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镜小说 > 古代言情 > 被他杀了以后 > 【正文完结】
    第五十章


    曲夜思被抓住了, 立即打包送去灵集阁,叶子也完好无缺地让教徒护送回玄阴教,我和楚应予两个人踏上了去往桃花村的路。


    这是一场两个人去, 一个人回的路,在私欲没有膨胀到冲昏头脑之前,楚应予希望能够让我安然地、快速地回家。


    路上,他几乎都是安静的,只有我时不时没话找话,但会得到他的轻声回应。


    “我把师父的内力还给你吧。”


    “好。”


    “感觉好像我成了你的师父, 你也可以叫我一声师父!”


    “师父。”


    “……”


    这种拳头打到棉花的感觉挺不爽的, 过得一阵后,我缓慢地回过味儿了,他在生气。


    “你在发脾气?”


    “嗯。”


    “我猜猜看原因。”


    少年幽怨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没有阻止我的发现, 保持了一种沉默, 但我觉得他是期待我能察觉的。


    “我明明还喜欢你, 却依然选择了回家,你为此感到郁闷。”


    “……”


    “看来我猜对了,不过你不用沮丧, 我是个恋家的人, 换成谁, 都不能阻挡我回去的。”


    安慰地拍拍他的肩头, 我用轻松的语气想要他别那么难受, 但这显然很难。


    “如果……”


    “嗯?”


    犹豫只是一时, 他还是追问道:“如果我没有杀过你, 我们成亲了, 退隐了, 还有了小孩,你还会回家吗。”


    “搞不好我会带着孩子一起跑回去耶。”


    “……”


    “开个玩笑,不要问这种假设,没意义。”


    “是啊,没意思。”


    觉得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楚应予自嘲地冷下了脸色,他以前才不会这样假设,事实就是事实,歪曲不了,也不用去管已经发生的事。


    我一点都不可惜这绝世的武功,我只是惋惜一段坎坷的恋情,好歹我都付出了一条命,不能说我起死回生了,就能当做没死过吧。


    可能到老以后回想起来,都是会拿出来给孙子们说一说的程度。


    我也希望我离开以后,楚应予不会认死理,终身不娶什么的。


    算啦,男人的话,听听就好了,说不定我一走,他就遇上了又一个秦小鸭秦小猫什么的!


    一别两宽就不要再牵挂了,他会有更好的人生的,一条大侠的光明之路。


    这么想着,我又反过头来安慰自己,我已经尽己所能地帮助了前任,确实没什么该后悔的。每一件事都到达了预期,我没有遗憾的。


    路程上花了几天时间,这期间我和楚应予做到了熟悉的陌生人这样,以往的亲昵再不会有。


    他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我是觉得不娶何撩。这小子本来心态就不够稳,我若是稍加欺负,会让他那根弦崩掉的。到时候发展成什么样,就不是我能预料的了。


    是有点病娇在身上。


    到了桃花村的这天,我率先收到了黎一的信,她知道我们要来这里,所以提前送了信。


    我真是从信里都能感受到她的欣喜若狂,那种恨不得要把心爱之人吃掉的疯狂,全部化成力透纸背的文字。


    楚应予看了信,自己叹了口气,拒绝和我沟通,也不想分享病娇的喜悦。


    怎么说呢,我又懂他思维了。


    至少黎一得到了一个残废的疯疯癫癫的曲夜思,并且连尸体也是属于她的。联想到自己,他留不住我,对比下是很挫败的。


    我心里暗自埋汰,不要在这方面攀比。


    龙大叔和丁大婶看到起死回生的我,那一刻的表情精彩极了,还以为我是假死,就为了惩罚楚应予。


    我哈哈一笑,也就不解释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了。


    但看着我俩貌合神离的样子,夫妻俩也没再撮合我们,只是热情地款待了晚饭。


    来福!我可爱的来福!它居然怀有身孕一个多月了,再过一个月就会生小狗崽,村里的大夫说约莫有五六只!


    那么久没见,来福还是一眼认出了我,大着肚子也蹭在我脚边,不住地用爪子扒拉我的裤脚。


    这种被全身心信赖期待的感觉真的太好了,这么想着,我不由得看向了楚应予。


    他没看来福,他在看我,用的眼神却和来福差不多。


    狗狗的眼神让人很心动。


    丁大婶说收留了来福以后,家里还挺热闹的,因为她和龙大叔没有孩子,现在养了狗,就觉得多了狗女儿,马上就还要有一堆狗孙子。


    取名字什么的,我觉得自己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主人,还是让丁大婶两口子命名更合适,所以我拒绝了。


    我原本有想过待到来福把孩子生下来,可我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被楚应予察觉到了。


    这是对他的一种慢性折磨,他不愿意!


    和来福配种的狗是村里成衣铺里的,一条雄赳赳的白色大土狗。我非要拉着楚应予去看一看,这好歹也算是狗女婿吧?


    楚应予原本没有什么兴趣,可他一见到那大白狗,当即就走不动路了。


    他说非常非常像小白。


    于是我鬼使神差地拿自己和大白狗比了一下,我扬起拳头打在他肩膀,“你要死啦!我哪里像了!”


    被我敲了两下,楚应予的唇角弯了起来,“它像小白,但它不是。”


    “我也不是!”


    “你眼睛像小白,有时候感觉也很像。”


    “我看你像……”


    本来想说王八,可看着这么一张人神共愤的帅脸,我实在说不出违心话。算了,我早就接受自己像小白这种事情了。


    我最初得到他的青睐,就是因为像白月光一样的狗。


    不用挣扎了。


    看了来福,看了来福的狗相公,我们自然是要去当初的家看一看的。


    后院的菜土因为无人照顾已经荒草丛生,快分不清哪里是菜哪里是草了。楚应予看上去竟是有些可惜,他蹲身去抚摸菜土,眼里有着不舍。


    “以后还可以再种的。”我在他身旁蹲下,这么说着。


    “我是舍不得和你在这里的日子,再种菜,你也吃不到了。”


    “……”


    到头来还是我粗神经了!没想到他这是触景伤情。


    楚应予推开门,他开始收拾屋子,我也帮忙一起弄,把有些霉味的被子拿出去晒,我说道:“我打算明天给你传功,后天走,你觉得呢?”


    这话说得像是去搭个公交一样轻松。


    在给院子的秋千擦拭的楚应予僵硬几秒,又淡淡地应声。


    这样就会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了!我把欠他的功力又还了回去,还能让他多一条小命,至少灵游仙法真的很有用耶。


    在清扫房梁时,楚应予呆住,他抬头看着上面,将我给拉过来。


    我以为有鸟跑进来做窝,没想到是房间的横梁上贴着一个大大的残破的囍字,也不知道它孤零零地待了多久。


    没想到我当时那么兴奋,到处贴囍,这里都没放过。


    我死后的那段时间,楚应予收拾过屋子,但忘记了这处。如今看着这黯淡了的囍,我竟是有种说不出的感慨。


    “我们成过亲了,小娥。”


    “是啊,可是很没真实感。”


    “你还要回家找男人。”


    “喂!你也可以继续找第二春啊!”


    “不找。”


    “倔驴!”


    骂了他一句,我也有些气闷地走到另一边,不和他讲话了。


    这一夜,我不知道他睡没睡着,反正我是胡思乱想到半夜。我真是思考过,可不可以带着他一起触碰白光。


    但是,那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我要带他去吗?我能保证一直对他好吗?人心异变,说不定忽悠过去了,我不一定能够……


    我想了很多,没有一个结论。


    早晨,我看到楚应予在秋千面前沉思,讲真,他这个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我有种我已经埋在秋千下的惊悚感。好像随时会跳到惊悚频道。


    眼前的光芒闪烁不定,好像又比先前要浅淡了一些。


    “阿楚!”


    我在屋内朝着树下的他叫了一声,回过头的少年冲我很轻地笑了一下。


    在这个笑容之后,我卸下了心头的包袱。


    孤勇者老伯的内力掌握以后就是一种如鱼得水的体验,将凝聚的功力传给他,也不是那么难操纵的事。


    与当初毫无基础的我不一样,接受了这么深厚的内力,他也没有被冲击的昏厥过去,而是全数吸收。


    “好像,该说的早就说完了,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内力没有了,我居然有种光溜溜的感觉,难怪被废掉武功的人都会崩溃。


    我说着没什么营养的话,不知道要说个什么告别的过场,忽然听到楚应予问我。


    “小娥的那个世界,告别要说什么?”


    我脑子里冒出各国的再见词汇,想了一圈,又回到后会有期这种。


    想不出更文艺的话语,我干巴巴地说:“是再见。”


    “小娥,再见。”


    “……你说得也太快了吧!”


    “让你回去的光在哪里?”


    “哦,就在哇——”


    我刚手指了一下前方,猝不及防地被他一推,顺着这股力道,没有了内力做支撑的自己就像风筝那样飘了。


    眼前的光芒蓦地放大,微弱的光芒变得强盛,映亮了我周身,我甚至没能来得及和楚应予道别,就被他推走了。


    令人目眩的光芒使得我短暂的意识迷离了。


    ……


    “小娥,小娥。”


    “怎么拿着喜糖打瞌睡,你姐可不是让你偷懒来的。”


    “哈哈,二姨你别吵她了,可能这两天帮忙太累了。”


    耳边不断地传来熟悉的声音,但是并不觉得吵闹,眼皮很沉重,我还是努力地去睁开。这种感觉就像当时刚起死回生时那样,好不容易将黏连的眼皮撑开,所有的实感归拢于身体。


    我睁圆着眼睛,发现围坐在茶几旁的大家都在看我,表姐家那边的远房表弟哆嗦一下,嘀咕着。


    “怎么小娥姐刚刚打瞌睡醒来,带着杀气?”


    他这话一出,正好打破了大家对于我的审视,统统都笑了出来。这种中二的发言太适合初中生了,也适时的搅动了凝固的空气。


    可能我刚醒来时的表情不太好,所以一时间没人接的上话。被远房表弟这么一说,表姐立即笑着接话。


    “让你们别吵小娥打瞌睡,这下都有杀气了。”


    “哈哈哈哈,杀气,我还脚气咧!”


    “说到脚气这个事,你们姨叔上次擦药,把我那支精华液当药涂了,几百块啊!”


    “哈哈,姨叔没被大姨办一顿啊?”


    客厅里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看着手里包了一半的喜糖,默默地拆掉一颗巧克力放入嘴里,嘴上扯起一个配合的笑。但我此时此刻想的却是,如果能让楚应予尝尝巧克力就好了。


    我回来了,大梦一场归于原点,周围什么都没变,甚至时间的流速都很缓慢。


    我妈看我神情不对,将我劝去了房间休息,以为我是为了将来毕业的事情烦忧,又或者是对于单身的压力,总之她不会觉得自己的女儿穿越过,甚至来了一场江湖梦。


    我无法解释这种穿越现象,我明明是整个身体都过去了,为什么回来时,大家都像是我从未离开过那样,只是拿着喜糖打盹了而已。


    奇妙的穿越在现代影视早就司空见惯了,我没必要在这上面钻牛角尖。


    国庆参加了婚礼,我就回到了大学,正常地上课兼职。周围的朋友总说我去参加了一趟家里的婚礼就不太一样了,好像整个就更稳重麻利了,做事情面面俱到。


    我一开始是不觉得自己有多大的变化,直到自己大四毕业,寝室的室友各奔东西,为着前程烦恼彷徨,我却坚定了心意,从不想太多。这是在这时,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杀伐果决。


    能够清晰地确定自己不考研,不去外地,就留在本市开展舞蹈室,曾经烦恼过的事情很简单地就做出了决定,不做任何的内耗,更不会耽误犹豫。


    想去做就努力地去实施,从选址、找合作人以及招揽师资做宣传,我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了进去。


    要说我有没有想过楚应予,这个我得老实承认,后面遇见的任何有些可能的男性,我都不可避免地拿着他去比对。最后干脆不找了,专注学业与舞蹈。


    可能等我年纪再大一些,我总会想为了生孩子找一个的。


    租下租金稍微便宜点的商业街三楼当舞蹈教室,进行装修这天,我遇到了一个还蛮帅的中年男人,穿着宽松的休闲服,戴着一顶鸭舌帽。


    他给人一种漫不经心又通透的感觉,被急匆匆的装修队工人撞到时,也只是不在意地挥挥手。


    我觉得他眉眼有些熟悉,可却觉得这张脸过于年轻了。应该还要再苍老才对味,我看着装修师父搬运着几面大镜子准备比划上墙,这时,男人走到了我身旁。


    “爱你孤身走暗巷。”


    一句轻飘飘略带戏谑声的歌词飘入了我耳朵,这歌盛极一时后又归于平静,毕竟过了两年多,但传唱度还是很高的,我下意识地回了句,“爱你不跪的模样……”


    “傻丫头?”


    虽然声音变的年轻了很多,可我还是震撼地扭头望向身旁的男人,难怪眉眼熟悉,因为是孤勇者老伯啊!


    他在现代并不是一个百岁老人,他在那个江湖可是待了很多年,难怪身上有一种低调的大佬气息。


    孤勇者老伯的真名就是吴畏,我现在可叫不出老伯或者师父这种话,就感觉怪怪的,所以我选择了叫吴老大。


    看到他,我忽然想起了冷心蕊。


    正想开口问一问,忽的,一道女音打岔了进来。我看到一个温婉又气质沉稳的黑长直女人走了过来,还拉着一个小男孩。


    吴畏与女人耳语了几句,女人对我笑了笑,带着小孩先去逛街了。


    “那是我再婚的老婆,孩子是她和前夫的。”


    “啊……”我没想到吴畏会和我说这些,慌了一下后,淡定地点头了,不对私人生活做评价。


    “你刚刚想问我什么?”


    “本来想问吴老大在那边的几个朋友。”


    “你想说冷心蕊是吧,动过念头,但年轻气盛的时候又懒得应付她那性子。”


    不愧是你。


    “你呢,我走以后,看来也是死了?有没有空说说你的故事?”吴畏一脸八卦地瞧着我,显然是看到故人了,忍不住拿我寻开心。


    我挤出一个营业性的笑容,“我才去多久,哪有什么新鲜事,不如老大讲讲你在那边叱咤风云的事情?江湖可到处都有你的传说!”


    “我就知道给你传功没得屁用,当不了天下第一。”


    “可是救了我一命哦,还是很感谢老大的!”


    “还说你没故事!”


    “你先说你的!”


    作者有话说:


    完结,这算不上BE,顶多普通结局!


    番外大概两篇,一个是小娥离开以后小楚的番外,一个是反穿现代的,反穿的那自然就是HE啦!


    真的谢谢你们的陪伴,祝愿大家都能找到喜欢的文,开心如意!


    第五十一章 番外1


    “小、小楚, 抱——”


    幼童刚学会走路,话也说不完全,快扑到脚下摔跟头时, 楚应予弯腰将这坨走动的孩子抱起来了。


    粉雕玉琢的小女娃赖在他怀里撒娇,而他的后背还挂着一个睡着的男娃。


    这对龙凤胎的爹娘正是云无忧与叶子。自从救过叶子后,云无忧对楚应予那是相当感激,恨不得当场就与他歃血为盟成为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云无忧带着叶子又搬回了桃花村,还是这里更安全,尤其是看到楚应予还在这里安家, 那简直太安全了, 便时不时把娃娃丢过来,美名其曰是害怕楚应予一个人思念小娥太寂寞。


    云无忧只是想和夫人逍遥快活罢了。


    在秦小娥离开以后,楚应予还是找云无忧又比试了一次, 这次是他赢了, 毫无悬念的结果。


    但他并不是靠着天外仙客的内力, 而是只用一把普通的剑, 和曾经一样的招数。


    他改变的,只不过是心境。


    少年重新成为了八重宫最厉害的刃,可以轻易夺走任何人的性命, 尽管八重宫已经没了, 他也不用再在乎是不是第一。


    如果不是遇见秦小娥, 楚应予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什么问题, 他这一生, 都被对方给颠覆。


    成为侠客最快捷的方式, 便是把通缉榜上, 江湖上有名的恶人都搞一顿。只要有本事, 出名的方法很多。


    很快, 楚应予在二十一岁这年就从一个人鬼憎恶的杀手,变成了各方拥戴的少侠,似乎前途无量。


    没有她,就不会是现在这样。


    那个当初只会扯着他袖子,躲在他身后,哭着说想吃肉的女人,在被伤害过以后,快速地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坚强女子,她的心性是很坚韧的。


    而当秦小娥说出这一切都是为了他而计划的,楚应予其实有那么一瞬间是欣喜若狂的。


    没能压制蛊毒,为了寻求解脱而杀了她,换来的是以德报怨的情意。


    她就是很像死了也还赖在他怀里的小白。


    楚应予依然是属于玄阴教的护教,一年十二个月,他八个月都在外面奔波,就为了当一个好大侠,剩下的时间就会回到桃花村。


    那么多房产他都不去打理,因为只有这里有秦小娥生活的痕迹。怕是以后晚年,他也要在这村中终老。


    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老死的事情。


    发尾被女娃娃拽住,楚应予被扯得脑袋偏了偏,却也没有生气,精致的脸上无波无澜。他将发丝从小魔头的手里解救出来,看着她冲自己拍手笑。


    可是背上的那个已经大哭起来,想要吃东西了。


    背一个抱一个的少年去了灶台准备吃食,如果今天云无忧都没带着妻子回来,有可能这两个孩子还要和他过夜。


    任劳任怨地展现着自己的老妈属性,楚应予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他只是在喂饭的时候,又恰到好处地想起秦小娥了。


    她是想生孩子的,但又不想生太多,两个足够。


    这样看来,双胞胎是最方便的,一次解决。


    就算脑子里想着前妻的事,这也不耽误他给孩子喂饭,一个个都被他伺候得非常好,吃饱了就不闹了,衣服也干干净净,没有汤汤水水的污渍。


    楚应予有时候还会去丁大婶家里看看来福,那些生下来的狗子全部都留下来了,一只没送,整天热热闹闹的。


    不过前几天云无忧在想着要不要厚着脸皮去讨要两只过来,也是给小孩作伴。


    当时云无忧在考虑这个问题,叶子打趣地说,孩子都丢给小楚了,再要两只狗,怕不是还要麻烦对方,亲爹还没干爹上心。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云无忧拍着楚应予的肩头,只觉得这个干爹认得格外划算。


    夜里,楚应予刚给两个小孩洗完澡,又将发髻拆散,用木梳理顺一遍,然后便哄着孩子们睡觉。这些事情他做得轻车熟路,不比城里的奶娘差,唯一的差别是没奶水吧。


    没多久,孩子都睡着了。


    仿佛算好了那般,云无忧登门拜访了,还拿着一壶酒、一包烤鸡、三斤卤牛肉,看来是孝敬他的。


    看到两个孩子都睡下,云无忧笑眯眯地招呼着楚应予去小酌几杯,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牵线搭桥了。


    “我说你老大不小了,是不是可以寻个意中人了?”


    楚应予自顾自喝着,没有接腔,别说云无忧了,就连张珊、萧若隐也劝过,让他看看别的姑娘。什么唐门四秀、山庄明珠、泼辣郡主、千金小姐、清冷的、明艳的、柔情似水的,这么大个江湖,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呢。


    “小楚,真的太死心眼了。”


    “……”


    “小娥肯定也是希望你成亲生子,当大侠只是第一步嘛,以你如今的江湖地位,哪家的掌门之女娶不到,别说女侠,妖女也排队。”


    “我没那么好。”


    听到这句冷淡的话,云无忧夹肉的手顿了下,要不是还挺了解对方,他都要以为这家伙是在明贬暗褒。


    “以前的小楚就很不错了,遇到小娥以后的小楚,更有人情味,你还会交朋友了,这五湖四海哪个不认识你?”


    “……是么。”


    “不是吗!”


    “不过是名气大了,做了很多有利他们的事。”


    “被你这么一讲就格外冷酷了,我好歹算你朋友吧。”


    “只是你孩子的便宜干爹。”


    这话说出来倒有几分秦小娥的架势,带着一些小牢骚,可又不会真的反感。


    云无忧在这强行搞了顿宵夜后,抱着两个睡着的娃回家了,他怕叶子等太久。


    大人小孩一走,这间房子就冷清了下来。


    楚应予睡不着,秦小娥在的时候非要留下院子里的那棵大树,后来他就喜欢蹲在树上盯梢,不得不说是真的方便。


    可现在秦小娥没有了,他就没有爬树的理由了,躲在里面看谁呢。便也只是呆呆地坐在秋千上晃荡,感受着她当时玩这个的喜悦。


    秦小娥每次都会被他吓着,因为走路没声音,神出鬼没的。其实楚应予没说过,他还挺喜欢看她一惊一乍的样子,然后蹙着眉想骂又不敢骂。


    她好可爱,他好想她。


    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侠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带着这种信念,楚应予觉得自己后半生应该不会太孤独,至少,他是带着秦小娥的期待行走江湖,踏遍山河。


    忽然觉得很多事情都是不重要的,人在的时候,他就应该退出八重宫,与她成亲,然后退隐,带着她去看看这不同世界的风景。


    可当时就是想不到这些啊。


    坐着秋千荡了前半夜,很晚才去睡,楚应予罕见地赖床了,外面天光亮起,他将被子蒙过头顶,不愿意去面对空空荡荡的屋子。


    偶尔也是会有倦怠的时刻,但老天爷打算让他晒晒太阳。


    “小楚——”


    “小楚、楚楚——”


    “你们俩不可以这样,要叫干爹哦。”


    熟悉的幼童声音发出不明觉厉的呼喊声,很快,外面响起云无忧和叶子教育的声音。


    “小楚爹爹!”


    明明还是二十一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楚应予难得有了一种老年人心态,觉得自己是被这一家四口关怀的孤寡对象。有这种奇怪的念头,也一定是被秦小娥传染的。


    “这么好的天气不去踏青真的可惜了,小楚。”抱着儿子的云无忧站在门外笑得春风得意。


    楚应予看着门外的一家四口,愣了一会儿,低声说:“我不当电灯泡。”


    听到一个从未听过的词,云无忧不由得露出一种有些担忧的神色,“小楚,你还是多带孩子吧,看你,都闲出问题了。”


    楚应予:“……”


    最后还是变成了他一手抱一个的局面,叶子在旁边歉意地说了些什么,楚应予也没听,但无非是有些抱歉之类的。不过看起来,她是赞同云无忧这么来骚扰他的。


    确实是担心他自己一个人闷出问题,见人聊聊天也是好的。


    踏青无非也就是在村子周边的山里走走,上山溜达一圈,下来时两个孩子都睡着了。云无忧抱着儿子,拉着叶子,女儿则是在楚应予怀中。


    “今早去赶集买了好多菜,到时候叶子露一手,一定要来吃晚饭啊!”云无忧热情地喊着。


    “哦。”


    结果云无忧还是觉得楚应予会溜,毕竟他以前干过,前脚答应吃饭,后脚接到教内的密信就跑了。


    所以这回下了山直接把人拐到家,这大概是楚应予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电灯泡的意思,两个孩子醒了绕着他跑,而云无忧和叶子在一起做饭。


    在这样甜蜜的衬托下,他觉得自己有点可怜。


    这个情景,如果被秦小娥看到了,还不知道要怎么说呢。


    是啊,她会说什么?


    “小楚爹爹、笑……好看!”


    小娃娃趴在少年的膝头,看到他的笑意,圆溜溜的眼睛亮起来,对于美的事物,小孩总是更直接。


    哦,秦小娥也很直接,她从不吝啬对他容貌的赞美。


    或许,今年的休息也该结束了,他应该再次启程,带着成为一代大侠的心愿继续驰骋江湖。


    在云无忧家又喝了一些酒,百年佳酿的威力就是不一般,楚应予白皙的脸上显出几分俏丽的红,带着几分微醺,他朝着自家走去。


    院子的大树沉默地矗立着,像一个安静的老朋友,楚应予推开篱笆门进去,他的意识是清醒的,不过浅浅醉意罢了。


    扶着树干的手很轻柔,就像摸剑柄,又或者触摸秦小娥的脸。


    忽的,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团光晕。


    见过大风大浪的少年并没有被吓到,微微凝神,后撤一步望着这莫名其妙的光。


    小小的光团里勾勒出了一幅完全陌生的夜景,那里面的房子是他从没有见过的,好似镜头聚焦,随着拉近放大。


    画面中出现秦小娥,黑发如瀑的女人穿着轻薄到能称为不体统的衣裙,在一个四面都是镜子的亮丽屋子中央跳舞。


    是幻觉,还是他真的喝醉了,光里面出现的的确是她的脸,微微有些圆润的,明媚的脸蛋。


    她像是在练舞,可没有人观赏,仿佛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楚应予愣住了,情不自禁朝着光晕伸出手——


    院子里微茫一闪,形单影只的人消失在了原地,唯有轻柔的晚风吹响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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