上,对着老鼠玩具又抓又咬。


    老家主骂道:“欺凌兄弟,像什么样子!”


    白底狸花梗着脖子喵叫。


    余幸听不懂,但从老家主的神色来看,不像什么好话。


    于是从桌上拿了一颗最大的果子,塞进猫嘴里。


    多吃东西,少说话。


    第125章


    饭后,余幸去凌朝的院子看了看。


    凌朝早年出府住在外面,也就是前段时间挨打在这里养伤才又搬进来,他的院子虽然收拾的虽然很干净,但却看的出来没有多少人气,而且位置也偏的很。


    凌朝很坦然:“是我自己选的,方便半夜翻墙出去玩。”


    “ ”


    余幸四下看看,视线越过院墙,看到远处一座有些怪异的建筑。


    “那个建筑形状好奇怪,是什么地方?”


    凌朝想了想:“好像是个藏书阁,封起来好多年了,我小时候似乎在附近玩过。要去看看吗?”


    余幸惊讶:“能进去吗?不是封起来了吗?”


    凌朝:“只要想进去,有的是办法。”


    两人去馬廄里牵马,正好遇上凌念也在,他听闻两人要出门,立刻表示自己也要跟去。


    “我知道我知道,那就是个藏书阁,还是我们祖上建的呢,据说以前住了个很有名气的大师。后来这位大师外出游历,也就没人再进去了。”


    他小时候曾经偷偷在墙根下点火玩,还因此挨了一顿揍,所以印象格外深。


    三个人很快来到藏书阁前。


    正如凌朝所说的,这个地方多年前便被封了起来。


    锁头明晃晃的挂着,周遭的围墙上都绑着尖刺的屏障。


    但这点障碍根本挡不住两个好奇心上来的大猫,三下五除二便破开了主殿的门锁,堂而皇之的走了进去。


    藏书阁主殿里空荡荡的,窗户上拉着厚厚的帘子,一楼是空的,只放了些桌椅一类的杂物,但二楼又上了锁,而且这次的锁似乎非常难开,两人在那儿鼓捣了半天,使了许多蛮力都没有打开。


    余幸再次萌生退意:“进不去就算了吧,这样乱碰总是不太好,万一有人找来呢?”


    “都多少年了,早就没人管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拆了。”


    凌朝提议:“锁打不开,不如直接把门砸了。”


    两人达成共识,白底狸花的大猫和灰色狸花的大猫相继跳出窗子,去外面寻找工具。


    余幸拿他们没办法,便走上前拿起门锁仔细研究,发现这锁头的制式有点像密码锁,带着活动的数字格,还有不同颜色可以滑动的数字。


    似乎有点像她以前摆摊卖过的儿童玩具,叫什么数字容华道的?虽然看上去也不完全一样当初为了拓展销路,她还研究过一阵子。


    这样想着,便动手操作起来,不多会儿,随着咔的一声轻响,锁头竟然开了。


    余幸顾不得惊讶,连忙朝着外面喊:“进来吧,锁开了!”


    但并没有收到回应,两个人大约已经跑的远了。


    余幸只好先进去,只是没想到刚踏进房间,门却突然又关上了,而且这次无论如何都打不开了。


    “凌朝!你在外面么!”


    “有人吗!”


    两分钟后,门外传来爪子抓挠的声音。


    “你怎么进去的?锁打开了?”


    “是打开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又关上了。”


    两人隔着一道门板,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数字算法步骤复杂,隔着门板指挥也不太能行得通。


    余幸本想把窗户打开,但也没有找到开关锁窍一类的东西,忙活了半晌还是不得要领。


    她有些泄气的道:“算了,你们自己想办法吧,大不了就把门板砸了。”


    二层比一层开阔许多,有天窗能照进阳光来,所以并不显得昏暗。


    四周全是书架,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各种书籍,因为许久没有人打理,所以落了很厚很厚的灰。


    但余幸看着看着,却总有种莫名的违和感,好像哪里有不对劲似的——不管是门上的锁头,还是这里的摆设布局,似乎都有点太现代化了。


    不像是藏书阁,更像一个巨大的书房。


    她爬上梯子,从书架上拿下几本书,果然是熟悉的华国简体字。


    这个世界的语言虽然发音差不多,但写起来更加复杂一些。


    余幸之前费了很大功夫才摆脱了''''''''文盲''''''''的身份,现下又看到这样熟悉的文字,虽说吃惊,难免还是觉得亲切更多一些。


    这些书里大多都是简体字的誊抄本,还有一些本地风土民情的书籍。她从梯子上下来,又找到书桌前,桌椅上都已经落了很厚的灰尘,抽屉没上锁,里面放了排列整齐的笔记本。


    余幸拿起其中一本。


    笔记的主人是一个中文系的大学教授,因为一场空难穿越到这里。


    他在现代社会中有年迈的父母,有心爱的妻子和女儿,并不甘心被困于此,因此做了很多尝试,甚至前前后后自杀了三次,但都没有成功。


    慢慢的,他有些死心,只好在这个世界安定下来,再慢慢寻找回去的方法。


    因为职业的缘故,他参与了王城里编撰书籍的工作,同时也撰写一些话本和民俗故事,这些故事流传颇广影响也很大,比如节日燃放爆竹和戏法游街等习俗,都是由他传播开来的。


    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六年,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笔记和书籍,但从来没有一天是不想念自己的家人,想要迫切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余幸读着那文字,看的心里直发酸。


    若何苗苗的猜测属实,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为了促成进步和发展,就要牺牲无辜之人的性命,要他们背井离乡,离开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离开自己所熟悉的故土,那实在是


    太混蛋了。


    余幸拿起最近日期的一本,但那本笔记却只写了前面几页,而最后一页的两行字,让她忍不住瞳孔一缩。


    “我好像发现了回去的方法!”


    “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余幸拿着笔记,愣愣定在原地,连凌朝和凌念从窗户跳进来都没有察觉。


    直到凌朝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又去看她手里的笔记:“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余幸惊得差点蹦起来,本能合起笔记,结巴道:“没什么,就是随手翻了翻你们怎么进来的?”


    凌朝抬抬下巴:“用斧头劈开的窗户。”


    凌念也拿起一本笔记,啧啧道:“看起来像字,可又不太像?”


    余幸含糊道:“所以说人家是大师么,说不定有自己的记录方法,我们还是别乱翻了,万一哪天大师的后人找来,这些东西合该由他处理。”


    凌念:“可是这个大师好像没有成婚,也没有后人。”


    话是这样说,他还是很听话的将笔记放回原处,倒是凌朝看了好几眼,若有所思的样子。


    但这里确实像个藏书阁,二楼是书,三楼也是。


    只在一个角落里有几幅彩色的画像,画面里一家三口笑的和乐融融,非常幸福。


    凌念又有话要讲:“这画里面是大师的家人吗?他们的衣服好奇怪,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样式,但是还挺好看的。”


    余幸:“所以是大师,跟别人不一样。”


    凌念肃然起敬


    隔天,余幸去巧物店找到了余云辉,极其简练的说明了自己的发现。


    余云辉眼睛顿时就亮了:“真的有办法能回去?”


    余幸:“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是真的,如果那个大师没能回去,那他去哪儿了呢?我听凌念说,他并没有结婚,也并没有子嗣。”


    余云辉顿时坐不住了:“具体的方法是什么?要怎么做?”


    余幸实话实说:“不知道,我还没看完,但那位教授写了一抽屉的日记,里面肯定会有线索。”


    “那个地方虽说已经被封起来,但并没有人看守,要进去也不难,只是最好别在白天。”


    余云辉难掩心中激动,立刻开始收拾背包,手电筒绳索小刀,翻墙的照明的,颇有几分专业。


    余幸好笑道:“也不用这么着急,藏书阁在那里又不会跑掉。”


    余云辉嘿嘿笑道:“也是,我这手头上的事情还没完呢,就算要走,也得全做完再走。”


    “对了,还有件事要告诉你,之前你被推下天桥,嫌疑人已经找到了,就是凤城火锅店的老板和老板娘。”


    余幸一拍桌子站起身:“我就说肯定是他们。”


    她惯来跟人交好,只有与这两人发生了一些矛盾。


    “可恨的是现在没有证据,要不然我一定报官让人把他们给抓了。”


    “也不太需要证据。”


    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回头看去,凌寻摇着扇子从门外走来,笑眯眯道:“事实如此,只要不是冤枉了他们,这其中的过程还不是我们说了算,要处理两个商户,算什么难事呢?”


    “要我说,就交给凌朝去办,他心里还压着火呢,总得有个渠道让他发泄发泄。”


    深夜,一辆马车急匆匆的驶出城北门。


    北门外面连着大片的林子,还紧挨着王城的狩猎场,传言经常会有凶猛的野兽出没,严格来说这不算一条好的撤退路线,只是凤城火锅店的老板两口子如今已经没有别的选择。


    能在桾都待这么多年,两人也有自己的一点门路,最近有人很隐晦的透漏消息过来,说如果还想活命,就赶紧跑。


    但他们早已在桾都深扎根基,店铺房产一时半会儿都是动不得的,要直接扔了着实是割舍不下,且就算外逃出去,无论是安家立业或则东山再起,都是需要本钱的。


    这些年里两人干过的亏心事早就数不过来,事到如今也不知是哪一桩惹下祸来,哪一桩东窗事发。


    可再要去打听呢,却也打探不出,那透漏消息的人也是三缄其口,再不敢说。


    俩口子商量了整晚,一咬牙——跑吧。


    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万一真得罪了狠角色,把命都丢了,才是真的什么都完了。


    两人只带着一点随身细软,玩命儿的抽打马屁股,在林间道路上驰骋。


    这片林子很大,传言时常有伤人野兽出没,即使在白天时候都是人烟罕至,更不用说这大半夜的,四下只听得到风声和马蹄声车轮声。


    突然,马停下了脚步,它四肢簌簌,脑袋和脖子都垂下去,无论怎么发了狠的抽打,都不肯再前进一步。


    不知什么鸟的叫声凄厉传来,在夜色中尤显诡异,两人联想到那些传言,不由得冷汗涔涔。


    胖妇人不由得抓紧了男人的手,颤声道:“当家的,你听见什么声音了吗?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后头跟着咱们呢?”


    男人也慌,额头上渗出冷汗,但他还是强撑镇定的道:“别自己吓唬自己了,这马不走,纯粹就是犯懒了!多抽几鞭子就好了!”


    一边说着,又狠狠抽向马屁股。


    但马还是一动不动。


    夫妻两个跳下车来,拽着马头想让它动,但累出一身的汗也是无济于事。


    云彩遮住了月亮,呼啦啦的鸟飞起来。


    两人的白毛汗都下来了,颤颤的睁大眼睛,四下去看,却也只有一望无际的黑暗。


    咔嚓一声不知谁踩到了树枝,但无异成了压倒两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尖叫往车厢里爬,还因为先后顺序发生了争执。


    胖妇人行动不便,被男人一把推下去,摔了个仰倒朝天,一时竟爬不起来。


    “你这挨千刀的!敢推老娘!”


    她呲牙咧嘴揉着跌的生疼的屁股,突然听到什么声响,抬头一看,顿时如同被掐住了脖子,话都说不出了。


    黑暗的树林中,围了一圈的莹绿色的眸子。


    老板娘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第126章


    “竟然直接吓尿了!”


    凌念夸张的大声说着:“敢杀人,我还以为他们胆子多大呢!还不如阴沟里的老鼠!”


    凌朝冷哼:“敢杀人不是他们胆子大,而是因为他们心思坏。”


    当时凌念只是往前走了两步,那胖妇人便两眼一翻晕了过去,而那老板则吓得两股战战,又是磕头又是求饶,顺着腿流下好一大摊腥臊的液体。


    余幸无奈道:“你们天生有种族压制,当然不明白普通人面对野兽时候有多害怕,那可是真的会吃人的。”


    凌朝走到她面前,垂下脑袋在余幸脖子里一顿乱蹭。


    “你身上有我的味道,普通的野兽就不敢靠近了。”


    余幸被他拱的站不稳,又用眼角余光瞥到凌念,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推拒道:“行了行了,我又不去林子里,遇不到野兽 .对了,那两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们?”


    凌朝随意道:“你决定就好。”


    余幸想了想:“这两个人做下不少的坏事,就别把他们再放出来了,否则也是继续害人——要么判个无期,要么发配到远点的地方去做苦力,至于他们的家产,就全都发卖了然后捐成善款,也算对那些受害者的补偿。”


    凌朝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行,那就按你说的办。”


    凌念更是把胸脯拍的砰砰响:“那就包在我身上!绝对处理的干净漂亮!”


    而后又舔着脸往余幸边上凑:“那个,能再给我装点方便面吗?要那个海鲜口味的。”


    他自己也承认,是在吃食上过于嘴馋了,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馋瘾上来了根本憋不住,且那个面实在是太好吃了,尤其是海鲜味的,料包里还有干贝和虾干,他空口就能吃三大包。


    余幸笑笑:“你想吃只管自己来拿就是,对了,这里恰好还有些新做的虾干,你也一并带回去吧。”


    一边说着,吩咐人套车装货,凌念高高兴兴的跟着马车走了。


    凌朝却不大高兴:“虾干就那么多,让他拿走了一大半!”


    余幸笑笑:“你想吃我再做就是了,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东西今天有好新鲜的莲藕,你想吃耦合吗?”


    凌朝没听过这种吃食,但余幸做什么他都捧场,毫不犹豫道:“要吃。”


    “那就去洗手,然后过来帮忙。”


    莲藕这种食材并不多见,这次据说也是从港口走水路运过来的,连泥沙一起包裹着,十分新鲜。


    清洗之后,白胖胖的藕瓜子很讨人喜欢,余幸比划着:“这次的莲藕不多,就不往菜单上写了,这些清炒,这些炖汤,这些做成炸藕合,刚好能用完。”


    她拿了藕,还切了茄子和辣椒段,而凌朝被吩咐去剁肉馅。


    凌朝双手双刀,得心应手,剁了一会儿,突然道:“你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


    “ ”


    余幸惊讶的看着他。


    凌朝垂下眸子:“这么多破绽,要是还看不出我又不是傻子。”


    其实这些事余幸早想过,只是窗户纸没捅破,她也装糊涂。


    余幸干笑两声:“倒也是,从你还是大花的时候,我大概就已经露馅了不过我也不是故意要瞒着你,因为我的来历毕竟是有点惊世骇俗了,我怕你接受不了。”


    “怎么会接受不了?对你来说,我的存在不也是惊世骇俗吗?”


    凌朝反问:“不管是在你的世界,还是在这个世界,我都是怪物。”


    余幸至少还有一个被接受的地方,但凌氏家族的秘密却永远不能被暴露在阳光之下。


    即使他如今又行走在众人眼前,但那也不是真正的他,而是披了一层''''''''瑞兽''''''''的皮。


    “当然不一样。”


    余幸摇头:“我们的地位不一样,后果也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里,你已经身居高位,你有自保的能力,就像上次,就算我没想出办法,你的家族也有能力保下你——但如果我的秘密被人知道,我的下场会非常惨。”


    平民,折人,异类,这几个要素组合起来,简直是弱者的集合体。


    秘密泄露所带来的后果,她赌不起。


    凌朝沉默,片刻后道歉:“对不起,我没想到。”


    余幸笑笑:“咱们出身不同,你想不到这些很正常。再说,这跟你也没关系。”


    “至于余云辉,我们的确是老乡,但不认识,我们来自不同的城市,都姓余只是巧合或许我没跟你说过,那个世界很大,比几千几万个桾都加起来还要大,那里不分折人和中人,但有肤色不同的人种。”


    凌朝是她的男朋友,是在这个世界里最亲密和值得信任的人,能坦诚相待她自己也觉得轻松。


    “还有那个大师,也是我的老乡,不过他已经找到回去的方法,可能已经离开这里了。”


    凌朝闷闷道:“嗯,我也猜到了。”


    无论是余幸,还是余云辉,又或者那位大师,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掌握着远超这个世界水平的知识。


    车子不仅不用牲口来拉,还能长出翅膀飞上天,人和人之间即使隔着千里之外也能同刻对话这些东西是他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的。


    但余幸从小在这样的世界里长大。


    凌朝喉结滚动,想说出一些话来。


    我知道你的那个世界非常好,但你能不能别走。


    但正是因为那个世界那样的好,他才不能说出口。


    于私心里,他当然是希望余幸能永远留下来,可这样的想法一冒出来,他又觉得自己非常自私。


    他凭什么阻拦余幸回到熟悉的,更好的世界呢?


    余幸完全没体会到他的复杂心情,自顾自道:“我原来还以为自己是唯一一个穿越者,却没想有这么多老乡,可惜目前还不知道穿越的规则是什么。”


    这里毕竟是个相对落后的时代,每一个穿越者来到这里,要适应环境,生存下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能帮一把是一把。


    藕合和茄盒夹好肉馅,在案板上鼓鼓胖胖的整齐码放,余幸起身去热油,吩咐凌朝把盘子端过来。


    “对了,你再去前面看看有没有小河虾,或者还有什么想吃的,一并拿来吧。”


    不出两天时间,隔壁的火锅店就搬空了,房东重新挂出招租的牌子,而且竞价到了很离谱的地步。


    其一当然是因为隔壁余幸对门的两家店都非常火爆,能蹭点客流量也是好的,其二则是因为那些商户都觉得余幸识有福气的人,做邻居的话,说不定也能沾点光。


    最终说是被一个有钱的外地老板租下了,重新装修后要开凉茶和茶点铺子,眼下天气逐渐转热,若是能经营起来倒是个好的买卖。


    期间余云辉来过一次,余幸跟他提起什么时候去藏书阁找找线索,但他表现的反而没有上次那么急切。


    “我最近在忙着做一件事,如果能成功的话,到时候就算离开这里,也算留下一点痕迹。”


    余云辉挠挠头:“是这样的,我想把电力普及开。”


    “ ”


    “我当然知道这是个很大的工程,只靠我自己很难实现,但如果只是基础的照明那是没问题的,至于其他的,我打算教几个学生这大约需要大半年的时间。”


    “如果在这期间能找到回去的方法,那到时就算离开这里,我也没有遗憾了。”


    余幸激动的握住他的手:“那太好了,真的很感谢你!”


    电有多重要她自然知道,虽然余幸私心里早能这样想,可她是没立场要求余云辉这样做的。


    余云辉试探道:“你不一起回去吗?”


    余幸摇摇头,笑道:“不回去了。”


    “因为凌朝?”


    “不全是。”


    余幸坦然:“在那个世界里,我是个孤儿,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自然没什么牵挂,而在这里,我有了想要珍惜的人,有了辛苦奋斗的成果,我过的很开心。 ”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几乎没什么犹豫就决定留下来。


    余云辉笑笑:“也是,无论在哪里,过的高兴就好。”


    余幸赞同道:“可不嘛,就是这个道理——对了,你要找学生,也可以让凌老板帮忙,他的人脉要广一些,挑些资质好的聪明的,至于授课的场地和相关的费用,就交给我吧。”


    “你别推辞,普及电力有多重要你我都知道,你把技术留下,也是在帮我。”


    “那,那好吧。”


    两人到底还是抽了一天时间,悄悄溜进了藏书阁,并秘密的将所有的笔记和一些誊抄本的书籍都搬了回来。


    但即使是把所有的笔记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一个文学教授,会把线索藏在什么地方呢?”


    余幸苦苦思索:“或许会藏在一首诗里?可这里面也没有诗啊?难道我们漏下了一本没拿?”


    余云辉道:“算了,慢慢找吧,反正我也不着急回去。”


    凌寻那边办事效率很高,已经给他找了五个学生,风风火火准备开启小班化的教学,日常充实而忙碌。


    余幸:“是,我知道不着急,但总是得找一找。”


    还得抽空去给何苗苗送个信儿。


    虽然她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家庭有了小孩,但余幸始终觉得,是去是留,都得她自己做决定才好。


    她有选择的权利。


    第127章


    自打开春后,天气一天比一天更暖和。


    余幸找了裁缝铺子来,给员工每人裁剪两件单衣工作装。


    伙计们喜气洋洋的排着队伍轮流量身——虽说是工作服,用的却是好布料,要不少银钱,平时可不舍得一下子裁两套。


    大花食府虽说铺子众多时常招工,但现在要进来做事可不太容易。


    又是管吃住,又是裁衣衫,放眼整个桾都城这样好的主家都不多见。


    余幸坐在廊下,有一搭没一搭的抚着身上的白底狸花,一人一猫都晒的懒洋洋的。


    “天气暖的这样快,外郊的桃花肯定都开了,有空去采了来给你做桃花糖糕。”


    猫转头道:“这几天都是好天气。”


    余幸的手一顿。


    猫翻身过去,不大情愿:“好好,你嫌弃我说话,我不说就是了。”


    “哪里嫌弃了?”


    余幸无奈道:“万一被别人看到了不好解释,又要多许多麻烦——那就这两天去吧,要是桃花开的老了,味道也会差很多。”


    这样想着,突然又提议:“对了,要不要去春游?”


    “春游是什么?”


    “就是出去玩呀,大家一起游玩散心,赏春景,吃美食要是时间充裕还可以在外面露营,住在帐篷里。”


    余幸兴致勃勃:“去吧去吧,我去问一问斯柳,看看准备带些什么吃的,然后就是要选定一处地方,要景色好些,没人打扰的。”


    猫耳朵动了动:“可以去王城春猎场。”


    “猎场会有野兽吧?”


    “有我在,那些东西不敢靠近。”


    余幸掰着手指计算:“倒也是,但咱们一共去多少人,要带多少吃的,要驾几辆马车,都得提前计算好才行。”


    “我上次跟余云辉提起,他也想出去散散心,那就连凌寻凌老板一起邀请吧,还有凌念,他跟你关系好。”


    凌朝不大乐意:“就不能只我们两个人么?”


    余幸笑着拍拍猫脑袋:“春游人越多才越好玩,可惜没有相机,要不然就能拍照留念了。”


    凌朝:“相机是什么?也是你那个时代的东西?”


    余幸点点头:“是,你可以理解成那是一种可以快速绘画的机器,效果可以达到跟实物一模一样,而且能保存很长时间,几十年上百年都没问题。”


    如今凌朝已经知道机器的概念,但他实在很难想象有这么厉害的东西。


    “能留下图画,但是不用画师?”


    “不用。”


    “这样的机器,余云辉不能做出来吗?”


    “恐怕不能。术业有专攻,他也不是样样都精通的。”


    送出的请柬很快收到了回复,凌寻说他有片桃园种植了精贵品种的桃树,每年都会采摘桃花用来酿酒,现在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风景甚好。


    “那我们就去桃园吧!”


    余幸当然很高兴:“那么好的桃花,做出的点心也一定是加倍的好吃。”


    她原本还想收拾一些板凳软垫,但斯柳却说凌寻在那里有个庄子,基础的物品都有。


    “凌老板在那里有个农庄,雇佣了农户照料桃树和酿酒,我之前去过一次,风景确实很好。”


    余幸恍然大悟:“怪不得飞花酒家的酒品质那么好,原来从材料上就已经下了功夫。若是这样,咱们就能少带许多东西,轻便不少呢。”


    出发当天,一共有三辆马车,两辆载人一辆载物,会骑马的则另外骑着马在前头。


    路上大约要走四五个小时,天还不亮时一行人便出发了。


    余幸前一天晚上因为太兴奋没怎么睡着,在马车里晃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又补了个回笼觉。


    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有光从窗子里透进来。


    斯柳听到动静,回头笑着道:“还早着呢,您可以多睡会儿。”


    “唔,不睡了。”


    余幸抓了抓头发,坐起身来撩开帘子往外面看。


    灿灿的阳光,碧绿的山坡,青青的草地,有些早开的花朵粉的,嫩黄的装饰点缀,鸟声虫鸣,整个世界都生机勃勃。


    她被这样灿烂的景观晃到眼睛,连眨了好几下才适应过来。


    此处远离村庄城镇并没有什么人烟,凌念索性化出原型跟着车跑,一会儿去追逐蝴蝶,一会儿又含来野兔。


    余幸从筐子里摸出个果子,一口下去汁水甘甜。


    “这果子好甜,从哪家买的?”


    “不是从铺子里买的,昨天傍晚有两个妇人在街边摆的摊位,我看价格合适,就买了些。”


    车窗帘子撂开,微风和煦,阳光暖暖的照进来,余幸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曾经看过的电视剧,皇帝微服出游时,也是乘坐着这样的马车。


    说起什么电视,也是上辈子的事了。


    那时候,她好像一直在忙碌。


    忙着赚钱攒钱,因为知晓自己的身体情况,才更要挣到一份安家立业的本钱。


    那时只感觉天空都是灰扑扑的没有色彩,自然也无暇去顾及什么春夏交替,景色宜人。


    只有在看到银行卡的余额时,心里才有稍微的底气,


    但这个世界不一样,它是鲜活的,彩色的。


    因为生活的充实,因为身边人的陪伴,每分每秒都那么的美好珍贵。


    她怎么舍得走呢


    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中午时分。


    马车停在山下的庄子上,有管事带着人来迎接,将马车牵走,给马儿喂上草料。


    坐了四五个小时的车,余幸的屁股都坐麻了,她刚想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手脚,下一瞬却被眼前的景色给震撼到了。


    山坡上,漫山遍野都是粉色花海。


    凌寻摇着扇子笑道:“看来我们时间赶的刚好,现下桃花开的正旺不如先在庄园里吃过饭食,再上山赏玩如何?”


    众人自然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山下零零散散有十几户人家,都是受雇的农户,在这里长久的居住,负责照料桃园。


    而后面的高门大院便是主家的庄子,因留了人定时洒扫,所以十分干净整洁。


    在厅堂里等了一会儿,厨房里便有人来说餐食已经准备好了。


    众人便移步去了饭厅,大圆桌上林林总总摆了十来个碗盘,青菜居多,荤的有一盘烧鸡和一条鱼,还有一盘切好的青果。


    虽说这些饭食看的出是用了心的,但吃惯了余幸的手艺,这些饭食的味道自然就显得普通寡淡,但毕竟是出门在外,也没法挑剔许多。


    余幸记起带了一小罐炸的牛肉酱,便去取了来。


    每人的碗里挖上两勺,不用配菜也能吃的下两大碗。


    正吃着的时候,门外突然有个人影闪过,斯杨立刻起身去看,但那人已经跑远,只依稀看的出是个女孩子,穿了件鹅黄色颜色很鲜亮的衣服。


    “跑到前院去了,应该是这里农户家的女儿。”


    斯柳微微皱眉:“这也太没规矩了,管事的怎么会放她进来?”


    她说着就要起身,余幸忙拦住道:“看她年纪也不大,可能是没见过来这么多人所以才好奇的吧,别管她了,我们赶紧吃饭吧。”


    吃过饭后,众人坐板车上山。


    这里的山路不比大路,马车不好走动,但农户家的牲口是走习惯了的,连带着杂七杂八的帐篷,烤架等物件,都能一并运送上去。


    桃花开的茂盛,时不时便有枝丫在头顶略过,鼻翼间全是花朵的香气,满眼都是粉色,简直叫人不知道该把视线放到哪里才合适。


    余幸摸摸身边的桃花枝丫,感慨道:“这么多的桃树,等到秋天,一定能结很多的果子吧啊,我记得飞花酒家的果子酒也很出名。”


    凌寻笑道:“桃子酒味道清甜适合姑娘家饮用,回头我找人送几坛去给余老板。”


    余幸连连摆手推辞:“我只是随口一说,不用麻烦不用麻烦。”


    露营的地点早决定好,是在山顶风光最好的位置,旁边还有一条潺潺的小溪。


    因为地势的缘故,可以将山坡大半风景尽收眼底,微风吹过花海摇曳,其间偶见一两个劳作的农户,真可谓是美不胜收。


    稍微整理了一下带上来的东西,有些新鲜腌制的肉类不能放太久,正好今晚用来烤制,另外还带了一些酱料和卤味,都是切好了封在油纸包里的,所以并不用耗什么力气。


    余幸在小溪里洗手,一转眼却只看见余云辉在同帐篷较劲,并没见凌氏那兄弟三个,再仔细看去的时候,不由得有些好笑。


    两匹大猫和一匹半大猫正跳在溪水中间的石头上,聚精会神用爪子去钩水里的游鱼。


    斯杨则坐在旁边,用随身携带的匕首任劳任怨的剖洗着它们的战利品。


    余幸笑道:“看来咱们今晚有烤鱼吃了。”


    斯柳也跟着笑:“这里是上游,水质干净,鱼也长的大。”


    说话间,三只猫突然停下动作,耳朵立起来,警觉的看向一个方向。


    斯杨也站起身来。


    众人都停下动作,只见一抹嫩黄色的身影,怯怯的从树后站出来。


    正是在饭厅见过的那个女孩。


    看上去也就不到二十岁的年纪,长相称得上中偏上一点,皮肤很白,嫩黄色的衣料也很相衬。


    她往前走了两步,一双眸子亮亮的:“我想找凌朝少爷。”


    第128章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凌朝甚至竖起了背毛。


    斯柳质问:“你是山下农户的女儿?管事的没跟你说这里不让来吗?”


    女孩却仍旧只是摇头:“我只想见凌朝少爷,如果他不在这儿,那我就过会儿再来。”


    她说着,转头便小步的跑了。


    这姑娘来的突然,行事也古怪,搞得众人都莫名其妙的。


    确认她走远后,三只猫重新变成了人。


    凌寻依然是语气温和,但眼里却不见笑意:“大约是我太久没来,这庄子上管事的都忘记规矩了。”


    凌朝更是一脸的莫名:“找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她!”


    余幸:“可是她能叫出你的名字?你再仔细想想呢?”


    凌朝仔细回忆,摇头:“不可能,我从没见过她斯杨,去看看这女的什么来历,另外告诉这里的管事,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带着一家老小卷铺盖滚蛋。”


    斯杨应声去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三个人一起回来了。


    斯杨,庄子的管事,还有那个穿嫩黄色衣衫的姑娘。


    管事是个四十年纪的汉子,满头是汗认错道歉,说都是他看管不力才出现这样的状况。


    又推着那黄衣女孩:“这是我们庄子农户的女儿,平时也是乖巧懂事,都是我们管教无方才让这丫头冲撞了贵人们快,跟主家少爷们道歉!”


    而那姑娘自从来到这里,眼睛就没离开过凌朝。


    她完全没听管事的话,只炽热的盯着:“凌朝少爷,我是芳芳!您还记得我吗!”


    凌朝莫名道:“我根本不认识你,怎么可能记得?”


    “五年前!”


    姑娘急切道:“我进山时跌进了深坑,是您救了我!”


    凌朝怀疑道:“是吗?有这回事?”


    五年前,凌寻刚包下这片山准备种植桃树,那会儿他的确来过几次。


    但对这个女的是真没印象了——兴许是帮过,但也只是顺手的事儿,压根没放在心上。


    思及此,他大度道:“就当有这回事吧,不用来特意道谢,你走吧。”


    芳芳却摇头,认真道:“我愿意跟在您身边,服侍左右,报答恩情!”


    “ ”


    此话一出,凌朝当场跳脚,如果他现在是一只猫的话,背毛怕是都要炸起来了。


    “我用不着谁来服侍!走!走!”


    “我心甘情愿!我是自唔!”


    姑娘还想表一番衷心,却被满头冷汗的管事强行捂住了嘴。


    凌寻笑道:“我原本以为林管事是上了年纪四十几岁便精力不济,连十几户人家都管不好,不如我给你发一笔养老金,送你回乡? ”


    管事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连连告罪,然后硬是拽着芳芳下山去了。


    这一番闹腾,日头渐渐向西去了,众人便分工协作,开始着手准备晚餐。


    余幸和斯柳在溪边洗食材。


    见余幸神色间似有愣怔,斯柳斟酌再三,还是轻声道:“殿下五年前是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但真的不认识那位姑娘。”


    那时候凌寻刚包下这座山头,这里还是个野山。


    凌朝来放风撒欢儿,变成原型满山乱跑。


    余幸摇摇头:“没有,我相信他,只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以余幸的审美来说——兴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觉得凌朝其实挺好的。


    虽然脾气有时候急了些,性子偶尔也幼稚一些,但大部分时间是靠得住的。


    家底厚实,人品也没问题,且面貌又好看的过分。


    在择偶市场上,也应该是紧俏货。


    但事实就是,从认识相处到现在也时间不短了,可余幸从来没见过凌朝有闹什么桃花运——无论是好桃花还是烂桃花。


    想到这里,余幸真心诚意的发问:“凌朝长到这么大,难道没有遇到过喜欢他的姑娘么?”


    斯柳直觉这个话题不该说,但凌朝又曾经吩咐过,只要是余幸想要知道的关于他的事情,都要事无巨细的仔细告知,他不需要有什么秘密。


    斯柳迟疑道:“曾经有位王城高官的女儿对殿下一见钟情。”


    “那会儿殿下才十七岁,在桾都巡城处任职,经常因公干四处走动,那位姑娘性子活泼,虽然屡屡被殿下冷遇,可也一直锲而不舍的追在后面。”


    “直到后来,桾都闹了匪盗,那位姑娘被劫持出城,殿下刚好在城外巡逻,一刀斩下了劫匪的脑袋。”


    “那个姑娘被呲了一脸的血,当时就吓傻了,听说在家躺了大半年才缓过来,只是后来一见到殿下就发抖,话都说不明白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 ”


    “不过说到底,也是那位姑娘单方面的倾慕。能让殿下真心诚意喜欢的,就只有您一个。”


    余幸笑笑:“我真没多想,只是问问。”


    食材准备的差不多,来的时候带了些有新鲜的牛羊肉和蔬菜,三个猫猫头一共抓了一大筐的鱼,且鱼的个头都不小——还有两只野兔,都用调料腌制了。


    这个世界的人对于烧烤的接受程度很高,从余幸烤肉店的火爆程度就能看出来,连开两家,都是每天要排长长的队伍,甚至还衍生出了代排队的业务。


    这边余幸刚把架子搭起来,凌朝就端着铁斗走来,里面是已经点燃的木炭。


    他把炭倒进架子里,偷偷观察余幸的脸色。


    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于是他试探开口:“我真的不认识那个女人。”


    “什么?”


    余幸回神,然后笑了:“我知道。我相信你。可能当初你只是随手做了件好事,然后被她记在心里,你没做错什么。我刚刚只是有点走神,恰好在想别的事情。”


    凌朝一脸认真:“那个女人莫名其妙的,说不定有什么别的阴谋,就算她说的是真的,我和她也才只见过一次,怎么可能记这么久。”


    “因为你很好啊,长的这么好看,又善良又热心,一见钟情不是很正常么?”


    她眼神很真挚,笑意盈盈的。


    被这么看着,凌朝竟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侧过脸去,耳朵红红,然后又凑过来,讨一个亲亲。


    “那你对我也会一见钟情吗?”


    “ ”


    这就有点一言难尽。


    凌朝察觉到她的表情变化,控诉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是人!”


    “是人但是也很吓人啊。”


    余幸无奈道:“当时我都怕你会抽刀砍我,哪有什么心思想其他的事情呢。”


    凌朝恨恨道:“我吓人?我有那个大黑个子吓人吗?又黑又壮像个山匪,难道他没有佩刀?”


    “ ”


    于三儿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过去式了。


    但是余幸也没法跟凌朝解释,有的人虽然长得不是主流的好看,但确实是给人一种正气凛然,很能让人相信、适合吃公家饭的感觉。


    这话是不能说的,否则这个暴躁猫猫头肯定又要闹起来。


    她只好顺着道:“我又想了一下,当天第一次见面,我确实是被惊艳到了。”


    凌朝得到满意答复,昂首挺胸,又别别扭扭道:“嗯,其实我也觉得你特别漂亮,第一眼看上去就跟别人不一样。”


    “ ”


    余幸一愣,也有些脸热。


    嗨,说起情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嘛。


    炭火点好了,余幸提着铲子挖了许多土堆在一边。


    毕竟是要生火,毕竟是在山上,还是要准备一些消防措施,有备无患。


    鱼和兔子要在小火上慢慢的炙烤,期间不时要刷一些油和调味料盐水上去,是很精细的活儿。


    但肉串是很快的,因为食材新鲜,只用盐巴调味就能烤出好味道,茄子豆腐蘑菇青椒等蔬菜刷上秘制的调料炙烤,也别有一番风味。


    日头逐渐西落,升起篝火,众人围坐在旁,言笑晏晏气氛十分融洽。


    夜间的风稍稍有些凉意,好在当初收拾东西的时候便想到了这点,因此带了许多的毯子,一人一张的围在身上,恰好能挡住寒风。


    余幸靠在凌朝肩膀上,看他用匕首将兔肉片下来,喂到她嘴里。


    兔肉外壳烤的焦焦的,因为刷了蜂蜜,入口有些微甜。


    肚子已经很饱,因此吃了几片后,再喂过来的时候余幸便摇头拒绝,让凌朝自己吃。


    野外露营,早睡什么的当然不存在,一边吃着的时候,便起哄让余幸讲故事来听。


    在斯柳斯杨等人的心中,余幸是很会讲故事的——各种故事,民俗故事,神话传说,精怪奇谈,比茶楼里的说书先生讲的精彩的多。


    余幸笑眯眯道:“好啊,今天人多,我就来讲一个鬼故事,你们可做好心理准备。”


    “从前,有一个男人经人介绍,在医馆找到了一份保安巡逻的工作。”


    “这个工作很辛苦,经常要值夜班,但待遇不错。”


    “这天,他照例巡逻,路过停尸房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男人推开门,发现有个人影正背对着蹲在角落里,而声音也正是从那里传来的。”


    “男人大着胆子,问他:''''''''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那个人并不答话,而是从窗户里跳出去逃走了。”


    “第二天,男人把这件事跟保安队的队长说了,但队长却说他是眼花了或者做噩梦了,说自己在这儿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男人很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但又没有证据,于是这件事就只能不了了之。”


    “后来过了很久,男人又一次值夜班的时候,又听到了停尸房里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他把门推开一条缝,果然见那个人影蹲在角落里。”


    “但这次男人早有准备,他没有出声,而是拎着棍子悄悄靠近,然后趁其不备,一棍敲到了人影的头上!”


    “人影仓皇而逃,但男人眼尖,还是看到了那个人长了一嘴非常可怕的绿色尖牙,上面还滴着鲜血,而地上散落着一截人的小腿——原来他竟然来停尸房里偷吃尸体!”


    众人都屏气凝神的听着。


    余幸环视四周,压低声音:“于是第二天,男人又一次找到了保安队长,还带来了''''''''证据'''''''',就是那截被吃剩下的小腿。”


    “保安队长没有说话。”


    “男人以为他不相信,于是急切的说:''''''''是真的!那个人长了一口绿色是尖牙!''''''''”


    “保安队长看着他,突然咧嘴一笑。”


    余幸突然打开手电,照着自己的下巴,幽幽道:“''''''''是不是这样的牙?''''''''”


    “ ”


    沉寂。


    长久地沉寂。


    余幸没收到想要的尖叫效果,只好关上手电,有些尴尬的道:“好吧,看来是我讲故事的火候还不到,这个故事可是我的童年阴影呢,你们都不觉得吓人吗?”


    凌朝扯了扯袖子,遮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的手臂,强撑淡定的道:“还行。”


    “你讲的很好。”


    “但我胆子大。”


    第129章


    “没有人害怕吗?你们胆子都挺大的,我反正不行,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吓得好几天晚上没睡着呢。”


    余云辉弱弱举手:“ 我害怕,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虽然是现代人,但因为从小胆子小的原因,几乎不怎么接触恐怖类题材的电影或者小说,刚刚也是全力忍住才没大叫出声——那样的话,就太丢人了。


    而凌念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东西吸引了:“这是什么?”


    他第一次见手电筒,不由好奇翻动:“里面有萤石?还是灯芯?”


    余云辉解释道:“这个东西叫手电筒,里面有储电设备,靠电力发光”


    “你做出来的?能不能再做个大些的?”


    凌念立刻目光灼灼的看向余云辉:“越大越好,我要挂在庭院的树上。”


    “可以,但是要扯电线”


    “电线是什么线?去哪里扯?布庄里有吗?”


    “ ”


    没理会他们的鸡同鸭讲的对话,余幸和凌朝走到地势高一些的地方,依偎的靠在一起。


    夜风习习,树枝随着风一摆一摆的,鼻翼间阵阵花香。


    仰头看去,漫天星河,美的不像话。


    凌朝突然道:“你讲过一个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他们被银河拦在两边,一年只能见一次面。”


    “我不懂,为什么王母一定要把他们分开?”


    “是讲过,你还记得啊。”


    余幸道:“因为在那个时代,如果男女双方不经过父母的同意就私自在一起,就不能称作是名正言顺,尤其是要经过女方家里长辈的首肯才行。”


    “而且他们的身份差距太悬殊,织女是天上的神仙,而牛郎是凡人,是个普通的放牛郎,跟织女的地位天堑之差换个角度来看,王母不同意女儿跟凡人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么。”


    “你如果有个女儿,你愿意让她放弃优渥的生活和长久的寿命,去跟一个穷小子过苦日子么?而且这个穷小子并不尊敬你,还没什么礼貌。”


    凌朝思考了一下,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王母的脾气真好。”


    如果是他,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吧。


    余幸忍俊不禁:“不过话说回来,神话故事吗,没有什么谁对谁错,听一听就好啦。”


    “况且么,天上一天人间一年,要是这样算,他们每天都能见面。”


    凌朝却若有所思的样子。


    当天晚上,所有人都睡在帐篷里。


    毕竟是在外露营,兴奋的心情可能也有影响,一晚上睡睡醒醒,并不十分安稳。


    天蒙蒙亮时,余幸便钻出了帐篷,就着冰凉的溪水简单洗漱,白底狸花的一匹大猫跳到她脚边。


    余幸弯腰将猫抱起,呼噜呼噜猫,又在脑门上亲一口。


    “早餐想吃什么?”


    “方便面。要海鲜味的。”


    “ ”


    清晨的桃花花苞还带着露珠,等忙活吃完早饭,太阳高高的升起来,才到了开的最灿烂的时候,余幸拿了个小筐,采摘一些品相出众的花朵,准备带回去制作糕点。


    “我看庄子里好像有牛,如果能找到牛奶和藕粉,就可以做桃花奶冻,还有桃花酥,桃花饼”


    她掰着指头数,众人听着,也不由得口舌生津,更生出期盼。


    凌朝干脆道:“庄子里都有,实在缺的,叫他们去采买便是。”


    采满了三筐最好的桃花,众人乘着板车晃晃悠悠下山去,农户们都已知晓主家来这里赏花,路上遇到了便恭恭敬敬的打着招呼。


    那从山上而下的小溪在庄子旁边汇成小河,三五个女人围在一起正浣洗衣物,其中便有那个昨天遇到的黄衣少女。


    只是她今天又另换了件浅蓝色的,依旧衬的肤白水灵。


    她看到山上下来的车,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兴奋的跑了过来。


    当然,只跑到一半,便被拦下了。


    斯柳横眉冷斥:“你要干什么?”


    少女摇摇头,眼神期盼的看向凌朝:“我只想跟凌朝少爷道谢。”


    凌朝不耐烦道:“我昨天就说了,我不记得你。”


    少女却仍旧坚持:“但您对我是救命之恩,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吧!我一定会好好报答您的!”


    “啧,听不懂人话。”


    凌朝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


    车子往庄子走,少女很执着的跟在后面,一路小跑。


    直到行至庄子前,管事带着几个仆从在门口迎接,原本都是挂满笑容,看到这一幕,差点魂飞魄散:“你怎么又跟来了?不是跟你说的很清楚了吗? ”


    “赶紧滚!你们这些是瞎的吗?去把她弄走!”


    少女被几个仆从强行拖了出去,委屈的泪水涟涟。


    管事额头冷汗涔涔,连忙说自己马上会将女孩一家都赶走。


    凌朝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他一年也来不来第二次。


    倒是凌寻,头一次收敛了笑容,冷冷的一眼扫过去,那管事的直接瘫软在地上,久久缓不过来。


    等车子进去院子,有仆从来扶,低声道:“您昨天不是让人把她关起来了吗?这下闹到主家面前,要怎么办啊?”


    管事恨恨道:“怨谁?都怨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


    这个芳芳和她爹是这里的老农户,她爹倒还好说,是个老实本分的,偏生的这个闺女仗着自己几分姿色,一心想要攀高枝儿,给他家那二小子灌了迷汤似的。


    他都不用特意去问,也一定知道是自家那不争气的兔崽子给她放出来的。


    这下好了,在主家面前闹的这一出,搞不好他这差事也得丢了!


    真是家门不幸!


    想到这里,管事的发了狠:“把老何的工钱结了,东西扔出去,不准他们父女再住在这里!”


    虽然这庄子久不住人,但基本的厨房用具和各种材料还是全的。


    余幸找了两个干净的陶瓷盆,将桃花花瓣泡在淡盐水里仔细洗净,切碎了与牛奶搅拌在一起。


    白底狸花大猫和灰狸花半大猫蹲坐在旁,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


    余幸给每猫给分了一小块冰糖:“离远一点,别把毛飘进碗里了。”


    凌朝:“我不掉毛。”


    然后为了验证真伪似的,用后脚在脖子上猛刨。


    余幸连忙抱着碗高高举起:“落土也不行!”


    把猫赶远了,又拿来藕粉斟酌剂量倒进去,再加上蜂蜜和冰糖。


    在灶台上用最小的火候慢慢搅拌,直到变成粘稠的糊糊状,倒进早已刷好油的容器里,最后在表面铺上一层完整的桃花花瓣。


    原本是应该放在冰箱里冰一下,但条件不允许,便用绳子吊在深井里。


    她拍拍手:“剩下的桃花拿来蒸糕,凌朝,帮我把篮子拿到厨房去。”


    两匹猫各自叼起一只筐子,轻巧的跳下桌去。


    桃花糕的制作相对要简单些,主要是太精细的做法余幸也不擅长,干脆用以前制作枣子糕的方式稍微改动,蒸了满满一大锅。


    糕点出锅热腾腾,入口有股清甜的桃花气息,甜但并不腻,凌朝一口气吃了好几块。


    余幸连忙拦着道:“好吃也别吃的太多了晚上还得吃饭呢,吃烤鱼。”


    “ ”


    拿着糕点的手犹犹豫豫,凌朝挣扎道:“那我再吃一小块。”


    余幸被逗的笑起来。


    看着两人气氛如此融洽,凌寻非常欣慰。


    他原本以为以凌朝的狗脾气,可能要一辈子孤独终老的。


    但如今却也能找到感情甚好的伴侣,且自己这个弟媳还有出类拔萃的厨艺,连带着他都能沾光,以后的日子想想就觉得美。


    因此在院外的时候,他便问起两人决定什么时候举行仪式。


    “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你的那处府邸我会帮你翻修,有需要特别添置的你说就是了,聘礼按照城里最高规格再翻三倍,其他礼节你们自行商议 .”


    他喋喋不休说的有兴致,却被凌朝打断:“暂时不举行仪式。”


    “为什么?”


    凌寻一愣:“你惹余幸生气了?她不喜欢你了?”


    “那没有,她最喜欢我。”


    凌朝道:“但我还没见过她的家人,如果不得到她的家人的首肯,就是不合规矩。”


    凌寻:“余老板老家还有人?”


    最初他发现凌朝跟在余幸身边的时候,就暗自调查过,得出的结论是,余幸就是普通的下城区居民,父母不详,孤身一人生活。


    凌朝:“应该是有的。两个长辈。”


    在他还是半大猫的时候,余幸喜欢抱着他自言自语,说过不少那个世界的事情。


    她说因为身体原因,从小便被父母抛弃在一个叫福利院的地方,被那里的人抚养长大。


    虽然没有父母,但福利院里的老阿嬷和老院长待她很好,是她在那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如果我的存款能让他们继承就好了,我攒下了不少呢,原本是想着要开一家小店,但现在是用不上了,要是能把宿舍的顶楼重新修一下,夏天就不会漏雨了,孩子们住的也舒服一些。”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语调轻松,凌朝却忍不住心疼——他从来不是共情能力高的人,但只是想一想余幸经历的那些,就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一个没有双亲庇佑的,身体带着缺陷的小孩,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吃过的苦自然不必说,但余幸依旧长成了很好的人。


    乐观,坚强,善良。


    无论是在哪个世界,她都能凭自己的能力把生活过好。


    这样好的余幸,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强行把她留下。


    凌朝很快就想开了——他是容易钻牛角尖,但一旦想通了,就能自己从死胡同里走出来。


    如果余幸要回去,那他就想办法跟过去。


    虽然他不属于那个世界,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通呢?


    至于自己他的兄弟足够多,为家族出力,为长辈尽孝,也不差他一个。


    想到这里,他看向凌寻:“暂时不用准备这些。”


    “对了,之前你找我要的那几把弓,抽空去拿走吧,送你了。”


    第130章


    凌氏的猫崽大都活泼好动,自打睁眼便要打架抢食。


    但凌寻却安静的过头。


    在其他兄弟都你蹬我一脚我咬你一口互相闹腾的时候,他要么舔毛要么发呆,几乎不参与进去。以至于奶娘都怀疑这只小猫崽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缺憾导致体弱,才如此的安静。


    但事实上,凌寻十分健康,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才导致的差异。


    再长大些的时候,猫崽们便要开始学习功课,学习拳脚本领,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练武场,凌寻都能名列前茅,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度翩翩。


    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猫摇摇头:“吃了会头晕。”


    余幸:“会不会是中毒了?”


    猫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可能,这里没有人会在食物里下毒。”


    余幸:“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的,有的蘑菇本来就有毒,不过也不是剧毒,只是可能会让人出现幻觉类似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溪边。


    这里的溪流是从山上下来,庄户的居民平时会在这里取水,上游吃喝,下游洗衣洗澡。


    如今下起暴雨,溪水也涨了起来,已经看不到底了。


    余幸:“啊,有条大鱼游下去了。”


    凌朝耳朵立刻竖起来。


    如果不下雨,它立刻就会冲过去把鱼捉起来。


    但雨水会打湿他的皮毛,那种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他不排斥猫形态洗澡,但和接受皮毛被打湿是两码事。


    天色灰沉沉的。


    余幸顺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刚打算回程,却突然看到石头后面似乎躲着个人影。


    雨天本就影响视线,她自己也不确定看的是不是真切。


    “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凌朝嗅了嗅鼻子:“是那个听不懂人话的女人。”


    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得灰扑扑的,但其实是很好用的。


    余幸没打算理她,抱着猫回身要走。


    芳芳却突然开口:“你的那把油纸伞,是桾都城的高李氏伞铺的吧?”


    余幸:“?”


    她看向自己拿着的伞,做工精致轻巧结实,伞面上还画着很漂亮的图画,伞柄上确实有木雕的''''''''高李氏''''''''文字图样。


    “我不知道,这是我在庄子里随便拿的。”


    芳芳依旧只是自顾自道:“这样的一把伞,至少要五十个银币。我们在这里做工,一年到头也赚不到这么多。”


    余幸皱起眉来。


    两辈子摸爬滚打的经历,让她很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语气的不甘和嫉妒。


    但在余幸看来,这其实是没有理由的。


    凌寻当然是个好东家。


    这里虽说看起来是与世隔绝,但房子是主家提供的,每个月每户都按人头发放大米和肉,如果有农户生病或者受伤,也会找大夫过来诊治。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了。


    如果余幸当初是穿越到这里,毫不夸张的说,她能在这里安稳的过一辈子。


    芳芳语气饱含嫉妒:“如果不是攀上凌朝少爷,你凭什么用这么好的油纸伞?”


    余幸觉得好笑。


    她看向这个姑娘,认真道:“虽然这把伞确实是借的,但我自己也买的起。”


    芳芳道:“你去跟着凌寻少爷吧,凌寻少爷更有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把好的让给你。”


    余幸:“”


    她拍拍猫头,叹气:“你说的对,她确实听不懂人话。”


    凌朝也很生气。


    什么叫做凌寻是更好的?


    他差在哪儿了?


    余幸觉得这姑娘有点过分执拗,唯恐她会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于是后退几步:“随便你怎么说,我要走了。”


    芳芳却一把扯下头上戴着的斗笠,姣好的面容扭曲:“假如我现在跳下去,告诉别人是你把我推下去的,凌朝少爷还会喜欢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吗? ”


    “ ”


    余幸叹息:“首先,这里并没有第三个人,没有目击证人,谁会相信你的话?”


    “其次,河水涨起来了,你如果跳下去,一定会被冲走,大概率没有机会再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


    “最后,我建议你少看那些不着调的画本。虽然我以前也看过,但没有笨到把它们代入到现实世界里。那是不切合实际的。”


    她的好心劝告也只能到这里了。


    毕竟被觊觎的是她男朋友,做到这种地步,她自认为已经非常宽容仁慈了。


    余幸走出去很远,再回头看的时候,那姑娘还留在原地。


    她拍拍猫头,戏谑道:“这小桃花还真是缠定你了。”


    凌朝很认真的道:“我觉得这个女的有神经病。”


    傍晚时分雨停了,初初定下明早赶路,当晚,余幸正在正在整理东西,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期期艾艾的凑上来。


    “讲讲你那个世界的事情呗?”


    余幸笑了:“怎么突然要听这个?”


    凌朝:“就是想多了解一些。说说呗。”


    余幸无奈:“那这说起来可就多了,你要听哪个方面?”


    凌朝想了想:“我如果去那里,能做什么工作?”


    “工作?”


    余幸很认真的考虑起来:“你如果去了,第一件事要解决的就是户口问题,在我们那里,所有的小孩从生下来不久就要登记身份信息,没有登记信息的就是黑户,找不到工作的。”


    凌朝不可思议:“我?找不到工作?”


    余幸:“是啊,我们那里几乎都是实名制,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你没有身份证,不好找工作。”


    凌朝:“那余云辉呢?他是做什么的?”


    余幸:“他还是学生,但他不用为工作的事情发愁,那样聪明的人,很多地方都抢着要的。以后也能赚很多很多钱。”


    凌朝抑郁了。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可能沦落到找不到工作的地步——再不济,他有把力气,去做苦力活儿难道不行么?


    但听余幸的意思,只要没有那个叫做''''''''身份证''''''''的东西,就算是做苦力,都不会有人愿意雇佣。


    若是到了那个世界,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靠余幸来养活?


    猫奄奄的,尾巴也没精打采的耷拉在一边。


    余幸收拾好东西,把它抱起来,亲一口鼻尖:“少在这里杞人忧天,明天要早起,赶紧去睡觉吧?”


    猫趁机提出要求:“那我要跟你一起睡。”


    “ ”


    庄子的屋子够多,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凌朝的房间就在隔壁。


    “我睡枕头,我就想贴着你!”


    看着那殷切恳求的眼神,余幸也心软了:“行吧,过来擦脚。”


    “奥!”


    猫高高兴兴跳上桌子,抬起前脚配合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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