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大器晚成’了,你看看你这一天天忙的,不是去作协,就去筹备开演奏会,又是作家,又是演奏家的。”
干休所大门外,珍珍、李爽、阿雯和陈嫂子四人说着话往里走。
听到李爽这么说自己,珍珍笑着道:“哪有你说的这么忙呀?”
作协不是每天都有活动要去参加,演奏会那一年下来也就在本地开一次。
陈嫂子跟着说:“我们都退休了,比起我们,你现在那就是大忙人。”
珍珍没再继续否认,仍是笑着说:“这么比那确实是忙一点。”
阿雯又道:“珍珍姐你可真是,越老越发光啊。”
从五十到五十七,又多七年的努力与沉淀,她的人生画卷更加绚丽斑斓了。
而再往前想想,她从年轻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到现在拥有这样的成就与地位,既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又觉得都在情理之中。
毕竟她是怎么一步步走过来的,她们都知道。
能仅凭喜欢把枯燥无味的事情坚持个十年二十年的,那都不是普通人。
她似乎也没想过要干成多大的成就,可成就偏就跟着她了。
有些人不爱争名夺利,名利却自觉跟在她身后。
珍珍大约就是这样的人了。
四个人说着话,慢着步子进了干休所。
不再说珍珍忙不忙的事情,转头左右看上一看,李爽忽又看向珍珍问:“那个老周和吴大凤,他们是不是也是住在这里啊?”
珍珍点点头,“对,退休后就申请搬来这里了,住了有几年了。”
因为老周和吴大凤是侍丹玲的公公婆婆,和侍丹玲周吉明偶尔见面的时候,难免会聊到一些,所以老周和吴大凤两人的事情,珍珍还是知道个大概的。
但因为珍珍和李爽与吴大凤之间过去没什么好的交情,所以老周和吴大凤搬过来以后,她们没有特意约着吴大凤见过面,照旧各有各的生活。
当然老周和侍淮铭何硕是见过面的,那是他们之间的事。
李爽粗略算了算,又说:“这都快三十年没见了。”
听她这么说,珍珍笑着问:“你这是很想见她呀?”
李爽连忙摇头,“那倒是没有多想。”
当然也没有不想,见或者不见的,都没什么太大所谓。
到了这把年纪,人生经历了那么多的起伏,心境早已平和了。
年轻时候的好与不好,这会都在脑海里模糊了。
有关吴大凤的话题,阿雯和陈嫂子说不上,自也没插话。
然李爽嘴上刚说完没多想见吴大凤,四人走到干休所的小广场上,就巧不巧地看到了从斜对面走过来的吴大凤。
吴大凤虽然头发都白了,老得很厉害,但样貌上的变化看起来似乎又不大。
她当年年轻些的时候就是这副打扮,现在差不多还是那个样子。
即便接近三十年没见了,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看到吴大凤,李爽和珍珍都稍微愣了一下。
恰好吴大凤目光瞥过来也看到了她们。
这样对视了小片刻,吴大凤先出声道:“珍珍?”
珍珍回过神来,忙笑着道:“大凤嫂子?”
听到珍珍叫出她的名字,吴大凤也笑起来,“还真是你呀。”
说着几步过来走到珍珍面前,把珍珍上下打量一番,又笑着说:“你变化不大。”
珍珍则笑着应话,“老啦。”都是快六十的人了。
吴大凤说:“白头发这么少,不老。”
和珍珍说了几句话,吴大凤又看向珍珍旁边的李爽。
李爽也笑着,和她打招呼:“吴嫂子,你好啊。”
吴大凤端详李爽一会,“你是……”
李爽接上:“李爽呀。”
吴大凤意外地“哎哟”一声,“你变化挺大的,你不说我不敢认。”
说着想到什么,又继续说道:“想来是那些年里,你受了不少的罪。”
从军校毕业以后,她就没再见过李爽,印象中李爽还是漂亮傲气的样子。
现在眼前的这个李爽,跟她一样苍老了,也没了傲气了。
这和她记忆中的那个李爽,不大对得上号。
那些事都过去多少年了,又敏感,李爽自然不多提。
站着寒暄了几句,吴大凤又问珍珍:“你们怎么在这里?也搬过来了?”
珍珍看着她道:“还没有呢,但近来是都办完退休了,咱们几家打算过几天一起搬过来,今天刚好路过,就过来认个路,看看分到的房子。”
分开了那么长的时间,如今再见面和初相识也没什么不同。
吴大凤依然热心又热情,“你们房子分在哪?我带你们去,这里房子很不错的。”
珍珍也没拒绝吴大凤的好意,“那就麻烦嫂子了。”
有吴大凤带路,珍珍和李爽自然跟着她走。
她们在前面叙旧,说些从前的事情,也说了些近来的事情。
而近来能说的,大多还是有关孩子们的,各自说了说各家的孩子如今如何。
阿雯和陈嫂子走在后面,听她们说了一会。
提到程陈和丹穗,阿雯转过头问陈嫂子:“对了,我一直想问你呢,嫂子你怎么不去京都,跟程陈他们住一起啊?”
照理说她该去京都找程陈,结果没想到她也申请来干休所。
她的申请是最近才批准下来的,刚好也就和阿雯她们一起搬家过来。
陈嫂子道:“我不想去,到了那里就认识几个孩子,不如跟你们在一起舒服。”
阿雯笑,“那倒也是。”她们这些老的聚在一起养老,才是最热闹的。
孩子们工作都忙,跟孩子们住一起可冷清呢。
吴大凤带着珍珍她们去看了房子,珍珍她们对房子都很满意。
看完后李爽感慨一句:“以后就到这里养老啦。”
阿雯接话:“确实还挺不错的。”
陈嫂子在旁边点头。
看完房子,珍珍四个人便准备回去了。
吴大凤带着珍珍和李爽这一路走下来,感觉要比当年在一起的时候好很多,所以她热情不减,又跟珍珍她们说:“来都来了,要不在我家吃完晚饭再走。”
珍珍几个人便是想留,今晚也是不行的。
珍珍抱歉地跟吴大凤说:“嫂子,我今晚还有事,等搬过来了再去你家吃饭。”
吴大凤是诚心实意想留她们的,自又问:“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啊?”
李爽笑着帮珍珍解释:“嫂子你不看报纸杂志什么的可能是不知道,珍珍啊,她现在可不是普通人,她是有名的大作家了。她写的长篇故事啊,被评选后获得了国内最高的文学奖,今晚要去参加颁奖典礼呢,你说重要不?”
听到这话,吴大凤的眼睛都瞪圆了。
她看向珍珍,很是不敢相信道:“哎哟,珍珍你成作家啦?真假的啊?”
看吴大凤这个样子,阿雯又在旁边笑着补充:“当然是真的,还不止作家这一个身份呢,珍珍姐每年还会开一场小提琴演奏会,是许多人心里的榜样了,可有名气了,不止写的书有名气,人也有名气。”
吴大凤瞪圆着眼睛眨眨眼,一下子觉得珍珍高得让她仰望不到了。
原来不止李爽变了,珍珍也变了,而且变化更加大。
珍珍并没有把这些荣誉称号什么的太放心上,只又笑着说:“嫂子你别听她们吹捧我,我就是写点故事玩儿,开演奏会那也是玩儿。”
吴大凤震惊道:“你玩玩都能玩成这样,你了不得啊!”
看吴大凤这个样子,李爽、阿雯和陈嫂子都笑起来。
看着她们笑,吴大凤脑子一转,想到什么,忙又看着珍珍说:“你忙我不忙啊,那今晚那什么典礼什么的,能不能也带我去瞧一瞧?”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
珍珍应道:“当然可以啊。”
吴大凤开心,“我也给你捧场去。”
从干休所出来,四个人脸上还挂满了笑意。
李爽感慨着说:“这吴大凤,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面相都变了。”不像以前看起来那么凶悍了,这会老了,说话时的眉目竟然挺慈祥的。
珍珍说:“这都几十年过去了,你我都变了,她怎么能不变啊?”
李爽笑着猜测:“可能是出现了能治得住她的人。”
珍珍小声,“三娃的媳妇听说是挺厉害的……”
晚上要去参加颁奖典礼。
从干休所回来后,几个人先在家收拾了一番。
从头到脚收拾好以后,珍珍和侍淮铭并肩站在镜子前。
侍淮铭穿着合体的军装,仍和年轻时候一样笔挺。
他看着珍珍问:“紧张吗?”
珍珍笑着道:“不紧张,又不是第一次。”
虽说长篇小说是第一次获文学奖,但之前写的中篇、短篇,还有一些散文,也得过几回奖,也上过几回领奖台。
既然不紧张,那就出门吧。
珍珍和侍淮铭一起出去,与何硕李爽、柳志阿雯,以及陈嫂子结上伴。
孩子们工作忙,他们没有特意通知他们。
到了颁奖典礼现场,一切按照流程。
珍珍是来领奖的,侍淮铭他们自然是来当观众的。
虽然现在已经退休了,他和何硕柳志还有老周穿着军装,还是一样威风凛凛。
老周是和吴大凤一起来的。
见面打了招呼,在观众席上坐下来,吴大凤自然跟着老周,坐在他旁边。
吴大凤平常鲜少参加这样的场合,现在人又老了,也不是很懂这些,所以看着台上主持人说话,她大部分时候都是愣愣的,云里雾里的。
直到珍珍上台,她脸上才打起精神来。
然看着珍珍在台上领下奖杯与证书,又对着话筒大方自若地发表获奖感言,满身光彩,说的很多话她都听不懂,她忽然又感觉恍惚了。
恍恍惚惚中,她小声说:“台上那真是咱们认识的珍珍么?”
老周转头看向她,“那不然是谁?”
吴大凤目光一动不动看着台上的珍珍,声音里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你说这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可真大,当年咱们一起到的城里,那时她还不如我呢……”
说到最后那句,她的声音更是小到听不见了。
人跟人之间的差距一直都是存在的。
老周没听到吴大凤最后那句,也没有再接她的话。
但他再看向台上的时候,心里忽也忍不住感慨——当年可真想不到林珍珍会活成今天这样。
珍珍说完了获奖感言,观众席上顿时一片掌声。
吴大凤听得稀里糊涂的,看别人鼓掌自己就忙跟着鼓掌。
看着珍珍下台,只觉得这个世界的所有光,都追着打在珍珍身上。
她鼓掌的力道不自觉更重了,把手掌都拍红了。
颁奖典礼结束以后,珍珍和大家又一起去饭店吃饭。
吃饭的时候聊的最多的还是她得奖的事情,而问问题最多的,自然是吴大凤。
她对这方面什么都不懂,也没过分拘束,想到什么问什么。
大家也都很有耐心,跟她解释得很清楚。
问了一些荣誉名气上的那些虚的,吴大凤又问实际的,“那珍珍你得这个奖,就得个名气和那个证书吗?”
李爽道:“当然不是了,还有奖金的,但这是最不重要的。”
但吴大凤还是好奇,“奖金是多少钱啊?”
阿雯比了个手势,“八万。”
“八万??”吴大凤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她移动目光看向珍珍,“真的假的?”
珍珍笑笑,“不说钱的事。”
但吴大凤就想听钱的事,毕竟别的她也不懂。
于是陈嫂子又跟她说:“你要说赚钱的话,她这投稿能赚稿费,写的书和出版社签约,能赚版权费,名气越大赚得越多。平时再得得奖啊,拿拿奖金。”
吴大凤听得认真,轻叹:“哎哟喂,我真是长见识了。”
说着她又看向李爽和阿雯:“你们都识字,还比珍珍识字得早,这么赚钱,你们怎么不写呢?要我说,你们也一起写啊。”
老周看她一眼,“你以为谁都能写得出来东西啊?”
吴大凤:“这不是识字就能写嘛?”
李爽:“当然不是啦,就算识字的都能写,那还分写得好与不好呢。就比如这一回,参加评选的小说可多呢,怎么就那三四本得奖了呢?”
吴大凤点点头,“这么说我就懂了,咱们种地还分种得好和种得不好呢。”
吴大凤全都搞明白了。
她在心里给珍珍盖上了三个字——大作家!
领完奖以后,珍珍就又清闲下来了。
接下来几天没别的事,她和侍淮铭一直呆在家里,一起收拾行李。
侍淮铭、何硕和柳志虽然不是同一时间退休,但约好了一起离开军区大院。
房子都分下来了,过几天便要搬走了,自然要提前把行李都收拾好。
在这里住了十六七年,要收拾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而所有的东西,都见证着过去的一段回忆。
手上收拾着物件,但真正收拾起来的,却好像是过去的小半生。
箱子里和柜子里的那些陈年旧物,每翻一样出来,就想起一段从前的事。
那一年,侍淮铭征战归来,珍珍戴着红纱巾来熙城找他。
那一年,珍珍顺利生下了丹穗,钟敏芬也来了熙城。
那一年,他们从军校搬来了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那一年,她在他的鼓励下去上大学。
那一年,她又在他的支持下辞掉工作专心写作。
……
收拾书架上的旧书时,珍珍在角落里看到那套她曾经用过的小学课本。
她伸手把课本全部都拿下来,也把当时用过的作业本拿了下来。
放到写字桌上,她翻开那些书,只见上面全是她初学习时留下的痕迹。
除了她留下的痕迹,在某些地方,也有侍淮铭留下的痕迹。
翻了两本课本,嘴角笑意浅,心里泛起温情。
再翻开封面黄旧的作业本,上面是她用铅笔写下的略显稚嫩的字,铅笔留下的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了,但右下角的红色钢笔却显得越发鲜艳。
珍珍笑着,手指轻轻碰上那抹红色。
侍淮铭这时走到她旁边,问她:“在看什么呢?”
珍珍拿起作业本指给他看。
作业本的右下角,是他用红色钢笔画的四瓣小红花,小红花旁边写着一个“侍”,以及日期。这是他当年教她识字,给她画的第一朵小红花。
正看着小红花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屋外忽传来悠悠扬扬的歌声。
珍珍和侍淮铭慢慢转过头,一起看向窗外。
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
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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